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2023)川0603破3号四川众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众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年*月*日,******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根据******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天强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裁定受理**众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鑫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年*月*日,***法院依法指定**大成(**)律师事务所、**宗元律师事务所担任**众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兰英为负责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据《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管理人职责,对众鑫公司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为推动众鑫公司“**福第”项目复工复建,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提高债权清偿比例,维护债权人及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管理人拟开展意向投资人招募工作,以确定本案是否具有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行性。现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就本次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众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号**栋**层*号
法定代表人
李荣芳
注册资本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商务服务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年*月*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权结构
袁锐出资***万元,持股**%;
袁进出资**万元,持股*%
二、债务人核心财产
债务人核心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均位于*****镇农科村。土地使用权面积****㎡,用途设定为综合(商业、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年*月**日止,住宅****年*月**日止。
****年*月**日,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并取得“德*旌区建字第***************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显示“**福第”工程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地下建筑面积****.**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显示,“**福第”项目建设规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规划项目及层数
规划建筑面积(㎡)
*
*栋
*层
****.**
*
*栋
地下*层、地上**层
*****.**
地上建筑面积合计
/
*****.**
地下建筑面积
地下*层
****.**
“**福第”总建筑面积
*****.**
项目自开工建设后中途存在停工、复工及再次停工的情况。“**福第”项目共计两栋楼、*层地下室,其中*栋为*层的多层建筑(商业),*栋为**层的高层建筑(住宅)。经现场查看,截至****年**月**日全部楼盘基坑已经开挖建设完毕,已基本完成主体结构施工、砌体部分施工,大体为框架结构,目前项目尚未完工。
根据管理人初步调查,*栋为*层的多层建筑(商业)未办理预售,尚未销售;住宅已办理预售,预售房屋为***套,其中**套已售备案,剩余**套未售;另地下车位根据测绘共计**个,已售*个,剩余**个未售,地面规划车位**个。
三、投资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未被*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应具备与众鑫公司核心资产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拥有房地产行业经营管理经验及并购整合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具备履行投资协议的执行能力,按照约定支付投资款;
(四)投资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的,应书面说明主次机构、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机构须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资格条件。承诺联合体机构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募程序
(一)意向投资人报名
*.报名时间与方式
鉴于众鑫公司目前仍处于破产清算程序,能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招募为预招募,意向投资人可在管理人发表正式招募公告前根据本意向招募公告进行报名。
可通过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两种方式。
*.管理人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高新区吉瑞五路***号金控时代广场*号楼
(*)联系人:杨培松
(*)联系手机: *** **** ****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主体资格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意向投资人介绍(含公司简介、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主营业务、经营业绩等基本信息);
(*)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未被*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承诺书;
(*)最新的征信报告;
(*)相关业绩及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地产类企业重组、烂尾楼处置或其他破产重整案件业绩(如有);
(*)保密承诺函;
(*)报名意向书。
上述全部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投资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所有报名材料一式贰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同时应将报名资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peisong.***********)。
(二)尽职调查
管理人不对本公告披露的内容承担最终保证责任,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众鑫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和公司给予必要的配合和帮助。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其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所需的费用。
四、重要声明
*.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系维护众鑫公司各方权利人合法利益,基于资产价值最大化原则,通过*场投资人对众鑫公司核心资产的投资情况以确定本案是否具有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行性。
*.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说明。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管理人将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决定是否发布正式投资人招募公告,开展投资人遴选。
*.本次招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对所有投资人均平等适用。
*.本公告内容未完整描述债务人的全部情况,最终情况以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结果为准。
*.本公告并不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投资人在投资决策时,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法律、财务、税务等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或出具投资意见。
*.本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及风险仅供参考,投资人应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投资人报名仅具有开展尽调工作的效果,不得因此对众鑫公司以及管理人享有其他权利。
**众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