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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五)验收情况公示

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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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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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年07月20日在招标网发布高青县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五)验收情况公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高青县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五)验收情况公示
我*牵头整改的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已验收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的问题 多个区*的大型物流场、建筑工地和道路施工现场内,存在用已淘汰柴油货车改装而成的无牌照、无手续洒水车、工程车等。 二、验收情况 我*按照要求对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一)经*工业和信息化局、**场监管局排查,我*无货车生产企业。 (二)销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场监管局对我**家货车销售单位进行专项检查,经检查,现场能够提供经营者主体资格证明、产品合格证明、标签标识齐全有效,无伪造、假冒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 (三)登记检验排查整治情况。通过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等方式,对我*货车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执法人员通过现场座谈、查阅档案资料、查看检验过程等方式,重点检查了检验检测机构检测资质证明文件是否齐全、设备检测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测操作流程是否规范、持证上岗人员是否在岗等情况,未发现问题。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对检验检测机构加强质量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提出了要求,要求其认真落实机动车检验检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机动车检验标准,规范检验行为,提高检验能力。 (四)非法改装排查整治情况。为推进轻型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大队车管所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做好货车非法改装源头监管工作。一是实地检查和暗访相结合,重点排查货车非法改装行为。**大队车管所每月组织查验员对辖区内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机动车检测机构进行实地检查、暗访,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擅自篡改检验数据等情况,现场抽查业务台账,货车称重数据,核对业务资料是否齐全、有效,是否与上传监管中心的报告记载的数值一致,并制作《现场检查表及整改台账》。二是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突出源头隐患治理。**大队车管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先后到辖区机动车检测站、车辆维修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货车非法改装、机动车检验替检、违规检验改装车辆、篡改检验数据等情况;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抓好产品质量关,杜绝“大吨小标”行为。 综上,我*已完成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问题整改,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人民政府反映。 联 系 人:金跃 联系电话:****-******* 邮 箱:*********** ***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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