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对银川邦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等86户债权资产及4处物权资产营销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邦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等**户债权
所在地:***、****、***
债权总额:*,***,***,***.**元
一、**邦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邦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笔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第一笔债权合计*,***,***.**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第二笔债权合计***,***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以上*笔债权担保方式均为保证,**金特嘉工贸有限公司、王建军、刘会芳、高永霞、张斌为上述*笔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邦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住所***望远金属物流园*-**号,法定代表人王建军,注册资本***万。股东:王建军、刘会芳。经营范围:钢材、建筑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金属制品、机电产品、橡胶制品、服装鞋帽、洗涤化妆品、针纺织品的销售。该企业于****年*月**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金特嘉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住所**望远兰花花国际公寓**-***号,法定代表人张斌,注册资本****万元。股东:张斌、杨风普。经营范围:瓷砖、装饰材料、焦炭、钢材、金属合金、木材、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建筑材料的销售。该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存续,已停产。
*、保证人王建军,男,住******。
*、保证人刘会芳,女,住******。
*、保证人高永霞,女,住******。
*、保证人张斌,男,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本金***,***.**元债权,已由原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债务人偿还原债权人借款本金******.**元、利息*****.**元(截止****年**月**日),并按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年**月**日至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的利息;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金***,***.**元债权,已由原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债务人偿还原债权人借款本金***,***.**元、利息**,***.**元(截止****年**月**日),并按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年**月**日至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的利息;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上述两债权判决后,原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该执行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二、**中远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中远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保证,**九邦天达商贸有限公司、孙爱军、汪红燕、马立贵、李莉对债务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中远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德胜工业园区新胜西路**号,法定代表人马立贵,注册资本为***万元。股东:马立贵、李莉。经营范围为高低压成套配电设备生产及销售;箱式变电站、仪器仪表、五金工具、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工业自动化设备、电子产品、电力变压器的销售。该企业于****年*月**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九邦天达商贸有限公司,成立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孙爱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回族自治区******枫河雅居*号楼*号营业房,注册资本***万元,股东:孙爱军、汪红燕。公司经营范围为采暖设备、机电产品、家用电器、电器机械、仪器仪表、电子产品、计算机及配件、办公设备、热能设备、日用百货的销售,燃气具产品的销售、维修,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状态:存续。
*、保证人孙爱军,男,住******。
*、保证人汪红燕,女,住******。
*、保证人马立贵,男,住******。
*、保证人李莉,女,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该笔债权已由原债权人向**回族自治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债务人偿还原债权人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截止****年*月**日),并按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年*月**日至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的利息;保证人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该笔债权暂未申请强制执行。
三、**鑫路元工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鑫路元工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保证,**恒合百业工贸有限公司、胡清健、张宽、张宪华为该笔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鑫路元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A,住所***朔方南街一品尚都B区**号楼*号营业房,法定代表人胡清健,注册资本***万元。股东:胡清健、周小龙。经营范围:照明器材、各种灯具、电线电缆、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润滑油、环保设备、五金交电、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及设备、办公用品及设备、电力设备及器材、阀门管件、水暖配件、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配件、安防产品、通讯设备、消防设备、电子产品、日用百货、劳保用品的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新能源、节能技术推广;燃气采暖设备、锅炉设备的销售。该企业于****年*月**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恒合百业工贸有限公司,成立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张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东路八一小区*号楼*单元***室,注册资本***万。股东:张宽、张宪华。经营范围:家用电器、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制毒及危险化学品)、通讯器材、日用百货、橡胶制品、机电产品、日用杂品、建筑装饰材料、卫生洁具、铁合金、金属材料(不含危险品)、冶金材料、钢材、五金工具、劳保用品、汽车(不含乘用车)及配件、润滑油、棉麻日杂、办公设备、计算机及辅助设备、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化妆品的销售;新能源、节能技术推广;燃气采暖设备、锅炉设备的销售。该企业于****年*月**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保证人胡清健,男,住******。
*、保证人张宽,男,住******
*、保证人张宪华,男,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该笔债权已由原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债务人偿还原债权人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截止****年*月**日),并按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年*月**日至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的利息;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上述债权判决后,原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该执行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四、**荣信远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荣信远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保证,**兆力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荣信达贸易有限公司、戈兆义、詹秋生、戈晓燕对债务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荣信远贸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年*月*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住所***园艺路(黎明村广源路东侧),法定代表人詹秋生,注册资本为***万元,股东:詹秋生、詹万吉。经营范围为东南、东南三菱品牌汽车销售;三类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电气设备、机电产品、机械配件、汽车装潢用品、日用百货的销售。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已停产。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兆力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年*月*日,注册资本为***万人民币,股东:戈兆艺、戈启旺。法定代表人为戈启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R,地址**德胜工业园区德鑫路,经营范围:二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汽车美容;汽车、摩托车及配件、五金交电、电器机械、汽车保修设备、汽车美容用品、润滑油、防冻液的销售;农机修理及零配件销售;机动车救援服务;机动车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状态为存续。
*、保证人**荣信达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詹少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F,住所***园艺路,注册资本为**万元。股东:詹秋生、詹少文。经营范围五金交电、电器机械、建材、日用百货销售;汽车配件销售;汽车美容、装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保证人戈兆义,男,住******。
*、保证人詹秋生,男,住******。
*、保证人戈晓燕,女,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该笔债权已由原债权人向****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宁**民初**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内容:债务人偿还原债权人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截止****年**月**日),并按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年**月**日至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的利息;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年*月**日,**回族自治区***人民法院作出(****)宁****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荣信远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我公司已申报*,***,***.**元债权并已确认。
五、**蓝宇实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蓝宇实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合计**,***,***.**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债权担保方式均为保证,由**凯宝商贸有限公司、**成开工贸有限公司、曾咏红、赵柯、李小宇、蒋明、冉迪为该笔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蓝宇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F,住所**回族自治区********西**侧紫荆花商务中心AB座办公楼A****室,法定代表人赵柯,注册资本***万元,股东赵柯、路银利。公司经营范围为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汽车配件、针纺织品、日用百货、农副产品、五金交电、轴承、电工电料、电线电缆、电力设备、自动化设备、电器设备、仪器仪表、家用电器、起重设备、机电产品、通讯器材、阀门、保温材料、钢材的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塑钢门窗的加工、制作。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成开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曾咏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A,住所**回族自治区*****我紫荆花商务中心H号楼*单元***室,注册资本为***万元。股东:曾咏红、霍伟明。经营范围为轴承、电工电料、电线电缆、电力设备、自动化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家用电器、起重设备、机电产品、通讯器材、金属材料、钢材、五金配件、美容美发器材、装饰材料、建筑材料、农副产品、土特产、工矿产品的销售及相关咨询服务、计算机与办公设备的销售、维护、电脑软件产品、服装、日用百货的销售及批发、自有场租赁。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保证人**凯宝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为***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B座办公楼A****室,注册资本为***万,股东李小宇、魏红梅。法定代表人为李小宇。经营范围包括矿产品、建材、化工产品(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劳保用品、五金交电的销售;煤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状态为存续。
*、保证人赵柯,男,住******。
*、保证人李小宇,男,住******。
*、保证人曾咏红,女,住******。
*、保证人蒋明,男,住******。
*、保证人冉迪,女,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该笔债权暂未提起诉讼。
六、**金特嘉工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金特嘉工贸有限公司*笔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保证,**邦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王建军、刘会芳、高永霞、张斌对债务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金特嘉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住所**望远兰花花国际公寓**-***号,法定代表人张斌,注册资本****万元。股东张斌、杨风普。经营范围:瓷砖、装饰材料、焦炭、钢材、金属合金、木材、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建筑材料的销售。该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存续。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邦威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住所***望远金属物流园*-**号,法定代表人王建军,注册资本***万。股东:王建军、刘会芳。经营范围:钢材、建筑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金属制品、机电产品、橡胶制品、服装鞋帽、洗涤化妆品、针纺织品的销售。该企业于****年*月**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保证人王建军,男,住******。
*、保证人刘会芳,女,住******。
*、保证人高永霞,女,住******。
*、保证人张斌,男,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本金***,***.**元债权,已由原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债务人偿还原债权人借款本金***,***.**元、利息**,***.**元(截止****年**月**日),并按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年**月**日至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的利息;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金***,***.**元债权,已由原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债务人偿还原债权人借款本金***,***.**元、利息**,***.**元(截止****年**月**日),并按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年**月**日至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的利息;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上述两债权判决后,原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均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七、**环通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环通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保证,**民依科技有限公司、唐凯、刘景燕对债务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环通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中路四季园c区*号营业房,法定代表人唐凯,注册资本为***万元。股东:刘景燕、唐凯。经营范围公共自行车项目的运营管理;服务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业务;商业信息咨询;企业经营管理。登记状态:存续。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民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Y,注册资本为****万人民币,股东:刘景燕、刘景琦。法定代表人刘景燕,注册地址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路中小企业创业园*号厂房,经营范围包括科技项目研发、制造、销售;机械自动化安装;软硬件开发;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不含网络广告);工业电器自动化设备、计算机及耗材、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综合布线、软硬件的销售;机械、电器自动化维修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已于****年*月**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保证人刘景燕,男,住******。
*、保证人唐凯,男,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该笔债权暂未提起诉讼。
八、**华思特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华思特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该债权原有抵押物已全部处置,目前担保方式为保证,保证人**德晟泰工贸有限公司、闫河、孔湘、马青松对债务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华思特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闫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E,住所地位于**回族自治区******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室,注册资本为***万元。股东:闫河、孔湘。经营范围为包装、装潢材料、纺织原料及产品、汽车配件、环保设备、五交化产品(不含危险品)、日用百货、文化用品、工艺品(不含金银)、服装鞋帽、家具的批发、零售;钢材、铁矿石、焦炭、铁精粉、球团矿的销售(涉及资质的凭资质证经营)。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德昇泰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马青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H,住所******民族北街高尔夫家园**号楼***#、***#。注册资本***万元。股东马青松、孔江。经营范围为: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洗涤化妆品、消毒食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文化用品、办公用品及设备、工艺美术品、针纺织品、汽车配件、环保设备、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家具、建筑装饰材料、家用电器、计算机及耗材、电子产品、数码产品的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及销售。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保证人闫河,男,住******。
*、保证人孔湘,女,住******。
*、保证人马青松,男,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该笔债权已由原债权人向**回族自治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债务人偿还原债权人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截止****年*月**日),并按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年*月**日至判决确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的利息;原债权人对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经法院对债务人、担保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将该债权项下全部抵押物处置。该案目前处于终本执行状态。
九、**恒合百业工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恒合百业工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保证,**鑫路元工贸有限公司、胡清健、张宽、张宪华为该笔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恒合百业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东路八一小区*号楼*单元***室,法定代表人张宽,注册资本***万。股东张宽、张宪华。经营范围:家用电器、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制毒及危险化学品)、通讯器材、日用百货、橡胶制品、机电产品、日用杂品、建筑装饰材料、卫生洁具、铁合金、金属材料(不含危险品)、冶金材料、钢材、五金工具、劳保用品、汽车(不含乘用车)及配件、润滑油、棉麻日杂、办公设备、计算机及辅助设备、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化妆品的销售;新能源、节能技术推广;燃气采暖设备、锅炉设备的销售。经营状态为吊销,未注销。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鑫路元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A,住所***朔方南街一品尚都B区**号楼*号营业房,法定代表人胡清健,注册资本***万。股东:胡清健、周小龙。经营范围:照明器材、各种灯具、电线电缆、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润滑油、环保设备、五金交电、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及设备、办公用品及设备、电力设备及器材、阀门管件、水暖配件、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配件、安防产品、通讯设备、消防设备、电子产品、日用百货、劳保用品的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新能源、节能技术推广;燃气采暖设备、锅炉设备的销售。该企业于****年*月**日被吊销营业执照。
*、胡清健,男,住******。
*、张宽,男,住******
*、张宪华,男,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该笔债权已由原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债务人偿还原债权人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截止****年*月**日),并按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年*月**日至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的利息;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现该执行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十、**何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何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保证,杨生岐、郝永生为该笔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何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营农场一队,法定代表人郝永生,注册资本***万。股东郝永生。经营范围:葡萄种植、开发。经营状态为存续。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杨生岐,男,住******。
*、保证人郝永生,男,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上述债权暂未提起诉讼程序。
十一、**成开工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成开工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保证,**蓝宇实业有限公司、**凯宝商贸有限公司、赵柯、李小宇、曾咏红、蒋明、冉迪对债务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成开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曾咏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A,住所**回族自治区*****我紫荆花商务中心H号楼*单元***室,注册资本为***万元。股东:曾咏红、霍伟明。经营范围为轴承、电工电料、电线电缆、电力设备、自动化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家用电器、起重设备、机电产品、通讯器材、金属材料、钢材、五金配件、美容美发器材、装饰材料、建筑材料、农副产品、土特产、工矿产品的销售及相关咨询服务、计算机与办公设备的销售、维护、电脑软件产品、服装、日用百货的销售及批发、自有场租赁。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蓝宇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F,住所**回族自治区********西**侧紫荆花商务中心AB座办公楼A****室,法定代表人赵柯,注册资本***万元,股东赵柯、路银利。公司经营范围为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汽车配件、针纺织品、日用百货、农副产品、五金交电、轴承、电工电料、电线电缆、电力设备、自动化设备、电器设备、仪器仪表、家用电器、起重设备、机电产品、通讯器材、阀门、保温材料、钢材的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塑钢门窗的加工、制作。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保证人**凯宝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为***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B座办公楼A****室,注册资本为***万,股东李小宇、魏红梅。法定代表人为李小宇。经营范围包括矿产品、建材、化工产品(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劳保用品、五金交电的销售;煤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状态为存续。
*、保证人赵柯,男,住******。
*、保证人李小宇,男,住******。
*、保证人曾咏红,女,住******。
*、保证人蒋明,男,住******。
*、保证人冉迪,女,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该笔债权暂未提起诉讼。
十二、**金佰利工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金佰利工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保证人张微、陈静、张勣、贾丽芳对债务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抵押人抵押人张微、陈静以其共有的位于***德胜工业园区西部建材城*号楼**号营业房、**号楼**号营业房,面积共计***.**平方米及相应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金佰利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Y,住所**德胜园区西部建材城**-**号,法定代表人张微,注册资本***万元。股东张微、陈静。经营范围:五金、建材、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器材、电脑耗材、办公设备、机械设备、装饰材料销售。登记状态:吊销,未注销。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抵押人、保证人张微,男,住******。
*、抵押人、保证人陈静,女,住******。
*、保证人张勣,男,住*****。
*、保证人贾丽芳,女,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该笔债权已由原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宁****民初****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内容:债务人偿还原债权人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截止****年*月*日),并按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利息,如债务人未按上述约定偿还本息,则应承担****年*月**日至借款还清之日的利息;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原债权人对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该笔债权暂未强制执行。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项目抵押物位于***德胜工业园区西部建材城,位于**德胜工业园区**汽车修配装璜城综合楼,室内空间布局较合理,利用率较高。标的配套设施较完善,室内水、电、暖、通讯设施较齐全,房屋维护状况较好,能够满足使用要求。
十三、**华得工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华得工贸有限公司*笔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债权合计*,***,***.**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债权合计*,***,***.**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以上*笔债权担保方式均为保证,本金*,***,***.**元债权由**锦益恒物资有限公司、龚学明、张学祥、郝立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金*,***,***.**元债权由**恒瑞丰物资有限公司、**锦益恒物资有限公司、张学祥、郝立芳、龚学明、朱洪峰、李芳为该笔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华得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民族北街**大厦*号楼***室,法定代表人张学祥,注册资本****万。股东张学祥、张学军。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冶金炉料、机电产品、装饰材料的销售。登记状态:吊销,未注销。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恒瑞丰物资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注册地址:******燕宝钢材*场B-**号,现经营地址:***望远现代金属物流园*-**(自置),法定代表人:朱洪峰,注册资金:***万元,公司现有员工*人,主要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钢材、化工产品(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机电产品、日用百货、计算机及耗材、办公用品销售。登记状态:吊销,未注销。
*、保证人**锦益恒物资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注册及经营地址:******燕宝钢材*场*B-**号,法定代表人:龚学明,注册资金:****万元,公司现有员工*人,主要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不锈钢、铝材、钢材、冶金材料等的销售。登记状态:吊销,未注销。
*、保证人张学祥,男,住******。
*、保证人郝立芳,女,住******。
*、保证人朱洪峰,男,住*****。
*、保证人龚学明,男,住******。
*、保证人李芳,女,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本金*,***,***.**元债权,已由原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债务人偿还原债权人借款本金*,***,***元、利息***,***.**元(截止****年*月**日),并按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年*月**日至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的利息;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金*,***,***.**元债权,已由原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债务人偿还原债权人借款本金*,***,***.**元、利息***,***.**元(截止****年*月**日),并按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年*月**日至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的利息;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上述两债权暂未强制执行。
十四、**联通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联通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以上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恒德煤业有限公司、刘鹏、刘莉对债务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联通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工商注册号:***************,住所******文化西街***号**国际贸易中心B段九层B*号办公用房,法定代表人刘鹏,注册资本为****万元。股东刘鹏、叶建秋。经营范围为煤炭、仪器仪表、计算机及耗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办公器材、汽车配件、机电产品、化工原料(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金属制品、文体用品、洗涤用品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计算机综合布线。登记状态:吊销,未注销。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恒德煤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杨秀兰,工商注册号为***************,注册地址为***大水坑镇兴盛东街,经营范围包括煤碳批发经营;油气技术服务;油田机械设备销售、租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电子设备、办公用品零售;投资咨询服务;机械、电气、机电设备及成套、自动化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状态为注销。
*、保证人刘鹏,男,住******。
*、保证人刘莉,女,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该笔债权已由原债权人向****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债务人偿还原债权人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截止****年*月**日),并按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年*月**日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的利息;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执行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十五、**康华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康华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以上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银晨散热器有限公司、****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李铎、李佳明、陈廷敏、黄昌俊、**录对债务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康华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德胜工业园区新胜东路**号,法定代表人李铎,注册资本****万元。股东李铎、李佳明。经营范围: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文化办公设备、服装的销售;家俱制造及销售。登记状态:吊销,未注销。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银晨散热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廷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R,住所**德胜工业园区新胜东路**号,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散热器、热水器、不锈钢制品、家用壁挂炉、声测管的制造;散热器内防腐系统专用设备研究、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建筑材料、分水器、阀门、水暖配件、五金交电、燃气热水器的销售;太阳能光热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及空气源热泵的安装。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保证人****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丕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P,住所******和信创展中心*号楼副楼*-*层办公***室,注册资本金****万元。经营范围:餐饮管理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状态:吊销,未注销。
*、保证人李铎,男,住******。
*、保证人李佳明,男,住******。
*、保证人陈廷敏,男,住******。
*、保证人黄昌俊,男,住******。
*、保证人**录,男,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该笔债权暂未提起诉讼。
十六、**广博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广博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以上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马彩侠、张燕、朱爱军对债务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抵押人**广博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纬一路以***农产品商贸物流中心哈拉里城A*号楼**号房外,面积为***.**平方米的房产;位于***纬一路以***农产品商贸物流中心哈拉里城A*号楼**号房外,面积为***.**平方米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广博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C,住所**回族自治区******金马华庭C座*号营业房,法定代表人朱爱军,注册资本为****万元。股东张国华、朱爱军。经营范围为农、林、牧综合开发;土地开发;农作物、葡萄的种植及销售;农副产品(不含粮油)、土特产品销售;畜牧、水产养殖技术咨询及销售;绿化园林景观设计。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马彩侠,女,住*****。
*、保证人张燕,女,住********。
*、保证人朱爱军,男,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广博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借款本金*******元、利息(含罚息、复利)*******.**元以及以*******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计算的自 ****年*月*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付款之日止的利息(含罚息、复利);二、被告马彩侠、张燕、朱爱军对被告**广博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所负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马彩侠、张燕、朱爱军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广博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追偿;三、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有权对被告**广博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纬一路以***农产品商贸物流中心哈拉里城(海吉星物流园)A*号楼**号房外、A*号楼**号房外房屋及上述房屋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房权证号:***房权证习岗镇字第 ********、********号)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该笔债权暂未申请强制执行。
十七、**奥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奥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笔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债权合计*,***,***.**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债权合计*,***,***.**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本金*,***,***.**元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保证人**新通华食品原料有限公司、庾凤琪、刘念华、解丽生、郁晓凤对债务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本金*,***,***.**元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和抵押,保证人**新通华食品原料有限公司、庾凤琪、刘念华、解丽生、郁晓凤对债务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抵押人张燕霞、抵押物共有人李忠铭以名下位于***清和南街东侧清沁苑*B*号营业房(面积**.**平方米)提供抵押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奥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号,法定代表人解丽生,注册资本为****万元。经营范围:电子防盗报警监控系统安装及系统维护;防弹玻璃安装;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及相关技术咨询、系统维护;出入口控制设备、报警监控系统批发;联网报警监控系统运营服务。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三)抵押人、保证人基本情况
*、抵押人张燕霞,女,住******。
*、抵押物共有人李忠铭,男,住******。
*、保证人**新通华食品原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念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本为***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德胜工业园区沁园路*号,经营范围包括法律法规明确或国务院决定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无须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状态为存续。
*、保证人庾凤琪,女,住******。
*、保证人刘念华,男,住******。
*、保证人解丽生,男,住******。
*、保证人郁晓凤,女,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本金*,***,***.**元债权,******人民法院出具(****)宁****民初****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内容:债务人偿还原债权人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并按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年*月**日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的利息;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执行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本金*,***,***.**元债权,******人民法院出具(****)宁****民初****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内容:债务人偿还原债权人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截止****年*月**日);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原债权人对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该执行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十八、**银晨散热器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银晨散热器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康华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李铎、陈廷敏、黄昌俊、李佳明对债务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银晨散热器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R,住所**德胜工业园区新胜东路**号,法定代表人陈廷敏,注册资本金****万元。经营范围:散热器、热水器、不锈钢制品、家用壁挂炉、声测管的制造;散热器内防腐系统专用设备研究、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建筑材料、分水器、阀门、水暖配件、五金交电、燃气热水器的销售;太阳能光热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及空气源热泵的安装。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康华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德胜工业园区新胜东路**号,注册资本金****万元。经营范围: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文化办公设备、服装的销售;家俱制造及销售。登记状态:吊销,未注销。
*、保证人李铎,男,住******。
*、保证人李佳明,男,住******。
*、保证人陈廷敏,男,住******。
*、保证人黄昌俊,男,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该笔债权暂未提起诉讼。
十九、**众亿和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众亿和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保证人方学武对债务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抵押人柴克娟名下位于**回族自治区******修业街***号诗经里*号商住楼***室,面积***.**平方米商业房提供抵押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众亿和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方学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住所*****习岗东街百荣苑三期*号楼***#营业房,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专项审批)、管道、阀门、轴承及配件、五金工具、电工电料、电线电缆、电力设备、自动化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机电产品、环保设备、水泵及配件、起重设备、润滑油、家用电器、钢材、建筑材料、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及耗材、劳保用品、日用百货、洗涤化妆品、通信设备及耗材、Ⅰ类医疗器械、照明设备、橡胶制品、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酒店用品、保温材料的批发兼零售;油田技术及咨询服务。登记状态:吊销,未注销。
(三)抵押人、保证人基本情况
*、抵押人柴克娟,女,住**省******。
*、保证人方学武,男,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回族自治区***人民法院于****年**月**日出具(****)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债务人偿还我公司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截止****年*月**日),并支付我公司自****年*月**日至判决确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的利息;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我公司对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该执行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项目抵押物位于******修业街,为临街营业房,**新一中附近,周边社区成熟,客流稳定,租金可观,易变现。
二十、**日月星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日月星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保证人何少明对债务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抵押人**昊王国际饭店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德胜工业园区新胜西路*号*幢的房屋所有权提供抵押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日月星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地址***德胜工业园区新胜西路*号,法定代表人何少明,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为白酒、红葡萄酒的批发兼零售;建筑机械、五金百货、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电子产品的销售。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三)抵押人、保证人基本情况
*、抵押人**昊王国际饭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海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K,住所**德胜工业园区新胜西***号,注册资本****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法律法规明确或国务院决定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无须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保证人何少明,男,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出具(****)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债务人偿还我公司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及自****年**月**日起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的利息;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原债权人对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该执行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项目抵押物位于**德胜工业园区新胜西路,昊王酒店旁边,周边已形成新的住宅区,交通便利,易处置、易出租。
二十一、**隆翔宾馆(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隆翔宾馆(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保证人梁万国、杨素敏、梁嘉豪对债务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抵押人梁万国及杨素敏以其名下位于*****东街***号面积共计****.**平方米房屋所有权(一层和四层)及其所属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隆翔宾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东街***号,法定代表人梁万国,注册资本****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营范围:住宿;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家居、土特产品的销售。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三)抵押人、保证人基本情况
*、抵押人、保证人梁万国,男,住*****。
*、抵押人、保证人杨素敏,女,住*****。
*、保证人梁嘉豪,男,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人民法院作出(****)京****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债务人偿还我公司借款本金**,***,***.**元、利息*,***,***.**元(截止****年*月**日),并支付自****年*月**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我公司对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后债务人将我公司上诉至***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作出(****)京**民终****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驳回上诉,维持(****)京****民初*****号原判。
该执行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项目抵押物位于******黄金地段,可整层出租、出售,交通便利,客流量大。
二十二、***国巨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的***国巨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保证人李建明、李荣华、蔡培青对债务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抵押人***国巨商贸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街南侧中兴路西侧交汇处面积共计****.**平米商业房(一楼和四楼)及其所属的****.**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二)债务人、抵押人基本情况
***国巨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住所******兴路(原商贸大厦),法定代表人李建明,注册资本****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五金、电器、服装鞋帽、纺织品、文体用品、日用百货、洗涤化妆品、卷烟、雪茄烟、保健品、建材(不含木材)的销售;金银珠宝首饰加工、销售;房屋、场地租赁。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李建明,男,住址**省***。
*、保证人李荣华,男,住址**省***。
*、保证人蔡培青,女,住址**省***。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债务人偿还原债权人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截止****年*月**日),并支付自****年*月*日至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的利息;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我公司对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该执行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项目抵押物位于****心,面积大,可整体规划使用,易出租。
二十三、**腾飞金穗实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腾飞金穗实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保证人王绍利、李文静对债务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抵押人**凯马汽车有限公司位于星光大道以南、**路以北、隆湖中心大道以东、山河路以西,面积共计******.**平方米(合计****.***亩)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腾飞金穗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A,该公司于****年**月**日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位于********北街济慈巷**号,法定代表人王绍立,经营范围为农林种植;畜禽养殖(不含种禽、特禽及专项审批);批发金属材料、电器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通信设备、照片器材、五金交电、水暖配件、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工艺品(不含专项审批)、文化用品、办公用品、水果;铁艺门窗加工、制作及销售;货运信息咨询服务(不含专项审批)。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三)抵押人、保证人基本情况
*、抵押人**凯马汽车有限公司(曾用名**力帆凯马汽车有限公司,****年*月*日变更),统一杜会信用代码:******************,住所**********长胜办事处***高新开发区**路**号(****年*月**日变更),法定代表人尤金宝,注册资本*****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图:汽车零部件生产、销售、汽车整车生产项目筹建、汽车整车研发、销售。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保证人王绍立,男,住******。
*、保证人李文静,女,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级人民法院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债务人偿还原我公司借款本金**,***,***.**元、利息**,***,***.**元(截止****年*月**日),并支付以**,***,***.**元为基数自****年*月**日起按日万分之*.****计算至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的利息;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我公司对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该执行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项目抵押物位于********星海湖附近,周边交通便利,地上办公楼、钢结构厂房及职工宿舍楼已建成,面积大,可重新规划。
二十四、**新牧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新牧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剩余抵押物为:抵押人**鑫**商贸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纬一路以***农产品商贸物流中心哈拉里城D*-*、D*-**内、D*-**外等*套房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新牧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纬一路以***农产品商贸物流中心哈拉里城*套房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李文斌名下位于******颐园**号楼*号营业房及相应土地使用权;李文军名下位于******颐园**号楼*号营业房、位于******在水一方B区**号楼**号营业房、**号楼*、*号营业房、位于******景墨家园***号楼**号营业房提供抵押担保。保证人王绍利、李文静对债务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新牧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Q,地址位于***纬一路以***农产品商贸物流中心哈拉里城A*-*内,法定代表人李文军。经营范围为农业综合开发;水果批发和销售;电线电缆、电力设备及器械、金属材料、家用电器、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建筑材料的销售。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三)抵押人、保证人基本情况
*、抵押人**鑫**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W,住所:***纬一路以***农产品商贸物流中心哈拉里城D*-**内。注册资本**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水果批发零售;农副土特产品(不含食品)批发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日用百货的销售。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抵押人李文军,男,住******。
*、抵押人李文斌,男,住******。
*、抵押物共有人丁丽琼,女,住*****。
*、抵押物共有人海霞,女,住******。
*、保证人王绍利,男,住******。
*、保证人李文静,女,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级人民法院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债务人偿还我公司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截止****年*月**日),并支付以****万元为基数自****年*月*日起按月利率*.***%计算至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的利息;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我公司对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该执行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项目部分抵押物位于*******农产品商贸物流中心哈拉里城,可用于仓储、物流、冷链批发使用,可拆分出售。
二十五、**福茂园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福茂园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保证人王绍利、郭文明对债务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剩余抵押物为:抵押人郭文明名下位于******颐园**号楼*号营业房、位于**德胜工业园区**汽车修配装璜城综合楼B座*层、B座*层、A座*层房屋及相应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福茂园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T,住所********北街济慈巷**号,法定代表人李文静,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水暖配件、五金交电、日用百货、计算机及耗材、农副产品及水果的销售;房屋租赁。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三)抵押人、保证人基本情况
*、抵押人、保证人郭文明,男,住******。
*、保证人王绍利,男,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级人民法院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债务人偿还我公司借款本金***万元、并支付以***万元为基数自****年*月**日起按月利率*‰计算至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的利息;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我公司对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该执行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项目抵押物丰富,位于***颐园**号楼*号营业房处于住宅区附近,周边交通便利、客流稳定,可用于出租、出售。位于**德胜工业园区**汽车修配装璜城综合楼,室内空间布局较合理,利用率较高。标的配套设施较完善,室内水、电、暖、通讯设施较齐全,房屋维护状况较好,能够满足使用要求。
二十六、**成玉植物油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成玉植物油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保证,**饮马湖饲料有限责任公司、**南方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余奇凯、王寿苗、陈玉、陈**、徐月霞、陈宏敏对债务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成玉植物油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册号为***************,住所*****镇华康**侧,法定代表人陈**,注册资本为****万元。经营范围为植物油加工、销售;农副产品种植、购销;食品用塑料容器生产、销售;玉米烘干;畜禽饲料原料加工、销售;农牧开发、树木培育;家庭农场蔬菜、水果种植养殖。登记状态为存续。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饮马湖饲料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K,注册资本为***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回族自治区***城郊华康**侧,经营范围包括畜禽水产配合饲料销售,并提供相应技术服务,粮食购销,饲料原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状态为存续。
*、保证人**南方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余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L,注册资本为****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回族自治区***太沙工业区,经营范围包括硅锰、硅铬、硅钙钡铝、高硅硅锰、高硅、硅钡、金属硅、碳化硅、球化剂、铝合金、稀土合金、微铝低钛合金生产、销售;机械加工;普通机械及配件、钢桶、橡塑制品、金属材料、硅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状态为存续。
*、保证人陈玉,男,住*******。
*、保证人徐月霞,女,住*******。
*、保证人陈宏敏,男,住*******。
*、保证人陈**,男,住*******。
*、保证人余凯奇,男,住*******。
*、保证人王寿苗,男,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公证处出具(****)平证执字第**号《执行证书》,***中院出具(****)宁**执***号《执行裁定》,***人民法院于****年出具(****)宁****破*号破产裁定,现债务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状态,管理人认定我公司债权*,***,***.**元。
二十七、****峰豪煤制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峰豪煤制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保证,***圣火煤炭有限公司、雷刚、李燕平为该笔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峰豪煤制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位于****长胜煤炭加工区,注册资本****万元,法定代表人李燕平。公司经营范围为:煤炭洗选、销售等。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圣火煤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雷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本为***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回族自治区***崇岗镇工业区,经营范围包括煤炭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保证人雷刚,男,住********。
*、保证人李燕平,女,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公证处出具(****)宁石*证字第****号《执行证书》,********法院执行立案并出具(****)宁****执****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峰豪煤制品有限公司、李燕平、雷刚、***圣火煤炭有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或扣留、提取其在有关单位的收入******元(其中执行标的******元,申请执行费****元),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相应价值的财产。该执行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二十八、**鑫盾煤炭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鑫盾煤炭有限公司*笔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第一笔债权合计**,***,***.**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第二笔债权合计**,***,***.**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以上利息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笔债权的担保方式分别为:*、本金*,***,***.**元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保证人***三江煤制品有限公司、****卓成工贸有限公司、王昌胜、王钱胜、王三昌、王小胜、杨轶、徐亚莉为上述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人***三江煤制品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的*****.**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和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本金**,***,***.**元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和质押,**鑫盾煤炭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原煤******.*吨为该笔债权设立质权担保,保证人***三江煤制品有限公司、王昌胜、王钱胜、王三昌、王小胜为该笔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鑫盾煤炭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P,住所***崇岗煤炭批发*场,法定代表人王昌胜,注册资本***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煤炭加工、洗选、销售;矿山机械租售,植树造林;土石方工程三级;兰炭、五金交电、钢材、铝材、木材、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产品)。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三)抵押人、保证人基本情况
*、抵押人、保证人***三江煤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钱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L,住所**回族自治区***崇岗镇工业区,注册资本****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煤炭加工、洗选、销售;碳素加工、销售。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保证人****卓成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T,住所**回族自治区***崇岗镇工业区,注册资本***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煤炭加工、洗选、销售;炭素、活性炭生产、销售;兰炭、焦炭、有色金属、建筑材料、钢材、锰铁销售。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保证人王昌胜,男,住*****。
*、保证人王钱胜,男,住*****。
*、保证人王三昌,男,住*****。
*、保证人王小胜,男,住*****。
*、保证人杨轶,男,住**********。
*、保证人徐亚莉,女,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本金*,***,***.**元债权由*****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债务人偿还我公司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计算至****年*月**日);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我公司对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后债务人将我公司上诉至**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
作出(****)宁民终***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驳回上诉,维持(****)宁**民初**号原判。该执行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本金**,***,***.**元债权由*****公证处出具(****)平证字第****号赋予强制执行债权文书公证书,并由****级人民法院受理执行,该执行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四)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项目抵押物已被政府征收,可收征收款。
二十九、****盛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盛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笔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第一笔债权合计*,***,***.**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第二笔债权合计**,***,***.**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笔债权的担保方式分别为:(*)本金*,***,***.**元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保证人***圣火煤炭有限公司、****林清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雷刚、郑勇、黄占清对债务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抵押人雷刚以其名下位于******区南大街时代商贸城一期一层***号面积为**.**平方米房产及其所属的**.**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郑勇以其名下位于******宝庆家园**号楼*单元***室面积***.**平方米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本金*,***.***.**元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保证人***圣火煤炭有限公司、****荣华缘冶金有限责任公司、雷刚、陈国芳对债务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抵押人***圣火煤炭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崇岗镇崇岗村道路西侧,面积为***.**平米的房产及面积为****.*平米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盛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T,住所***监狱(**)八监区武警营区,法定代表人雷刚,注册资本****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农业、林业及蔬菜的种植(不含国家禁止种植品种);羊的养殖及销售。成立日期:****年**月**日。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三)抵押人、保证人基本情况
*、抵押人***圣火煤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雷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回族自治区***崇岗镇工业区,注册资本***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煤炭加工销售。成立日期****年**月**日。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保证人****荣华缘冶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国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L,住所**区红果子**工业园,注册资本****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硅铁(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开展经营活动)、硅、锰合金的生产、加工、销售;硅钙、碳化硅的销售;硅铁矿热炉烟气余热利用电站运营管理;铸件的加工(需取得环境评价或评估后方可开展铸件的加工活动、销售)。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保证人****林清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黄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H,住所**回族自治区***工业园区,注册资本***.*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电煅煤的生产、加工、销售;碳素制品、活性炭的销售。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抵押人、保证人雷刚,男,住********。
*、保证人陈国芳,男,住**省******。
*、保证人郑勇,女,住**********。
*、保证人黄占清,男,住*****。
(三)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本金*,***,***.**元债权由********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宁****民初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盛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偿还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含罚息、复利)*******.**元,合计*******.**元;****年*月**日之后的利息(含罚息、复利)按照《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利率支付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圣火煤炭有限公司、****林清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雷刚、郑勇、黄占清对上述第一项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盛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不履行上述第一项义务,则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对郑勇名下******宝庆家园**号楼*单元***室房屋(银房权证***字第**********号),雷刚、郑勇名下******区南大街时代商贸城一期一层***号房屋(房权证**区字第H*********号)和位于******区南大街西、新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惠国用(****)第*****号]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该案暂未申请强制执行。
本金*,***.***.**元债权由*****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宁**民初**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内容:债务人偿还原债权人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并支付自****年*月**日起按月利率**‰计算至本金清偿期间的利息;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原债权人对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该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四)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金*,***.***.**元债权项目抵押物政府已征收,可收征收款。本金*,***,***.**元债权抵押物为位于***的住宅和**区的营业房,位置优越。
三十、****龙工工程机械销售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龙工工程机械销售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债权的担保方式保证,**龙工龙康机械设备销售有限公司、海晓强、李银明为上述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龙工工程机械销售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住所**区林河居花园小区商住楼**号,法定代表人李银明,注册资本为**万元。经营范围为工程机械及配件销售、维修;汽车、钢材、建材、农副产品、日用百货销售。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龙工龙康机械设备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海晓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A,注册资本为***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丽景北街西北农资城**号,经营范围包括机械设备及配件、汽车(不含小轿车)、汽车配件、金属材料、轮胎、润滑油、建筑材料、日用百货的销售;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售后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不含特种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状态为存续。
*、保证人海晓强,男,住******。
*、保证人李银明,男,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公证处出具(****)平证执字第**号《执行证书》,并由******区法院受理执行,现该执行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三十一、**吉运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吉运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债权的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吉运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区吉运八八五期B段**号楼部分在建工程,面积为****.**.**㎡(主楼**-**层中的*套,辅楼**-**层中的**套,共**套)认定价值****.**万元资产提供抵押担保。**西部吉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尤天彪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抵押人基本情况
**吉运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尤天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H,住所*****中路***号,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按资质证核定的范围);建筑材料销售。该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经营,已进入破产重整。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西部吉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尤天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G,注册资本为*****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火车站**路(石大公路)以东“金三角”地段****化肥厂办公楼,经营范围包括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搬运装卸、仓储服务、货物联运、货物配送、货物中转、货运代办、停车场经营、信息配载(以上经营范围以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为准);货运信息咨询服务;商铺货仓租赁。(以上经营范围需经审批和许可的,凭审批手续和许可证经营)经营状态为存续。该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保证人尤天彪,男,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出具(****)宁**破申**号破产裁定,该企业现进入破产重整状态,我公司申报债权**,***,***.**元已确认。
三十二、**鑫骉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鑫骉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保证人赵春云、赵领对债务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抵押人**鑫骉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工业园区共计*****.**平方米工业土地使用权及机器设备;赵春云名下位于******北路***-*-*-*号,面积***.**平方米住宅、******南路前嘉小区**栋*单元*号,面积**.**平方米住宅、******东街***号,面积***.**平米商业房、位于*******街山水人家**幢*号,*号阁楼,面积***.**平米住宅、******北路***号,面积**.**平米商业房提供抵押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鑫骉煤炭运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E,住所**回族自治区********工业园区(汝箕沟口),法定代表人赵春云,注册资本为***万元。经营范围为煤炭运销(不得在***地区开展煤炭储存活动)、电极糊、炭素制品、活性炭、电煅煤、洗精煤。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三)保证人、抵押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抵押人赵春云,女,住********。
*、保证人赵领,男,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该笔债权由*****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债务人偿还我公司借款本金*,***,***.**元、利息*,***,***.**元(利息计算至****年*月**日),并支付自****年*月**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的利息;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我公司对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该执行案件处于执行状态。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项目抵押物分两部分:一、位于***工业园区共计*****.**平方米工业土地使用权及机器设备,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可整体承接使用;二、位于******北路住宅、商业房分拆分出租、出售,房产周边商业发达、交通便利、客流量稳定。
三十三、**东贸彩色包装印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东贸彩色包装印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保证,**广恒担保有限公司为该笔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东贸彩色包装印业有限公司,注册号:***************,住所*****巷*号运祥小区*-*-*-*号营业房,法定代表人孟庆和,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包装装璜印刷品印制;文化用品生产、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纸及纸制品、化工产品(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的销售。登记状态:吊销,未注销。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广恒担保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注册资本金****万元,法定代表人樊春林,注册地**********东路**号建设大厦十层,经营范围包括企业、个人经济担保、担保咨询服务;机动车辆保险、财产保险、话务运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状态为吊销,未注销。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人民法院出具(****)金民商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债务人偿还原债权人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利息计算至****年*月**日),并支付自****年*月**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借款还清的利息;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执行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三十四、**塞上龙广告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塞上龙广告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保证,**广恒担保有限公司为该笔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塞上龙广告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住所******良田乡保伏桥村,法定代表人为李若冰,注册资本***万。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及咨询服务;形象策划;礼仪庆典;工艺礼品、计算机耗材;演艺器材销售。经营状态为吊销,未注销。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广恒担保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注册资本金****万元,法定代表人樊春林,注册地**********东路**号建设大厦十层,经营范围包括企业、个人经济担保、担保咨询服务;机动车辆保险、财产保险、话务运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状态为吊销,未注销。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人民法院出具(****)金民商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债务人偿还原债权人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利息计算至****年*月**日),并支付自****年*月**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借款还清的利息;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执行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三十五、**浩新特油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浩新特油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保证,**冠城工贸有限公司、魏义保、张建国对债务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浩新特油品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为***************,住所********中路福***楼一层**A号营业房,法定代表人魏义保,注册资本为***万元。经营范围为润滑油、润滑脂、锅炉燃油(不含轻质燃油)、化工产品(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汽车配件、锅炉配件、五金、交电、消防器材、劳保用品、棉麻日杂、日用百货、家用电器、计算机、办公设备的销售。登记状态:吊销,未注销。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冠城工贸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注册资本金***万元,法定代表人贾世伟,注册地******工业园区光明**,经营范围建筑材料、化工产品、机电产品、工矿产品、水暖配件、五金交电、有色金属、矿石销售;氧气、乙炔、氮气的生产、销售。经营状态为吊销,未注销。
*、保证人魏义保,男,住******。
*、保证人张建国,男,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人民法院出具(****)金民商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债务人偿还原债权人借款本金***,***.**元、利息*,***.**元(利息计算至****年*月**日),并支付自****年*月**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借款还清的利息;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笔债权处于终本执行状态。
三十六、**起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起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保证,**金源盛达工贸有限公司、康建明、范之勇为该笔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起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住所********西路新新家园**-*号,法定代表人为范之勇,注册资本***万。经营范围: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起重机设备及配件、钢材、五金工具、电气设备及元件、电线电缆、保温材料、劳保用品、机电产品、消防设备、仪器仪表、橡胶制品、焊接材料、建筑装饰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环保设备、检测设备的销售。该企业营业执照已被吊销。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金源盛达工贸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住所********东街南侧丽景北街东侧塞上凝聚力*号营业楼*-*层*号,法定代表人康建明,注册资本***万。经营范围: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装饰材料、橡胶制品、管件管材、门窗的销售。该企业营业执照已被吊销。
*、保证人康建明,男,住******。
*、保证人范之勇,男,住**省***。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人民法院出具(****)兴民商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债务人偿还原债权人借款本金*,***,***.**元、利息***,***.**元(利息计算至****年*月**日),并支付自****年*月**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借款还清的利息;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执行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三十七、**金源盛达工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金源盛达工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保证,**起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康建明、范之勇为该笔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金源盛达工贸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住所********东街南侧丽景北街东侧塞上凝聚力*号营业楼*-*层*号,法定代表人康建明,注册资本***万。经营范围: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装饰材料、橡胶制品、管件管材、门窗的销售。该企业营业执照已被吊销。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起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住所********西路新新家园**-*号,法定代表人为范之勇,注册资本***万。经营范围: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起重机设备及配件、钢材、五金工具、电气设备及元件、电线电缆、保温材料、劳保用品、机电产品、消防设备、仪器仪表、橡胶制品、焊接材料、建筑装饰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环保设备、检测设备的销售。该企业营业执照已被吊销。
*、保证人康建明,男,住******。
*、保证人范之勇,男,住**省***。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人民法院出具(****)兴民商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债务人偿还原债权人借款本金*,***,***.**元、利息***,***.**元(利息计算至****年*月**日),并支付自****年*月**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借款还清的利息;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笔债权暂未申请强制执行。
三十八、**九天源橡胶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九天源橡胶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保证,**华峰化工有限公司、秦大伟、贾莉娣、季**、周增诚为该笔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九天源橡胶有限公司,注册号:***************,住所**德胜工业园区德胜东路**号,法定代表人周增诚,注册资本***.*万。经营范围:批发、零售橡胶制品、电器、机械设备及器材、轴承、标准件、五金工具、水暖配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品)、日用百货、润滑油、仪器仪表、农副产品(以上均不含专项审批项目)。该企业营业执照已被吊销。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华峰化工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注册资本****万元,法定代表人季**,住所地***暖泉工业园区。经营范围靛蓝染料的生产及销售;煤焦油的销售。该企业营业执照已被吊销。
*、保证人秦大伟,男,住******。
*、保证人季**,男,住******。
*、保证人周增诚,男,住******。
*、保证人贾莉娣,女,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金民商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年**月*日,**九天源橡胶有限公司以其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宁****破*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宣告**九天源橡胶有限公司破产。
****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宁****破*号之三民事裁定书,对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关于**九天源橡胶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法院予以认可。
我公司债权裁定金额为*,***,***.**元,作为普通债权,本次受偿金额为*,***,***.**元。
****年*月**日,我公司分两笔合计收到**九天源橡胶有限公司管理人银行转账受偿款*,***,***.**元。
三十九、**铂鸿实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铂鸿实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保证人马跃海对债务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抵押人**铂鸿实业有限公司,抵押位于***正源南街宝湖天下*号楼***室、***室、***室、***室、***室、***室、***室、***室,面积公***.**平方米八套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二)债务人、抵押人基本情况
**铂鸿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正源南街东侧银帝宝湖天下*幢*层**号房,法定代表人马跃海,注册资本****万元,成立日期****年**月**日。经营范围:机械设备、金属材料(不含硅铁)、轴承、标准件、电镀设备、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建筑材料、不锈钢制品、铝合金制品、建筑防水材料、机电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耐火材料、日用百货、化妆品、劳保用品、硅铁的销售。现该企业状态为已经吊销,未注销。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马跃海,男,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贺民商初字第***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内容:债务人偿还原债权人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利息暂计算至****年*月**日),并支付****年*月**日至本金还清之日的全部利息;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原债权人对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该执行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项目抵押物位于******,该资产为*套公寓,房产位置好,交通便利,面积适中,易变现,一户一证,可拆分出售。
四十、**宁宏基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宁宏基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此外经管理人确认,另有一笔由**宁宏基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的债权*,***,***.**元。担保方式为保证,**银熠物质循环利用股份有限公司、刘**、王秀艳、周洪银、周熠卓、刘宏岩、任宪珍对债务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宁宏基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朔南街***号,注册资本****万元,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金属耐磨材料(不含贵金属)的加工、制造、销售;建筑材料、焊接材料、冶金材料、防腐材料、钢材、五金、石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的销售;煤炭运销。登记状态为存续。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银熠物质循环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J,注册地***工业园区纬二路于经一路交汇处,法定代表人周洪银,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氧化锌、电解锌、电解铟、锌焙、冰铜、铁精粉生产销售及有色金属矿产品(煤炭经营除外)销售。经营状态存续。
*、保证人刘**,男,住******。
*、保证人王秀艳,女,住******。
*、保证人周洪银,男,住******。
*、保证人周熠卓,男,住*****。
*、保证人刘宏岩,男,住******。
*、保证人任宪珍,女,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宁****破*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宁宏基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我公司已申报并确认*笔债权分别为*,***,***.**元、*,***,***.**元。
四十一、**热点煤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热点煤业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保证人康明、胥文歧对债务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抵押人朱燕、康明所有的位于********小区*号楼*单元***室房屋提供抵押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热点煤业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住所***黄羊滩农场场部(银巴路三叉路口东),法定代表人胥文歧,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蓄产品收购、建材销售、煤炭批发经营、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水暖配件、电子产品销售。该企业营业执照已被吊销。
(三)抵押人、保证人基本情况
*、抵押人、保证人康明,男,住******。
*、抵押人朱燕,女,住******。
*、保证人胥文歧,男,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债务人偿还原债权人借款本金**万元、利息*万元(利息暂计算至****年*月**日),并支付****年*月**日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的全部利息;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原债权人对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该执行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项目抵押物为住宅房,该房产位于******,周边交通便利、商业发达、有重点学区,面积适中,易变现。
四十二、**嘉新东物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嘉新东物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保证,**热点煤业有限公司、康明、李涛、胥文歧为该笔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嘉新东物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T,住所***恒安北街吉顺恒通综合楼A座*-*号营业房,法定代表人张兴彬,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货物配送、装卸仓储、搬运货运;信息咨询服务;轮胎、润滑油、汽车配件、五金建材、水暖配件、办公用品、砂石料、化工原料、电动工具、机电设备、建筑材料、日用百货、包装材料、钢丝绳、阀门、轴承、管道配件的销售。经营状态:存续。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热点煤业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住所***黄羊滩农场场部(银巴路三叉路口东),法定代表人胥文歧,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蓄产品收购、建材销售、煤炭批发经营、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水暖配件、电子产品销售。该企业营业执照已被吊销。
*、保证人康明,男,住******。
*、保证人李涛,男,住******。
*、保证人胥文歧,男,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债务人偿还原债权人借款本金***,***.**元、利息***,***.**万元,并以本金***,***.**元为基数,按照日利率*.*‰的标准,自****年*月*日起继续计付利息至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笔债权暂未强制执行。
四十三、**益康魔芋食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益康魔芋食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保证人孔凡强对债务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抵押人**益康魔芋食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回族自治区******康地路***号*号车间房屋产权、*号锅炉房房屋产权、*号餐厅房屋产权和******九号**侧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益康魔芋食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住所******工业集中区康地路***号,法定代表人孔凡强,注册资本****万元,成立日期****年**月**日。经营范围:魔芋制品、方便食品(其他方便食品)加工销售;种植业;养殖业;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销售。该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吊销。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孔凡强,男,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判决内容:债务人偿还原债权人借款本金*,***,***.**元、利息*,***,***.**元(利息暂计算至****年*月**日),并支付****年*月**日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的全部利息,利率按合同约定计算;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原债权人对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该执行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项目抵押物位于****工业园,抵押物位置较好,目前厂区盖了学校,有被征收可能性。
四十四、**昊恒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昊恒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笔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第一笔本金债权总额*,***,***.**元,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第二笔债权总额*,***,***.**元,本金*,***,***.**元,利息*,***,***.**元;第三笔债权总额**,***,***.**元,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笔债权的担保方式分别为:*、本金*,***,***.**元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抵押人袁海龙、刘玉梅共有的位于********开发区**南路聚和苑*号商住楼*号营业房房产(建筑面积***.** 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平方米)提供抵押担保;*、本金*,***,***.**元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和抵押,保证人袁海龙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人袁海龙名下三处房产,位于***金茂花园*号楼B单元***号办公,面积***.**平方米房产、***金茂花园*号楼A单元***号办公,面积***.**平方米房产、***金茂花园*号楼A单元***号办公,面积***.**平方米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本金*,***,***.**元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保证人袁海龙、**宁宏基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刘**对债务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昊恒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住所**开发区**南路聚和苑*-*号,法定代表人袁海龙,注册资本****万元,成立日期****年**月**日。经营范围:金属(不含贵金属)、防水材料,水暖配件、二三类机电产品、建筑工矿设备、五金交电、仪器仪表、电线电缆、照明设备、家电产品、汽车配件、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劳保用品、农副产品、化工产品(不含易制毒危险品)、家用燃气具、燃气锅炉、太阳能产品、空气净化器、水净化机、电梯、矿山机械配件、救援设备、消防产品(以上不含专控)的销售;建筑机械、建筑材料的租赁。该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吊销。
(三)抵押人、保证人基本情况
*、抵押人、保证人袁海龙,男,住******。
*、抵押人刘玉梅,女,住******。
*、保证人**宁宏基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朔南街***号,注册资本****万元,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金属耐磨材料(不含贵金属)的加工、制造、销售;建筑材料、焊接材料、冶金材料、防腐材料、钢材、五金、石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的销售;煤炭运销。登记状态:存续。
*、保证人刘**,男,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本金*,***,***.**元债权由******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债务人偿还原债权人借款本金*,***,***.**元、利息***,***.**元(利息暂计算至****年*月**日),并支付****年*月**日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的全部利息,利率按合同约定计算;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原债权人对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该执行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本金*,***,***.**债权于****年*月**日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债务人偿还原债权人借款本金*,***,***.**元、利息*,***,***.**元(利息暂计算至****年*月**日),并支付****年*月**日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的全部利息,利率按合同约定计算;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原债权人对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该笔债权暂未强制执行。
本金*,***,***.**元债权由******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宁 ****民初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昊恒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借款本金*******元、支付利息(含罚息、复利)*******.**元、其他债权*****元,并支付以*******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计算自****年*月*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付款之日止的罚息以及以利息*******.**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计算自****年*月*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付款之日止的复利;二、被告袁海龙对被告**昊恒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所负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袁海龙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昊恒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追偿;三、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有权对被告袁海龙名下位于******金茂花园*号楼B单元***号、*号楼A单元***号、*号楼A单元***号办公房屋及上述房屋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房权证***字第**********、**********、**********号;银国用(****)第*****、*****、*****号)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四、驳回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该案暂未申请强制执行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项目位于********开发区**南路聚和苑营业房为*-*层,可容纳**人左右人员的公司办公使用,周边商业发达,交通便利,易变现。位于***金茂花园房产共*套,总面积****平米,可用于整体出租,自用经营,该房产周边已形成一定商业氛围,交通便利。
四十五、**宏远特种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宏远特种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债权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王春花、李海军对债务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宏远特种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注册资本*****万元,法定代表人牛旭宏,注册地址为**德胜工业园区丰庆西路,经营范围包括城*环卫车、水泥搅拌车、自卸车的生产制造;汽车(不含小轿车)、钢材、汽车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于****年*月**日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位于**德胜工业园区丰庆西路,法定代表人牛旭宏,注册资本为*****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城*环卫车、水泥搅拌车、自卸车的生产制造;汽车(不含小轿车)、钢材、汽车配件销售。经营状态为存续。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李海军,男,住**省***。
*、保证人王春花,女,住**省***。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银民商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解除债务人与原债权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债务人偿还原债权人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利息暂计算至****年**月**日),及****年**月**日至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的利息,利率按月利率*.*‰计算;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原债权人对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在****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判决后该院对债务人强制执行,该案中所涉抵押物,已由我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拍卖处置完毕,拍卖价款**,***,***.**元。
四十六、**龙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龙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保证人夏龙、窦文婷对债务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抵押人夏龙、窦文婷名下的位于***德胜商住区德胜西**侧亘元财富汇**号楼*号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龙景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C,住所******仙来乐园*号楼*号营业房,法定代表人夏龙,注册资本***万元,成立日期****年**月**日。经营范围:园林绿化工程;景观设计;雕塑的制作;苗木、花卉、草坪的培育、种植及销售;建筑材料、钢材、石材、装饰装修材料、五金交电、金属材料的销售。
(三)抵押人、保证人基本情况
*、抵押人、保证人夏龙,男,住******。
*、抵押人、保证人窦文婷,女,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判决内容:债务人偿还原债权人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利息暂计算至****年*月**日),并支付****年*月**日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的全部利息,利率按合同约定计算;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原债权人对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本案现在执行阶段。该执行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项目抵押物充足,位置为德胜,独立办公别墅,可用作公司总部办公,周边环境配套较好。
四十七、**远大可建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远大可建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保证人肖奕对债务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抵押人****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望远工业园区乐丛世家国际家具博览中心*-*号房,面积为*****.**㎡的房屋所有权及所属的面积为****.**㎡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二)债务人情况
**远大可建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望远工业园区金源路与**路交汇处,法定代表人肖奕,注册资本:*****万元,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法人独资),经营范围:钢结构金属制品、建筑材料及装饰装修材料(不含危险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节能产品技术的研发、咨询;建筑机械租赁;房屋建筑工程三级,钢结构工程三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三)抵押人、保证人基本情况
*、抵押人****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肖奕,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住所:********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号*层***室,注册资本*****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搬运装卸、仓储服务、货物联运、货物配送、货物中转、货运代办、客运代理、停车场经营、信息配载、家具、家居饰品、建筑装饰材料、灯具销售;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保证人肖奕,男,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判决内容:债务人偿还原债权人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利息暂计算至****年*月**日),并支付****年*月**日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的全部利息,利率按合同约定计算;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原债权人对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本案现在执行阶段。该执行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宁****破申*号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远大可建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管理人确认我公司债权为**,***,***.**元。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项目抵押物位于**望远工业园,是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全区唯一循环经济试点园区、***重要工业基地。面积大,可整体规划使用和出租。
四十八、**炜钰煤制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炜钰煤制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保证,**鑫盾煤炭有限公司、王钱胜、王昌胜、郭庆、刘兆军为该笔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炜钰煤制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为***崇岗镇工业区,注册资本为***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兆军。经营范围为煤炭加工、洗选、销售,碳素制品、电极糊、电煅煤生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等。登记状态:吊销,未注销。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鑫盾煤炭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P,住所***崇岗煤炭批发*场,法定代表人王昌胜,注册资本***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煤炭加工、洗选、销售;矿山机械租售,植树造林;土石方工程三级;兰炭、五金交电、钢材、铝材、木材、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产品)。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保证人王昌胜,男,住******。
*、保证人郭庆,男,住********。
*、保证人刘兆军,男,住********。
*、保证人王钱胜,男,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该笔债权暂未提起诉讼。
四十九、****鼎泰碳素制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鼎泰碳素制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保证人陈雷、陈志杰、沈宁雯为债务人的上述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人陈雷、沈宁雯以其共有的位于*******街首座龙庭*幢***号、***号,面积共计***.**平米的房屋,以及土地使用权为上述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鼎泰碳素制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L,住所:***工业园区(潮湖村),法定代表人陈雷,注册资本***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煤炭洗选、加工、销售。碳素及碳素制品的生产、销售;汽车(不含小轿车)的销售。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三)抵押人、保证人基本情况
*、抵押人、保证人陈雷,男,住********。
*、抵押人、保证人沈宁雯,女,住********。
*、保证人陈志杰,男,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中院于****年*月**日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判决内容:债务人偿还原债权人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利息暂计算至****年*月**日),并支付****年*月**日至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期间的全部利息,利率按月利率**.***‰计算;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原债权人对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在***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该执行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项目抵押物位于********,位于**中心地带,地理位置佳,性价比高。
五十、**新隆晟冶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新隆晟冶金有限公司*笔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第一笔债权合计*,***,***.**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第二笔债权合计**,***,***.**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本金人民币*,***,***.**元债权的担保方式为保证,**鑫盾煤炭有限公司、陈志杰、马红芳、苏建新、王昌胜、苏马玉洁对债务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本金人民币*,***,***.**元债权的担保方式为保证,**鑫盾煤炭有限公司、****纳福化工有限公司、王昌胜、苏建新、苏马玉洁、马红芳、纳明对债务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新隆晟冶金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住所*****太沙工业区,法定代表人马红芳,注册资本***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硅铁、双磬胺、硅渣、硅系列产品生产销售、煤炭加工、销售、炭素、电煅煤、硅锰合金、铁合金生产、销售、煤炭运销、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该企业营业执照已被吊销。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鑫盾煤炭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P,住所***崇岗煤炭批发*场,法定代表人王昌胜,注册资本***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煤炭加工、洗选、销售;矿山机械租售,植树造林;土石方工程三级;兰炭、五金交电、钢材、铝材、木材、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产品)。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保证人****纳福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纳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注册资本为****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区红果子工业园区,经营范围包括煤炭加工、洗选、销售;氧化钙的生产、销售;双氰胺、焦炭、煅煤、农畜产品购销(不含粮油)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营业执照已被吊销。
*、保证人王昌胜,男,住******。
*、保证人苏建新,男,住********。
*、保证人苏马玉洁,女,住********。
*、保证人马红芳,女,住********。
*、保证人纳明,男,********。
*、保证人陈志杰,男,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本金人民币*,***,***.**元债权由***中院出具(****)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债务人偿还原债权人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利息暂计算至****年**月**日),并支付****年**月**日至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期间的全部利息,利率按月利率**.**‰计算;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执行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本金人民币*,***,***.**元债权,由**公证处出具(****)平证执字第*号《执行证书》,原债权人向***中院申请执行,该执行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五十一、******勇刚煤炭冶金炉料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勇刚煤炭冶金炉料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保证,**三泰恒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科新工贸有限公司、李军胜、崔梅、吴志刚、邓小枫、丁汝骏为该笔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勇刚煤炭冶金炉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军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E,住所***工业园区(潮湖村),注册资本***万。经营范围:煤炭运销(不得在***地区开展煤炭储存活动);焦炭、机械设备、建材、五金交电、化工(除化学危险品)、日用百货、水暖配件、有色金属、硅铁的销售;煅煤的生产、销售;塑料制品、机械设备、硅铁的加工。经营状态:开业。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三泰恒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玉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W,注册资本***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回族自治区******街**号,经营范围包括建筑材料、化工材料、金属材料(以上两项不含国家限制和禁止的产品及危险化学品)、机电产品(不含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焦炭、生铁的销售;煤炭加工、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状态为吊销,未注销。
*、保证人****科新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志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A,注册资本***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工业园区长胜村***线东侧,经营范围包括普煅煤、增碳剂的加工、销售;电煅煤、活性炭、电极糊、石墨、兰炭、五金、建材、钢材的销售;煤炭运销(不得在***地区开展煤炭储存活动及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得开展煤炭运输的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状态为存续。
*、李军胜,男,住********。
*、崔梅,女,住********。
*、吴志刚,男,住********。
*、邓小枫,女,住******。
*、丁汝骏,男,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公证处出具(****)平证执字第**号《执行证书》,******区法院受理执行,该执行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五十二、**恒通煤炭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恒通煤炭有限公司*笔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债权合计**,***,***.**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债权合计**,***,***.**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笔债权的担保方式均为保证,*、本金*,***,***.**元债权由****嘉鹏工贸有限公司、**炜钰煤制品有限公司、丁宁花、李虎、安长征、刘兆军、郭庆、郑文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金*,***,***.**元债权由****嘉鹏工贸有限公司、李虎、安长征、丁宁花、马文斌提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恒通煤炭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W,住所**回族自治区***崇岗镇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丁宁花,注册资本****万。经营范围:精洗煤;煤炭加工、洗选、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嘉鹏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B、注册资本为****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南路颐和名邸*号楼A段**层,经营范围包括煤炭加工、洗选、销售;五金、机电设备、铁精粉、焦炭、生铁(限*区外经营)、钢铁、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氧化球团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保证人**炜钰煤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兆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为***崇岗镇工业区,注册资本为***万元。经营范围为煤炭加工、洗选、销售,碳素制品、电极糊、电煅煤生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等。登记状态:吊销,未注销。
*、丁宁花,女,住********。
*、李虎,男,住********。
*、安长征,女,住********。
*、刘兆军,男,住********。
*、郭庆,男,住********。
*、郑文孝,男,住********。
*、马文斌,男,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本金*,***,***.**元债权由*****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石民商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债务人偿还原债权人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利息暂计算至****年*月**日),并支付****年*月**日至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的全部利息,利率按**.**‰的月利率计算;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本金*,***,***.**元债权暂未提起诉讼。
五十三、***国清炭素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国清炭素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债权的担保方式为保证,***国宾煤业有限公司、杨国兵、杨国安、杨国清为上述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国清炭素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住所***崇岗工业区,法定代表人杨国清,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为:碳素及制品生产、销售。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国宾煤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国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本****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回族自治区***崇岗镇工业区,经营范围包括煤炭加工、洗选、销售,废旧金属、五金建材购销,碳素制品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状态为存续。
*、杨国兵,男,住*******。
*、杨国安,男,住*******。
*、杨国清,男,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法院出具(****)石大民商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债务人偿还原债权人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利息暂计算至****年*月**日),并支付****年*月**日至判决生效之日的全部利息,利率按*%的月利率计算;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执行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五十四、***鑫晟煤制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鑫晟煤制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保证人****纳福化工有限公司、纳明、张兴华、翟永刚对债务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抵押人翟永刚以其名下位于***崇岗镇煤炭*场使用权面积*****.***㎡,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鑫晟煤制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回族自治区***崇岗镇工业区,法定代表人翟永刚,注册资本****万元,成立日期****年**月**日。经营范围:煤炭加工、洗选、销售;碳素制品、增碳剂、电极糊加工销售。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三)抵押人、保证人基本情况
*、抵押人、保证人翟永刚,男,住******石炭井区。
*、保证人****纳福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纳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住所******区红果子工业园区,注册资本****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煤炭加工、洗选、销售;氧化钙的生产、销售;双氰胺、焦炭、煅煤、农畜产品购销(不含粮油)的销售。成立日期:****年**月**日。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保证人张兴华,男,住******区。
*、保证人纳明,男,住********。
(三)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回族自治区***公证处于****年**月**日出具编号为(****)平证执字第*号的《执行证书》,后*****级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并作出(****)石执字第***号《执行裁定书》,本案现在执行阶段。
(四)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项目抵押物政府已征收,可收征收款。
五十五、****万鑫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万鑫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保证,**金海宏源新型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源宇商贸有限公司、**鸿昌工贸有限公司、强宏毅、韩清宏、潘光存、潘光孝、赵秀琴、潘铎宁对债务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万鑫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住所****滨河工业园区(恒昌街南民园路西),法定代表人潘铎宁,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砖、瓦(粉煤灰加气砼)腐植酸钠及其他建筑材料制造。登记状态:吊销、未注销。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金海宏源新型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强宏毅,工商注册号***************,注册资本金***万元,注册地址******循环经济试验精细化工基地。经营范围:增碳剂、型焦、型煤生产、销售。经营状态:吊销,未注销。
*、保证人**鸿昌工贸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注册资本为***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韩清宏,注册地址为**回族自治区***崇岗工业园区,经营范围包括工矿产品(不含国家专项审批项目)、机电产品、钢材、建材、活性炭、焦炭、兰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状态为吊销,未注销。
*、保证人****源宇商贸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注册资本*万元,法定代表人潘铎宁,注册地址为**区河滨工业园区恒昌街南民园路西,经营范围包括腐植酸、白灰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状态为吊销,未注销。
*、保证人韩清宏,男,住********。
*、保证人潘光存,男,住*******。
*、保证人潘光孝,男,住*******。
*、保证人赵秀琴,女,住*******。
*、保证人潘铎宁,男,住********。
*、保证人强宏毅,男,住**省******。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区人民法院作出(****)石**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债务人偿还原债权人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利息暂计算至****年**月**日),并支付****年**月**日至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的利息,按**.**‰的月利率计算;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法院受理强制执行并作出(****)石惠执字第****号《执行裁定》,该执行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五十六、****荣福工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荣福工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保证,冯云、黄润霏对债务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荣福工贸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住所**区红果子工业园区(变电所旁),法定代表人冯云,注册资本为***万元。经营范围为碳化钙、氰胺化钙、建材、机电产品、焦炭、白灰、莹石粉、硅石、砂石、煤矸石销售。登记状态:吊销。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冯云,男,住******区。
*、保证人黄润霏,女,住******区。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级人民法院作出(****)石**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债务人偿还原债权人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利息暂计算至****年*月**日),并支付****年*月**日后产生的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方式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区法院作出(****)石惠执字第***号《执行裁定》,该执行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五十七、**嘉诚金鑫工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嘉诚金鑫工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保证(原有抵押担保,抵押物目前已处置),保证人金学林、李风英、**库业工贸有限公司、贾琇钧、贾秀国、金亚楠对债务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嘉诚金鑫工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住所******区***国道西、红礼**(红果子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金学林,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加工及销售;非标设备制造及销售;石灰、焦炭、兰炭、煅煤、硅石、莹石、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电极糊、五金机电的销售。该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吊销。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库业工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住所**区煤炭**侧采煤沉陷区内(**众元煤焦化有限公司东侧),法定代表人贾琇钧,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精煤加工销售;焦炭、冶金石灰、兰炭、耐火材料、机械设备、煤矸石的销售。该企业目前登记状态存续。
*、保证人贾琇钧,男,住******区。
*、保证人金学林,男,住******区。
*、保证人李风英,女,住******区。
*、保证人金亚楠,男,住******区。
*、保证人贾秀国,男,住******区。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区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石**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债务人偿还原债权人借款本金*,***,***.**元、利息***,***.**元(利息暂计算至****年*月*日),自****年*月*日起利息随本清;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案目前处于终本执行状态。
五十八、*****奥化工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奥化工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保证人****万鑫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潘光存、路炜、杨艳秀对债务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抵押人*****奥化工有限公司位于**红果子***国道西、铁路东**,***.**平米工业用地提供抵押担保。
(二)债务人、抵押人基本情况
*****奥化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区红果子工业园区长城园,法定代表人路炜,注册资本***万元,成立日期****年**月**日。经营范围:氧化钙的生产、销售;炭黑,橡胶制品、五金、碳素制品、化肥的销售。该企业目前登记状态为吊销。
(三)保证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万鑫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注册号:***************,住所***河滨工业园区(恒昌街南民园路西),法定代表人潘铎宁,注册资本***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砖、瓦(粉煤灰加气砼)腐植酸钠及其他建筑材料制造。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保证人潘光存,男,住******区。
*、保证人路炜,男,住********。
*、保证人杨艳秀,女,住******区。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区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石**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债务人偿还我公司借款本金*,***,***.**元、利息***,***.**元(利息计算至****年*月**日),****年*月**日以后至本判决生效之日孳生的利息由债务人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保证人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原债权人对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该执行案件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项目抵押物位于******区红果子镇工业园区,该园区政府计划统一规划,征收土地。
五十九、**九邦天达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九邦天达商贸有限公司*笔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第一笔:债权总额*,***,***.**元,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第二笔:债权总额***,***.**元,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本金**万元债权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人为**中远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孙爱军、汪红燕、马立贵、李莉;本金*万元债权的担保方式为保证(原有抵押担保,抵押物目前已处置),担保人为孙爱军、汪红燕。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九邦天达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位于**回族自治区******枫河雅居*号楼*号营业房,法定代表人孙爱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范围:采暖设备、机电产品、家用电器、电器机械、仪器仪表、电子产品、计算机及配件、办公设备、热能设备、日用百货的销售;燃气具产品的销售、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金***万元,股东:孙爱军、汪红燕。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该企业目前登记状况为存续。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中远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年,位于**德胜工业园区新胜西路**号,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马立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金****万元,股东:马立贵、李莉。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经营范围:高低压成套配电设备生产及销售;箱式变电站、仪器仪表、五金工具、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工业自动化设备、电子产品、电力变压器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目前登记状况为吊销,未注销。
*、保证人孙爱军,男,汉族,住********。
*、保证人汪红燕,女,汉族,住********。
*、保证人马立贵,男,回族,住********。
*、保证人李莉,女,汉族,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万元本金债权:***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九邦天达商贸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截止****年*月**日),共计******.**元,并支付****年*月**日至本判决确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的利息(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二、被告**中远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孙爱军、汪红燕、马立贵、李莉对被告**九邦天达商贸有限公司所欠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中远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孙爱军、汪红燕、马立贵、李莉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九邦天达商贸有限公司被告追偿。”
该案现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元本金债权:***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九邦天达商贸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截止****年*月**日),共计******.**元,并支付****年*月**日至本判决确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的利息(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二、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何佳兴、何瑛提供抵押担保的位于***清和北街***号楼*号营业房(房产证:房权证***字第**********号、面积为:**.***平方米)房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孙爱军、汪红燕对被告**九邦天达商贸有限公司所欠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孙爱军、汪红燕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九邦天达商贸有限公司被告追偿。”
经法院对该案抵押物进行司法拍卖,将***清和北街***号楼*号营业房抵顶至我公司,现已处置完毕。目前该案现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六十、**中创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中创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保证和抵押,抵押物:胡力兵名下面积为**㎡,位于**德胜工业园区德胜花园**号楼**号的房产。保证人为冉迪、胡力兵、朱岁一、冉弢、张娜(判决时法院只判决冉弢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中创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现企业状态为存续,营业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属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万元,股东冉弢、汪波。注册地:*****东**侧云开苑*幢**层****号,法定代表人冉弢,营业范围:通信技术服务;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会展服务;企业策划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已停止经营。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冉弢,男,住*****。
*、抵押人胡力兵,男,*****。
*、抵押物共有人张娜,女,*****。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级人民法院作出(****)宁 **民初 ***号《民事调解书》:一、解除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与被告**中创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二、被告**中创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前偿还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合计 *******.**元及自****年**月**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 (利率按照《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三、若被告**中创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在上述约定期限内履行,则被告冉弢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若被告**中创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在上述约定期限内履行,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有权对被告冉迪、赵柯设定抵押的位于******和信商务中心A号楼 *层办公用房(房权证:***字第 **********号),对被告朱岁一设定抵押的位于******丽园南区*号楼*单元***室(银房权证:***字第***********号),对被告胡力兵、张娜设定抵押的位于**德胜工业园区德胜花园**号楼 **号房(***房权证:习岗镇字第私有产********号)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五、案件受理费*****元,减半收取*****元,由被告**中创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冉弢、冉迪、朱岁一、张娜、胡力兵、赵柯负担。
经法院对抵押物进行司法拍卖,******丽园南区*号楼*单元***室已抵顶至我公司名下,******和信商务中心A号楼 *层办公用房已处置,该项目剩余抵押物为**德胜工业园区德胜花园**号楼 **号房。该案件目前处于终本执行状态。
六十一、***嘉艺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嘉艺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管理人确认的债权总额为**,***,***.**元,本金**,***,***.**元,利息*,***,***.**元,诉讼费***,***.**元。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保证:**嘉源绒业集团有限公司、****绒业集团有限公司、****圣雪绒公司羊绒制品有限公司、杨立功、杨立红、杨嘉宝、杨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嘉艺科技有限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杨立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K,注册地址*****羊绒工业园区,经营期限:****年*月**日至无固定期限。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股***嘉源绒业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股*****圣雪绒公司羊绒制品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绒产品机械、绒毛及其制品科研开发销售;民族服饰加工销售;绒毛、皮张、农副产(不含粮食)品购销及深加工;建筑材料、纺织品、机械配件、皮草制品、服装鞋帽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状态为:存续。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嘉源绒业集团有限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杨立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C,注册地址*****羊绒工业园区,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注册资金*****万元,股东杨立功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股东杨立红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羊绒、羊毛、驼绒、驼毛、牛绒、皮张购销、深加工;建筑材料、纺织品、百货、五金、机械配件、皮革制品、服装、鞋、帽、钢材、木材、水暖配件、电器、民族针织服装服饰、绒制品的批发、零售;针织品制造;餐饮(主食、热菜);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状态为:存续。
*.保证人****绒业集团有限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杨利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R,注册地址*****羊绒工业园区,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注册资金*****万元,股东杨利东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股东黄金良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畜产品收购、加工及销售(不含专项审批);纺织服装、羊绒民族服饰制品加工及销售;土地开发及种植业(不含专项审批);养殖业(不含特禽、种禽及专项审批);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劳保用品销售;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状态为:存续。
*.保证人****圣雪绒公司羊绒制品有限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杨利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羊绒工业园区,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注册资金*****万元,股***嘉源绒业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股东杨立红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针织品制造、纺织面料制造;牛、羊、驼绒毛、皮张、农副产品购销、深加工;建筑材料、百货、五金、机械设备配件、零配件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经营本公司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进口业务;民族针织服装服饰绒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状态为:存续。
*.保证人杨立功,男,住**回族自治区***东塔镇。
*.保证人杨立红,女,住**回族自治区***东塔镇。
*.保证人杨嘉宝,女,住**回族自治区******。
*.保证人杨威,男,住**回族自治区***梧桐树乡。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回族自治区****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嘉艺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贷款本金****万元、利息******.**元,并承担自****年**月**日起至判决确定的给予之日止的利息(利率按照****年**月**日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计算);二、被告**嘉源绒业集团有限公司、****绒业集团有限公司、****圣雪绒羊线制品有限公司、杨立功、杨立红、杨嘉宝、杨威对被告***嘉艺科技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嘉艺科技有限公司追偿。”
现债务人企业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债权已申报,经破产管理人确认债权总额**,***,***.**元、本金**,***,***.**元、利息*,***,***.**元、诉讼费***,***.**元。
****年*月**日,***嘉艺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作出《***嘉艺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我公司受偿分配数额为*。
****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宁****破*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对***嘉艺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制作的《***嘉艺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本院予以认可。”
六十二、**嘉源绒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嘉源绒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管理人确认的债权总额为***,***,***.**元,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经财产分配后,剩余债权总额为***,***,***.**元,剩余本金为**,***,***.**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保证:****绒业集团有限公司、杨立功、杨立红、杨嘉宝、杨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嘉源绒业集团有限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杨立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C,注册地址*****羊绒工业园区,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注册资金*****万元,股东杨立功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股东杨立红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羊绒、羊毛、驼绒、驼毛、牛绒、皮张购销、深加工;建筑材料、纺织品、百货、五金、机械配件、皮革制品、服装、鞋、帽、钢材、木材、水暖配件、电器、民族针织服装服饰、绒制品的批发、零售;针织品制造;餐饮(主食、热菜);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状态为:存续。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绒业集团有限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杨利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R,注册地址*****羊绒工业园区,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注册资金*****万元,股东杨利东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股东黄金良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畜产品收购、加工及销售(不含专项审批);纺织服装、羊绒民族服饰制品加工及销售;土地开发及种植业(不含专项审批);养殖业(不含特禽、种禽及专项审批);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劳保用品销售;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状态为:存续。
*.保证人杨立功,男,住**回族自治区***东塔镇。
*.保证人杨立红,女,住**回族自治区***东塔镇。
*.保证人杨嘉宝,女,住**回族自治区******。
*.保证人杨威,男,住**回族自治区***梧桐树乡。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回族自治区****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嘉源绒业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及自****年**月**日起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的利息(利率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二、被告****绒业集团有限公司、杨立功、杨立红、杨嘉宝、杨威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嘉源绒业集团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元、保全费****元,由被告**嘉源绒业集团有限公司、****绒业集团有限公司、杨立功、杨立红、杨嘉宝、杨威负担。”
现债务人企业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债权已申报,经破产管理人确认债权总额为***,***,***.**元。
****年*月*日,**嘉源绒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作出《**嘉源绒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我公司受偿分配数额为*,***,***.**元,为实物分配。
****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宁****破*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对**嘉源绒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制作的《**嘉源绒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本院予以认可。”
六十三、****圣雪绒羊绒制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圣雪绒羊绒制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经管理人确认的债权总额为***,***,***.**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诉讼费***,***.**元。经财产分配后,剩余债权总额为**,***,***.**元,剩余本金为*,***,***.**元,利息**,***,***.**元,诉讼费***,***.**元。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保证:**嘉源绒业集团有限公司、****绒业集团有限公司、杨立功、杨立红、杨嘉宝、杨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圣雪绒公司羊绒制品有限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杨利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羊绒工业园区,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注册资金*****万元,股***嘉源绒业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股东杨立红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针织品制造、纺织面料制造;牛、羊、驼绒毛、皮张、农副产品购销、深加工;建筑材料、百货、五金、机械设备配件、零配件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经营本公司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进口业务;民族针织服装服饰绒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状态为:存续。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嘉源绒业集团有限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杨立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C,注册地址*****羊绒工业园区,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注册资金*****万元,股东杨立功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股东杨立红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羊绒、羊毛、驼绒、驼毛、牛绒、皮张购销、深加工;建筑材料、纺织品、百货、五金、机械配件、皮革制品、服装、鞋、帽、钢材、木材、水暖配件、电器、民族针织服装服饰、绒制品的批发、零售;针织品制造;餐饮(主食、热菜);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状态为:存续。
*.保证人****绒业集团有限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杨利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R,注册地址*****羊绒工业园区,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注册资金*****万元,股东杨利东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股东黄金良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畜产品收购、加工及销售(不含专项审批);纺织服装、羊绒民族服饰制品加工及销售;土地开发及种植业(不含专项审批);养殖业(不含特禽、种禽及专项审批);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劳保用品销售;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状态为:存续。
*.保证人杨立功,男,住**回族自治区***东塔镇。
*.保证人杨立红,女,住**回族自治区***东塔镇。
*.保证人杨嘉宝,女,住**回族自治区******。
*.保证人杨威,男,住**回族自治区***梧桐树乡。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回族自治区****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圣雪绒羊绒制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以及自****年**月**日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的利息(利率按《借款合同》约定执行);二、被告****绒业集团有限公司、杨立功、杨立红、杨嘉宝、杨威对被告****圣雪绒羊绒制品有限公司上述债务在最高额****万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嘉源绒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圣雪绒羊绒制品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圣雪绒羊绒制品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元、保全费****元,由被告****圣雪绒羊绒制品有限公司、****绒业集团有限公司、**嘉源绒业集团有限公司、杨立功、杨立红、杨嘉宝、杨威负担。”
现债务人企业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债权已申报,经破产管理人确认债权总额***,***,***.**元。
****年*月*日,****圣雪绒羊绒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作出《****圣雪绒羊绒制品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我公司受偿分配数额为**,***,***.**元,为实物分配。
****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宁****破*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对****圣雪绒羊绒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制作的《****圣雪绒羊绒制品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本院予以认可。”
六十四、**立功纺织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立功纺织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经管理人确认的债权总额为**,***,***.**元、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经财产分配后,剩余债权总额为**,***,***.**元,剩余本金为**,***,***.**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保证:**嘉源绒业集团有限公司、****绒业集团有限公司、****圣雪绒羊绒制品有限公司、杨立功、杨立红、杨嘉宝、杨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立功纺织有限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杨利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羊绒工业园区A区*号,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起。注册资金*****万元,股***嘉源绒业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股*****圣雪绒羊绒制品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羊绒纱、毛条和其它混纺纱线,染各种毛纺原料、纱线及针织品、纺织品。经营状态为:存续。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嘉源绒业集团有限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杨立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C,注册地址*****羊绒工业园区,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注册资金*****万元,股东杨立功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股东杨立红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羊绒、羊毛、驼绒、驼毛、牛绒、皮张购销、深加工;建筑材料、纺织品、百货、五金、机械配件、皮革制品、服装、鞋、帽、钢材、木材、水暖配件、电器、民族针织服装服饰、绒制品的批发、零售;针织品制造;餐饮(主食、热菜);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状态为:存续。
*.保证人****绒业集团有限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杨利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R,注册地址*****羊绒工业园区,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注册资金*****万元,股东杨利东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股东黄金良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畜产品收购、加工及销售(不含专项审批);纺织服装、羊绒民族服饰制品加工及销售;土地开发及种植业(不含专项审批);养殖业(不含特禽、种禽及专项审批);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劳保用品销售;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状态为:存续。
*.保证人****圣雪绒公司羊绒制品有限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杨利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羊绒工业园区,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注册资金*****万元,股***嘉源绒业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股东杨立红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针织品制造、纺织面料制造;牛、羊、驼绒毛、皮张、农副产品购销、深加工;建筑材料、百货、五金、机械设备配件、零配件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经营本公司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进口业务;民族针织服装服饰绒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状态为:存续。
*.保证人杨立功,男,住**回族自治区***东塔镇。
*.保证人杨立红,女,住**回族自治区***东塔镇。
*.保证人杨嘉宝,女,住**回族自治区******。
*.保证人杨威,男,住**回族自治区***梧桐树乡。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回族自治区****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立功纺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利息暂计至****年**月**日)及****年**月**日起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的利息(利率按《借款合同》约定执行);二、被告**嘉源绒业集团有限公司、****绒业集团有限公司、****圣雪绒羊绒制品有限公司、杨立功、杨立红、杨嘉宝、杨威对上述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元、保全费****元,由被告**立功纺织有限公司、**嘉源绒业集团有限公司、****绒业集团有限公司、****圣雪绒羊绒制品有限公司、杨立功、杨立红、杨嘉宝、杨威负担。”
现债务人企业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债权已申报,经破产管理人确认债权总额为**,***,***.**元。
****年*月*日,**立功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作出《**立功纺织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我公司受偿实物分配数额为***,***.**元,现金分配为**,***.**元。
****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宁****破*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对**立功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制作的《**立功纺织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本院予以认可。”
六十五、**远大可建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远大可建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经管理人确认的债权总额为**,***,***.**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抵押及保证。抵押:****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望远工业园区乐丛世家国际家居博览中心*-*号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号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保证:****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肖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远大可建科技有限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肖奕,工商注册号:***************,注册资金*****万元,注册地址*****望远工业园区金源路与**路交汇处,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经营范围:钢结构金属制品、建筑材料及装饰装修材料(不含危险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节能产品技术的研发、咨询;建筑机械租赁;房屋建筑工程三级,钢结构工程三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状态为:存续。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抵押人****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肖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注册地址********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号*层***室,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注册资金*****万元,股东**益联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股*****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股东肖奕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搬运装卸、仓储服务、货物联运、货物配送、货物中转、货运代办、客运代理、停车场经营、信息配载、家具、家居饰品、建筑装饰材料、灯具销售;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经营状态为:存续。
*.保证人肖奕,男,汉族,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回族自治区****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远大可建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承兑汇票垫款本金********.**万元,利息******.**元(利息暂计至****年*月**日)及****年*月**日起至本息实际清偿之日让的利息(利率按《银行承兑**协议》执行);二、被告**投资公司、肖奕对上述欠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远大科技公司未能按上述第一项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可以对被告**投资公司名下位于**回族自治区***望远工业园区乐丛世家国际家具博览中心*-*号的房产(产权证号:永房权证**字第********号)及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永国用(****)第****号】、被告**投资公司名下位于**回族自治区***望远工业园区乐丛世家国际家具博览中心*-*号的房产(产权证号::永房权证**字第********号)及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永国用(****)第****号】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价款在最高额****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元,由被告远大可建公司、**投资公司、肖奕负担”。
该债权目前处于破产清算状态。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项目抵押物位于望远镇,在***国道边上,交通便利,抵押物面积较大,可以用于多种商业。
六十六、**特米尔羊绒制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特米尔羊绒制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经管理人认定的债权总额为***,***,***.**元(包含债务人自身借款**,***,***.**元和对外提供保证担保***,***,***.**元)。该债权总额为**,***,***.**元,本金**,***,***.**元,利息*,***,***.**元,诉讼费及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暂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保证:****绒业集团有限公司、李国仁、杨建荣、李瑞玲、马凤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特米尔羊绒制品有限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李国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羊绒工业园区,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注册资金*****万元,股东杨利东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股东李国仁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股东李瑞玲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绒毛、皮张购销及深加工;纺织品加工、销售;纺织服装、羊绒民族服饰制造及销售;建筑材料、电器、百货、劳保用品销售;原材料购销;经营本公司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公司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房屋租赁。经营状态为:存续。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绒业集团有限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杨利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R,注册地址**回族自治区***羊绒工业园区,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注册资金*****.**万元,股东杨利东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股东黄金良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畜产品收购、加工及销售(不含专项审批);纺织服装、羊绒民族服饰制品加工及销售;土地开发及种植业(不含专项审批);养殖业(不含特禽、种禽及专项审批);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劳保用品销售;房屋租赁。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保证人杨建荣,男,回族,住*****崇兴镇。
*.保证人李国仁,男,回族,住**回族自治区***崇兴镇。
*.保证人李瑞玲,女,回族,住**回族自治区***东塔镇。
*.保证人马凤英,女,回族,住**回族自治区***崇兴镇。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回族自治区****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宁**银民商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特米尔羊绒制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借款本金********.**元、利息******.**元,并承担自****年**月**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的利息(利率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二、被告****绒业集团有限公司、杨建荣、李国仁、李瑞玲对上述债务在最高****万元本息及相关费用范国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特米尔羊绒制品有限公司追偿;三、驳回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原债权人与债务人因不服一审判决向**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审理,于****年*月*日作出判决,判决如下:“一、维持**回族自治区****级人民法院(****)宁**民初***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二、撤销**回族自治区****级人民法院(****)宁**民初***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三、****绒业集团有限公司、杨建荣、李国仁、李瑞玲、马凤英对本案借款在最高额****万元本息及实现债权费用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特米尔羊绒制品有限公司追偿。”
现债务人企业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债权已申报,经破产管理人确认债权总额**,***,***.**元、本金**,***,***.**元、利息*,***,***.**元、诉讼费***,***.**元。
六十七、**德富胜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德富胜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经管理人认定的债权总额为***,***,***.**元。其中:本金**,***,***.**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元,其他债权**,***.**元,劣后债权金额**,***,***.**元。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保证。***富胜粮油商贸有限公司、**正南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谢金、朱晨、王志远、魏立业、王冬林、朱仁兵、冯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德富胜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谢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W,注册资金****万元,注册地址***金积工业园区清真产业园,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经营范围:挂面(普通挂面、花色挂面)、小麦粉(通用、专用)的生产及销售;大米的加工及销售;粮油收购及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批发兼零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状态为:存续。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富胜粮油商贸有限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朱兵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L,注册地址**********镇**桥村七队,经营期限:****年*月**日至无固定期限。注册资金****万元。经营范围:粮食收购、销售;初级农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状态为:存续。
*.保证人**正南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马生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路*号**新天地*号楼*座***室,经营期限:****年**月*日至无固定期限。注册资金****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按企业资质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和期限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状态为:存续。
*.保证人谢金,男,汉族,住*****东塔镇。
*.保证人朱晨,男,汉族,住********。
*保证人王志远,男,汉族,住*****东塔镇。
*.保证人魏立业,男,汉族,住********。
*.保证人王冬林,男,汉族,住********。
*.保证人朱仁兵,男,汉族,住********。
*.保证人冯艳,女,汉族,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回族自治区****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德富胜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借款本金********. *元,利息(包括罚息)*******. **元及自****年*月**日起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的利息(利率按照《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二、被告***富胜粮油商贸有限公司、**正南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谢金、朱晨、王志远、魏立业、王冬林、朱兵仁、冯艳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德富胜粮油食品有限公司追偿。”
****年*月*日,****级人民法院作出(****)宁**破*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德富胜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破产”。
****年*月**日,****级人民法院作出(****)宁**破*-*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德富胜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制作的《**德富胜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予以认可。根据《分配方案》,德富胜公司破产管理人将德富胜公司对**北方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享有的金额为**,***,***.**元债权转让给我公司。
****年*月**日,****级人民法院作出(****)宁**破*-*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德富胜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年**月**日,**德富胜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注销。
****年*月*日,我公司与**德富胜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在微信公众号“**公告”上联合发布《债权转让公告》,对北方置业公司的债权转让情况进行公告。
现债务人企业已破产程序已终结,仍可向担保人追偿剩余债权。
六十八、**天隆粉丝制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天隆粉丝制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暂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抵押及保证。抵押:**家道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的长城**河滩*场的商铺****.**平米及对应****.**平米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家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路汽车城商铺****.**平米及对应的****.**平米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保证:张建国、余建生、赵嘉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天隆粉丝制品有限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宋计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A,注册资金****万元,注册地址**********镇什里村,经营期限****年**月**日至 ****年**月**日。经营范围:粉丝制品加工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状态为:存续。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抵押人**聚鸿兴商贸有限公司(曾用名**家道商贸有限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俞建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注册地址**回族自治区**经济开发区**街,经营期限:****年*月*日至无固定期限。注册资金****万元。经营范围:建材、农资材料销售;房屋租赁;信息咨询服务;窗帘布艺、床上用品加工、批发零售;农产品销售(不含粮食收购);*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状态为:存续。
*.抵押人**家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俞建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C,注册地址**回族自治区**经济开发区警民路,经营期限:****年*月**日至无固定期限。注册资金*****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资质证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状态为:存续。
*.保证人张建国,男,汉族,住********。
*.保证人余建生,男,汉族,住*******。
*.保证人赵嘉庚,男,汉族,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回族自治区****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由被告**天隆粉丝制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偿还贷款本金****.*****万元及承担截止****年*月**日拖欠利息**.******万元。****年*月**日之后的利息仍按双方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被告**天隆粉丝制品有限公司实际还款日止;二、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对抵押物,即被告**聚鸿兴商贸有限公司****.**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固国用****第*****号)和****. **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固房权证*字第*******号)及被告**家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固国用****第*****号)和****.**平方米的房屋(*.固房权证*字第*******号;*.固房权证*字第*******号;*.固房权证*字第*******号;*.固房权证*字第*******号;*.固房权证*字第*******号;*.固房权证*字第*******号;*.固房权证*字第*******号;*.固房权证*字第*******号;*.固房权证*字第*******号;**.固房权证*字第*******号;**.固房权证*字第*******号;**.固房权证*字第*******号;**.固房权证*字*******号;**.固房权证*字第*******号;**.固房权证*字第*******号;**.固房权证*字第*******号;**.固房权证*字第 ******* 号;**.固房权证*字第*******号;**.固房权证*字第*******号;**.固房权证*字第*******号;**.固房权证*字第*******号;**.固房权证*字第*******号;**.固房权证*字第*******号;**.固房权证*字第*******号;**.固房权证*字第*******号;**.固房权证*字第*******号;**.固房权证*字第*******号;**.固房权证*字第******* 号;**.固房权证*字第*******号;**.固房权证*字第*******号;**.固房权证*字第*******号;**.固房权证*字第*******号;**.固房权证*字第*******号;**.固房权证*字第*******号;**.固房权证*字第*******号;**.固房权证*字第*******号)所有权拍卖或变卖的价款在其抵押担保债权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张建国、赵嘉庚、余建生对上述贷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聚鸿兴商贸有限公司、**家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张建国、赵嘉庚、余建生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天隆粉丝制品有限公司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元,由被告**天隆粉丝制品有限公司、**聚鸿兴商贸有限公司、**家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建国、赵嘉庚、余建生负担。”
****年*月**日,****级人民法院作出(****)宁**执**号之六《执行裁定书》,裁定:将被执行人**家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路汽车城**套营业房面积****.**㎡及被执行人**家道商贸有限公司(原为**聚鸿鑫商贸有限公司)位于***长城**河滩*场A段三楼的商业用房(房屋产权证:固房权证*字第*******号)面积****.**㎡,共计作价********.**元,交付申请执行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抵偿债务********.**元。以上房产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时起转移。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项目抵押物位于***,汽车城生意较好,为***较大的二手汽车交易*场,且基本都有人租用,可以收取租金。
六十九、***兴达绒业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兴达绒业有限责任公司*笔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第一笔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第二笔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以上利息暂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
*.本金*,***,***.**元债权的担保方式为保证。*****绒业有限公司、**宏鑫绒业有限公司、周建英、周金艳、周小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金*,***,***.**元债权的担保方式为保证。**赢鑫绒业有限公司、***胜德工贸有限公司、****担保有限公司、周建英、周金艳、周小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兴达绒业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周建英,工商注册号:***************,注册资金****万元,注册地址**回族自治区****薰路东段南侧,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经营范围:绒毛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状态为:存续。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绒业有限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张建忠,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注册资金****万元,注册地址*****羊绒工业园区,经营期限****年*月**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绒毛收购、加工、销售;绒毛制品、金银制品、塑料制品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所需要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状态为:存续。
*.保证人**宏鑫绒业有限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李生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注册资金****万元,注册地址*****郝家桥乡关渠村七队,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经营范围:山羊绒、驼绒、牛绒、皮张收购加工销售,羊绒制品、毛纺织品、棉纺织品、各种纤维的混纺织品及民族服饰的开发、设计,生产和销售;轻工产品、土畜产品的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仓储业务等,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状态为:存续。
*.保证人**赢鑫绒业有限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M,注册资金****万元,注册地址******门工业园区,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经营范围:羊绒、羊毛加工及绒毛制品销售,畜产品收购、深加工销售;民族用品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状态为:存续。
*.保证人***胜德工贸有限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李生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K,注册资金****万元,注册地址*****羊绒工业园区,经营期限****年*月**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绒毛收购、加工、销售;皮张收购、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状态为:存续。
*.保证人****担保有限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张建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T,注册资金*****万元,注册地址*****羊绒工业园区,经营期限****年*月**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状态为:存续。
*.周建英,男,住*****东塔镇。
*.周金艳,女,住*****东塔镇。
*.周小艳,女,住*****东塔镇。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本金*,***,***.**元债权:**回族自治区***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兴达绒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借款本金*******.**元及利息*****.*元,本息合计*******.**元;并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支付****年*月**日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期间的利息、罚息;二、被告*****绒业有限公司、**宏鑫绒业有限公司、周建英、周金艳、周小燕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绒业有限公司、**宏鑫绒业有限公司、周建英、周金艳、周小燕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兴达绒业有限责任公司追偿”。
该案现在执行程序。
*.本金*,***,***.**元债权:**回族自治区***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兴达绒业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借款本金*******元及利息*****.**元,本息合计*******.**元;并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支付****年*月**日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期间的利息、罚息;二、被告**赢鑫绒业有限公司、***胜德工贸有限公司、****担保有限公司、周建英、周金艳、周小燕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赢鑫绒业有限公司、***胜德工贸有限公司、****担保有限公司、周建英、周金艳、周小燕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兴达绒业有限责任公司追偿。”。
该案现在执行程序。
七十、**富兴达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富兴达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暂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抵押及保证。抵押:**富兴达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灵州***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提供抵押担保。保证:杨兰芳、叶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富兴达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杨兰芳,社会统一信用代码:*****************A,注册资金****.*万元,注册地址******扁担沟镇盐环定扬水三泵站西侧,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经营范围:农业综合开发;蓄草种植、畜禽养殖、土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状态为:存续。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保证人杨兰芳,女,住*****东塔镇。
*.保证人叶晨,男,住**省*****镇。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回族自治区****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富兴达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借款本金********. **元、支付利息******. **元(暂计算至****年*月**日)及****年*月**日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的利息(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执行);二、若被告**富兴达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未履行本判决第一项,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有权对被告**富兴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在最高额****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抵押物为**富兴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灵州***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土地使有权证为灵国用(****)第****号,房屋所有权证为***房权证*区字第********号,灵他项(****)第****号,灵房他证*区字第******号】;原告实现抵押权后,被告**富兴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可以向被告**富兴达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追偿;三、被告杨兰芳、叶展对本判决第一项判项确定的债务在***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富兴达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追偿。”
该债权经法院司法拍卖后流拍,现为终本执行状态。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项目抵押物为****心位置商业中心,周边商业氛围浓厚,经营状况较好。
七十一、**久禾润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久禾润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暂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抵押及保证。抵押:**中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五指广场**国际*#楼****号商铺,建筑面筋****.**平米及对应***.**平米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保证:曲蕴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久禾润商贸有限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曲蕴汝,社会统一信用代码:*****************J,注册资金***万元,注册地址*****望远镇现代金属物流园*-***号,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屋出租;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状态为:办理吊销转注销。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抵押人**中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邓凤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E,注册地址******银河家园*号楼*单元****室,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注册资金****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屋出租;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状态为:存续。
*.保证人曲蕴汝,男,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回族自治区****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久禾润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利息暂计至****年**月**日)及****年**月**日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的利息(利率按《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约定为准);二、被告王皓对上述第一项确定的债务在最高限额为****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三、如被告**久禾润商贸有限公司未能按上述第一项履行还款义务,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可以对被告**中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回族自治区***政府街尚都国际*号楼****号的商铺(房屋产权证号:固房权证*字第*******号)及位于政府街**号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固国用****第***号),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在最高限额为****万元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该债权经法院司法拍卖后流拍,现为终本执行状态。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项目抵押物位于***政府街旁边的营业房,为***核心商业中心,周边有新百及各种商业,商业氛围浓厚,客流量大,可以用于整体经营。
七十二、**陇夏红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陇夏红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经破产管理人确认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诉讼费**,***.**元,其他*,***,***.**元,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及保证。抵押:李建忠、胡淑琴提供抵押的位于******清馨苑*号楼*单元***室及土地使用权、***望远北方国际建材物流城**号楼**号房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质押:柳继宏持有**陇夏红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万股、王玉婷持有被告**陇夏红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保证:柳继宏、王玉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陇夏红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柳继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P,注册资金****万元,注册地址********金丰路**号办公楼,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经营范围:辣椒、调味品加工销售;公话服务;洗涤化妆品、针纺织品、百货、家居用品、体育器材、农副产品、文化用品、服装鞋帽、钟表、工艺品、五金、家电、蔬菜、水果销售;烟草零售、酒、副食品、豆腐、豆浆、豆制品、面食制品、生鲜销售、凉菜、面包、熟食制售(仅限分公司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状态为:存续。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抵押人李建忠、男,汉族,住********。
*.抵押人胡淑琴。女,汉族,住********。
*.保证人柳继宏,男,汉族,住********。
*.保证人王玉婷,女,汉族,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回族自治区******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陇夏红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借款本金*******.**元、支付利息******.**元(截止****年**月*日)并按合同约定利率支付自****年**月*日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的利息;二、被告柳继宏、王玉婷对被告**陇夏红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陇夏红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追偿;三、如被告**陇夏红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如期清偿上述债务,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有权以被告李建忠、胡淑琴提供抵押的位于******清馨苑*号楼*单元***室(银房权证***字第**********号)及土地使用权【银国用(****)第*****号)、***望远北方国际建材物流城**号楼**号房(永房权证**字第*******号)及土地使用权【永国用(****)第****号】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元本金及相应利息的范围内优先受偿;被告李建忠、胡淑琴在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被告**陇夏红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追偿;四、如被告**陇夏红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如期清偿上述债务,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有权以被告柳继宏持有被告**陇夏红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万股、被告王玉婷持有被告**陇夏红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万股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被告柳继宏持、王玉婷在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实现质权后,有权向被告**陇夏红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现债务人企业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债权已申报,经破产管理人确认债权总额*,***,***.**元、本金*,***,***.**元、利息***,***.**元、诉讼费**,***.**元,其他*,***,***.**元。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项目抵押物为住宅和商业用房,变现容易。
七十三、**正泽物资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正泽物资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 元。其中:本金**,***,***.**元,利息**,***,***.** 元,其他债权***,***.** 元,以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保证和抵押,抵押物:*、**正泽物资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光明路以南**宾馆商业街*-*幢*、*、*、*、**、**号*套营业房及其对应土地(建筑面积合计****.**平方米)设定抵押;*、王媛媛以其名下位于**德胜工业园区**花园B区*号楼**号房(面积***.**平方米)设定抵押。担保人为**建筑物资有限公司、张宁、王勇、张桂英、李睿、刘文全、**正泽物资有限公司、王媛媛、**华德宝燃料有限公司。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正泽物资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现企业状态为存续,营业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属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金****万元,注册地:***丽景南街昆仑建材*场**号**室,法定代表人王勇,营业范围:建材、钢材、水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机电产品、水暖配件、建筑机械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铝塑复合制品、PVC水管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债务企业主要收入来源为钢材、建材销售,目前已停止经营。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建筑物资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现企业状态存续,营业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属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万元,注册地:******黄**路***号,法定代表人张宁,营业范围: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建筑机械及配件、五金工具、化工产品(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水暖配件、工矿机械及配件、轴承、农机及配件、农副产品、汽车(不含小轿车)的销售。(法律法规须经审批的,凭审批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债务企业主要收入来源为建材销售,目前已停止经营。
*、张宁,男,现住******。
*、**华德宝燃料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现企业状态吊销,营业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属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万元,注册地:**********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B座办公楼B****座,法定代表人李睿,营业范围:煤炭经营、洗选;煤炭设备、电力设备、电子器材、办公设备、仓储,润滑油销售、机电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日用百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该公司已停止经营。
*、李睿,男,现住******。
*、刘文全,男,住******。
*、王勇,男,住******。
*、张桂英,女,住******。
*、王媛媛,女,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万元债权诉讼情况
****年*月*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对**正泽物资有限公司、**建筑物资有限公司、**华德宝染料有限公司、王勇、张宁、李睿、刘文全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提起诉讼。
****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正泽物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借款本金**万元,支付利息******.**元(截止****年*月*日),并按合同约定利率支付自****年*月*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的利息;二、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有权以被告王媛媛、杨子康提供抵押的王媛媛名下位于**德胜工业园区**花园B区*号楼**号房(***房权证习岗镇字第私有产********号)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最高额**万元内优先受偿;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实现抵押权后,被告王媛媛、杨子康有权向被告**正泽物资有限公司追偿;三、被告**建筑物资有限公司、**华德宝燃料有限公司、王勇、张宁、李睿、刘文全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该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正泽物资有限公司追偿。
*、***及***万元债权诉讼情况
****年*月*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对**正泽物资有限公司、**建筑物资有限公司、**华德宝染料有限公司、王勇、张宁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提起诉讼。
****年*月**日,****级人民法院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正泽物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利息计算至****年*月*日)及****年*月**日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的利息(利率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执行);二、如被告**正泽物资有限公司未能按上述第一项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有权对被告**正泽物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光明路以南**宾馆商业街的*-*幢**号房(证号:***房权证习岗镇字第私有产********号)、*-*幢*号房(证号:***房权证习岗镇字第私有产********号)、*-*幢*号房(证号:***房权证习岗镇字第私有产********号)、*-*幢*号房(证号:***房权证习岗镇字第私有产********号)、*-*幢*号(证号:***房权证习岗镇字第私有产********号)、*-*幢**号房(证号:***房权证习岗镇字第私有产********号)折价或者以拍买、变卖的价款在最高额*******.*元内优先受偿;三、被告**建筑物资有限公司、王勇、张宁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正泽物资有限公司追偿。
*、***万元债权诉讼情况
****年*月*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对**正泽物资有限公司、**建筑物资有限公司、王勇、张宁、王媛媛、张桂英、杨子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提起诉讼。
****年*月**日,****级人民法院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正泽物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利息暂计算至****年*月*日);并支付自****年*月**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的利息(利率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计算);二、被告王勇、张桂英、张宁、**建筑物资有限公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正泽物资有限公司追偿;三、如被告**正泽物资有限公司不能按期履行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义务,则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对被告**正泽物资有限公司、王媛媛及杨子康名下抵押担保的不动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正泽物资有限公司名下房权证号分别为:习岗镇字第 ********、********、********、********、********、********号;土地证号分别为:贺国用(****)第****号、第****号、第****、第****、第****号;王媛媛名下设立抵押的不动产房权证号为:习岗镇字第********号];**正泽物资公司设定抵押的不动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在抵押额度 *******.*元范围内优先受偿(包括*******.*元本金范围内的利息、罚息及复利);王媛媛在设定抵押额度******元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包括******元本金范围内的利息、罚息及复利);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实现抵押权后,被告王媛媛有权向被告**正泽物资有限公司追偿。
该项目已进入执行阶段。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项目抵押物位于繁华街区,具有很强的商业投资价值。
七十四、**伊味清真食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伊味清真食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 元。其中:本金**,***,***.**元,利息**,***,***.** 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抵押物:*、白钰婷以其名下位于******建设大厦七层写字楼,建筑面积合计***.**平方米设定抵押;*、**圣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高新开发区商贸广场*号楼东*号营业房(建筑面积***.**平方米)设定抵押。担保人为**伊雪面粉有限公司、**三品电气设备有限公司、**金浩通物资有限公司、白钰婷、马学伍、郑玉龙、郑凤琴、**圣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源清真食品有限公司、顾忠。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伊味清真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现企业状态存续,营业期限为****年**月**日至无固定期限,属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万元,股东:白钰婷、刘勇。注册地:**德胜工业园区虹桥北街*-*号,法定代表人张宗卿,营业范围:罐头制品加工、销售,水产品加工、销售;办公用品、日用品、散装食品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债务企业已停止经营。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金浩通物资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年*月,现企业登记状态为已吊销,营业期限为****年*月**日至无固定期限,属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万元,注册地:******丽景南街昆仑综合物资*场**号*室,法定代表人郑凤琴,营业范围:金属材料、建筑装饰材料、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办公用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企业停止经营。
*、****源食品有限公司(曾用名:****源清真食品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年*月,现企业状态存续,营业期限为****年*月**日至无固定期限,属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万元,注册地:**回族自治区***农场二站,法定代表人顾忠,营业范围:速冻食品【速冻面米食品(生制品、熟制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果蔬制品)】、罐头(果蔬罐头)生产、销售;谷物的种植、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企业停止经营。
*、**三品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年*月,现企业登记状态为吊销,营业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属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万元,注册地:*****望远工业园区三号路,法定代表人郑凤琴,营业范围:高低压配电柜、箱式变电站、文件柜、金属结构的加工及销售,电线电缆、建材、劳保用品、电气元件、桥架、母线槽、办公家具、五金电料、水泵、风机风阀、橱具、橱柜、电器、钢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企业停止经营。
*、**伊雪面粉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年*月,现企业状态存续,营业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属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万元,注册地:***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天东**侧,法定代表人马学伍,营业范围:面粉加工、生产;粮食收购。(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企业停止经营。
*、**圣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现企业状态为注销,营业期限为****年**月**日至无固定期限,属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万元,注册地:********东路**号建设大厦七层,法定代表人赵淑兰,营业范围: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询、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咨询、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体制体系认证咨询、食品安全管理体系(HACCP)、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技术、商品信息咨询服务;花卉、仪器仪表、计算机、办公设备、橡塑制品、劳保用品、建筑材料、安防设备及用品批发、零售;企业管理知识培训;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白钰婷,女,现住***德胜工业园区。
*、马学伍,男,现住***经济技术开发区。
*、郑凤琴,女,现住******。
*、郑玉龙,男,现住********。
**、顾忠,男,现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万元债权诉讼情况
****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依法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伊味清真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塔支行借款本金***万元,利息 ***,***.**元及自 ****年*月 **日起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的利息(利率按照《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二、被告****源清真食品有限公司、顾忠、白钰婷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伊味清真食品有限公司追偿;三、被告宋玉琴在其与被告顾忠的共同财产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刘勇在其与被告白钰婷的共同财产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万元债权诉讼情况
******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依法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伊味清真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明支行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截止 ****年*月 **日),并按《借款展期协议》约定支付自****年*月**日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的利息。二、被告**三品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伊雪面粉有限公司、**金浩通物资有限公司、****源清真食品有限公司、郑凤琴、郑玉龙、白钰婷、马学伍、顾忠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伊味清真食品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元,公告费***元,合计*****元,由被告**伊味清真食品有限公司、**三品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伊雪面粉有限公司、**金浩通物资有限公司、****源清真食品有限公司、郑凤琴、郑玉龙、白钰婷、马学伍、顾忠负担。
*、**.*万元债权诉讼情况
******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依法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伊味清真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明支行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截止****年*月**日),并按《借款展期协议》的约定支付自****年*月**日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的利息。二、被告**三品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伊雪面粉有限公司、**金浩通物资有限公司、郑凤琴、郑玉龙、白钰婷、马学伍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伊味清真食品有限公司追偿。三、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明支行有权以被告**圣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高新开发区商贸广场*号楼东*号营业房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被告**圣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抵押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伊味清真食品有限公司追偿。
*、***.*万元债权诉讼情况
******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依法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伊味清真食品有限公司光明支行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截止****年*月**日),并按《借款展期协议》的约定支付自****年*月**日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的利息。二、被告**三品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伊雪面粉有限公司、**金浩通物资有限公司、郑凤琴、郑玉龙、白钰婷、马学伍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伊味清真食品有限公司追偿。三、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明支行有权以被告白钰婷、刘柏宇、刘勇提供抵押的位于******建设大厦(**小区**号综合楼三段)七层房产(房权证号:房权证***字第**********)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最高额*******元的范围内优先受偿;被告白钰婷、刘柏宇、刘勇承担抵押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伊味清真食品有限公司追偿。
*、***.*万元债权诉讼情况
******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依法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伊味清真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明支行借款本金 *,***,***元、支付利息***,***.**元(截止****年*月**日),并按合同约定利率支付自 ****年*月**日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的利息;二、如被告**伊味清真食品有限公司未如期清偿上述债务,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明支行有权以被告白钰婷、刘勇、刘柏宇提供抵押的位于**回族自治区******建设大厦(**小区**号综合楼三段)七层综合楼(产权证号:房权证***字第**********号)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明支行实现抵押权后,被告白钰婷、刘勇、刘柏宇有权向被告**伊味清真食品有限公司追偿;
三、被告白钰婷、刘勇对被告**伊味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伊味清真食品有限公司追偿。
*、***.*万元债权诉讼情况
******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依法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伊味清真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明支行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截止****年*月**日),并按《借款展期协议》约定支付自 ****年 *月**日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的利息。二、被告**三品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伊雪面粉有限公司、**金浩通物资有限公司、郑凤琴、郑玉龙、白钰婷、马学伍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伊味清真食品有限公司追偿。三、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明支行有权以被告**圣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高新开发区商贸广场*号楼东*号营业房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被告**圣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抵押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伊味清真食品有限公司追偿。
该项目已进入执行阶段。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项目抵押物位置优越,位于**路和正源街交汇处附近,公共配套设施完善,具有很高的投资价值。
七十五、***聚鑫达物资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聚鑫达物资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 元。其中:本金**,***,***.**元,利息*,***,***.** 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抵押物:*、陈玉花以其所有的位于******信秀大厦****号公寓(面积为**.**㎡)设定抵押;*、李治红以其所有的位于********立达国际机电城*-***公寓(面积为**.**㎡)设定抵押;*、李治兴以其所有的位于********立达国际机电城*-****公寓(面积为**.**㎡)设定抵押;*、吕占山以其所有的位于望远金属物流园*-**号营业房(面积为**.**㎡)设定抵押。担保人为***聚盛物资有限公司、徐建国、夏凤霞、徐佳、***申华物资有限公司、刘安、夏凤莲、***盛硕物资有限公司、夏凤琴、张文明、李莉、李军、吕占山、陈玉花、李治兴、李治红。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聚鑫达物资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李莉,注册资本****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望远现代金属物流园*-**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H。公司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产品化工产品、石材、五金交电、水暖器材、矿产品(除专控)、仪器仪表电线电缆、水泥、砂石的销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聚盛物资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徐建国,注册资本****万元,注册地址位于***丽景南街昆仑建材*场**-**号,工商注册号:***************。企业状态为:吊销。公司经营范围: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钢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实际已停止经营活动。
*、***申华物资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刘安,注册资本****万元,注册地址位于******丽景南街昆仑建材*场**-**号,工商注册号:***************。企业状态:在营。公司经营范围:钢材、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钢窗及附件、办公用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劳保用品、服装鞋帽、水泥配件、消防器材、化妆品、五金交电、机电设备、文体用品、电工电料、工矿材料、家具、灯具、针纺织品的销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实际已停止经营活动。
*、***盛硕物资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夏凤琴,注册资本****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望远现代金属物流园*-**号,工商注册号:***************。企业状态:在营。公司经营范围:机电产品、金属材料、建筑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批发零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须经审批的、凭审批手续经营)*(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实际已停止经营活动。
*、徐佳,女,住******。
*、徐建国,男,住******。
*、夏凤霞,女,住******。
*、刘安,男,住******。
*、夏凤莲,女,住******。
*、夏凤琴,女,住******。
**、张文明,男,住******。
**、李莉,女,住********。
**、李军,男,住******。
**、吕占山,男,住******。
**、陈玉花,女,住******。
**、李治兴,男,住******。
**、李治红,女,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宁**民初***号《民事调解书》:一、被告***聚鑫达物资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前偿还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利息暂计算至****年**月**日)及****年**月*日至借款本息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利率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为准);二、被告***聚盛物资有限公司、徐建国、夏凤霞、徐佳、***申华物资有限公司、刘安、夏凤莲、***盛硕物资有限公司、夏凤琴、张文明、李莉、李军对上述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三、如被告***聚鑫达物资有限公司未能按上述第一项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可以对被告李治兴名下位于********立达国际机电城*号办公楼****室房产(证号:房权证***字第**********号)、被告陈玉花名下位于******信秀大厦****室房产(证号:房权证***字第**********号)、被告李治红名下位于********立达国际机电城*号楼***室房产(证号:房权证***字第**********号)、被告吕占山名下位于**回族自治区***望远现代金属物流园*号楼**号房产(证号:永房权证**字第********号),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四、本案受理费*****元,减半收取*****元,保全费****元,均由被告***聚鑫达物资有限公司、***聚盛物资有限公司、徐建国、夏凤霞、徐佳、***申华物资有限公司、刘安、夏凤莲、***盛硕物资有限公司、夏凤琴、张文明、李莉、李军、李治红、刘克文、李治兴、雷艳、吕占山、陈玉花负担。
*、****年**月**日,经****级人民法院裁定,对李军名下位于**回族自治区******文化东街北侧、文胡巷东侧**尚阶广场*号楼***(复式)房屋所有权进行冻结;对李莉、夏凤莲、夏凤琴分别持有的三弦互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行冻结;对李军、夏凤莲分别持有的**三弦互强担保有限公司股权进行冻结。
该项目已进入执行阶段。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项目抵押物为商业房产,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担保人可能具有一定的担保能力。
七十六、**亿力安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亿力安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 元,其中:本金**,***,***.**元,利息*,***,***.** 元,其他债权**,***.** 元,以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抵押物:康**以其名下位于********东街***号****大厦**层**号****.**平方米房产设定抵押。担保人为康**、关超。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亿力安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关超,注册资本***万元,注册地址位于******丽景南街昆仑建材*场**号**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经营范围:钢材、金属材料(不含硅铁)、五金交电、建筑装饰材料、机电产品、电线电缆、通讯材料、水暖配件、卫生洁具、劳保用品、化工产品(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润滑油、保温材料、橡胶制品、办公设备、自动化设备、办公家具、办公用品及耗材、家用电器、百货、棉麻日杂、电力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登记状态为吊销。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康**,男,现住******。
*、关超,男,现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开庭审理后作出了(****)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亿力安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塔支行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暂算至****年*月**日),并支付自****年*月**日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的利息(利息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执行);二、若被告**亿力安商贸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则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塔支行有权对被告康**提供的位于**********东街***号****大厦**层**号房屋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最高额****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被告康**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亿力安商贸有限公司追偿。三、被告关超、康**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关超、康**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亿力安商贸有限公司追偿;四、被告吴姗姗在其与被告康**的共同财产的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被告吴姗姗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亿力安商贸有限公司追偿。
现该项目处于执行阶段。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项目抵押物为商业房产,装修大气,总面积大,适合投资经营。
七十七、****隆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隆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 元。其中:本金*,***,***.**元,利息*,***,***.** 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抵押物:夏建云以其名下位于望远镇现代金属物流园一号楼***号房产的营业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及其名下位于***紫云华庭商业街*号楼*层*号期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营业房设定抵押,担保人为***申华物资有限公司、***盛硕物资有限公司、杨静、夏建云、刘安、夏凤莲、夏凤琴、张宁。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隆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杨静,注册资本***万元,注册地址:*****望远现代金属物流园*号搂**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U。公司经营范围:钢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登记状态为注销。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申华物资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刘安,注册资本****万元,注册地址位于******丽景南街昆仑钢材*场**-**号,工商注册号:***************。公司经营范围:钢材、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钢窗及附件、办公用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劳保用品、服装鞋帽、水泥配件、消防器材、化妆品、五金交电、机电设备、文体用品、电工电料、工矿材料、家具、灯具、针纺织品的销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
*、***盛硕物资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夏凤琴,注册资本****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望远现代金属物流园*-**号,工商注册号:***************。公司经营范围:机电产品、金属材料、建筑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批发零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须经审批的、凭审批手续经营)*(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
*、杨静,女,现住******。
*、夏建云,男,现住******。
*、刘安,男,住******。
*、夏凤莲,女,住******。
*、夏凤琴,女,住******。
*、张宁,男,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被告****隆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借款本金*******元(***万元+***万元)、利息******.**元,并支付****年*月**日以后的利息(利率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和计算方式计算);二、如被告被告****隆商贸有限公司不能按照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偿还上述债务,被告***申华物资有限公司、***盛硕物资有限公司、杨静、夏建云、刘安、夏凤琴、张宁、夏凤莲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申华物资有限公司、***盛硕物资有限公司、杨静、夏建云、刘安、夏凤琴、张宁、夏凤莲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隆商贸有限公司追偿;三、如被告被告****隆商贸有限公司不能按照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偿还上述债务(***万元借款及相应的利息),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对被告夏建云、杨静提供货的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最高额******元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位于***望远镇现代金属物流园一号楼**号房(永房权证**字第********,永国用****第***号,宁房他证**字第********)】;四、如被告被告****隆商贸有限公司不能按照本判决确定的期限偿还上述债务中的***万元借款及相应的利息(***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本息),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对被告夏建云、杨静提供货的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最高额*******元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位于******字第**********,银国用****第*****号,房他证***字第********)】。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元,由被告被告****隆商贸有限公司、***申华物资有限公司、***盛硕物资有限公司、杨静、夏建云、刘安、夏凤琴、张宁、夏凤莲负担。
现已进入执行程序。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项目抵押房产位置优越,位于正源北街紫云华庭附近,人流量大,消费能力强。
七十八、**康华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康华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元。其中:本金*,***,***.**元,利息*,***,***.** 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物:李铎、李佳明名下住宅(抵押物已处置);担保人:****火锅超级广场(有限公司)、**银晨散热器有限公司、**康华新智门业家具有限公司、李铎、李佳明、**录、陈廷敏。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康华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李铎,注册资本****万元,注册地址位于***德胜工业园区新胜东路**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经营范围: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文化办公用设备、服装的销售,家具制造及销售。企业登记状态为吊销。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火锅超级广场(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雷帅,注册资本***万元,注册地址位于*****东街建发**红广场七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公司经营范围:中餐、火锅、酒、饮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
*、**银晨散热器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王**,注册资本****万元,注册地址位于**德胜工业园区新胜东路**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R。公司经营范围:散热器、热水器、不锈钢制品、家用壁挂炉、声测管的制造;散热器内防腐系统专用设备研究、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建筑材料、分水器、阀门、水暖配件、五金交电、燃气热水器的销售;太阳能光热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及其空气源热泵的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
*、**康华新智门业家具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李佳明,注册资本***万元,注册地址位于**德胜工业园区德源路**号,工商注册号:***************。公司经营范围:家具、门窗、橱柜、装饰材料生产及销售**;企业登记状态为吊销。
*、李铎,男,住*****。
*、**录,男,住*****。
*、陈廷敏,男,住*****。
*、李佳明,男,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级人民法院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康华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借款本金***万元、承兑汇票垫款本金******.**元、利息 *******.**元及自 ****年*月**日起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的利息(以本金*******.**元为基数,科率按照《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约定计算)
二、被告****火锅超级广场(有限公司)、**银晨散热电器有限公司、**康华新智门业家具有限公司、李铎、**录、陈廷敏对上述借款本息在最高额****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康华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追偿;若被告**康华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则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有权以被告李铎名下位于******欧陆经典花园*号楼*单元***室(房权证号:房权证***字第**********号;被告李佳明、谢欣彤名下位于******城*公元*号楼*单元***室(房权证号:房权证***字第**********号)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最高额***万元的范围内优先受偿:抵押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康华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追偿。
债权项下抵押物已经司法拍卖完毕;
李铎、李佳明名下的位于黄河书院的房产全部被**银行保全,李铎、李佳明名下还有*套黄河书院的房产,分别抵押在他行,**银行对其实施了保全,李铎名下房产证号分别为***房权证**镇字第********号、第********号、第********号,面积分别为****.**㎡、****.**㎡、****.**㎡,李佳明名下的房产证号为***房权镇**字第********,********,********号,面积分别为***.**㎡、****.**㎡、****.**㎡,经***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查询,李铎名下房产被*家法院查封,**银行顺位保全第四位,**中院、***法院、**中院对以上房产做了保全,*套房产预估价值****万元,均价为****元/㎡以上,三家法院标的不超过****元,余值剩余***万元;李佳明名下*套房产被*家法院查封,**银行顺位为第*位、第*位,*套预估价值****万元,预计没有余值赔偿。
*、担保人****明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名下的房产已于****年*月被**银行保全。目前法院也在处置变卖阶段,该房产总面积****.**㎡,经过查询有四家法院对其资产进行保全,**银行顺位排在第*位,前两位执行标的分别是****万元和***万元。
该项目已进入到执行阶段。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项目抵押物已处置,担保人或具有偿付能力。
七十九、**凯逸物资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凯逸物资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 元。其中:本金*,***,***.**元,利息*,***,***.** 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保证,剩余抵押物:***黄****侧建工佳苑B区**-****号、*****中路鲁能陶然水岸**号住宅楼*单元***室、*****中**侧尹家渠以西韦司德商务中心*-*号楼****商业房设定抵押;担保人:**铖全合物资有限公司、张凯鹏、魏威。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凯逸物资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住所地**********建材城**号商业楼A*-**号房,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张凯鹏,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注册资本****万元,营业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经营范围:钢材、装饰材料、机电产品、电子产品、橡胶制品、五金交电、办公用品、农业机械的销售;企业登记状态为吊销。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铖全合物资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年*月**日,工商注册号:***************,法定代表人:魏威,注册地址:******黄**路**号燕宝钢材*场C-***号,经营范围:钢材及其制品、建筑装饰材料、保温材料、机电产品、水暖配件、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汽车配件、五金交电、电线电缆、机械设备、百货、劳保用品的批发、零售。(以上均不含许可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企业登记状态为吊销。
*、张凯鹏,男,住******。
*、魏威,男,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级人民法院作出(****)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凯逸物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塔支行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暂计算至****年*月**日),并支付自****年*月**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的利息(利率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借款展期协议》约定的利率标准计算)。(*)被告张凯鹏、**铖全合物资有限公司、魏威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凯逸物资有限公司追偿;
(*)若被告**凯逸物资有限公司不能按期履行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义务,则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塔支行对被告张凯鹏、曹莉提供抵押的在张凯鹏名下的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相应最高额债权数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位于*****建材城**号商业楼A*-**号房(房屋所有权证号:房权证***字第**********号,他项权利登记证号:银房他证***字第*********号),在最高额债权数额**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府大院二期**号楼*单元***室(房屋所有权证号:房权证***字第**********号,他项权利登记证号:银房他证***字第*********号),在最高额债权数额***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黄****侧建工佳苑B区**号楼****号公寓(房屋所有权证号:房权证***字第**********号,他项权利登记证号:房他证***字第**********号),在最高额债权数额**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中**侧尹家渠街以西韦斯德商务中心*-*号楼****商业房(房屋所有权证号:房权证***字第**********号),在最高额债权数额***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中路鲁能陶然水岸**号住宅楼*单元***室(房屋所有权证号:房权证***字第**********号,他项权利登记证号:房他证***字第**********号),在最高额债权数额**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被告曹莉在其与被告张凯鹏的共同财产范围内,被告张全红在其与被告魏威的共同财产范围内,对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塔支行与被告**凯逸物资有限公司于****年**月**日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NY*********************)项下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经司法评估拍卖处置抵押物后,该项目剩余抵押物为***黄****侧建工佳苑B区**-****号、*****中路鲁能陶然水岸**号住宅楼*单元***室、*****中**侧尹家渠以西韦司德商务中心*-*号楼****商业房。
经法院对抵押物司法拍卖,*****建材城**号商业楼A*-**号房、*****府大院二期**号楼*单元***室已处置。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项目部分抵押物为***优质住宅小区,流通快,变现能力强。
八十、***至尊皇家国际商务会馆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所持有的***至尊皇家国际商务会馆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 元。其中:本金**,***,***.**元,利息**,***,***.** 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及其他债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债权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抵押物:梁志堂、王粉霞、王志刚、张瑜签订《抵押合同》以其按份共有的位于*****镇前坡村**幢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幢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幢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商业用房(**房权证**镇字第********号至第********号)提供抵押担保;梁志堂、王志刚以位于*****镇前坡村,面积为****.**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神国用【****】第G******号)提供抵押担保。梁志军、梁志堂、牛振荣、王志刚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上述借款本息等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至尊皇家国际商务会馆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省*****街,法定代表人:梁志军,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H,经营范围:输出酒店管理服务(以上经营涉及前置许可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经营)。注册资金****万,股东梁志军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股东王志刚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股东牛振荣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股东梁志堂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该企业已被工商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梁志军,男,住**省***。
*、牛振荣,男,住**省***。
*、王志刚,男,住**省***。
*、梁志堂,男,住**省***。
*、王粉霞,女,住**省***。
*、张瑜,女,住**省***。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西中民三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解除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与被告***至尊皇家国际商务会馆有限公司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被告***至尊皇家国际商务会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偿还借款本金 **** 万元及利息 *******.** 元(自 **** 年 * 月 ** 日起至**** 年 * 月 ** 日止,按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计算),并承担自 ****年 * 月 ** 日起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按月利率 *.******‰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复息计算;*、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对被告梁志堂、被告王粉霞、被告王志刚、被告张瑜按份共有的位于*****镇前坡村 ** 幢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幢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幢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商业用房,被告梁志堂、被告王志刚位于*****镇前坡村,面积为****.**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梁志军、牛振荣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梁志堂、被告王志刚对上述借款本息除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就抵押的房地产优先受偿部分外的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驳回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的其余诉讼请求。本案现在执行阶段。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项目抵押物位于经济环境较好的***,抵押物为整体抵押,用途较为广泛。
八十一、****天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所持有的****天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 元。其中:本金**,***,***.**元,利息**,***,***.** 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人为***丽兴京津钢铁贸易有限公司、**融达创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王金生、李建坤、黄妍、刘平。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该企业成立于****年**月**日,属于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津滨大道**号****;法定代表人:李建坤,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H;经营范围:生铁、铁精粉、钢铁、五金交电、铝塑制品、日用百货、仓储业、金属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品、易制毒品除外)、炉料、焦炭、矿产品、煤炭的批发兼零售;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万,其中股东李建坤认缴出资额*****万元;黄志刚认缴出资额***万元。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融达创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融达创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鞠玲玲,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Y,住*****路***号;注册资本**** 万人民币,其中股东鞠玲玲认缴出资额****万元;王小洁认缴出资额***万元;李万强认缴出资额***万元。营业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加工制造、机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矿产品、生铁、金属材料、铝塑制品、冶金配件、通用机械、机电产品、五金、家用电器、起重电磁铁、日用百货、钢材、炉料、焦炭、铁精粉、化工(危险品、易制毒品除外)、装饰装修材料、家具、服装、针棉纺织品的批 发兼零售;货物进出口业务;仓储;机械设备、起重设备、工业管网安装及修理、建筑设备及机 电设备安装(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许可后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涉及行业审批的经营项目及有效期限均以许可证或资质证为准);企业登记状态为吊销。
*、***丽兴京津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丽兴京津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住所地******军粮城街兴农村;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金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E,注册资本***** 万元,其中股东王金生认缴出资额****万元;股东王金红认缴出资额****万元;股东于廷发认缴出资额**万元;股东孔宪诊认缴出资额****万元;股东王金锁认缴出资额****万元;股东杨家鹏认缴出资额**万元;股东胡广兴认缴出资额**万元;股东李振起认缴出资额**万元。营业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经营范围:金属材料、木材、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化学危险物品及易制毒品除外)、建筑材料、矿粉、焦炭、贵金属批发兼零售;工业生产用八类*项酸性腐蚀品、八类*项碱性腐蚀品(剧毒 、监控、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除外)批发(无存储、租赁仓储及物流行为);经营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货物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
*、王金生,男,住******。
*、刘平,男,住******。
*、李建坤,男,住******。
*、黄妍,女,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起诉,****年**月**日,***第一人民中级人民法院以(****)一中民二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债务人****天钢铁贸易有限公司返还垫款本金********.**元,并支付至****年*月**日的欠付利息******.*元。***丽兴京津钢铁贸易有限公司、**融达创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李建坤、王金生、刘平、黄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判决生效后**银行**分行申请强制执行,***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查询到**融达创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在****农村**社(现为**农商银行**支行)入股***万元,已被查封一次。****年*月**日,***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津**执***号执行裁定书以被执行人财产暂不具备执行条件、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债权人无法提供其他财产线索为由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项目部分保证人或有偿付能力。
八十二、**金峰染料化工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所持有的**金峰燃料化工有限公司*笔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 元。其中:本金**,***,***.**元,利息**,***,***.** 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人为**、郝哲、**安然商贸有限公司、贾莉娣、**九天源橡胶有限公司、秦大伟。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金峰染料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位于**回族自治区*****太西镇;法定代表人:**,注册号:*************** ,经营范围:靛蓝、兰碳及橡胶制品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涉及许可的凭许可经营);染料、助剂等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设备、配件的生产和销售;注册资金***万美元,其中股***冠宇化工染料有限公司认缴、实缴出资**万美元;股东**均泰贸易公司认缴、实缴出资**万美元。登记状态为吊销。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安然商贸有限公司
**安然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周增诚,注册号:***************,住*****南薰西街***号*层。注册资本***万元,其中股东秦云认缴出资额**万元;股东周增诚认缴出资额**万元。经营范围:橡胶原料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品)、五金交电、润 滑油、仪表仪器、针纺织品、日用百货、农副产品销售;营业期限:****年**月**日至 ****年**月**日,企业状态为注销。
*、**九天源橡胶有限公司
**九天源橡胶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德胜工业园区德胜东路**号,法定代表人周增诚,工商注册号:***************,注册资本:***万元,营业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经营范围:批发、零售橡胶制品、电器、机械设备及器材、轴承、标准件、五金工具、水暖配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品)、日用百货、润滑油、仪器仪表、农副产品(以上均不含专项审批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登记状态为吊销。
*、**,男,住******。
*、贾莉娣,女,住******。
*、秦大伟,男,住******。
*、郝哲,女,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 万流动资金借款(****.*.**)
****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出具判决书(****)银民商初字第***号,判决:*、金峰染料偿还剩余本金***万元及利息 ******.**元(至 ****-*-**)及****年*月**日至履行之日的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郝哲、**安然商贸有限公司、贾莉娣、**九天源橡胶有限公司、秦大伟对**金峰染料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级人民法院于****年** 月 ** 日出具执行裁定书(****)宁 **** 执 **** 号之一,经查明,**、郝哲、**金峰染料、**安然商贸有限公司、**九源橡胶有限公司名下均无银行存款、房产、土地和车辆登记信息,秦大伟名下有产权证号为 **********、********** 的房产,贾莉娣名下有产权证号为 ******、******、********** 的房产,并对上述房产进行轮候查封,冻结期限三年(****.**.**-****.**.**)查明被执行人名下无车辆信息,无存款信息,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也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
****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受理,于 ****年**页** 日出具判决书(****)银民商初字第***号,判决:*、金峰染料偿还剩余本金***万元及利息******.**元(至****-*-**)及****年*月**日至履行之日的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郝哲、**安然商贸有限公司、贾莉娣、**九天源橡胶有限公司、秦大伟对**金峰染料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级人民法院于****年**月** 日出具执行裁定书(****)宁 ****执**** 号之一,查询秦大伟名下有产权证号为**********、**********的房产,贾莉娣名下有产权证号为******、******、**********的房产,并对上述房产进行轮候查封,冻结期限三年(****.**.**-****.**.**)。查明被执行人名下无车辆信息,无存款信息,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也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万元银行承兑
****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受理,于****年**月** 日出具判决书(****)银民商初字第***号,判决:*、金峰染料偿还承兑汇票垫款本金***万元及利息*******元(至****-*-**)及****年*月**日至履行之日的利息(利率标准执行日万分之五)。*、被告**、郝哲、**安然商贸有限公司、**九天源橡胶有限公司、贾莉娣、秦大伟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
****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受理,于****年**月** 日出具判决书(****)银民商初字第***号,判决:*、金峰染料偿还承兑汇票垫款本金***万元及利息*******元(至 ****-*-**)及****年*月**日至履行之日的利息(利率标准执行日万分之五)。
*、被告银行安然商贸有限公司、**九天源橡胶有限公司、贾莉娣、秦大伟在最高额 **** 万元范围内对被告**金峰染料所欠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郝哲在最高额 **** 万元范围内对被告**金峰染料所欠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景支行申请强制执行,**回族自治区****级人民法院作出宁(****)宁**执***号《执行裁定书》,该户所有债权均已经进入到执行阶段,因无最新的财产线索等原因,终结执行。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项目部分保证人或有偿付能力。
八十三、**铭都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所持有的**铭都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 元。其中:本金**,***,***.**元,利息**,***,***.** 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圣元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其名下位于********东街***号****大厦*号地下营业房(面积****.**平方米)和四层*号办公楼(面积****.**平方米)设定抵押,担保人为**海天大酒店有限公司、叶建敏、叶方长、**圣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该企业成立于****年*月**日,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东街***号,法定代表人:叶方长,注册号:***************,经营范围歌舞娱乐,注册资金***万,其中股东叶方长认缴出资额***万元;股东叶双龙认缴出资额**万元。企业登记状态为吊销。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海天大酒店有限公司
该成立于****年**月*日,住所地*****东街***号,法定代表人叶建敏,注册号:***************;注册资本****万元,其中股东叶建敏认缴出资额***万元(****年**月*日叶建敏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出质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省分公司);股东叶方金认缴出资额***万元;股东林元红认缴出资额***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中餐制售;住宿;预包装食品;乳制品;烟酒的销售;打字复印。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
*、叶建敏,男,住**回族自治区***。
*、叶方长,男,住**省*****洋镇。
*、**圣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住所地**********东街***号,法定代表人叶建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T,注册资本****万元,其中股东叶建敏认缴出资额****万元,叶方长认缴出资额***万元,叶方金认缴出资额***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按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级人民法院作出(****)银民商初字第**号《民事调解书》:一、被告**铭都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前偿还贷款本金****万元及利息******.**元(截止到****年*月**日止的利息)并支付****年*月**日至实际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利息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二、被告**圣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抵押的房产承担担保责任,原告对被告**圣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海天大酒店有限公司、叶建敏、叶方长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被告如不能按期偿还本金及利息,原告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五、案件受理费*****元,减半收取*****元,由被告**铭都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负担。
该项目现在执行阶段,债务人及保证人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已依法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项目抵押物为大面积商业房产,位置佳,设施完善,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
八十四、**海天大酒店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所持有的**海天大酒店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 元。其中:本金*,***,***.**元,利息**,***,***.** 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抵押人**圣元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其名下位于********东街***号****大厦*号地下营业房(面积****.**平方米)和四层*号办公楼(面积****.**平方米)设定抵押,担保人为叶建敏、叶方长、**圣元房地产开发公司。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该企业成立于****年**月*日,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东街***号,法定代表人:叶建敏,注册号:***************,经营范围:中餐制售;住宿;预包装食品;乳制品;烟酒的销售;打字复印;注册资金****万元,其中股东叶建敏认缴出资额***万元(****年**月*日叶建敏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出质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省分公司);股东叶方金认缴出资额***万元;股东林元红认缴出资额***万元。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叶建敏,男,住**区***。
*、叶方长,男,住**省***。
*、**圣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住所地**********东街***号,法定代表人叶建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T,注册资本****万元,其中股东叶建敏认缴出资额****万元,叶方长认缴出资额***万元,叶方金认缴出资额***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按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兴民商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海天大酒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路支行的借款本金*******元、利息******.**元(截止****年*月**日),并承担自****年*月**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的利息(利率按合同约定执行);二、如被告**海天大酒店有限公司不能如期清偿上述借款本息,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路支行有权以被告**圣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即位于*****东街***号****大厦*号地下营业房(房产证号:房权证***字第**********号)、位于*****东街***号****大厦四层*号办公(房产证号:房权证***字第**********号)房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被告**圣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抵押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海天大酒店有限公司追偿:三、被告叶建敏、叶方长对被告**海天大酒店有限公司的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海天大酒店有限公司追偿。
该项目现在执行阶段。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项目抵押物为成熟的商业房产,适合投资经营。
八十五、**隆强工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所持有的**隆强工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 元。其中:本金*,***,***.**元,利息**,***,***.** 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抵押人席国福以其名下位于******吉祥商住楼*号营业房(面积***.**平方米)设定抵押,担保人席国福。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该企业成立于****年*月**日,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地******南薰东路中房富力城A座**楼****号,法定代表人席国福,注册号:***************,经营范围:批发、零售日用百货、洗涤化妆品、服装鞋帽、陶瓷制品、工艺品(不含专项审批)、化工原料(不含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材料、针织纺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汽车配件、五金交电、玻璃器皿、稀土制品的销售;注册资本***万元,股东席国福认缴出资额***万元;企业登记状态为吊销。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隆强工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席国福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概况如下:
席国福,男,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因被执行人席国福名下位于******吉祥商住楼*号营业房流拍,故法院终结本执行。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项目抵押物公共配套设施完善,为经营性房产,适合投资或自用。
八十六、**伊斯玛仪清真肉制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
(一)债权资产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拟对所持有的**伊斯玛仪清真肉制品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债权总额**,***,***.** 元。其中:本金*,***,***.**元,利息*,***,***.** 元,其他债权**,***.**元,以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计算至****年*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以及与不良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司法追偿诉讼费、司法评估费、拍卖费、司法公告费)亦在本次处置范围之内。担保方式为抵押,抵押人马成忠以其名下位于******永通公路西侧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设定抵押,担保人马成忠。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该企业成立于****年*月**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通贵乡永通公路西侧,法定代表人马成忠,注册号:***************,经营范围:牛羊肉屠宰销售、养殖。注册资金***万元,其中股东马**认缴出资额**万元,股东孟纯认缴出资额***万元,股东马成忠认缴出资额***万元。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人民法院(****)兴民商初字第***号《民事调解书》显示,债务人**伊斯玛仪清真肉制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马成忠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概况如下:
马成忠,男,住********。
(四)债权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兴民商初字第***号《民事调解书》:一、被告**伊斯玛仪清真肉制品有限公司欠原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民支行借款本金***万元,利息******.**元(暂计算至****年*月**日)。被告**伊斯玛仪清真肉制品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前向原告清偿上述借款本息,后期利息顺延计算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二、如被告**伊斯玛仪清真肉制品有限公司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有权以被告马成忠提供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银国有****第*****号、银国有****第*****号)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三、被告马成忠对被告**伊斯玛仪清真肉制品有限公司的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伊斯玛仪清真肉制品有限公司追偿;
四、案件受理费*****元,减半收取*****元,由被告**伊斯玛仪清真肉制品有限公司、马成忠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二被告于****年*月**日前支付给原告)。
经法院强制执行,拟对债务人的抵押物位于******永通公路西侧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拍卖。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项目抵押物为大宗土地,距离*区较近,土地*场价值较高。
物权资产
一、**回族自治区德胜工业园区***西侧汇天下*场*套房产
产权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一)物权资产情况及现状
我公司依据**回族自治区***人民法院第(****)年****执恢***号、***号《执行裁定书》,取得了位于**回族自治区德胜工业园区***西侧汇车天下*场*幢(宁<****>***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钢结构)、*幢(宁<****>***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钢结构)、**幢(宁<****>***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钢结构)、*号楼N*号(宁<****>***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混合结构)、*号楼N*号(宁<****>***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混合结构)、*号楼N**号(宁<****>***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混合结构)、*号楼N**号(宁<****>***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混合结构)、*号楼N**号(宁<****>***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混合结构)、*号楼N*号(宁<****>***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混合结构)房屋产权,上述房屋已于****年*月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原产权人**康力实业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将房屋正式移交给我公司,我公司成为该房产的所有权人。
(二)房屋使用及租赁情况
本次拟处置上述房产用途为商服用地、商业服务,混合结构,房屋保存完好,水电暖齐全,部分房屋为空置状态。其中汇车天下*场*幢、*幢、**幢、*号楼N*号、*号楼N*号、*号楼N*号房产于目前为租赁状态。
(三)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资产整体位于德胜工业园区,周边交通便利,房产处于发展较为成熟的二手车交易*场内,房屋易出租,可整体或拆分处置。
二、********紫微星座*号楼*号营业房
产权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一)物权资产情况及现状
我公司依据**回族自治区****级人民法院第(****)年**执***号之四《执行裁定书》,取得了位于********紫微星座*号楼*号营业房(宁<****>***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房屋产权,上述房屋已于****年**月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原产权人柯孔超于****年**月将房屋正式移交给我公司,我公司成为该房产的所有权人。
(二)房屋使用及租赁情况
本次拟处置上述房产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钢筋工混凝土结构,房屋保存完好,现房屋为空置状态,无租赁。
(三)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资产整体位于******民族南街与宝湖路路口,房屋室内地面铺**石、部分辅地瓷砖及木地板,室内上下水、电照、暖卫等设施齐全,使用及维护状况良好。
三、********丽园南区*号楼*单元***室及阁楼
产权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一)物权资产情况及现状
我公司依据**回族自治区****级人民法院第(****)年**执***号之五《执行裁定书》,取得了位于********丽园南区*号楼*单元***室及阁楼(宁<****>***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房屋产权,上述房屋已于****年**月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原产权人朱岁一于****年**月将房屋正式移交给我公司,我公司成为该房产的所有权人。
(二)房屋使用及租赁情况
本次拟处置上述房产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混合结构,房屋保存完好,现房屋为空置状态,无租赁。
(三)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资产位于******庆祥街**号,房屋为顶楼带阁楼,房屋室内基础装修,室内上下水、电照、暖卫等设施齐全,使用及维护状况良好,可作为刚需家庭住房使用。
四、********东街***号营业房、********东街***号营业房
产权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一)物权资产情况及现状
我公司依据****级人民法院(****)宁**执***-*号《执行裁定书》,取得了位于**********东街***号(***.**平方米)、***号(**.**平方米)两套商业房房屋产权,上述房屋暂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我公司实际上为该房产的产权人。
(二)房屋使用及租赁情况
本次拟处置上述房产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钢筋工混凝土结构,房屋保存完好,现房屋为租赁状态。
(三)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两套营业房均在***繁华商业街**街上,人流量大,出租、自营、变现均可。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徐经理、罗经理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修业路***号*-**层
邮政编码:******
纪检审计部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
主管部门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