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惠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及地下管网工程-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变更公告
惠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及地下管网工程-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惠南污水处理厂(二期)及地下管网工程-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招标项目编号:泉台招字〔****〕第**号),现发布澄清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的截止时间澄清为****年*月**日**时**分,*月**日发布的获取时间不一致的以**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j.gov.cn)的为准。 二、招标文件第*章第*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和**.*条款对技术文件的要求澄清为不要求。 澄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澄清通知有不一致的,以本澄清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台商投资区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