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出让公告 ***自然**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锡工告字[****]*号 ****年**月**日 经***人民政府批准,***自然**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GB*****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新吴区飞凤**侧、***国道东侧 年限: **.**年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并且 ≤**.*** 绿化率(%): *.***≤ 并且 ≤**.*** 建筑限高(米): ≤***.*** 主要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年**月**日 挂牌结束时间: ****年**月**日 宗地编号: ************GB*****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经济技术开发区联福路东、胶山** 年限: **.**年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年**月**日 挂牌结束时间: ****年**月**日 宗地编号: ************GB*****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经开区菱湖大道与嘉业路交叉口西北侧 年限: **.**年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年**月**日 挂牌结束时间: ****年**月**日 宗地编号: ************GB*****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经开区华谊路与嘉业路交叉口东北侧 年限: **.**年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 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年**月**日 挂牌结束时间: ****年**月**日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法律另有规定或有特殊情况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被***自然**和规划局禁止进入**土地交易*场竞买土地的单位(个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特别提醒:地块具体竞买条件均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块资料(下称“挂牌出让文件”)。挂牌期每个竞买人必须至少有一次有效报价,且可以以多个加价幅度多次报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自然**交易专栏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自然**交易专栏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B*****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GB*****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GB*****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GB*****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城*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号)、《**省自然**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文华路***号
联 系 人:杨妍娜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自然**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