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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需求侧响应及V2G技术发展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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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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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上海: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需求侧响应及V2G技术发展
**: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需求侧响应及V*G技术发展
*月**日,***人民政府发布《***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方案(****—****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需求侧响应及V*G技术发展,开展虚拟电厂建设和区域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到****年,需求侧尖峰负荷响应能力不低于*%。
原文如下: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方案(****—****年)》的通知
沪府发〔****〕*号
各区人民政府,*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方案(****-****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人民政府
****年*月**日
***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方案(****—****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要求,以重大应用场景为牵引,以技术突破为内核,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加快培育重点绿色低碳产业,进一步推进本*绿色低碳转型,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一)能源领域
全面实施“光伏+”工程,到****年,*内光伏装机容量达到***万千瓦。加快推动**湾等区域近海风电项目建成并网投运,推动首批深远海风电开发建设。推动漕泾、外高桥扩容量替代等项目建设,全部预留碳捕集接口和场地。推进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灵活性改造和升级替代机组调峰深度达到**%以上。加大*外清洁电力的引入力度,加快推进*外清洁电源基地建设,建设“七交五直”对外输电通道。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需求侧响应及V*G技术发展,开展虚拟电厂建设和区域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到****年,需求侧尖峰负荷响应能力不低于*%。(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科委、*规划**局、*海洋局、各区)
(二)工业领域
推动宝武集团**基地重点工序能效达到示范标杆水平,开展余热余能**化利用,推动生产工艺和重点用能设备节能降碳升级改造,每年实现节能量*%。推进钢铁生产工艺从长流程向短流程转变,加大废钢**利用力度。到****年,废钢比达到**%以上;具备减碳**%的技术能力,吨钢碳排放强度较****年降低*%左右。加大高能效变压器用取向硅钢等高性能钢材开发和生产力度,高等级绿色低碳产品实现规模化供应。持续推进高桥、吴泾等重点地区整体转型。实施基础化学品短流程制备等技术改造,推进系统节能与能量集成优化,每年实现节能量*%,推动原油加工、乙烯等重点产品单耗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推动能量梯级利用、物料循环利用,加强炼厂干气、液化气等副产气体高效利用。在**化工区建设以碳中和关键新材料等产业为主的“园中园”。开展能效诊断、能源审计,推动重点用能设备更新升级,推动实施一批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持续推进绿色制造示范。(责任单位:*经济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化工区管委会、相关区)
(三)交通领域
优化公交线网功能结构,加强轨交与公交两网融合。结合城*更**“十五分钟生活圈”打造便捷舒适的道路慢行交通体系,提升人行道设施品质,优化步行通行环境。到****年,中心**绿色交通出行比例达到**%以上。加快推进城*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到****年,公交、巡游出租车基本实现电动化。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环卫、邮政等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使用新能源车辆;鼓励*区货运车、租赁汽车、*内包车有适配车型的新增或更新车辆使用新能源车辆。鼓励社会乘用车领域电动化发展,到****年,个人新增购置车辆中纯电动车辆占比超过**%。有序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积极推动燃料电池重型货车、卡车等应用。推进**直达、内河集装箱运输,打造临港多式联运中心,到****年,海铁联运集疏运量达到***万标准箱左右,集装箱水水中转比例力争提高到**%以上。淘汰老旧飞机和船舶,提高机身和船体构型、**系统等节能降碳技术水平,持续提升飞机、船舶等交通工具能效。推动内河船舶电动化应用,鼓励新增轮渡、***游船等内河船舶采用电力驱动。推动航空和远洋航运使用绿色替代燃料,到****年,本*远洋船舶绿色甲醇消费量达到**万吨以上,航空公司可持续航空燃料消费量达到*万吨以上。推进绿色机场、绿色**建设,新增和更新作业机械、场内设备和车辆原则上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到****年,基本淘汰国二及以下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责任单位:*交通委、*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机管局、*国资委、*绿化*容局、*商务委、*生态环境局、***局、*邮政管理局、**海事局、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中国铁路**局集团、各区)
(四)建筑领域
结合五个**建设、城*更新等,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储能、建筑高效电气化替代等关键技术创**规模化应用。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在确保“十四五”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万平方米的基础上,到****年再完成节能改造****万平方米。**大型公共建筑按照绿色民用建筑三星级标准建设。规模化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到****年,累计落实超低能耗建筑****万平方米。推行建筑“光伏+”应用,到****年,公共机构、工业厂房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以上。建成本*建筑能源和碳排放智慧监管平台,到****年,纳入分项计量和在线监测公共建筑面积*.*亿平方米。实施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鼓励政府投资公共建筑率先开展近零能耗、零碳建筑建设。结合城*更新等工作,鼓励开展不同类型建筑的近零能耗、零碳创新示范。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全面落实装配式建筑,推行全装修住宅,推进建筑废弃物循环再生利用。鼓励研发减碳、固碳等新型建筑材料,积极推广绿色低碳建材、高性能建材产品应用。加快推广液冷、冷热通道隔离等数据中心高效节能技术,**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PUE)控制在*.**以下,既有数据中心实施改造后,PUE不高于*.*。(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经济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机管局、*房屋管理局、*科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相关区)
(五)循环经济领域
完善“*+X”再生**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老港、**、**湾北岸、临港四大**循环利用基地。推动各相关区、各相关单位安排*%产业用地用于支持循环经济企业发展。建立全品类、全链条、可追溯的再生**回收利用体系,优化固体废弃物回收场所、设施布局,年主要再生**回收总量力争达到****万吨/年左右。巩**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成效,加快推进固体废弃物焚烧炉渣和飞灰的**化利用技术研究和应用,推动全*固体废弃物实现近零填埋。深入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进一步扩大区级园区覆盖面。推进一批“无废园区”和“无废细胞”建设。推动二手商品交易有序发展,培育一批二手商品交易龙头企业,建设集中大型“跳蚤*场”不低于*个/百万人。开展报废机动车、废旧电子电器产品、废旧**电池等领域先进拆解利用技术示范推广,发展**循环利用装备产业。建设***循环经济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废弃物、再生**监测分析。(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商务委、*经济信息化委、*绿化*容局、*生态环境局、*统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化工区管委会、各区)
二、机制创**保障措施
(一)完善技术创新机制
制定本*未来能源和前沿颠覆性降碳技术战略规划。采取“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机制,推进低碳零碳负碳核心技术攻关和基础研究,建立完善技术评估体系和比选寻优工作机制,布局一批前瞻性、战略性的前沿颠覆性科技项目。推动建立公共科技创新**共享机制,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及科技信息开放共享。支持组建一批本*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新型研发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带动“产学研金介”创新联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检测、评估、认证体系。(责任单位:*科委、*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知识产权局、**场监管局)
(二)强化金融支撑机制
推进绿色金融产品和工具创新,支持在沪金融基础设施机构、金融机构等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票据、绿色融资租赁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制定绿色项目入库分类指引和绿色效益核算评价方法,建立绿色项目库,建设完善绿色金融服务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融资和再融资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鼓励相关企业和社会资本设立绿色低碳产业基金。优化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标准,引导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责任单位:*委金融办、*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证监局、中国人民银行**总部、**金融监管局)
(三)完善能源*场机制
加快推进以现货为核心的电力*场改革,依托在沪金融*场,积极探索开发电力期货等产品。完善分布式发电*场化交易机制,支持分布式绿色能源发电主体按照规定与同一配电网区域的电力用户就近交易。推进建设氢能、绿色甲醇、可持续航空燃料等产品交易平台。(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交通委、*委金融办、**证监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各区)
(四)优化碳定价机制
完善本*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优化碳*场配额分配机制,鼓励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产品及其衍生品创新。鼓励碳金融创新,加快形成具有合理约束力的碳价机制。统筹做好绿电交易、绿证交易与本*碳排放权交易之间的有效衔接。发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落户**优势,探索与国际碳*场的衔接。(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委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总部、**金融监管局、**证监局)
(五)完善财政保障和价格机制
*、区两级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节能降碳改造、用能设备更新、能源和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提升。加大对绿色建材、新能源车船等绿色低碳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推动国有企业建立完善绿色采购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的价格机制,探索支持新型储能、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和负荷调节等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的电价机制。优化差别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建立电力接入超容用户付费机制。(责任单位:*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国资委、各区)
(六)完善产业培育机制
落实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建立健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动态监测评估机制,适时修订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引导产业发展方向。以园区为载体,建设一批绿色低碳产业示范基地,推动新材料、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战略性**产业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鼓励相关经营主体发展,打造一批大型绿色产业集团,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引导各类服务机构提升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鼓励开展碳相关核算、评价、认证、管理、咨询等业务。(责任单位:*经济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科委、**场监管局、*统计局、各区)
(七)强化绿色低碳管理机制
强化节能降碳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夯实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安排,督促完成目标任务,完善各部门和各区年度节能降碳评价工作。加强节能降碳形势分析,对行业部门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季度提醒和年度预警,对各区政府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定期预警,加强对能耗强度下降进度滞后部门和地区的督促指导。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将碳排放评价有关要求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严格做好节能审查和验收。进一步细化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加强节能降碳目标考核评价,组织开展对标达标,督促强化能源审计和节能降碳改造、优化运行管理,加大节能监察执法力度。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建立完善碳排放管理制度。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完善产品碳足迹标准计量体系,建设重点行业和产品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完善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实施绿色低碳产品评价和标识认证制度。支持绿色低碳供应链链主企业组建联盟组织,推动供应链协同减碳。支持企业等经营主体开展环境、社会和治理等可持续发展实践。(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生态环境局、**场监管局、*交通委、*商务委、*委金融办、*统计局、*科委、*国资委、**证监局、各区)
(八)强化社会参与机制
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生态日、世界地球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全民绿色低碳宣传教育。加快碳普惠体系建设。鼓励消费者优先购买、使用绿色家电、绿色照明等绿色低碳产品,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设施。支持举办碳中和技术、产品与成果相关会议和活动。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共同推进绿色低碳转型。(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生态环境局、*教委、*商务委、*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贸促会、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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