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车辆定点维修项目更正公告(2025-JLBBDG-F3001)(第1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JLBBDG-F****
二、更正信息
(*)对项目招标公告中“第四项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修改为以下内容: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须提供相应网站注册截图。
*.报价方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维修类别为二类汽车维修及以上类别,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相应的能力,能实施车辆维修应急保障的能力)。
(*)对招标公告中“第五项招标文件申领方式”进行如下修改: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