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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营区无人化建设(一期)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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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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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23年11月24日发布 :某营区无人化建设(一期)项目采购意向公示。各有关单位请尽快与采购业主相关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某营区无人化建设(一期)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某营区无人化建设(一期)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一、项目名称:
某营区无人化建设(一期)
二、公示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项目预算
***万元
四、项目概况
该项目通过新增、改造、集成现有视频监控,环境监测、**监视设备、设施、系统,对营区营院、重点部位建筑、设施等实体进行编目、建模,部署一体综合监控模块,达到状态采集、信息处理、异常告警、智能运维等功能,实现状态可量化、情况可视化、报警自动化、应对标准化,初步达到全天候无人值守条件下的营区安全防护一期建设目标。
五、具体技术参数
与用户现场对接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营业执照需具备本项目或者销售范围
(六)供应商应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
七、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可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内采取专人送达方式将材料递交我部,意见和建议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材料将作为我部参数拟制的重要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作为书面回复。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地址:**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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