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潍坊润搏机械有限公司等20户不良债权项目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润搏机械有限公司等**户债权
所在地:**、**及**地区
债权本息:人民币**,***.**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持有的**润搏机械有限公司等**户债权进行处置,**户债权本金合计**,***.**万元,利息**,***.**万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债务企业分布在**、**及**地区。**户债权简表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借款人
本金
利息
保证人
抵质押物
诉讼情况
*
**润搏机械有限公司
*,***.**
***.**
/
/
借款人破产
*
**中橡中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西水永一橡胶有限公司 、**华轮实业有限公司、**中一橡胶有限公司、郭潇夫妇、郭永*夫妇
/
执行终本
*
***玉芳食品有限公司
***
***.**
刘玉芳、陈华玉、陈艳、赵金亮
/
执行终本
*
**金隆和经贸有限公司
***.*
***.**
**尚铭工贸有限公司、**广正顺经贸有限公司、王君义、赵晓梅
/
执行中
*
**尚铭工贸有限公司
***.*
***.**
**金隆和经贸有限公司、**广正顺经贸有限公司、潘杰平、王洪艳
/
执行终本
*
**广正顺经贸有限公司
**.*
***.**
**金隆和经贸有限公司、**尚铭工贸有限公司、纪绍红、王志亮
/
执行中
*
**天弘润经贸有限公司
**.**
***.**
**史得夫肥业有限公司、丁永波、田璐璐、张效南、董梅、李珂、王亚宇
/
执行终本
*
***阚家陆达铸造有限公司
***
***.**
**亨利橡胶有限公司、保证-赵廷明、张淑玲、徐伟森、孙烈红
申请人名下房地产
执行终本
*
****医药有限公司
***
*,***.**
**恒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顺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许宗国、徐文文、徐国静
保证人名下房地产
执行终本
**
***吉元贸易有限公司
***.**
**.**
***慧龙化工有限公司、***亿创商贸有限公司、张荣、尹俊凤、张国防、张华香、宋良华
/
未诉
**
****睿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申请人名下大棚
执行终本
**
****腾翔蔬菜专业**社(现瑞祥)
**.**
***.**
***正信工贸有限公司
申请人名下大棚
执行终本
**
***富广蔬菜专业**社
***
***.**
王同增
申请人名下大棚
执行终本
**
***上清农产品专业**社
***.**
***.**
/
/
执行终本
**
***盛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鹏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桑金中、王秋荣、张秀坤、张海霞
申请人名下大棚
执行终本
**
***鑫绿农蔬菜专业**社
***
***.**
刘爱兰、杜安之
/
执行终本
**
***元瑞蔬菜专业**社
***.**
***.**
/
申请人名下大棚
执行终本
**
**系农蔬菜专业**社
***.**
***.**
**硕农蔬菜专业**社
申请人名下大棚
执行终本
**
**华润冷轧钢板有限公司
***
*,***.**
**明泽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大有钢业有限公司、**锦汇钢材有限公司、穆大伟
/
执行终本
**
****健元春有限公司
****.**
***.**
**富**学有限公司、赵俊及赵世龙夫妻
****健元春化工有限公司名下工业房地产提供第二顺位抵押担保
执行终本
合计
**,***.**
**,***.**
每户债权情况:
第一户 :**润博机械有限公司债权项目
一、债权情况
****年*月,我公司自工行**分行商业化收购**润博机械有限公司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贷款方式为保证贷款,由**强信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含羞草卫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志强、王金花、马新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止到****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润搏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经济开发区友爱路以东、规划**街以南,法定代表人李志强,注册资本****万元,其中李志强出资****万元、王金花出资****万元。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火车转向及制动系统配件、汽车用冷却器及配件、汽车传动系统配件、变速箱壳体、非公路路面使用的底盘系统零配件、钻探机械配件、农机配件(不含铸造、电镀、喷漆)、火车配件(不含铸造、电镀、喷漆);销售:数控刀具、刀片、刃具;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年*月**日被其他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破产清算,法院已受理案号为(****)鲁****破*号,目前破产程序进行中,我公司已申报债权。
三、保证人情况
(一)**强信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经济开发区民主街月河路****号,法定代表人马新胜,注册资本****万元,其中马新胜出资****万元,丁保祥出资****万元,王**出资****万元。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汽车配件、火车配件、石油机械配件、工程机械配件、泵阀配件、医药设备配件(不含医疗器械)、食品机械配件、航空用机械配件;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国家允许的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二)**含羞草卫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位于********北路***号,法定代表人韩长德,注册资本****万元,由**华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自出资。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卫生巾、卫生护垫、尿裤、尿片(以上须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营);销售:卫生用品设备、卫生用品材料、卫生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自然人保证人
*.李志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人;
*.王金花,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人;
*.马新胜,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人;
四、诉讼情况
该债权诉讼本已立案,案号为(****)鲁****民初***号,但债务人已于****年*月**日破产,案件由于企业破产已停止审理。
第二户:**中橡中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年**月,我公司自**银行**分行商业化收购****轴承有限公司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由**华轮实业有限公司、**中一橡胶有限公司、**西水永一橡胶有限公司、郭永*、许逸光、郭潇、郑海菲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该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中橡中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址为**保税区**路**号天智国际大厦**层C-*户(为租赁),法定代表人郭潇,注册资金****万元,公司类型为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主营一般经营项目: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之间贸易及贸易项下加工整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三、保证人情况
(一)**中一橡胶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曾用名**中一橡胶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大王镇经济园区,法定代表人郑海元,注册资金*****万元,公司类型为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主营加工销售:高性能子午线轮胎,机动车、非机动车内外胎,钢丝绳芯、织物芯橡胶输送带,橡胶、塑料软管,混炼胶,非织造布,防水材料;经核准的自营进出口业务。
(二)**华轮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曾用***天润汽配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大王镇橡胶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尤学军,注册资金*****万元,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主营汽车零配件、电子元器件的研制、开发、生产和销售;子午胎、工程胎的生产和销售;钢材、橡胶原辅材料的销售;车轮技术研发;机械制造。环卫设施、环卫机械、环卫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工程专用车辆销售及进出口业务。
(三)永一橡胶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曾用***西水永一橡胶有限公司、**西水集团永一橡胶有限公司等,注册地址为****西水工业区,法定代表人刘涛,注册资金*****万元,控股股东为张学永,持股比例**.**%。公司类型为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主营橡胶制品、润滑油、防冻液、汽车养护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橡胶助剂的销售;机械模具的研发、加工、销售;普通货运(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经核准的自营进出口业务。企业工商登记信息为在业,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四)自然人保证人
*、郭永*,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人;
*、郑海菲,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人;
*、郭潇,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人;
*、许逸光,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人。
四、诉讼执行情况
(一)****年**月**日,**省****级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已申请法院执行,案号(****)鲁**执****号。
(二)****年**月**日,**省****级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已申请法院执行,案号(****)鲁**执****号。
第三户:***玉芳食品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年**月,我公司自**银行东关管辖行商业化收购***玉芳食品有限公司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由刘玉芳、陈华玉、陈艳、赵金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玉芳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址为***王坟镇辛庄村,法定代表人陈艳,注册资金**万元,全部由陈艳出资,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公司主营蜜饯生产销售。工商登记为吊销。
三、保证人情况
*、陈艳,女,****年*月**日出生,****人;
*、赵金亮,男,汉族,****年*月*日生,****人;
*、刘玉芳,女,****年*月**日出生,****人;
*、陈华玉,男,****年*月**日出生,****人。
四、诉讼执行情况
我公司于****年向**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年*月**日,**省***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判决书,判决主债务人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年**月**日,**省***人民法院作出(****)鲁****执****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本。
第四户:**金隆和经贸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年*月,我公司自**银行商业化收购**金隆和经贸有限公司贷款***.*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由**尚铭工贸有限公司、**广正顺经贸有限公司、王君义、赵晓梅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为有效债权。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金隆和经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址******潍州路***号,法定代表人王君义,公司注册资本***.**万元,股东为王君义,持股比例***%。主要从事销售:钢材、建材。工商登记为在营(开业)企业,主体资格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一)**尚铭工贸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潍州路***号(建明贸易广场*排),法定代表人潘杰平,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股东为潘杰平,持股比例***。主要从事销售:金属材料、五金机电、装饰材料、机械配件。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二)**广正顺经贸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潍州路****号世茂国际办公楼*号楼****室,法定代表人纪绍红,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股东为纪绍红、赵麦红,分别持股**%、**%。主要从事销售:钢材、建材、金属材料、五金机电、装饰材料、机械配件。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自然人保证人:
*.王君义,男,汉族,****人;
*.赵晓梅,女,汉族,****人。
四、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 日,******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债务人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人民法院作出(****)鲁****执****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本。该案件现于****年*月恢复执行,执行案号(****)鲁****执恢***号。
第五户:**尚铭工贸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年*月,我公司自**银行商业化收购**尚铭工贸有限公司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由**金隆和经贸有限公司、**广正顺经贸有限公司、潘杰平、王洪艳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为有效债权。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尚铭工贸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潍州路***号(建明贸易广场*排),法定代表人潘杰平,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股东为潘杰平,持股比例***%。主要从事销售:金属材料、五金机电、装饰材料、机械配件。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一)**金隆和经贸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潍州路***号,法定代表人王君义,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股东为王君义,持股比例***%。主要从事销售:钢材、建材。工商登记为在营(开业)企业,主体资格存续。
(二)广正顺经贸于****年**月**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潍州路****号世茂国际办公楼*号楼****室,法定代表人纪绍红,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股东为纪绍红、赵麦红,分别持股**%、**%。主要从事销售:钢材、建材、金属材料、五金机电、装饰材料、机械配件。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自然人保证人
*.潘杰平,男,汉族,****年*月**日生,****人;
*.王洪艳,女,汉族,****年*月**日生,****人。
四、诉讼执行情况
****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经法院开庭审理后,于****年**月**日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债务人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鲁****执***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本。
第六户:**广正顺经贸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年*月,我公司自**银行商业化收购**尚铭工贸有限公司贷款**.*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由**金隆和经贸有限公司、**广正顺经贸有限公司、潘杰平、王洪艳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为有效债权。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尚铭工贸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潍州路****号世茂国际办公楼*号楼****室,法定代表人纪绍红,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股东为纪绍红、赵麦红,分别持股**%、**%。主要从事销售:钢材、建材、金属材料、五金机电、装饰材料、机械配件。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一)**金隆和经贸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潍州路***号,法定代表人王君义,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股东为王君义,持股比例***%。金隆和经贸主要从事销售:钢材、建材。工商登记为在营(开业)企业,主体资格存续。
(二)**尚铭工贸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潍州路***号(建明贸易广场*排),法定代表人潘杰平,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股东为潘杰平,持股比例***%。尚铭工贸主要从事销售:金属材料、五金机电、装饰材料、机械配件。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自然人保证人
*.纪绍红,男,汉族,****年*月*日生,****人;
*.王志亮,女,汉族,****年*月*日生,****人。
四、诉讼执行情况
****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经法院开庭审理后,于****年*月**日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债务人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鲁****执****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本。该案件现于****年*月恢复执行,执行案号(****)鲁****执恢***号。
第七户:**天弘润经贸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年*月,我公司自**银行商业化收购**天弘润经贸有限公司贷款**.*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由**史得夫肥业有限公司、丁永波、田璐璐、张效南、董梅、李珂、王亚宇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为有效债权。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天弘润经贸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健康西街***号润扬***号楼***#(人民**),法定代表人丁永波,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股东为丁永波,持股比例***%。天弘润经贸主要从事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汽车配件、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五金交电、工程机械、钢材、木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注销。
三、保证人情况
(一)**史得夫肥业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冯南**孙段路西(南孙镇坡南街与冯南路口北***米),法定代表人李柯,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股东为李珂和徐晓红,持股比例分别为**%、**%。史得夫肥业主要从事生产、销售:复**,有机肥,生物肥,复混肥。工商登记为在营(开业)企业,主体资格存续。
(二)自然人保证人
*.丁永波,男,汉族,****人;
*.田璐璐,女,汉族,****人;
*.张效南,男,汉族,****人;
*.董梅,女,汉族,****人;
*.李珂,男,汉族,****人;
*.王亚宇,女,汉族,****人。
四、诉讼执行情况
****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经法院开庭审理后,于****年*月**日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债务人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鲁****执***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本。
第八户:***阚家陆达铸造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年*月,我公司自**银行商业化收购***阚家陆达铸造有限公司贷款***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及抵押贷款,由**亨利橡胶有限公司、赵廷明、张淑玲、徐伟森、孙烈红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抵押物为该企业名下房地产。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为有效债权。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阚家陆达铸造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阚家镇赵家街村,法定代表人赵廷明,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股东为赵廷朋、张淑玲,分别持股**%、**%。阚家陆达主要从事铸造加工各种铸件;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一)**亨利橡胶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省******阚家镇初家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孙烈红,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股东为徐伟森、孙烈红,分别持股**.**%、**.**%。亨利橡胶主要从事制造农用车轮胎及其它橡胶制品,进出口业务按《中华人民**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核定范围经营。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吊销。
(二)自然人保证人
*.赵廷明,男,汉族,****人;
*.张淑玲,女,汉族,****人;
*.徐伟森,男,汉族,****人;
*.孙烈红,女,汉族,****人。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一:以位于***阚家镇赵家街村土地一宗为借款提供最高额***.**万元抵押担保,土地证号:高国用(****)字第***号,面积*,***.**平方米,工业用地,已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为:高他项(****)第***号;
抵押物二:以位于***阚家镇徐睦社区赵家街村****号一处房产为借款提供最高额***.**万元抵押担保,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鲁潍房权证***字第*******号,面积为*,***.**平方米,已办理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为:鲁潍房他证***字第*******号。
五、诉讼执行情况
(一)****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奎开商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阚家陆达偿还**银行借款本金***.**万元及利息;**银行有权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鲁****执***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奎开商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二)****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奎开商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阚家陆达偿还**银行借款本金***.**万元及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年*月**日,(****)鲁****执***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奎开商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九户:****医药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年*月,我公司自**银行商业化收购****医药有限公司贷款***万元及相应利息,为保证及抵押贷款,由**恒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顺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许宗国、徐文文、徐国静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为有效债权。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医药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段东侧*号,法定代表人刘爱亭,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医药主要从事批发: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销售:Ⅱ、Ⅲ类:****注射穿刺器械、****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销售:Ⅱ类:****医用卫生材料及辅料;批发《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审查备案表》核定的产品。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一)**恒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路*号*号楼,法定代表人刘爱亭,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股东许宗国、许宗权,持股比例分别**%、**%。恒康医药主要从事销售: 医药生产设施的技术研究开发;销售:洗化用品、消杀用品、Ⅰ类、Ⅱ类医疗器械(凭备案表经营)。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二)**顺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年**月**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路与**街交叉口东北角(**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园),法定代表人宋海红,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顺和堂医药主要从事零售(连锁):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II类、III类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一类医疗器械、日用品、洗化用品、消杀用品、健身器材、食品、日用百货、保健用品、妇幼用品、针织品、服装、化妆品、美容美发用品、消毒用品、清洁用品、洗涤用品、卫生材料、卫生用品、体温计、血压计、磁疗器具、医用脱脂棉、医用脱脂纱布、医用卫生口罩、家用血糖仪、血糖试纸条、妊娠诊断试纸、避孕套、避孕帽、轮椅、医用无菌纱布、电子血压脉搏仪、梅花针、三棱针、针灸针、排卵检测试纸、手提式氧气发生器。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自然人保证人
*.许宗国、男,汉族,****人;
*.徐文文,男,汉族,****人;
*.徐国静,女,汉族,****人。
所有权人
抵押权人
抵押物面积(平方米)
抵押物坐落
产权证号
抵押情况(权利人及金额)
备注
恒康医药
**银行
***.**
***西关街办月河路*号*号楼
潍房权证*属字第********号
抵押权人:**银行,抵押金额***.**万元
**银行已申请拍卖评估,流拍后变卖结束,未启动抵债程序
*,***.**
***月河路*号
潍国用(****)第B***号
抵押权人:**银行,抵押金额***.**万元
**房地产
***.**
***胜利**侧**二层住宅*号西户
青房地权**自字第*****号
抵押权人:**银行,抵押金额***.**万元
执行中
***.**
***胜利**侧建材*场J-*A号楼*层东户
青房地权**自字第*****号
四、抵押物情况
五、诉讼执行情况
(一)****年*月**日,******人民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债权人对借款人名下位于******月河路*号的工业用地及地上*号楼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该案件已执行,****年*月**日法院作出(****)鲁****执****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本。
(二)****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判决,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债权人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胜利**侧**二层住宅*号西户及建材*场J-*A号楼*层东户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一审判决后抵押人不服并上诉至****级人民法院,****年*月*日,法院作出(****)鲁**民终****号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件已执行,执行案号(****)鲁****执***号。
第十户:***吉元贸易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年*月,我公司自**银行商业化收购***吉元贸易有限公司贷款***.**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由***慧龙化工有限公司、***亿创商贸有限公司、张荣、尹俊凤、张国防、张华香、宋良华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为有效债权。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吉元贸易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侯镇昌大路东侧移动营业厅对面,法定代表人张荣,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股东为张荣、张海东,持股比例分别为**%、**%。吉元公司主要从事销售:塑料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钢材、焦炭、矿粉、矿石、建材、建工建材用化学助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承揽:管道安装工程(不含压力管道)、土石方工程;经营国家允许范围内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一)***慧龙化工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街道办北洛村东,法定代表人宋良田,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股东为宋良田,持股比例***%。慧龙公司主要从事销售:编织袋、井下工具、化玻仪器、五金交电、润滑油、劳保用品、保温材料、羟丙基胍尔胶粉、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冶金材料;油田技术服务;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二)***亿创商贸有限公司****年*月*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胡集镇政府驻地,法定代表人张国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慧龙公司主要从事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售;日用百货、针织品、服装、鞋帽、家具、洗涤用品、化妆品、五金电料、家用电器、电脑、文体用品、首饰零售;开办*场,房屋、摊位租赁。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自然人保证人
*.张荣,男,汉族,****人;
*.尹俊凤,系张荣之妻,女,汉族,****人;
*.张国防,男,汉族,****人;
*.张华香,系张国防之妻,女,汉族,****人;
*.宋良华,男,汉族,****人。
四、诉讼情况
尚未起诉。
第十一户: ****睿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年*月,我公司自**银行商业化收购****睿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万元及相应利息,抵押贷款,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大棚(已拆除)。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为有效债权。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睿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台头镇李王村,法定代表人杨俊波,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万元;睿农农业科技主要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咨询;研发、销售:育苗基质;种植、销售:蔬菜、花卉、苗木;园林绿化、农业园区设计施工;承揽:温室工程;温室技术咨询;温室管理。股东为杨俊波、孙爱云,持股比例分别为**%、**%。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近三年无改制及重组情形。
三、抵押物情况
所有权人
抵押权人
抵押面积
抵押物坐落
产权证号
抵押情况(权利人及金额)
抵押金额
备注
****睿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支行
**.**万平方米
***台头镇李王庄村的大棚
************;他项权证号为T************
最高额抵押担保***万元
最高额抵押担保***万元
已拆除
杨俊波、孙爱云
**银行**支行
**.**万平方米
***台头镇李王庄村的土地
无
最高额抵押担保***万元
最高额抵押担保***万元
已拆除
杨俊波、孙爱云签署的抵押合同因抵押物为承包类集体土地未办理抵押登记。
四、诉讼情况
****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睿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寿商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睿农农业科技向**银行偿还本金***.**万元以及截至****年*月**日的利息***.**万元;以后的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银行对睿农农业所有的大棚折价或拍卖、变卖后的价款有优先受偿权。**银行依据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裁定书案号(****)鲁****号之一,该案件于****年*月终结本次执行。
第十二户:****腾翔蔬菜专业**社债权
一、债权情况
****年*月,我公司自**银行商业化收购****腾翔蔬菜专业**社贷款**.**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及抵押贷款,抵押物为主债务人名下大棚(已拆除),由***正信工贸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为有效债权。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腾翔蔬菜专业**社于****年**月**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洛城街道办后牟**村村北,法定代表人张友伟,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腾翔蔬菜主要从事组织收购、销售成员种植的蔬菜;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蔬菜种苗、花卉种苗(只限本社成员使用);提供与蔬菜种植有关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正信工贸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洛城街道办后牟**村村委北*华里,法定代表人郭兴三,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正信工贸主要从事组织加工、销售:铝型材制品;销售:螺纹钢、管材、铜材、锌材、铝材;零售:化肥。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四、抵押物情况
所有权人
抵押权人
抵押面积
抵押物坐落
产权证号
抵押情况(权利人及金额)
抵押金额
备注
****腾翔蔬菜专业**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万平方米
***洛城街道办后牟**村村东北的大棚
*************;他项权证号为T*************
**.**万元(无其他权利人)
**.**万元
已拆除
五、诉讼情况
****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腾翔蔬菜专业**社、***正信工贸有限公司诉至**省***人民法院,**省***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寿商初字第***号判决书,判决**腾翔蔬菜专业**社向**银行偿还借款本金**.**万元以及截至****年*月**日的利息**.**万元,之后的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如腾翔蔬菜逾期不履行还款义务,**银行有权对抵押大棚行使抵押权,并就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银行依据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裁定书案号:(****)鲁****执****号,该案件于****年*月**日终结本次执行。
第十三户: ***富广蔬菜专业**社债权
一、债权情况
****年*月,我公司自**银行商业化收购***富广蔬菜专业**社贷款***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及抵押贷款,由王同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抵押物为主债务人名下大棚(已拆除)。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为有效债权。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富广蔬菜专业**社于****年*月**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台头镇邢家茅陀村村北,法定代表人游富广,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富广蔬菜主要从事组织收购、销售成员种植的蔬菜;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只限本社成员使用);提供与蔬菜种植有关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王同增,男,汉族,****人。
四、抵押物情况
所有权人
抵押权人
抵押物面积(亩)
抵押物坐落
产权证号
抵押物情况(权利人及金额)
备注
游富广
**银行
***.**
大西环东侧
**************
**银行***.**万元
已拆除
四、诉讼情况
****年,**银行向**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省***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寿商初字第****号判决书。判处***富广蔬菜专业**社偿还**银行借款人民币***.**万元及截至至****年*月**日的利息***.**万元;**银行游富广所有的大棚折价或拍卖、变卖后的价款有优先受偿权;王同增对上述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对游富广所有的大棚(本案合同约定的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的价款有优先受偿权。**银行依据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鲁****执****号之一,该案件于****年*月*日终结本次执行。
第十四户: ***上清农产品专业**社债权
一、债权情况
****年*月,我公司自**银行商业化收购***上清农产品专业**社贷款***.**万元及相应利息,抵押贷款,抵押物为债务人名下大棚(已拆除)。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为有效债权。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上清农产品专业**社于****年*月**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街道**二村,法定代表人周中利,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上清农产品主要从事组织收购、销售成员种植的产品;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仅限本社成员使用);引进新技术、新品种;提供与农产品种植有关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控股股东为刘海东,持股比例**%。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抵押物情况
所有权人
抵押权人
抵押物面积(亩)
抵押物坐落
产权证号
抵押物情况(权利人及金额)
备注
***上清农产品专业**社
**银行
***.**
*****街道**二村
*************
**银行***.**万元
(已拆除)
四、诉讼情况
****年,**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寿商初字第****号判决书,判处***上清农产品专业**社偿还**银行本金***.**万元以及以及自****年*月*日计算至****年*月**日的利息**.**万元,之后利息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返还**银行借款本金**.**万元并支付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利息**.**万元,之后利息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银行有权对上清农产品位于***圣城街道**二村的**个大棚依法行使抵押权,并就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银行依据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寿执字第****号,该案件于****年**月*日终结本次执行。
第十五户: ***盛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年*月,我公司自**银行商业化收购***盛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及抵押贷款,由**鹏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桑金中、王秋荣、张秀坤、张海霞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抵押物为主债务人名下大棚(已拆除)。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为有效债权。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盛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上口镇广一村东,法定代表人张秀坤(已去世),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盛坤农业主要从事日光温室、智能温室、农业生态园区和农业设施工程的设计、规划、建设;种植、收购、销售:蔬菜、果品的生产。股东为张秀坤、张海霞,持股比例分别为**%、**%。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一)**鹏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洛城街道丁家殿子村委东*公里,法定代表人桑金中,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W;鹏润农业主要从事农业技术研发、推广、咨询服务;承揽:温室工程;种植、销售瓜果。股东为桑金中,持股比例***%。工商登记为在营(开业)企业,主体资格存续。
(二)自然人保证人
*.桑金中,男,汉族,****人;
*.王秋荣,女,汉族,****人;
*.张秀坤,男,汉族,****人;
*.张海霞,女,汉族,****人。
四、抵押物情况
所有权人
抵押权人
抵押物面积(亩)
抵押物坐落
他权证号
抵押情况(权利人及金额:万元)
备注
盛坤农业
**银行
***.**
***上口镇广一村村东
T*************
***.**
(已拆除)
盛坤农业
**银行
**.**
***上口镇**村东
T*************
***.**
(已拆除)
五、诉讼情况
****年*月**日,**省***人民法院作出(****)寿商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盛坤农业偿还**银行借款本金***.**万元并支付利息**.**万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利息按合同约定利息、罚息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银行对抵押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有优先受偿权;上述保证人对抵押大棚拍卖、变卖后剩余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银行依据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鲁****执***号(该案件于****年*月**日终结本次执行)。
第十六户:***鑫绿农蔬菜专业**社债权
一、债权情况
****年*月,我公司自**银行商业化收购***鑫绿农蔬菜专业**社贷款***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及抵押贷款,由刘爱兰、杜安之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大棚(已拆除)。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为有效债权。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鑫绿农蔬菜专业**社于****年*月*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街道桑官村,法定代表人刘爱兰,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鑫绿农蔬菜主要从事蔬菜种植、销售;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大棚材料、有机肥料;组织收购、销售成员及同类生产经营者的蔬菜;研发、引进新技术、新品种、有机肥料,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刘爱兰,女,汉族,****人;
*.杜安之,男,汉族,****人。
四、抵押物情况
所有权人
抵押权人
抵押物面积(亩)
抵押物坐落
他权证号
抵押情况(权利人及金额:万元)
备注
鑫绿农蔬菜
**银行
***.**
***洛城街道办复盛村
T*************
***.**
已拆除
鑫绿农蔬菜
**银行
***.**
*****街办
T*************
***.**
已拆除
五、诉讼情况
(一)****年*月**日,**省***人民法院作出(****)寿商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鑫绿农蔬菜返还**银行借款本金***.**万元并支付利息**.**万元(利息计算至****年*月**日,之后利息按合同约定标准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银行对抵押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有优先受偿权;上述保证人对抵押物拍卖、变卖后剩余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银行依据生效判决已申请强制执行。****年**月*日,**省***人民法院作出(****)鲁****执****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本。
(二)****年*月**日,**省***人民法院作出(****)寿商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鑫绿农蔬菜返还**银行借款本金***.**万元并支付利息**.**万元(利息计算至****年*月**日,之后利息按合同约定标准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银行对抵押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有优先受偿权;上述保证人对抵押物拍卖、变卖后剩余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银行依据生效判决已申请强制执行。****年**月*日,**省***人民法院作出(****)鲁****执****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本。
第十七户:***元瑞蔬菜专业**社债权
一、债权情况
****年*月,我公司自**银行商业化收购***元瑞蔬菜专业**社贷款***.**万元及相应利息,抵押贷款,抵押物为债务人名下大棚(已拆除)。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为有效债权。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元瑞蔬菜专业**社于****年**月**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台头镇南台头村村委院内,法定代表人庞美华,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元瑞蔬菜主要从事组织收购、销售成员种植的蔬菜;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只限本社成员使用);提供与蔬菜种植有关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控股股东为庞美华、王兆平,持股比例分别为**.*%、**.*%。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近三年无改制及重组情形。
三、抵押物情况
所有权人
抵押权人
抵押物面积(亩)
抵押物坐落
所有权证号
抵押情况(权利人及金额:万元)
备注
***元瑞蔬菜专业**社
**银行
***.**
***稻田镇杨家营村
*************
***.**
(已拆除)
四、诉讼情况
****年**月**日,**省***人民法院作出(****)寿丰商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元瑞蔬菜偿还**银行借款本金***.**万元并支付利息**.**万元(计算至****年*月**日;以后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银行对抵押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有优先受偿权。
****年*月**日申请了财产保全,案号为(****)寿丰商初字第****号。**银行依据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省***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鲁****执****号执行裁定书执行终本。
第十八户:**系农蔬菜专业**社债权
一、债权情况
****年*月,我公司自**银行商业化收购**系农蔬菜专业**社贷款***.**万元及相应利息,为保证及抵押贷款,由**硕农蔬菜专业**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抵押物为债务人法定代表人刘福成名下大棚(已拆除)。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为有效债权。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系农蔬菜专业**社于****年*月**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台头镇邢西村南首,法定代表人刘福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系农蔬菜主要从事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不含农药);组织收购、销售成员及蔬菜种植者的产品;开展成员所需的蔬菜储藏、销售服务;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与蔬菜种植、销售有关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控股股东为刘福成,持股比例**.****%。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硕农蔬菜专业**社于****年*月**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台头镇西三环中段北孙村以东,法定代表人刘涛,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万元,硕农蔬菜主要从事组织收购、销售成员种植的蔬菜;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只限本社成员使用);提供与蔬菜种植有关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控股股东为刘涛,持股比例**%。企业工商登记为在营(开业)企业,主体资格存续。
所有权人
抵押权人
抵押物面积(亩)
抵押物坐落
所有权证号
抵押情况(权利人及金额:万元)
备注
刘福成
**银行
***.**
***文家街道南官桥村大西环东侧
*************
***.**
(已拆除)
四、抵押物情况
五、诉讼情况
****年**月**日,**省***人民法院作出(****)寿丰商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系农蔬菜偿还**银行借款本金***.**万元并支付利息**.**万元(计算至****年*月**日;从****年*月*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银行对抵押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对抵押大棚拍卖、变卖后剩余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银行依据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年*月*日,**省***人民法院作出****)鲁****执****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
第十九户:**华润冷轧钢板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年*月,我公司自**银行商业化收购**华润冷轧钢板有限公司贷款***万元及相应利息,为保证贷款,由**明泽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大有钢业有限公司、**锦汇钢材有限公司、穆大伟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为有效债权。截止****年*月**日,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华润冷轧钢板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呼家庄镇呼东新区,法定代表人穆星瑞,公司注册资本***.**万元,股东为穆星瑞、穆大伟,持股比例分别为**%、**%。华润冷轧钢板主要从事成品钢带的**、分剪、批发、零售;钢材、木材、化工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机电产品的批发、零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产业政策禁止的项目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实行许可证经营的项目。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吊销。
三、保证人情况
(一)**明泽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潍州路***号,法定代表人马世刚,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主要从事普通机械加工(不含铸造、电镀、喷漆)、销售;钢材平整、剪切;销售:太阳能热水器产品、钢材、木材、五金建材、机电产品、日用百货、润滑油(限小包装)。股东为***泽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马世刚,持股比例分别为**%、**%。企业工商登记为在营(开业)企业,主体资格存续。
(二)**大有钢业有限公司于于****年**月**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街道办事处徐家村,法定代表人孟凡春,公司注册资本***.**万元;大有钢业主要从事纸钢材加工(不含冶炼);销售:钢材,五金建材,塑料制品,机电产品。股东孟凡春、别德才,持股比例分别为**%、**%。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近三年无改制及重组情形。
(三)**锦汇钢材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军埠口综合项目区**街****号,法定代表人丁金海,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锦汇钢业主要从事加工、销售:钢管、异型钢管、冷弯型材;销售:钢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制品、电器开关、中央空调。股东为孟凡春、丁培瑞,持股比例分别**%、**%。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近三年无改制及重组情形。
(四)自然人保证人
穆大伟,男,****人。
四、诉讼执行情况
****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华润冷轧钢板、明泽金属材料、大有钢业、锦汇钢材、穆大伟诉至****级人民法院,****级人民法院作出(****)潍商初字第***号判决书,判决债务人华润冷轧钢板支付债权人**银行本金***.**万元及利息**.**万元(截止****年**月**日,之后利息按照合同约定利率和计算方式另计,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本金给付之日),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保证人明泽金属材料、大有钢业、锦汇钢材、穆大伟对上述判决确定的欠款债务在最高额***.**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华润冷轧钢板追偿。**银行已申请强制执行,****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潍执字第***号执行裁定书。
第二十户:****健元春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年**月**日,交通银行**分行与****健元春有限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Z****LN********,贷款****万元,保证及抵押贷款,由**富**学有限公司、赵世龙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赵俊及赵世龙夫妻共同财产为限提供保证担保;以****健元春化工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侯镇新海路以北的工业房地产提供第二顺位抵押担保。截至****年*月**日,****健元春有限公司尚欠债权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健元春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公司地址***公园西街,法定代表人赵世龙,注册资本*****万元,其中:赵世龙出资****.*万元,占比**.****%,赵俊出资***.*万元,占比*.****%。公司主要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研发、生产、销售:塑料薄膜、农用多层薄膜;生产、销售:塑编制品、塑料制品、复合包装材料、纸塑复合袋、纸制品、土工布、土工膜、土工格栅、土工复合材料;废旧塑料回收、销售;销售:纺织品、纺织原料、聚丙烯、聚乙烯及原材辅料、不再分装的农作物包装种子、蔬菜。
三、保证人情况
(一)**富**学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公司地址:***羊口镇南,法定代表人王寿海,注册资本****万元,王立书出资****万元,占比**%,**政端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出资****万元,占比**%。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在业)状态,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二)自然人保证人
*.赵世龙,男,汉族,****人;
*.赵俊,女,汉族,****人。
四、抵押物情况
借款人以****健元春化工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侯镇新海路以北的工业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抵押顺位为第二顺位抵押权人,第一顺位抵押权人交通银行**分行,系为****健元春化工有限公司贷款所做抵押担保,贷款金额*,***万元,土地证号:寿国用(****)第****号,土地使用权抵押面积***,***平方米,房屋抵押面积为**,***.**平方米,用途:土地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房屋用途为生产、其他,抵押权证号:鲁(****)***不动产证明第*******号。
五、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富**学有限公司、赵世龙、赵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抵押权人对抵押物在担保范围内享有第二顺位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案号(****)鲁****执****号,该案件已终本。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次拟转让的债权多数已诉讼确权并执行。转让的债权中涉及抵押工业土地***,***平方米、工业房产*****.*平方米、商业房产***.**平方米,抵押物位置优越、交通方便,适合投资建厂生产经营。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
(*)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债权资产项下的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
(*)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
(*)债权资产所涉及的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其关联方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主体;
(*)列入反洗钱、反恐怖黑名单的人员;
(*)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处置方式:协议转让(仅适用于国有受让人)、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拟处置的**户债权可以整体组包、部分组包处置。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有效。
**意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省***经七路***号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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