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意向公开
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站的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二、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
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为甲方及所属京外单位提供依法合规完成采购单位委托的物资、工程、服务招标代理任务。
***、***、*****、***、***、***、***、***、***。
招标有效期限二年,框架协议一年一签,根据服务情况和采购政策视情续签。
入围*家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项目预算: 全年项目预算约****万元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①固定*名项目负责人对接需求单位采购业务,具体负责代理专职人员熟悉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近*个月连续社保缴纳记录)②在***内具备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代理需求单位采购业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及其他办公条件(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的材料、相关场所及设施设备照片。其中,房屋产权应在公司、公司法人或股东名下,如不是需详细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资料;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不得晚于****年*月**日,续签或更换租赁场所的租赁合同如果晚于此时间,需同时提供前期的租赁合同)。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四、现场踏勘
不组织。
五、标前答疑会
不组织。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助理
移动电话: ***********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如有意向请供应商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