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瓮安县经济开发区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1次答疑澄清
***经济开发区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建设项目(一期) 设计施工总承包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招标的***经济开发区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作以下修改澄清: 更正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原公告及文件中:(*)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政行业乙级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之间的协调等各项工作; 现更正为:(*)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之间的协调等各项工作; 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答疑澄清文件。 中纳恒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