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潍坊百瑞经贸有限公司等13户债权资产营销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百瑞经贸有限公司等**户
所在地:***、***
债权总额:**,***.**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持有**百瑞经贸有限公司等**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涉及债权总额**,***.**万元,其中:债权本金**,***.** 万元,利息*,***.** 万元(利息计算截至****年*月**日,下同,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借款人
担保人
本金
利息
债权总额
*
**百瑞经贸有限公司
***耀超薄玻璃有限公司、刘明亭、张益智、赵**、肖华、肖秀芝
*,***.**
*,***.**
*,***.**
*
**明发经贸有限公司
**弘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亮、谢蝶蓉、张亮、赵冬梅、董伟、张玉荣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明发经贸有限公司
***.**
***.**
*,***.**
*
*****强商贸有限公司
刘长伟、**锦程置业有限公司
*,***.**
***.**
*,***.**
*
**诗圣酒水有限公司
周曰猛、李红、李刚田、于凤芹、刁可海、李堃
***.**
***.**
***.**
*
***康达实业有限公司
王玉宗、孙瑞霞、***康达实业有限公司
***.**
***.**
*,***.**
*
***信元橡胶有限公司
**盛德鞋业有限公司、***信元橡胶有限公司
*,***.**
***.**
*,***.**
*
***亿升纺织有限公司
***亿升纺织有限公司、夏纪升、孙梅
*,***.**
***.**
*,***.**
*
**正大钢结构有限公司
**旭城经贸有限公司、**海铖机械有限公司、李清林、王蕾、李思佳、王俊武、王丽华、张荣军、王林红、**正大钢结构有限公司
***.**
***.**
***.**
*
**银源食品有限公司
**黄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万霖控股有限公司、赛军、**银源食品有限公司
*,***.**
*,***.**
*,***.**
**
**恒宇橡胶有限公司
**恒宇科技有限公司、**皓宇橡胶有限公司、田家礼、刘卫红
****.**
***.**
*,***.**
**
**亨达集团皮业发展有限公司
**亨达股份有限公司、**亨达集团鞋业有限公司、王吉万、单存礼、单玉香、王国昌
****.**
**.**
*,***.**
**
**鸢康医药有限公司
**恒宇农业装备有限公司、肖甲河、王翠兰
***.**
***.**
***.**
**
**帝王食品有限公司
**鑫昊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刘相柱
****.**
***.**
*,***.**
合计
**,***.**
*,***.**
**,***.**
第一户 **百瑞经贸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年*月**日,借款人**百瑞经贸有限公司尚欠本金*,***.**万元及利息*,***.**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抵押物为刘明亭、肖秀芝名下位于***孤山街***号房地产,保证人为***耀超薄玻璃有限公司、刘明亭、张益智、赵**、肖华、肖秀芝。
该债权主从债权均在诉讼时效内,主从债权合法有效。目前已经进入执行程序。
二、主债务人及抵押物基本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百瑞经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 日,公司位于***经济开发区洛前街南侧。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人代表张益智,注册资本****万元,其中自然人张益智认缴出资***万元,占比**%;肖华认缴出资**万元,占比*%,企业经营状态为存续。经营范围为销售: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碳酸钠、赖氨酸乳胶、纸张、木浆、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电线电缆、阀门开关、钢材、五金建材、装饰材料、陶瓷洁具、办公用品、劳保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担保情况
*、抵押物情况
刘明亭、肖秀芝以位于***孤山街***号房地产抵押。其中:商业房产证号为潍乐房权证***字第******号、******号、******号、******号,面积为****.*平方米;土地证号为乐国用(****)第CL***号,面积****平方米(*.***亩),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耀超薄玻璃有限公司***耀超薄玻璃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住所地位于***经济开发区特钢公司以东,法定代表人张永良,经营范围为设计、研发、生产、销售:玻璃及玻璃制品、化工产品(不含违禁品);经营国家允许范围内的货物进出口业务。企业无注、吊销记录。目前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由姚永军、常乐军与张***位自然人出资构成,其中公司法定代表人姚永军出资**,***万元、持股比例为**.**%,常乐军与张**为公司股东,分别出资***万元与***万元,持股比例为*.**%与*.**%。
*.*刘明亭,男,住**省***。
*.*张益智,男,住**省***。
*.*赵**,女,住**省***。
*.*肖华,男,住**省***。
*.*肖秀芝,女,住**省***。
三、前期诉讼执行情况
原债权银行就全部债权向**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已判决,对抵押物拥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目前已进入执行程序。
第二户 **明发经贸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年*月**日,借款人**明发经贸有限公司尚欠本金***.**万元及利息***.**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抵押物为借款企业名下位于抵押房产位置(***健康东街*****号金御皇廷)四层的**套房产,保证人为**弘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亮、谢蝶蓉、张亮、赵冬梅、董伟、张玉荣。
该债权主从债权均在诉讼时效内,主从债权合法有效。目前已经进入执行程序。
二、主债务人及抵押物基本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明发经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 日,公司位于******仓南西街**号。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人代表董亮,注册资本***万元,其中自然人董亮认缴出资***万元,占比**.**%;董伟认缴出资***万元,占比**.**%;张亮认缴出资**万元,占比**.**%,企业经营状态为在营(开业)。经营范围为销售:煤炭、钢材、建材、二类机电、五金交电、办公用品、汽车配件、土产杂品、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纺织原料。企业涉诉较少。
(二)担保情况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明发经贸有限公司名下的办公用房,房屋所有权证号: **权证**字第********号、第********号、第********号、第********号、第********号、第********号、第********号、第********号、第********号、第********号、第********号、第********号、第********号、第********号、第********号、第********号房屋坐落于*****健康东街*****号金御皇廷**号楼**套房产,建成于****年。产别私有,产权明晰,无纠纷。建筑面积***.**平方米。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弘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公司位于**省******文化路***号***建设工程交易培训中心A号楼***(仅限办公场所),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张桂江,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为凭资质证开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钢材的切割、焊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无注、吊销记录。未调查到债务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由于原债权银行判决后未对该企业申请执行,存在丧失执行时效的风险。
*.*董亮,男,******。
*.*谢蝶蓉,女,******。
*.*张亮,男,******。
*.*赵冬梅,女,******。
*.*董伟,男,******。
*.*张玉荣,女,******。
三、前期诉讼执行情况
原债权银行就全部债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已判决,对抵押物拥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目前已进入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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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户 *****强商贸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年*月**日,借款人*****强商贸有限公司尚欠本金*,***.**万元及利息***.**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抵押物为**锦程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舜王街道解留一村的土地使用权,保证人刘长伟提供保证担保。
该债权主从债权均在诉讼时效内,抵押物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主从债权合法有效。目前已经进入执行程序。
二、主债务人及担保基本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强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公司位于***皇华镇驻地,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长伟。注册资本***万元,公司股权结构为:法人代表刘长伟出资***万元,占比**.*%,王乐喜出资*万元,占比*.*%。经营范围:销售布匹、棉花、棉纱、建筑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机电、钢材、家用电器;物流配送(不含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无注、吊销记录。
(二)担保情况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锦程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舜王街道解留一村的土地使用权,地证号为诸国用(****)第*****号,面积*****平方米;抵押物为**锦程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舜王街道解留一村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诸国用(****)第*****号,面积*****平方米。抵押物已在***国土**局办理抵押登记,土地他项权利证明编号为诸他项(****)第*******、*******号。
*、保证人情况
刘长伟,男,住*****。
三、前期诉讼执行情况
原债权银行就全部债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已判决,对抵押物拥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目前已进入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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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户 **诗圣酒水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年*月**日,借款人**诗圣酒水有限公司尚欠本金***.** 万元及利息***.**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抵押物为刁可海、李堃名下位于***曦岛游艇假日湾B**号、***金仓街道松海路**号海景嘉园B栋*****室、*****室。保证人为周曰猛、李红、李刚田、于凤芹提供保证担保,保证人情况见下文介绍。
该债权主从债权均在诉讼时效内,抵押物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主从债权合法有效。目前已经进入执行程序。
二、主债务人及担保基本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诗圣酒水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为********东街***号泰华商务大厦***,法定代表人:李红,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为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登记机关为*******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万元,企业经营状态为在业。
(二)担保情况
*、保证人情况
*.* 周曰猛,男,**省***。
*.* 李红,女,**省***。
*.* 李刚田,男,******
*.* 于凤芹,女,******。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第三人刁可海、李堃夫妇位于***金仓街道松海路**号海景嘉园B幢*****室、*****室住宅,房产证号:莱房权证金仓街道字第******、******号,面积共计***.**㎡的酒店式公寓;位于***曦岛游艇·假日湾B**号,住宅,房产证号:海房权证度假区字第*********号,面积共计***.**㎡的沿海独栋别墅。
三、前期诉讼执行情况
原债权银行就全部债权向***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已判决,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民事判决书案号为(****)**商初字第***号,现已进入执行程序。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在起诉时,未要求确认该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第五户 ***康达实业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年*月**日,借款人***康达实业有限公司尚欠本金***.**万元及利息 ***.**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本债权由主债务人生产厂区工业用地和车间,保证人:王宝宗、孙瑞霞保证担保。
该债权主从债权均在诉讼时效内,主从债权合法有效。目前已经进入执行程序。
二、主债务人及担保基本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康达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万元,其中王宝宗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孙瑞霞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法定代表人王宝宗,住所地***金海路西恒祥**,登记机关****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纺纱、浆纱、合线;生产销售布匹、轮椅、小型发电机、电子产品及配件、汽车电子设备系统制造;销售纺织原料、化工染料、残疾人用品用具、康复器材;纺织器材、纺织配件;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担保情况
*、保证人情况
*.* 王宝宗,男,**省***。
*.*孙瑞霞,女,**省***。
*、抵押物情况
该抵押物为主债务人生产厂区工业用地和车间,其中:土地面积*****平方米(合**.**亩),土地证号:昌国用(****)第***号,坐落于***金海路西、恒祥**,地号:*****,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取得,终止日期为****年*月*日。已在***国土**局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昌他项(****)第***号,工行**支行该户债权为第一顺位抵押。房产面积为*****.**平方米,房产证号:昌房权证奎聚字第*****号,坐落于***金海路西、恒祥**,共*幢,结构为砖混。已在***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昌房抵他字第****号。
三、前期诉讼执行情况
原债权银行就全部债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已判决,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现已进入执行程序。原债权银行在起诉时,未要求确认该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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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户 ***信元橡胶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年*月**日,借款人***信元橡胶有限公司尚欠本金*,***.** 万元及利息***.**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保证人为**盛德鞋业有限公司。抵押物为信元橡胶名下房地产及机器设备。
该债权主从债权均在诉讼时效内,抵押物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主从债权合法有效。目前已经进入执行程序。
二、主债务人及担保基本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信元橡胶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登记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范宁宁,注册资本为***万元,其中:范宁宁投资***万元,占比**.**%;张兆勇等**人投资**万元,占比*.**%。注册地址为***密水街道**街*号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再生胶;轮胎翻新;与本企业产品相关的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担保情况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盛德鞋业有限公司(曾用名:**盛德鞋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葛明秀,位于***盛德路*号,注册资金为****万元,实收资本****万元,其中:葛明秀投资****万元,占比***%,主营业务:设计、生产、销售鞋、鞋材(不含制底)、箱包、腰带、手套、钱包、文件夹、支票夹及文具系列皮革制品;本企业货物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已于****年**月**日被注销。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借款名下自有房地产,抵押物位于***密水街道**街*号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及所属房产,土地证号:高国用(****)第***号,面积为*****平方米;房产证号:鲁潍房权证***字第*******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贷款时,追加借款人自有机器设备抵押,位于公司车间内,共**台(套)
三、前期诉讼执行情况
我公司就全部债权向**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已判决,对抵押物拥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已进入执行程序。
窗体顶端
第七户 ***亿升纺织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年*月**日,借款人***亿升纺织有限公司尚欠本金*,***.**万元及利息***.**万元。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保证人为夏纪升、孙梅。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位于******瑞源街***号土地房产。
该债权主从债权均在诉讼时效内,抵押物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主从债权合法有效。目前已经进入执行程序。
二、主债务人及担保基本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主债务人***亿升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升纺织)位于***瑞源街***号(娘娘庙第二工业园),成立于****年*月。法人代表夏纪升。注册资本****万元,其中夏纪升投资****万元,占投资总额的**.**%,孙梅投资****万元,占投资总额的**.**%。经营范围:纺纱;织布;浆纱;收购、销售棉花;与本企业产品相关的货物进出口贸易。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经营的项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前置审批许可经营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情况
*.*夏纪升,男,**省***。
*.*孙梅,女,**省***。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土地房产,******瑞源街***号,其中土地证号高国用(****)第***号、高国用(****)第***号,土地使用类型为出让,工业用地,权属用地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鲁潍房权证***字第*******号和鲁潍房权证***字第*******号,房产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三、前期诉讼执行情况
原债权人就全部债权向**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已判决,对抵押物拥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已进入执行程序。
第八户 **正大钢结构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年*月**日,借款人**正大钢结构有限公司尚欠本金***.**万元及利息***.**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保证人为**旭城经贸有限公司、**海铖机械有限公司、李清林、王蕾、李思佳、王俊武、王丽华、张荣军、王林红;抵押物为**正大钢结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寒朱**、西于家庄子村道路东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潍国用(****)字第C***号,面积*****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该抵押物已办理抵押登记。
该债权主从债权均在诉讼时效内,抵押物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主从债权合法有效。目前已经进入执行程序。
二、主债务人及担保基本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正大钢结构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河滩镇西于家庄子村西,法定代表人李清林,注册资本****万元,李宝春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为**.**%;李清林出资**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为安装、改造、维修: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A级);制造、销售:桥式起重机(B级、C级)、门式起重机(B级、C级)、旋臂式起重机(C级);生产、销售:钢结构工程配套产品、钢铁制品(不含炼钢、炼铁);钢结构工程施工;销售金属材料(不含国家控制品)、建筑材料、机电设备。
(二)担保情况
*、保证人情况
*.* **旭铖经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宝通街***号亿祥钢材*场东排*号,法定代表人张荣军,注册资本***万元,张荣军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为**%;王林红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为**%。经营范围为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已于****年**月**日被注销。
*.* **海铖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经济开发区先进制造业产业园海莱路**号,法定代表人王俊武,注册资本***万元,**正大钢结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万元,出股比例为**%;王丽华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为**%。经营范围为机械加工;生产、销售钢结构工程配套产品、钢铁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企业无注、吊销记录。
*.* 李清林,男,住**省***。
*.* 王蕾,女,住******。
*.* 李思佳,女,住**省***。
*.*王俊武,男,******。
*.*王丽华,女,**省***。
*.*张荣军,男,**省太荔*。
*.*王林红,女,******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正大钢结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寒朱**、西于家庄子村道路东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潍国用(****)字第C***号,面积*****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该抵押物已办理抵押登记,权证号分别为潍他项(****)第C***号(第一顺位,抵押金额***万元)、潍他项(****)第C***号(第二顺位,抵押金额***万元)、潍他项(****)第C***号(第三顺位,抵押金额***万元)。
三、前期诉讼执行情况
我公司就全部债权向**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已判决,对抵押物拥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已进入执行程序。
窗体顶端
我公司就全部债权向**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已判决,对抵押物拥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已进入执行程序。
第九户 **银源食品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年*月**日,借款人**银源食品有限公司尚欠本金*,***.**万元及利息*,***.**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 保证人为赛军、**万霖控股有限公司、**黄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抵押物为**银源食品有限公司名下的、坐落于*****镇**科技工业园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该抵押物已办理抵押登记。
该债权主从债权均在诉讼时效内,主从债权合法有效。目前已经进入执行程序。
二、主债务人及担保基本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借款人**银源食品有限公司是****年**月**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省***科技工业园。法定代表人王波,企业经营范围:果蔬、水产品的储藏、初加工及销售。目前该公司企业状态为基本停止经营,注册资本为***万人民币,股东为应乎中(**)控股有限公司,控股比例为***%
(二)保证人情况
*.***黄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名:**黄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J ,法定代表人赛军,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登记机关:*******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省******黄海路*号*号楼****号 ,经营范围:农业技术的研发,农副产品交易,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电子公告内容),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计算机技术咨询,数据库管理,电子商务技术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供应链管理,物流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万霖控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赛军 ,注册资本:****万元,**万霖控股有限公司股东为王东锴、郝青。王东锴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认缴出资日期****年*月**日,实缴出资额为*万元;郝青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认缴出资日期****年**月**日,实缴出资额为*万元。营业期限自:****年**月**日起,登记机关:*******场监督管理局,住所:**省******黄***花园酒店及公寓*号楼***室,经营范围:以自有资产投资及投资咨询,农副产品、食品批发、零售,林木种植,商务信息咨询,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赛军,男,******。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银源食品有限公司名下房地产,其中土地使用权*****平方米(**亩),位于**科技工业园区(**),土地证号栖国用(****)第******号,土地性质为仓储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年限为****年**月**日,房产有*个标的,证号为栖房权证**镇字第********号、栖房权证**镇房字第********号,面积共计*****.*平方米。现场看,抵押物为整个厂区,位于**北立交附近,为办公楼、气调库等,部分正在使用中,交通便利。
三、前期诉讼执行情况
本债权已取得胜诉生效判决,对抵押物拥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现已进入执行程序。
第十户 **恒宇橡胶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年*月**日,借款人**恒宇橡胶有限公司尚欠本金****.**万元及利息***.**万元。担保方式为保证,由**恒宇科技有限公司、**皓宇橡胶有限公司、田家礼、刘卫红提供保证担保。
该债权主从债权均在诉讼时效内,主从债权合法有效。目前已经进入执行程序。
二、主债务人及担保基本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借款人**恒宇橡胶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大王镇工业园,法定代表人刘**,注册资本*****万元,刘**实缴****万元,田鹏飞实缴****万元,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轮胎、充气内胎、橡胶制品、橡胶机配件、输送带;销售:橡胶辅料、黄金、**及其制品。
(二)保证人情况
*、**恒宇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李来伟,注册资本*****万元,田家智实缴*****万元,张光德实缴****万元,经营范围: 研发、生产、销售轮胎、充气内胎、橡胶制品;进出口业务;生产、销售:橡胶原料(不含易制毒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皓宇橡胶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大王镇**王村,法定代表人李广华,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汽车轮胎、子午线轮胎、工程轮胎、农业轮胎、充气轮胎、橡胶制品、橡胶机配件;销售:橡胶及塑料辅料、黄金、**;经核准的自营进出口业务;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废弃**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固体废物治理;再生橡胶制造。
*、田家礼,男,住**省***。
*、刘卫红,女,住**省**。
三、前期诉讼执行情况
该企业已进入破产程序。
第十一户 **亨达集团皮业发展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年*月**日,借款人**亨达集团皮业发展有限公司尚欠本金****.**万元及利息**.**万元。担保方式为保证,由**亨达股份有限公司、**亨达集团鞋业有限公司、王吉万、单存礼、单玉香、王国昌提供保证担保。
该债权主从债权均在诉讼时效内,主从债权合法有效。目前已经进入执行程序。
二、主债务人及担保基本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借款人**亨达集团皮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资本*,***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单存礼,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住所地为*******街道办事处TCL大道*号,经营范围为皮鞋、拖鞋、箱包、腰带、针织服装制造;包装盒、皮革制品加工;批发零售鞋用材料、饰品、眼镜(不含隐形眼镜及其护理液)、围巾、帽子、鞋油、鞋提子、袜子、鞋类用品。经营本企业进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保证人情况
*、**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为王吉万,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为**,***万,住所地为*****烟青路***号,经营范围为制造皮鞋、拖鞋、箱包、腰带、针织服装;加工包装盒、皮革制品;批发零售鞋用材料、家用电器、通讯器材(不含高频发射器材)、钢材、建材、汽车(不含小轿车)、五金;计算机技术的开发;经营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亨达集团鞋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资本*,***万元,住所地****区烟青路***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皮鞋、拖鞋、箱包、腰带、针织服装制造;包装盒、皮革制品加工;批发零售鞋用材料、饰品、眼镜(不含隐形眼镜及其护理液)、围巾、帽子、鞋油、鞋提子、袜子、鞋类用品;生产制造、销售一类医疗器械;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王吉万,男,**省***。
*、单存礼,男,**省***。
*、单玉香,女,**省***。
*、王国昌,男,**省***。
三、前期诉讼执行情况
本债权已取得胜诉生效判决,现已进入执行程序。
第十二户 **鸢康医药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年*月**日,借款人**鸢康医药有限公司尚欠本金***.**万元及利息***.**万元。担保方式为保证,由肖甲河、王翠兰提供保证担保。
该债权主从债权均在诉讼时效内,主从债权合法有效。目前已经进入执行程序。
二、主债务人及担保基本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借款人**鸢康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北宫大街西苑立交*****米,原法定代表人肖甲河,后于****年*月**日变更为李卫国。原注册资本***万元,其中肖甲明出资***万元,股权占比为**%;张香梅出资**万元,股权占比为*%,后于****年*月**日变更为注册资本***万元,肖甲明出资***万,张香梅出资**万,丁伟东出资**万。经营范围为批发: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以上范围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II、III类: **** 注射刺穿器械、**** 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Ⅱ、Ⅲ类:**** 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 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除外)、**** 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 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 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Ⅱ类:****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 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 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 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
(二)保证人情况
*、肖甲河,已死亡。
*、王翠兰,女,******。
三、前期诉讼执行情况
本债权已取得胜诉生效判决,现已进入执行程序。
第十三户 **帝王食品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年*月**日,借款人**帝王食品有限公司尚欠本金****.**万元及利息***.**万元。担保方式为保证,由**鑫昊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刘相柱、任成宝提供保证担保。
该债权主从债权均在诉讼时效内,主从债权合法有效。目前已经进入执行程序。
二、主债务人及担保基本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借款人**帝王食品有限公司****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位于********十里堡,法定代表人刘相柱,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为猪屠宰、加工、冷藏、销售;畜禽肉初加工及产品进出口业务。
(二)保证人情况
*、**鑫昊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股份有限公司(非上*、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位于**省******开发区舜德路****号,法定代表人任成月。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收获机械配件、拖拉机配件、汽车配件、机车车辆配件、工程机械配件、铸件、锻件、模具(不含水洗、酸洗、电泳漆、电镀等金属表面湿法处理工艺);货物进出口业务;销售生铁、焦炭、钢材。
*、刘相柱,男,*****。
*、任成宝,男,*****。
三、前期诉讼执行情况
本债权已取得胜诉判决,现已进入执行程序。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产权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内容不构成要约邀请,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请有意购买者前来咨询、查阅有关资料,洽谈购买意向、交易价格、交易方式和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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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东路***号上实中心*号楼***B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