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水土保持视频制作及传播(三次)比选公告
水土保持视频制作及传播(三次),招标人为**省水利厅,招标代理机构为**************。依据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水土保持视频制作及传播(三次)进行比选,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的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规模 项目名称:水土保持视频制作及传播(三次) 项目编号:YNGH[****]-*** 预算金额:肆拾万零贰佰元整(¥******.**)。 二、招标范围 为营造全民广泛参与水土保持、共建美丽**的浓厚氛围,需紧密围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土保持法宣传月等时间节点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工作。宣传内容主要包括制作水土保持宣传视频,利用主流媒体和社会媒体等开展水土保持专题宣传报道;制作、播放水土保持宣传公益广告;刊登宣传**省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成效文章;印制水土保持宣传纸杯、笔记本等;开展水土保持科普宣传活动等。 三、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及质量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内完成。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一)资质条件: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满足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信用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邮件获取: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时至**时,**时至**时(**时间,下同)。请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后致电张老师****-********确认获取比选文件。 六、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年**月**日*时至*时**分。 (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省水利厅***会议室。 (四)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年*月**日*时**分。 (五)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省水利厅***会议室。 (六)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七)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比选。 (八)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省水利厅网站上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省水利厅 地址:******华山南路**号 联系人:张云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白龙路***—***号晨曦街洋房*排***号 联系人:李昂、**艳、张正举、夏伟、杨云惠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