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2024)苏1112强清3号镇江茅山化工贸易有限公司证照、印章作废公告
公 开 人:**茅山化工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茅山化工贸易有限公司证照、印章作废公告
茅山他字:*号
****年*月*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场监督管理局对**茅山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年*月**日指定王云组成**茅山化工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清算组接受指定后积极开展接管工作,但至今仍未能接管到债务人的任何印章、证照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公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等)。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案清算程序顺利进行,防止债务人在强制清算申请受理后存在企业印章被滥用、从事与清算无关的事项或其他行为,清算组特此公告申明:
**茅山化工贸易有限公司的全部印章、证照材料自****年*月*日起作废。
因上述作废证照、印章产生的一切行为与**茅山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及清算组无关,**茅山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及清算组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公告。
**茅山化工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