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南口镇中心区重点区域景观提升项目(监理)比选公告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ZJ****BJ******* 项目名称 南口镇中心区重点区域景观提升项目(监理) 所需服务 工程监理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总面积*.** 平方公里,包含***米河道和**万平现状绿地;包括河道生态治理工程、绿地景观提升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 项目所在辖区 项目业主 ******南口镇人民政府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 星级评价 无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南口镇人民政府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 **时**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作完成之日止。 资质(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供应商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获取比选文件方式:供应商在“中介服务”网上报名参与,需先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PDF格式)发送至比选人邮箱(报名邮箱: ***********,邮件标题:项目名称+比选企业名称)。 有无回避情况 (一)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三)中介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四)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项目内容 承担本施工项目的监理工作。 项目编号 ZJ****BJ******* 项目名称 南口镇中心区重点区域景观提升项目(监理) 所需服务 工程监理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总面积*.** 平方公里,包含***米河道和**万平现状绿地;包括河道生态治理工程、绿地景观提升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 项目所在辖区 *** 项目业主 ******南口镇人民政府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服务金额(万元) **.*** 星级评价 无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南口镇人民政府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 **时**分 交易方式 比选 服务时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作完成之日止。 资质(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供应商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金额说明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公告说明 获取比选文件方式:供应商在“中介服务”网上报名参与,需先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PDF格式)发送至比选人邮箱(报名邮箱: ***********,邮件标题:项目名称+比选企业名称)。 有无回避情况 (一)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三)中介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 (四)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 项目内容 承担本施工项目的监理工作。 垂询方式 联系人 李工 传真 联系电话 *********** 公司名称 地址 ******南口镇,北至规划东大街桥,南至七间房桥,西至关沟河道西侧,**红泥沟村与七间房村。 公司电话 个人电话 邮件 联系人 李工 传真 联系电话 *********** 公司名称 地址 ******南口镇,北至规划东大街桥,南至七间房桥,西至关沟河道西侧,**红泥沟村与七间房村。 公司电话 个人电话 邮件 报价网址:http://zjfw.beij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