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六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4年2月至3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局交通警察支队****年*月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 *****局交通警察支队检验鉴定委托服务项目 -*****局交通警察支队检验鉴定委托服务项目预算金额为***万元。中标单位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受理涉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的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毒物、痕迹、交通事故原因、机动车性能、微量物证(可外协)、声像资料鉴定的检验鉴定,并在规定(约定)的时限内出具检验鉴定意见书。建立**小时值班制度,遇有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须到达事故现场进行痕迹提取、固定,分析了解事故形态,确保所出具的检验鉴定意见书公正、客观、科学、准确。 *** ****年**月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一) 项:“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之规定。具体原因如下: 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国司法部第 ** 号令)第三条第 (二) 项:“司法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机构,应当具备本办法具备的条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在登记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内,开展司法鉴定活动”,以及第四条:“司法鉴定管理实行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司法鉴定活动依次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司法鉴定行业协会依法进行自律管理。”之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并非企业,其指导监督部门为司法行政机关,无需申请营业执照等经营性许可,中小企业不具备相应能力,不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如对此次项目采购有疑问,可联系*局交警支队法制大队杨林进行质疑,联系电话: ****一*******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局交通警察支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