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2024)鲁0113强清503号济南青萌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作废公告
公 开 人:**青萌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组
**青萌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作废公告
因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经*******场监督管理局申请,******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鲁****清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青萌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了清算组。
现清算组作出声明:**青萌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全部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正副本、开户许可证等)、全部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章、合同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等)自****年*月**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青萌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之日起全部作废。
自****年*月**日,所有使用上述作废证照、印章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且无法律效力,因上述作废证照和印章产生的一切事宜与清算组无关。因使用该证照、印章设定的权利义务及其他由此造成的损失等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由相关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青萌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二四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