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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城区职校搬迁至经开区校区服务项目第一次变更公告

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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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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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4年07月24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水城区职校搬迁至经开区校区服务项目第一次变更公告。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水城区职校搬迁至经开区校区服务项目第一次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职校搬迁至经开区校区服务项目 首次发布采购公告时间:****年*月**日 二、变更信息 更正事项: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更正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内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不清晰完整,更正后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随本变更公告发布,请潜在供应商查收。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三、其它补充事宜 其它事项不变,请潜在供应商以重新发布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为准。 四、对本项目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 **省******* 联系人:柏林 电话:*********** 中介代理机构:*********** 地址:*******双水街道黄家桥社区高林路***号***室 联系人:邓亚峰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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