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贵安新区高峰集镇城中村整治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代理的贵**区高峰集镇**村整治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E**************XV),接招标人通知,对以下内容进行变更: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商务分“设计主要人员(除‘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的主要管理人员’)中,*.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得*分,本项满分*分;*.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分,本项满分*分。”现更改为:*.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得*分,本项满分*分;*.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得*分,本项满分*分。 具体以***公共**交易中心最新上传的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