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潍坊市潍城区望留镇镇前街以南、规划支路以西潍坊市潍城区望留街办中学房地产一宗五年使用权租赁项目更正公告
******望留镇镇前街以南、规划支路以西******望留街办中学房地产一宗五年使用权租赁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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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于****年*月**日在****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官网发布的******望留镇镇前街以南、规划支路以西******望留街办中学房地产一宗五年使用权租赁项目(项目编号:CQJY-****-ZX***)公告内容更正如下:
*、现将第四条“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更正为“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现将第九条第*款“租赁期内,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负责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水费、电费、暖气费、卫生、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所有费用”更正为“租赁期内,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负责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水费、电费、暖气费、卫生等所有费用”。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更正。
****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