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移动式专项管控系统采购项目需求公示二次
移动式专项管控系统采购项目需求公示二次
一、项目名称:移动式专项管控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W**-W****
三、项目基本情况
移动式专项管控系统采购项目购,预算***.*万元,不分包。采购标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结算方式
采购、供货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付至合同金额的**%;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质保期满按合同要求以公对公转账形式结算。
六、采购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合同签订后**日内送达并安装调试完毕。
八、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个工作日: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九、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年**月**日**时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物资采购站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省建设节能示范大厦****室
联系人:古国庆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监督部门:采购管理部门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