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烟台银源食品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银源食品有限公司等*户
所在地:***、***
债权总额:**,***.**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持有**银源食品有限公司等*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涉及债权总额**,***.**万元,其中:债权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利息计算截至****年**月**日,下同,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费用**.**万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借款人
担保人
本金
利息
债权本息
*
**银源食品有限公司
**黄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万霖控股有限公司、赛军;自有房产抵押。
****.**
****.**
****.**
*
**永利电器有限公司
自有房产抵押
****
***.**
****.**
*
**德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管业有限公司、***华浩经贸有限公司、**绿润工贸有限公司、***凯凯置业有限公司、孙东升、李国云、杨建、刘伟、王翠、叶国光、李树生、张希丽
*,***.**
*,***.**
*,***.**
合计
****.**
****.**
*****.**
第一户 **银源食品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我公司拟对持有**银源食品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本金余额*,***.**万元,欠息余额****.**万元,债权总额****.**万元。贷款方式抵押、担保。抵押物企业名下房地产,保证人为**黄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万霖控股有限公司、赛军。
二、主债务人及抵押物基本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银源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注册地为***科技工业园。注册资本***万美元,新加坡永增源(贸易)有限公司,占比***%。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波。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赛军。经营范围:果蔬、水产品的储藏、初加工及销售。经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
(二)担保情况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一:土地使用权位于**省********科技工业园C区,抵押担保最高债权金额****万元。土地使用权证号:栖国用(****)第******号;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仓储用地,面积为*****平方米。他项权证号:栖他项(****)******号。
抵押物二:房产位于**省********科技工业园C区(即抵押物一土地上房产),房产用途:仓储与办公用房。房产证号为栖房权证**镇字第********号、栖房权证**镇房字第********号,抵押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抵押登记证号:栖房他证栖城房字第********号。抵押担保最高债权金额****万元。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黄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地址位于******黄海路*号*号楼,法人代表赛军,注册资本****万元,由**万霖控股有限公司独家投资,占比***%。经营范围:农业技术的研发,农副产品交易,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电子公告内容)。经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
保证人二:**万霖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址为**省******黄海路*号,法定代表人郝青,注册资本****万元,郝青认缴金额****万元,占比**%,认缴出资日期****年**月**日;王东锴认缴***万元,占比*%。万霖控股公司是一家股权管理机构,无经营收入。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产投资及投资咨询,农副产品、食品批发、零售,林木种植,商务信息咨询。经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工商登记状态为在营。
保证人三:赛军,男,汉族,住址:******。
三、前期诉讼执行情况
原债权银行就全部债权向**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已判决,对抵押物拥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目前已申请执行。
第二户 **永利电器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借款人**永利电器有限公司尚欠本金****万元及利息***.**万元,费用**.**万元,债权总额****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抵押物为**永利电器有限公司自有房产土地。
该债权主从债权均在诉讼时效内,主从债权合法有效。目前申请执行。
二、主债务人及抵押物基本情况
*、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永利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雷神庙大街***号,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社会统一信用代码:*****************E,法定代表人姜勇,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器的技术研发及销售;电子插件加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研发、制造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永利电器有限公司名下房产土地,位于******雷神庙大街***号,土地证号为:烟国用(****)第*****号,性质为工业用地,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房产证号分别为:烟房权证牟字第******号、烟房权证牟字第******号,建筑面积分别为****.**平方米、****平方米,房产面积共计****.**平方米,用途为厂房。上述不动产签订最高额抵押****万元。
上述房地产已被交通银行首轮查封。根据抵押物权属查询结果显示该房地产存在第二顺位抵押及第三顺位抵押,第二顺位抵押权人为***鑫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抵押金额***万元,第三顺位抵押权人为侯世东,抵押金额**万元。
三、前期诉讼执行情况
原债权银行就全部债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已判决,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目前已申请执行。
第三户 **德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拟对持有**德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本金余额*,***.**万元,欠息余额*,***.**万元,债权总额*,***.**万元。(利息计算截止基准日****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该债权由*****管业有限公司、***凯凯置业有限公司名下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由*****管业有限公司、***华浩经贸有限公司、**绿润工贸有限公司、***凯凯置业有限公司、孙东生、李国云、杨建、张希玲、刘伟、王翠、李树生、张希丽、叶国光提供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抵押物及诉讼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德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位于**省******胶河生态发展区驻地,法定代表人为孙东生,注册资本****万元,企业类型为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经营范围为农产品的种植、销售。
(二)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管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住所地位于***孙家集街道办事处驻地,法定代表人张文飞,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安装:建筑工程管材管件。
保证人二:***华浩经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住所地位于***孙家集街道农行路口西**米**,法定代表人马林海,注册资本****万元,企业行业为批发业。经营范围为销售:钢材、建材、五金电器、电缆、阀门管件、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
保证人三:**绿润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位于***孙家集街道边线王村西首羊临路东侧,法定代表人李树生,注册资本***万元,企业行业为金属制品业。经营范围为加工、销售:小型农机具;农业技术研发、推广。
保证人四:***凯凯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住所地位于***圣城街与菜都路交汇处,法定代表人范宣江,注册资本***万美元,企业行业为房地产业。经营范围为从事寿国用(****)第*****号地块(****晨鸣集团、西至**菜都路、南至**公园北街、北至**圣城街)的开发、建设、经营。
保证人五:自然人保证人孙东生、李国云、杨建、张希玲、刘伟、王翠、李树生、张希丽、叶国光
(三)抵押情况
抵押物所有权人:*****管业有限公司,坐落:***孙家集黄**路西、绿源街北房地产,证号:寿房权证***字第**********、****、****、****号,建筑面积*,***.**平方米,用途:工业厂房;土地证号:寿国用(****)第*****号,土地面积*,***.**平方米(*.**亩),工业用地-出让。
(四)诉讼情况
本债权已取得胜诉生效判决,判决案号为:(****)鲁****民初****号、(****)鲁****民初****号,并已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案号为:(****)鲁****执****号、(****)鲁****执****、****、****号。
处置方式:债务减免、拍卖、要约邀请竞价、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转让、其他处置方式等,单户处置、部分债权组包或与其他债权打包处置。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
(*)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债权资产项下的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
(*)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
(*)债权资产所涉及的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其关联方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主体;
(*)列入反洗钱、反恐怖黑名单的人员;
(*)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有效。
**意向: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经七路***号银河大厦
邮政编码:******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