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BWZH-2标项目经理部施工用水泥竞争性谈判文件报价保证金收款账户、货款支付比例进行变更澄清函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至**高速铁路BWZH-*标项目经理部施工用水泥竞争性谈判文件
报价保证金收款账户、货款支付比例进行变更澄清函
招标编号:*****************
各投标单位:
我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至**高速铁路BWZH-*标项目经理部施工用水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采购信息中报价保证金收款账户和第二部分合同主要条款中货款支付比例发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采购信息中报价保证金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至**高速铁路BWZH-*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账 号:********************
现修改为:
账户名称: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支行
*、第二部分合同主要条款中货款支付比例:
甲乙双方对账完毕后,在乙方供货的各项手续齐全的情况下,甲方在**日内支付当期货款的**%,在**日内支付**%,预留*%作为质量保证金,以此类推,乙方供货结束后*个月内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货款可通过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伙伴融等方式进行支付,在**过程中所有未支付货款均不计违约金(包含利息)。
现修改为:
甲乙双方对账完毕后,在乙方供货的各项手续齐全的情况下,甲方在**日内支付当期货款的** %,在***日内支付至** %,预留* %作为质量保证金,以此类推,在乙方供货完成后*个月内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货款可通过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伙伴融等方式进行支付,在**过程中所有未支付货款均不计违约金(包含利息)。
特此通知,望各投标单位在收到澄清函时以邮箱形式给予回复!
联系人:王总兵杨志青
电话:*********** **********
电子邮箱:***********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至**高速铁路BWZH-*标项目经理部
二○二四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