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通江县金溪河水库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的招标文件
*****河水库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 澄清文件** 致各投标人: 根据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 一.暂列金按招标人给定的具体金额为准。 二.*、招标文件P*页“招标公告”第*.*条中注要求: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需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否指社保证明? *、招标文件P*页“投标人须知”第*.*.*条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资质中第*、主要人员要求中注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需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否指社保证明? *、招标文件P**页“评标办法”第*.*.*(*)条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评分标准中注要求:以上人员不得重复任职,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否指社保证明? *、招标文件P***页“投标文件格式”中“授权委托书”注要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否指社保证明? *、招标文件P***页“投标文件格式”中“主要人员简历表”注要求:招标文件中要求所有主要人员均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否指社保证明? 以上证明材料是指:单位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招标人:***青峪口水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三正弘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