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网络安全数据融合运用平台招标公告(2023-JQ01-F2285)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网络安全数据融合运用平台 二、项目编号:****-JQ**-F****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 网络安全数据融合运用平台 网络测绘、知识图谱构建与应用,数据融合处理等*个子系统(软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完成总体建设方案、评审等工作,并同步开展系统研制。*个月内完成系统关键技术验证,相关软件系统演示应用等试验验证环境建设。*个月完成工程初样。**个月开展系统试用,迭代完善。**个月内形成工程正样。**个月完成验收交付。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项目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二级(含)以上资格或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具备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A 类)且承制范围包含软件类研制;具备国军标 GJB****A/B 认证或 GJB**** 认证 。(投标时提供)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时间,节假日除外,以报名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二)申领方式:按照网上递交材料、材料审核,线下发出文件的程序进行。 *.网上递交材料。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材料,邮件发送至***********(请勿多次重复发送): 邮件主题:****-JQ**-F****+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供应商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采购文件申领表;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二级(含)以上资格或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具备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A 类)且承制范围包含软件类研制;具备国军标 GJB****A/B 认证或 GJB**** 认证 。(提供具备该资格条件的书面承诺,证书扫描件不可在互联网上发送。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报名无效、不具备投标资格,不具备对招标活动的质疑资格) *.材料审核。每日**:**前提交的材料,一般在当日内审核完毕(节假日除外),并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当日**:**前提交且在次日**:**前仍未收到审核结果的,请通过短信联系发放人,请勿重复发送邮件(**:**后提交且在第三日**:**前未收到审核结果的,请短信联系发放人)。审核未通过的,请在招标文件发放期内重新提交。 *.线下发出文件。材料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会通知供应商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现场领取人员须携带经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请特别注意,现场领取人员与申领材料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及申领表中申领人)须为同一人。领取地点为******,具体地址邮件通知。 资料核对结果仅作为供应商申领采购文件的依据,不作为供应商后续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依据。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时间)。 (三)投标地点:********路**号一楼开标厅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同一代理人不同供应商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时间间隔,应当在***天以上。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路**号一楼开标厅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庄助理、聂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采购文件发放人:王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