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巴中经开区和巴州区(Ⅰ标)、恩阳区(Ⅲ标)、南江县(Ⅴ标)、平昌县(Ⅵ标)、通江县(Ⅳ标)、文旅新区(Ⅶ标)的招标文件
***增发国债森林草原防火道路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经开区和***(Ⅰ标)、恩阳区(Ⅲ标)、***(Ⅳ标)、***(Ⅴ标)、***(Ⅵ标)、文旅新区(Ⅶ标)标段施工监理招标补遗***
致各潜在投标人:
*.将本项目附录*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中“投标人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的要求取消。
*.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顺延至****年**月**日*:**;
*.原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至****年**月**日*:**;
*.本项目招标文件与本次不一致的,以本次补遗为准。
*.其余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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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