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某部道路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 某部道路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采购内容:依托场区原有道路基础进行扩建、硬化和翻新等采购数量:*项主要功能或目标::一.工程投资估算:约****万元(以实际经费为准)。 二.工期:预计*个月。 三.预计交付时间与地点 预计交付时间:计划****年*月组织招标,****年*月底前开工,****年**底竣工。 预计交付地点:******。需满足的要求: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 *.投标供应商应为以下主体之一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且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港、澳、台及三资企业或者外商投资背景。 *.参与此项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本项目其他必要的相关特定资质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要求 *.*.*对拟派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个月)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业绩最低要求 近*年时间内(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具有近五年独立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建设或*政道路建设业绩。业绩取得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单或者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反映业绩要求信息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保密要求 投标人保密机构设置齐全,保密制度措施完善,无保密管理不良信誉记录(出具相关承诺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或签字); *.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近*年(截止至投标文件提交时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四表一注); *.回避原则 为本项目提供过前期咨询、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视情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联系方式、联系人与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联系方式:***-********(固话) 联系人:张先生***********,吴先生*********** 截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个日历天 (一)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存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军队采购网及时反馈需求公告意见,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 (二)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年**月 监督热线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和纪检部门反映。 监督热线:郑先生***-********,*********** 宋先生***-********,***********
注:*.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