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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宁安镇2023年第三批白桥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镇****年第三批白桥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品目 工程/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 采购单位*****镇人民政府行政区域***公告时间****年**月**日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下午:**:** 至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仁名邸**#**号营业房)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仁名邸**#**号营业房)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鹏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镇人民政府采购单位地址******街***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鹏 ****-*******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地址********虹桥街与***路交汇处天源财汇中心C座共享办公房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朱静 ***********附件: 项目概况 *****镇****年第三批白桥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或邮箱(***天仁名邸**#**号营业房)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BY-ZNZB(采)-****-**-*** 项目名称:*****镇****年第三批白桥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和《**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照《**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 号文件执行。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地进宁企业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无在建项目。(*)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注 *:(*)-(*)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 *: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作为资格评审证明材料。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或邮箱(***天仁名邸**#**号营业房) 方式:报名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发送至各投标人报名邮箱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时间) 地点:************(***天仁名邸**#**号营业房)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时间) 地点:************(***天仁名邸**#**号营业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企业,请于****年**月**日上午*时**分至 ****年**月**日下午**时**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公告期限内将报名材料送至************(***天仁名邸**#**号营业房)进行现场报名或发送报名信息至邮箱(***********,发送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并打电话告知,报名成功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报名资料按照本章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中(*)至(*)项要求扫描件加盖单位印章一套。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单位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人民政府 地址:******街***号 联系方式:孙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虹桥街与***路交汇处天源财汇中心C座共享办公房号**** 联系方式:朱静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鹏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