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泰兴市数据局拟批准泰兴市滨江镇马甸卫生院变更公示书
根据*****镇马甸卫生院提交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按照《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号)的规定,现将医疗机构拟变更登记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医疗机构名称:*****镇马甸卫生院。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项目:诊疗科目。
拟增加的诊疗科目:全科医疗科。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的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必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
联系地址:*****东路**号二楼。
邮编: ******
***数据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