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信通器材库房装修项目
信通器材库房装修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名称
信通器材库房装修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建设地点:**省***;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信通器材库房装修项目;
计划工期:**日历天;
招标范围:信通器材库房装修项目施工地点:**省******;
标段划分:*个;
项目预算:*****元;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需求公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本招标文件要求所必须的专业能力的投标人。
(三)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人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如存在与实际不符,可以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合理意见或者建议,并于****年**月**日**时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招标人,招标人应当于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处理。
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就有关问题通过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人采购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采购小组
联系方式:***********
地址:**省***
*.采购管理部门:刘老师
监督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高新区接庄街道山博路***-*号
联系人:张亚宇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