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2025)鲁0124强清15号平阴县卡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关于企业印章证照等作废的公告
公 开 人:***卡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卡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关于企业印章、证照等作废的公告
****年*月**日,**省***人民法院作出(****)鲁****清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场监督管理局对被申请人***卡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年*月**日作出(****)鲁****强清**号决定书,指定**舜元律师事务所担任***卡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清算组接受指定后,无法联系到***卡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总经理、财务管理人员等,未能接管到***卡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任何印章(包括不限于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及其他印章等)、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及社保登记证等)、财务账册、发票及重要文件等。
清算组特公告声明:清算组未接管到的上述各类印章、全部证照及其分支机构的各类印章、证照等,自**省***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卡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之日起(即****年*月**日起)作废。
自***卡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受理之日起,由上述声明作废的材料产生的所有行为均与***卡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清算组无关,***卡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清算组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本公告发布前所形成的事实、法律关系等,应由清算组在强制清算程序中依法确认后,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卡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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