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关于公开遴选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河道清淤工程清淤物市场价值评估工作的公告
*********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关于公开遴选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河道清淤工程清淤物*场价值评估工作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拟通过公开方式遴选第三方评估机构,承担我*河道清淤工程清淤物*场价值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保亭***河道清淤工程清淤物(淤泥)*场价值评估
二、项目内容
对保亭***河道清淤工程的清淤物进行*场价值评估。该项目清淤疏浚河道总长*.***km,其中七仙河清淤疏浚长*.***km、保亭河清淤疏浚长*.**km、什向河清淤疏浚长*.***km,共计疏浚方量约**.*万m&sup*;。
三、报名基本条件要求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相应的资质、能力和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选聘;
*.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四、报名提交材料
*.报价函(以具体金额报价,含报价依据信息);
*.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委托他人报名,需提供法人委托书以及授托人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含三证合一)复印件;
*.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
*.近三年的相应业绩表格及相关材料(合同书或中标书均可);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声明;
注: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胶装成册加盖公章并密封,封面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者且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服务单位,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上午*:**-**:**,下午**:**-**:**,不含周末和节假日)通过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报名并提交材料,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保亭*保兴东路**号财政局二楼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
七、其他事宜
遴选结果将在*人民政府网网站公示。
*********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