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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机关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智能语音同步转写服务项目(项目编号:ML2024-HD-F014)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人民法院智能语音同步转写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大街**号天汇广场B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L****-HD-F*** 项目名称:******人民法院智能语音同步转写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评审过程中查询(截止时间为评审结束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息,对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或****年度审计报告或磋商前半年内由开户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所属日期为****年*月至今至少*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本单位代表参加磋商。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本项目禁止关联企业共同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非关联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年**月**日到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街**号天汇广场B座**** 方式:(*)现场获取: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书现场获取;(*)网络获取:营业执照、授权书及银行回单发送至***********获取。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年**月**日 **点**分(**时间) 地点:********大街**号天汇广场B座**** 五、开启 时间: ****年**月**日 **点**分(**时间) 地点:********大街**号天汇广场B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都会支行 账 号:******************** 注:选择对公银行转账的需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及包号)。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人民法院机关 地址:******津塘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大街**号天汇广场B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继芃 电 话:***-********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