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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南北塔及商业裙楼智能化工程(第二次)合同

202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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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年09月06日在招标网发布珠海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南北塔及商业裙楼智能化工程(第二次)合同。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珠海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南北塔及商业裙楼智能化工程(第二次)合同
工程编号:E**********************
合同编号:
**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年版
工程名称:**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南**楼及商业裙楼智能化工程
工程地点:******湾仔
发 包 人:**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承 包 人:**南方通信建设有限公司
**省建设厅制
目 录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
一、 工程概况 *
二、 工程承包范围 *
三、 合同工期 *
四、 质量及安全文明标准 *
五、 合同价款 *
六、 组成合同的文件 *
七、 词语含义 *
八、 承包人承诺 *
九、 发包人承诺 *
十、 合同生效 *
第二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 **
一、 总则 **
*、 定义 **
*、 合同文件及解释 **
*、 阅读、理解与接受 **
*、 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
*、 施工设计图纸 **
*、 通讯联络 **
*、 工程分包 **
*、 现场查勘 **
*、 招标错失的修正 **
**、 投标文件的完备性 **
**、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
**、 事故处理 **
**、 交通运输 **
**、 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 **
**、 专利权 **
**、 联合的责任 **
**、 保障 **
**、 财产 **
二、 合同主体 **
**、 发包人 **
**、 承包人 **
**、 现场管理人员任命和更换 **
**、 发包人代表 **
**、 监理工程师 **
**、 造价工程师 **
**、 承包人代表 **
**、 指定分包人 **
**、 承包人劳务 **
三、 担保、保险与风险 **
**、 工程担保 **
**、 发包人风险 **
**、 承包人风险 **
**、 不可抗力 **
**、 保险 **
四、 工 期 **
**、 进度计划和报告 **
**、 开工 **
**、 暂停施工和复工 **
**、 工期和工期延误 **
**、 加快进度 **
**、 竣工日期 **
**、 提前竣工 **
**、 误期赔偿 **
五、 质量与安全 **
**、 质量与安全管理 **
**、 质量标准 **
**、 工程质量创优 **
**、 工程的照管 **
**、 安全文明施工 **
**、 测量放线 **
**、 钻孔与勘探性开挖 **
**、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 **
**、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
**、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 **
**、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
**、 工程质量检查 **
**、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
**、 重新检验和额外检验 **
**、 工程试车 **
**、 工程变更 **
**、 竣工验收条件 **
**、 竣工验收 **
**、 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 **
六、 造 价 **
**、 资金计划和安排 **
**、 工程量 **
**、 工程计量和计价 **
**、 暂列金额 **
**、 计日工 **
**、 暂估价 **
**、 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 **
**、 工程优质费 **
**、 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 **
**、 后继法律法规变化事件 **
**、 项目特征描述不符事件 **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事件 **
**、 工程变更事件 **
**、 工程量偏差事件 **
**、 费用索赔事件 **
**、 现场签证事件 **
**、 物价涨落事件 **
**、 合同价款调整程序 **
**、 支付事项 **
**、 预付款 **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进度款 **
**、 竣工结算 **
**、 结算款 **
**、 质量保证金 **
**、 最终清算款 **
七、 合同争议、解除与终止 **
**、 合同争议 **
**、 合同解除 **
**、 合同解除的支付 **
**、 合同终止 **
八、 其他 **
**、 缴纳税费 **
**、 保密要求 **
**、 廉政建设 **
**、 禁止转让 **
**、 合同份数 **
**、 合同备案 **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
*、定义 **
*、合同文件及解释 **
*、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
*、施工设计图纸 **
*、通讯联系 **
*、工程分包 **
**、交通运输 **
**、专利权 **
**、发包人 **
**、承包人 **
**、 现场管理人员任命和更换 **
**、发包人代表 ***
**、造价工程师 ***
**、承包人代表 ***
**、指定分包人 ***
**、承包人劳务 ***
**、工程担保 ***
**、发包人风险 ***
**、承包人风险 ***
**、不可抗力 ***
**、保险 ***
**、进度计划和报告 ***
**、开工 ***
**、暂停施工和复工 ***
**、工期及工期延误 ***
**、 加快进度 ***
**、竣工日期 ***
**、提前竣工 ***
**、 质量与安全管理 ***
**、质量标准 ***
**、安全文明施工 ***
**、测量放线 ***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 ***
**、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 ***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 ***
**、工程质量检查 ***
**、工程试车 ***
**、工程变更 ***
**、竣工验收 ***
**、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 ***
**、资金计划和安排 ***
**、暂列金额 ***
**、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 ***
**、优质优价奖 ***
**、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 ***
**、后续法律法规变化事件 ***
**、项目特征描述不符事件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事件 ***
**、工程变更事件 ***
**、工程量的偏差事件 ***
**、现场签证事件 ***
**、物价涨落事件 ***
**、支付事项 ***
**、预付款 ***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
**、进度款 ***
**、 竣工结算 ***
**、结算款 ***
**、质量保证金 ***
**、 合同争议 ***
**、合同解除 ***
**、合同解除的支付 ***
**、保密要求 ***
**、其他约定 ***
合同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 ***
合同附件二:廉政合同 ***
合同附件三:工程承包人联系方式一览表 ***
合同附件四: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列表 ***
合同附件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 ***
合同附件六:**国际会展中心(二期)项目南**及商业裙楼智能化工程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范围参考表 ***
合同附件七:**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南**楼及商业裙楼智能化工程施工要求 ***
合同附件八:**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南**楼及商业裙楼智能化工程施工界面划分 ***
合同附件九:**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南**楼及商业裙楼智能化工程招标技术规格 ****
合同附件十:总承包管理细则 ***
合同附件十一:施工单位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
合同附件十二: 施工单位违规处罚细则 ***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
地址:******银湾路****号**中心大厦
承包人:(全称) **南方通信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文聪
地址:******大道华景路*号南方通信大厦
依照《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南**楼及商业裙楼智能化工程(简称“工程”或“本工程”)施工项目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南**楼及商业裙楼智能化工程
工程地点:******湾仔
工程内容:**国际会展中心(二期)项目位于******湾仔银湾路,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该项目分两个标段实施,其中第一标段为会展部分,地上展厅及会议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第二标段包括塔楼及商业裙楼,其中地上裙楼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塔楼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塔楼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本工程主要包括**楼地下二层~地下一层、**楼首层~屋面层办公区域各智能化各子系统;南塔楼地下二层~地下一层、南塔首层~屋面层公共区域各智能化各子系统;商业裙楼首层~三层裙楼商业管理区域,地下一层商业大堂、商业电梯厅、商业机电用房及智能化用房等商业管理区域各智能化各子系统。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附件七《**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南**及商业裙楼智能化工程施工要求》。
以上涉及数据为暂估数值,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最终核准的数据为准。
二、工程承包范围
*. 承包范围:以经发包人书面确认的本工程施工图纸为准。发包人有权对工程施工范围及内容进行增减,承包人对此无异议。
*.承包方式:采用单价合同方式。
三、合同工期
自经发包人书面确认的开工令上载明的开工日期之日起计,***个日历天内完成本工程全部施工内容并经发包人、监理人及政府相关部门(如需)验收合格。
四、质量及安全文明标准
*. 质量要求及目标:
(*)要求:合格。
(*)标准:合格,执行国家、**省、***现行验收评审标准及发包人要求。如各标准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最高标准为准。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及目标:
(*)要求:合格。
(*)标准:执行国家、**省、***现行评审标准及发包人要求。如各标准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最高标准为准。
(*)目标:杜绝各等级生产安全事故,年轻伤率小于*‰。
五、合同价款
合同(暂定)总价(大写):人民币 贰仟陆佰零玖万伍仟肆佰捌拾贰元陆角肆分 ;
(小写):¥ **,***,***.** 。
其中暂列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壹佰叁拾肆万伍仟元整 ;
(小写):¥ *,***,***.** 。
采用单价合同形式,合同单价详见投标报价书,投标报价书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报价书没有的项目,按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的相关约定执行。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款约定一致。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在承包人全面妥善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 **** 年 月 日
*.本合同订立地点:**省******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壹拾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捌份,承包人执陆份。
(协议书完)
发 包 人:(盖章) 承 包 人:(盖章)
**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南方通信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第二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
一、总则
*、定义
下列词语或措辞,除非特别说明,在本合同中均具有以下赋予的含义:
*.*合同: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所订立的合同文件。合同文件由第*.*款所列的文件组成。
*.*协议书: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为合同工程所签订的协议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协议书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合同即告生效。协议书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天内签订。
*.*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所订立的,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专用条款: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合同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它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也是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和完善。招标工程的专用条款,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接受承包人投标文件的函件。
*.*承包人投标文件: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编制完成、签字并被中标通知书所接受的,承包人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向发包人提交的技术、经济文件。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本合同所指明的和合同工程依法应适用的标准与规范,以及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对有关技术方面问题做出的补充、修改和批准文件。
*.*施工设计图纸: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按规定审批的由发包人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提供,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施工图纸(包括任何补充和修改的施工图纸、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且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分包人:指被发包人接受且具有相应资格,并与承包人签订了分包合同,分包合同工程某一部分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第三方: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含双方雇员及代表其工作的人员)以外的任何他人或组织。
*.**设计人:指受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工程设计专业技术且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监理人:指受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工程监理专业技术且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工程造价咨询人:指受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且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指国务院有关部门、*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管部门或受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全权代表。发包人代表由发包人依据第**.*款规定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监理工程师:指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现场负责合同工程工程监理专业技术的专业人员。监理工程师由监理人提名,经发包人依据第**.*款规定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造价工程师:指工程造价咨询人委派常驻施工现场负责合同工程工程造价专业技术的专业人员。造价工程师由工程造价咨询人提名,经发包人依据第*.*款规定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和负责合同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全权代表。承包人代表由承包人依据第**.*款规定任命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合同工期: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照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从开始实施到完成合同工程的天数。
*.**开工日期:发包人在开工令中写明的、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最迟在该日期开工的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指自开工日期起根据合同约定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并竣工的全部时间(包括根据第**条和第**.*款规定所做的调整)。
*.**实际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实际完成合同工程或某单位工程后,由发包人按照第**条规定组织竣工验收、接收工程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按照第**.*款规定确定。
*.**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款规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具体期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包括第**.*款规定的**期限。
*.**基准日期:指招标工程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天的日期;非招标工程订立合同前**天的日期。
*.**小时或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时钟小时或日历天。合同中约定按照小时计算时间的,从发生事件有效时开始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约定按照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即次日零点)。
*.**中标价格:指中标通知书中列明的,发包人接受承包人(承包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的价格。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包括调整的合同价款)支付给承包人的全部金额。其具体款项依据协议书中标明的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在内的金额和第**.*款规定合同价款调整事件确定。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或将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其他合理分摊的开支,但不包括利润。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指为实施、完成并保修永久工程,发生于工程实体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用。
*.**措施项目费:指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发生于合同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费用。
*.**工程款:指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发包人支付或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各种价款,包括进度款、结算款等。
*.**暂列金额: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等的采购,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经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
*.**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计日工: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设计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照合同中约定计价付款的一种计价方式。
*.**质量保证金:指按照第**条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
*.**合同工程: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包括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永久工程:指按照合同约定承包人应当实施、完成并移交给发包人的永久性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临时工程:指实施、完成并保修永久工程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分包工程:指合同工程中,由具有相应分包资质的分包人实施、完成的非主体结构(除钢结构外)的专业性工程。
*.**单位工程: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和效益的永久工程。组成合同工程的单位工程名称、内容和范围等应在专用条款中明确。
*.**施工场地(或工地、现场):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合同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其他任何场所。
*.**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施工设备:指承包人临时带入现场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仪器、机械、运输工具或其他物品,但不包括用于或安装在合同工程中的工程设备。
*.**工程变更:指经发包人批准的由监理工程师根据第**条规定发出指令的工程任何变更。
*.**索赔:指合同履行期间,对于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的情况所造成的损失,并根据第**条和第**条规定向对方当事人提出费用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现场签证: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第**.*款约定的指定人选根据第**条规定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竣工验收:指承包人完成了全部合同工作后,发包人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的验收。
*.**国家验收:指政府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程**策等有关规定,针对发包人全面组织实施的整个工程正式交付投运前的验收。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文件、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合同双方当事人可在专用条款中注明所采用的书面形式。
*.**国家:指中华人民**国。
*、合同文件及解释
*.*
本合同条款的标题和旁注不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
下列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是一个合同整体,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出现相互矛盾时,组成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协议书;
(*)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工程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索赔和合同价款调整报告等修正文件);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
(*)招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
(*)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适用于招标工程);
(*)专用条款;
(*)通用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
(**)工程量清单;
(**)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文件。
*.*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不影响合同工程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分别按照第**.*款、第**.*款规定职权作出解释。如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作出的解释,按照第**条规定处理。
*、阅读、理解与接受
*.*
合同双方当事人应认真阅读和理解本合同的全部内容。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同意修接受改外,本合同一旦订立,视为合同双方当事人已全面接受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
合同一方当事人违背本合同的承诺,要求另一方当事人接受其对拟订立或正在履行的本合同条款修改后存在不公平的条款,另一方当事人不接受的,应及时提出修正意见。经再次催告修正无效的情况下,不利一方当事人有权拒绝订立或单方解除本合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予赔偿。
*、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
本合同所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汉语)。
对于必须使用外文表达的专用术语等,应附有中文注释。
*.*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国的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合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
本合同适用的标准与规范为国家、行业和**省的标准与规范或规程,以及发包人在合同中要求使用的标准与规范。
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适用的国家标准、规范名称;国家没有但行业有的,约定适用的行业标准、规范名称;国家和行业没有但**省有的,约定适用的**省地方标准、规范名称。
国内没有适用的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或在承包人投标报价前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在自主报价时按照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有异议时,以中文译本为准。
*、施工设计图纸
*.*
发包人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承包人提供经已审批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技术资料。如承包人需要增加数量的,发包人可代为办理,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发包人未能按时提供施工设计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款规定处理。
*.*
如果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大样图、加工图等配合施工设计图纸的,承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按照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指令完成有关施工设计图纸。承包人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此类施工设计图纸,监理工程师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报发包人批准后予以答复。即使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承包人仍应对其施工设计图纸负责。
*.*
施工设计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书面报告发包人 。发包人收到书面报告后应及时通知设计人予以修改,并在合同工程或其相应部位施工前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提供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新提供的经设计人修改后的施工设计图纸施工。
*.*
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存在明显错漏或疏忽,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及时予以答复,并通知设计人予以改正。因发包人未及时答复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
施工期间,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均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的包括第*.*款、第*.*款、第*.*款规定内容的施工设计图纸供实施合同工程过程需要时使用。本合同终止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施工设计图纸外,承包人应将全部施工设计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通讯联络
*.*
本合同中无论何处涉及到各方之间的申请、批准、确认、同意、决定、核实、通知、任命、指令、要求、意见、证明、证件或表示同意、否定等的通讯(含派人面交、邮寄、电子传输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且只有在对方当事人收到后方能生效。
*.*
合同中无论何处涉及到各方之间的通讯都不应无理扣压或拖延。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并按照约定期限内送达指定地点和接收人。
收件人应在通讯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一方当事人拒绝签收另一方当事人通讯,另一方当事人以特快专递、挂号信等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将通讯送至通讯地址的,视为送达。
*、工程分包
*.*
承包人应自己实施、完成合同工程的主体结构。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将其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方,也不得将合同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方。
*.*
承包人可依法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分包资质的分包人,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工程的任何部分或任何工作分包给第三方。下列情况则属例外:
(*)施工劳务作业分包;
(*)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购买材料和工程设备;
(*)合同中已指定的分包工程。
*.*
承包人分包工程的,应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并在分包合同签订后的*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各提交一份分包合同。承包人有义务禁止分包人将分包工程再次分包。
*.*
工程分包不能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
分包人应对分包工程负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坏、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除合同另有规定或取得承包人的同意外,发包人应将分包工程款按专用条款约定全部支付给承包人,禁 止发包人直接向分包人支付任何工程款。
如发包人有要求时,承包人应提供能证明自己已向分包人支付其分包工程款等证明资料。否则,发包人有权直接向分包人支付承包人应支付而未支付的分包工程款,并在承包人得到的工程款中扣除。
*.*
无论何种原因,当本合同终止时,分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分包合同也随即终止,但承包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前向分包人支付分包人应得所有款项。
*、现场查勘
*.*
发包人应按照第**.*款第(*)点规定向承包人提供有关资料。此资料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一并发布。发包人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承包人应及时审查并就需要补充或更正的资料及时通知发包人。
*.*
承包人应依据发包人按第**.*款第(*)点规定提供资料和自己对现场查勘来编制投标文件。并对发包人提供上述资料的理解、推断和应用负责。承包人的投标文件应被认为已经考虑了现场及其周围环境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现场地质情况及地形地貌特征;
(*)水文和气候条件;
(*)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和措施项目;
(*)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所需的材料采购和加工、设备的采购,及所需的施工设备、周转性材料、人员和管理等;
(*)场地内外的交通情况及水、电、食宿供应条件;
(*)可能对投标报价有影响或起作用的其他情况。
*、招标错失的修正
*.*
发包人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及格式,应被认为是正确的和公平的,并已包括了发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付款项的义务;
(*)完成本合同第**.*款约定工作的义务;
(*)修正不正确合同条款及格式的义务;
(*)澄清并改正被认定有失公平的合同条款的义务;
(*)协助承包人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的义务。
*.*
发包人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其招标控制价等资料,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完整的。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应及时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款:
(*)施工设计图纸发生变化的;
(*)出现第**.*款规定调整合同价款事件的;
(*)未按照国家、省有关计价规定编制的其它情形。
**、投标文件的完备性
**.*
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所填单价和总价,应被认为是正确的和完备的,并已包括了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服务的义务及处理意外事件的义务;
(*)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的义务;
(*)工程质量保修的一切义务。
**.*
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清单项目,应认为该项目价款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项目的单价或总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
**.*
承包人投标文件中出现算术性错误,导致其实际总造价与报价总金额不一致时,合同双方当事人可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款。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
在施工现场发现的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古迹以及其他具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文物,并于*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指令承包人继续保护好现场,并在收到通知后**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工期延误。
如发现文物后隐瞒不报或报告不及时,导致上述文物丢失或遭受破坏的,由责任方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本合同已明确指出的地下障碍物,应视为承包人在报价时已预见其对施工的影响,并已在合同价款中考虑。
本合同未有明确指出的地下障碍物,在施工中受到影响时,承包人应于*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并提出处置方案。监理工程师在收到处置方案后**小时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正方案,并发出施工指令。承包人应按照监理工程师指令进行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延误的工期。
**、事故处理
**.*
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工程发生质量与安全事故,承包人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
**.*
接到事故通知后,合同双方当事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做好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护有关证据。
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国家规定时限如实上报政府有关部门,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
合同双方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交通运输
**.*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根据实施合同工程的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实施合同工程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有关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上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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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场地内所需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维修、养护和管理发包人提供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相应费用。
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发包人使用。
**.*
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承包人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由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应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的申请手续,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上述手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因承包人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
**.*
本条内容适用于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其中“道路”包括河道、航线、船闸、机场、码头、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运输中其他相似结构物;“车辆”包括船舶和飞机等。
**、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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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工程发生第**.*款、第**.*款专项批准事件的,发包人批准后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和(或)造价工程师按照合同约定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工作指令,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承包人在收到监理工程师和(或)造价工程师发出的工作指令后,应按照合同约定实施发生事件的相关工作。
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按照第**.*款规定对发生的专项批准事件予以签认,并及时将发生事件的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同时按第**.*款、第**.*款规定职权将其中一份送监理工程师和(或)造价工程师留存。
**.*
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按照第**.*款、第**.*款和第**.*款规定,分别在专用条款中写明负责专项批准事件签认的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和建造师具体人选,授予其负责专项批准事件签认的权力,并提供该人选的印章、签字式样,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当专项批准事件发生时,该人选应在其职权范围内,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程序、时限、生效条件等要求,对发生事件的内容、数量和单价等办理签认手续,并加盖所在单位的法人公章或其授权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章。
**、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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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在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过程中,如因采用施工工艺或使用施工设备及自身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而发生侵犯他人商标、图案、工艺、材料、设备专利权或知识产权的行为,并引起索赔或诉讼,则一切与此有关的损失、赔偿、诉讼等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但由于遵守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标准与规范、技术说明和要求而造成的侵权,则属例外。
**.*
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的,其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承包人的技术秘密和第*条规定的保密信息、资料等,发包人应严格按照第**条规定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第三方。
**.*
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对属于自己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他文件保留版权和知识产权。双方签订本合同后,应视为分别授权对方当事人为实施合同工程而复制、使用、传送上述施工设计图纸和文件。但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其另作他用或转给第三方。
**、联合的责任
**.*
如果承包人是联合体经营,则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并在工程开工前签订联合体施工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该联合体各方都应在合同履行期间对发包人负有共同的和各自的责任。
**.*
联合体应有一个被授权的、对联合体各方有约束力的牵头人,由其负责与发包人、监理人和工程造价咨询人联系,组织联合体各方全面履行合同。该牵头人应指派专职代表负责,履行合同的有关文件由该专职代表签署。未经发包人事先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和施工协议书不得随意变动。
**、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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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一方应负责和保障另一方不负责因其自身的行为或疏忽所引起的一切损害、损失和索赔。但受保障的一方应积极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或损害。因受保障的一方未采取合理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则损失扩大部分由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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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应保障发包人不承担因承包人移动或使用施工场地外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所造成的损害而引起的赔偿。
**、财产
**.*
合同工程所需的材料、工程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和承包人的施工设备一经运至施工现场,即成为实施合同工程的财产。没有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并由其报发包人批准,承包人不得使用合同工程的财产,也不得将实施合同工程的财产运出施工现场,但用于运送材料和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雇员的运输工具除外。
**.*
如果发包人依据第**.*款规定的情形解除合同,则现场的所有材料和工程设备(周转性材料除外)和合同工程,均应认为是发包人的财产。发包人有权留下承包人的任何施工设备、周转性材料,且无需为此支付任何费用,直到永久工程完工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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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承包人依据第**.*款规定的情形解除合同,则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现场提供便利和协助。
二、合同主体
**、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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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在履行合同期间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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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完成下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上述工作遗留的问题;
(*)将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驳至专用条款约定的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满足第**条交通运输的需要;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以及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邻近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办理施工许可及其他所需证件、批准文件和办理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承包人自身施工资质的证件外);
(*)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组织现场交验并以书面形式移交给承包人;
(*)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与规范;
(*)组织承包人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形关系问题和做好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
(**)及时接收已完工程,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各种款项。发包人可将其中部分工作委托给承包人办理,具体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除合同价款已包括外,由发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
发包人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提供施工场地,并在确保承包人按照计划进度顺利开工的时间内给予承包人进入和使用施工场地的权利。发包人保留其工作人员、雇员和相关执法人员进入和使用施工场地的权利。
**.*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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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按照第**条规定组织承包人、设计人、监理人和工程造价咨询人等进行竣工验收。
**.*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发包人应按照第**条规定向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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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未能正确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导致费用的增加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应予赔偿。
**、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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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期间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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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下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按照合同约定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
(*)按照合同约定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交工程进度报告和进度计划;
(*)按照合同约定和造价工程师的要求提交工程价款报告和支付申请,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进度款、结算款和调整合同价款等;
(*)负责施工场地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等安全标志;
(*)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并在施工现场保留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与规范、变更资料等各一份,供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需要时使用;
(*)遵守政府部门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声、安全文明施工等的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合同工程或其某单位工程已竣工未移交给发包人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照管工作。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还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照管期间发生损坏的,应予以修复并承担费用;发包人要求采取特殊保护措施的,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遵守政府部门有关环境卫生的管理规定,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和做好交工前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并承担因自身责任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工程完工后,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结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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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监理工程师指令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如果承包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或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且在监理工程师书面要求改正后的*天内仍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则发包人可自行或者指派第三方进行补救,由此发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该笔款项经造价工程师核实后,由发包人从应支付或将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
承包人对所有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为实施合同工程拟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作安排的详细说明。如承包人对施工组织设计和工作安排作出重大修改,应事先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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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配合和协助下述人员在施工场地或附近实施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项工作:
(*)发包人的工作人员;
(*)发包人的雇员;
(*)任何监督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
此类指令若增加了承包人的工作或支出,包括使用了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或通行道路等,则视为工程变更,按照第**条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
承包人未能正确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导致费用的增加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予赔偿。
**、现场管理人员任命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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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应任命代表发包人工作的现场管理人员,并在开工前将该任命书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该类管理人员可包括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国家、省规定发包人可不委托监理人和(或)工程造价咨询人,且发包人因而没有任命监理工程师和(或)造价工程师的,本合同规定的监理工程师和(或)造价工程师及其代表的工作,由发包人代表担任。
发包人如需更换现场管理人员,应至少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否则该项更换无效。承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天内予以回复,否则视为已收到通知。后任现场管理人员应继续行使合同规定的前任现场管理人员的职权和履行相应的义务。
**.*
承包人应任命代表承包人工作的承包人代表,该代表的人选应具有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由承包人在开工前依法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同意后在专用条款中写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规定的,应遵守其规定;招标工程的承包人代表,应为投标文件所载明的人选。
承包人如需更换承包人代表,应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和遵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并至少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否则该项更换无效。发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的*天内予以答复,否则视为同意。后任承包人代表应继续行使合同规定的前任承包人代表的职权和履行相应的义务。
**.*
除合同约定或依法应由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行使的职权外,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可将其职权以书面形式授予其任命的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代表,亦可将其授权撤回。任何此类任命或撤回,均应至少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未将有关文件送交承包人之前,任何此类任命或撤回均为无效。
**.*
除合同约定或依法应由承包人代表行使的职权外,承包人代表可将其职权以书面形式授予其任命的合格人选,亦可将其授权撤回。任何此类任命或撤回,均应至少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未将有关文件提交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之前,任何此类任命或撤回均为无效。
**、发包人代表
**.*
发包人应在专用条款中写明发包人代表具体人选,并在开工前将发包人代表任命书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授予其代表发包人履行合同规定职责所需的一切权力。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不应对发包人代表的权力另有限制。
**.*
发包人代表应代表发包人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行使合同明文规定和必然隐含的权力,对发包人负责。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授予职权范围内工作,发包人应予认可。
**、监理工程师
**.*
发包人应在专用条款中写明负责合同工程工程监理专业技术的监理人名称和监理工程师具体人选,并在开工前将监理工程师任命书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授予其代表发包人履行合同规定职责所需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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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行使合同明文规定和必然隐含的职权,代表发包人负责监督、检查合同工程的进度、质量和安全,试验和检验承包人使用的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施工工艺,及时向承包人提供工作所需的批准、确认和通知等指令。监理工程师无权免除或变更合同规定的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间的权力、义务和责任。
**.*
除属于第**条规定的争议外,监理工程师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发包人应予认可,但下列事件应事先取得发包人的专项批准:
(*)根据第*.*款规定批准承包人提供的配合施工设计图纸;
(*)根据第*.*款规定同意承包人分包工程;
(*)根据第**.*款规定批准承包人将材料和工程设备、施工设备移出施工场地;
(*)根据第**条规定批准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
(*)根据第**.*款规定发出的工程开工令;
(*)根据第**.*款规定发出加快进度的变更指令;
(*)根据第**.*款规定使用替换材料;
(*)根据第**条规定发出使用暂列金额的工作指令;
(*)根据第**条规定发出使用计日工的工作指令;
(**)根据第**条规定指令或批准的工程变更;
(**)根据第**条规定指令或确认的现场签证;
(**)专用条款约定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
**.*
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提供实施合同工程的进度、质量和安全工作所需的批准、确认和通知等指令。
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指令,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在紧急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但应在**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对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如果承包人在监理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小时后未收到书面确认,则应在接到口头指令后的*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书面确认函。监理工程师应在承包人发出书面确认函后**小时内给予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承包人的书面确认函已被认可。
**.*
如果承包人认为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小时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承包人。逾期不做出决定的,承包人可不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
监理工程师可按照第**.*款规定授权给其任命的监理工程师代表,亦可将其授权撤回。监理工程师代表行使监理工程师授予的职权,对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工程师代表在监理工程师授予职权范围内工作,监理工程师应予认可,但监理工程师保留因监理工程师代表未曾对任何工作、材料和工程设备错误加以反对的失误而否定该工作、材料和工程设备,并发出纠正指令的权力。未按照第**.*款规定,任何此类任命或撤回均为无效。
**.*
监理工程师(含其代表)未能正确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或工作出现失误,导致费用的增加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应予赔偿。
**、造价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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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应在专用条款中写明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和造价工程师具体人选,同时在开工前以书面形式任命造价工程师并将有关文件送交承包人,授予其代表发包人履行合同规定职责所需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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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行使合同明文规定和必然隐含的职权,代表发包人负责工程计量和计价,工程进度款的调整和核实,结算价款的编制、调整和复核,签发支付证书,及时向承包人提供合同价款的核实、调整和通知等指令。造价工程师无权免除或变更合同规定的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间的权力、义务和责任。
**.*
除属于第**条规定的争议外,造价工程师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发包人应予认可,但下列事件应事先取得发包人的专项批准:
(*)根据第**条规定使用暂列金额;
(*)根据第**条规定使用计日工;
(*)根据第**条规定使用暂估价;
(*)根据第**条确定的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
(*)根据第**条确定的工程优质费;
(*)根据第**.*款规定事件调整的合同价款;
(*)专用条款约定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
**.*
造价工程师应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提供实施合同工程的工程造价工作所需的核实、调整和通知等指令。
造价工程师提供的指令,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在紧急情况下,造价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但应在**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对造价工程师的口头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如果承包人在造价工程师发出的口头指令**小时后未收到书面确认,则应在接到口头指令后的*天内向造价工程师发出书面确认函。造价工程师应在承包人发出书面确认函后**小时内给予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承包人的书面确认函已被认可。
**.*
如果承包人认为造价工程师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小时内向造价工程师提出书面报告,造价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承包人。逾期不作出决定的,承包人可不执行造价工程师的指令。
**.*
造价工程师可按照第**.*款规定授权给其任命的造价工程师代表,亦可将其授权撤回,造价工程师代表行使造价工程师授予的职权,对造价工程师负责。造价工程师代表在造价工程师授予职权范围内工作,造价工程师应予认可,但造价工程师保留因造价工程师代表未曾对合同工程的工程计量和计价工作错误加以反对的失误而否定该工作,并发出纠正指令的权力。未按照第**.*款规定,任何此类任命或撤回均为无效。
**.*
造价工程师(含其代表)未能正确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或工作出现失误,导致费用的增加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发包人应予赔偿。
**、承包人代表
**.*
承包人应依据第**.*款规定在专用条款中写明承包人代表具体人选,同时在开工前将承包人代表任命书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授予其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规定职责所需的一切权力。
**.*
承包人代表应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行使合同明文约定或必然隐含的权力,对承包人负责。承包人代表在承包人授予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承包人应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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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承包人代表在合同履行期间确需暂离现场,则应在监理工程师同意下,按照第**.*款规定授权给其任命的合格人选,亦可将其授权撤回。任命的人选行使承包人代表授予的职权,对承包人代表负责。该人选在承包人代表授予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承包人代表应予认可,但承包人代表保留因该人选未曾对实施、完成合同工程工作错误加以反对的失误而否定该工作,并发出纠正通知的权力。未按照第**.*款规定,任何此类任命或撤回均为无效。
**.*
承包人代表按照经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紧急情况下,且无法与监理工程师取得联系时,承包人代表应立即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有效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小时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书面报告,通知发包人。属于发包人或第三方责任的,其发生的费用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属于承包人责任的,其发生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指定分包人
**.*
指定分包人是指发包人事先指定的从事下列工作之一的分包人:
(*)根据专用条款的约定,发包人依法事先指定的实施、完成任何永久工程的分包人;
(*)根据专用条款的约定,发包人选定的提供合同工程材料、工程设备和服务的分包人。
**.*
指定分包人是承包人的分包人,发包人不应要求承包人有义务接受承包人有理由反对的任何指定分包人。
**.*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指定分包人的分包工程配合费。指定分包工程款的结算与支付,按照第*.*款办理。
**.*
指定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承包人负责。承包人有义务协助、配合指定分包人实施分包工程。
**、承包人劳务
**.*
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令后**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报告,并附上投标文件中的“主要人员一览表”。报告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各主要岗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资格,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情况等。
**.*
承包人除应雇佣投标文件中“主要人员一览表”中指明的人员外,也可以雇佣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其他人员,但不得从发包人或服务于发包人的人员中雇佣人员。
**.*
承包人应完善雇员的劳务注册手续,并与雇员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雇佣期间,承包人应做好下列工作:
(*)负责为雇员提供必要的食宿及各种生活设施,采取合理的卫生、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措施,保证雇员的健康和安全;
(*)保障雇员的合法权利和人身安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和治疗施工中受伤害的雇员;
(*)充分考虑和保障雇员的休息时间和法定节假日休假时间,尊重雇员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
(*)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处设榜公布雇员工资发放时间和投诉电话,以及合同工程中标价格、进度款支付情况。
(*)督促雇员和发包人现场人员应佩戴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盖章、签发的工作证上岗;
(*)办理雇员的意外伤害等一切保险,处理雇员因工伤亡事故的善后事宜。
**.*
承包人如需在法定节假日施工,应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如需在夜间施工,除应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外,还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此类情况,均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应按照法律规定给予雇员补休或付酬。如无特殊原因,只要在不影响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周围环境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应予同意。但为抢救生命、保护财产,或为工程安全、质量而不可避免的作业,则无需事先经监理工程师同意。
**.*
承包人应按照时足额向雇员支付劳务工资,并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承包人拖欠其雇员工资而造成群体性示威、游行等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对发包人造成损失或导致工期延误的,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
承包人的雇员应是在行业或职业内具有相应资格、技能和经验的人员。承包人应向施工场地派遣足够数量的下列雇员:
(*)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技工和合格的普工;
(*)具有相应施工经验的技术人员;
(*)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各级管理人员。
**.*
承包人安排在施工场地的雇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但有下列行为的任何承包人雇员,监理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将其撤换:
(*)经常行为不当,或工作漫不经心;
(*)无能力履行义务或玩忽职守;
(*)不遵守合同的约定;
(*)有损安全、健康和不利于环境保护的行为。
**.*
承包人应自始至终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雇员内部发生打斗和任何无序、非法的不良行为,以确保现场安定和保护现场及邻近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担保、保险与风险
**、工程担保
**.*
为正确履行本合同,发包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或在签订合同前明确履约担保的有关要求,承包人应在签订本合同时按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履约担保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履约担保的有效期,是从提供履约担保之日起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发包人应在担保有效期满后的一个月内将此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
发包人在对履约担保提出索赔要求之前,应书面通知承包人,说明导致此项索赔的原因,并及时向担保人提出索赔文件。担保人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并无须征得承包人的同意,直接向发包人支付索赔价款。
**.*
承包人按第**.*款的要求提交了履约担保,发包人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向承包人提交与履约担保等值的支付担保。支付担保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支付保函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支付担保的有效期,是从提供支付担保之月起至发包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支付完除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全部款项之日止。承包人应在担保有效期满后的**天内将此担保退还给发包人。
**.*
承包人在对支付担保提出索赔要求之前,应书面通知发包人和造价工程师,说明导致此项索赔的原因,并及时向担保人提出索赔文件。担保人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在担保范围内向承包人支付索赔款额,并无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直接向承包人支付索赔款额。
**.*
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应确保合同工程担保有效期符合工期合理顺延的要求。若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保证**担保有效期,另一方当事人可向其索赔担保的全部金额。
**.*
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担保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事项,并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发包人风险
**.*
发包人应承担本合同中规定应由发包人承担的风险。
**.*
自开工之日起至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发包人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由于永久工程本身或施工而不可避免造成的财产(除工程本身、材料和工程设备和施工设备外)损失或损坏;
(*)由于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相关人员(除承包人外)的疏忽或违规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损坏;
(*)由于发包人提前使用或占用永久工程或其部分造成的损失或损坏;
(*)由于发包人提供或发包人负责的设计造成的对永久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和施工设备的损失或损害;
**、承包人风险
**.*
承包人应承担本合同中规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
**.*
自开工之日起直到颁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之日止,承包人风险为:
除第**条和第**条以外的人员伤亡以及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工程、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设备)的损失或损坏。
**、不可抗力
**.*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敌对行动(无论是否宣战)、入侵、外敌行为、军事政变、恐怖主义、骚乱、暴动、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合同双方当事人责任或原因造成的罢工、爆炸、火灾等,以及:
(*)当地气象部门规定的情形;
(*)当地地震部门规定的情形;
(*)当地卫生部门规定的情形;
(*)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相应措施。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的*天内,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并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抄送造价工程师。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天向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的**天内,承包人应分别按照第**条、第**条规定索赔工期、费用。
**.*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下列规定承担,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款:
(*)永久工程本身的损害、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施工设备和用于合同工程的周转材料损坏以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损坏,由发包人承担;
(*)施工场地内的人员伤亡和本款第(*)点、第(*)点以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
(*)工程所需的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不能按期竣工的,承包人无需为此支付任何误期赔偿费。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
合同任何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另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责任。
**.*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当事人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由此发生的损失。因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的,则损失扩大部分由其自身承担。
**、保险
**.*
发包人应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工程开工前,为合同工程办理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
(*)工程开工前,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在内)办理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为第三者办理第三者责任险;
(*)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工程设备办理保险。
保险期从办理保险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发包人可将其中部分事项委托给承包人办理,具体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除合同价款已包括外,由发包人承担所需保险费用。
**.*
承包人应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工程开工前,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包括分包人在内)办理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施工设备、第**.*款第(*)点以外采购进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办理保险。
保险期从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
合同一方当事人应按照本合同要求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投保保险单和保险凭证。
**.*
合同双方当事人应遵守本条规定办理有关保险事项。如果未按规定投保的,应按下列规定补偿:
(*)由于负有投保义务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或未能使保险持续有效的,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由于负有投保义务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某项保险,导致受益人未能得到保险人的赔偿,则该项保险金应由负有投保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支付。
**.*
当合同工程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有关资料。合同双方当事人有责任采取合理有效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并应相互协助做好向保险人的报告和理赔工作。
**.*
当合同工程的性质、规模或计划发生变更时,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在合同履行期间按照本条规定保证足够的保险额,由此造成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
从保险人收到的因合同工程本身损失或损坏的保险金,应专项用于修复合同工程这些损失或损坏,或作为对未能修复合同工程这些损失或损坏的补偿。
**.*
具体投保内容、保险金、保险期限及相关责任等事项,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四、工 期
**、进度计划和报告
**.*
承包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式两份施工组织设计和合同工程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该设计和计划后的*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工程进度计划,应对合同工程的全部施工作业提出总体上的施工方法、施工安排、作业顺序和时间表。合同约定有单位工程的,承包人还应编制单位工程进度计划。
**.*
承包人应按照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由其报发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度的监督和检查。
**.*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编制月施工进度报告,同时每季对进度计划修订一次,并在每月或季结束后的*天内向监理理工程师提交上述报告和修订计划一式两份。月施工进度报告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施工、安装、试验以及其他发包人工作等进展情况的图表和说明;
(*)材料、设备、货物的采购和制造商名称、地点以及进入现场情况;
(*)索赔情况和安全统计;
(*)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以及为消除延误正在或准备采取的措施。
**.*
如果监理工程师指出承包人的实际进度和经确认的计划进度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迟于计划进度的,承包人不但无权就改进措施要求发包人支付任何附加费用,而且应按照第**.*款规定向发包人支付由此产生的误期赔偿费。
工程进度计划即使经监理工程师确认,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
**、开工
**.*
工程开工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开工条件,并已经领取了施工许可证。
**.*
承包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书,并附上表明已做好开工准备的有关资料。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工程师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天内报发包人批准后向承包人发出开工令;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令后的*天内开工,并一直保持合同工程连续均衡地施工,直至其被改变为止。
**.*
承包人未能按照时开工,应在接到开工令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要求并说明理由。监理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小时内书面予以答复,否则视为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在第**.*款规定的时间内发出开工令的,监理工程师应至少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开工日期相应顺延。监理工程师未能提前*天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的,由此造成损失的扩大由发包人承担。
**、暂停施工和复工
**.*
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令,并在**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承包人应按照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停止施工。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暂停施工,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因发包人原因引起暂停施工的合同工程发生紧急情况,且监理工程师又未及时发出暂停施工令时,承包人可先暂停施工,并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暂停施工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暂停施工报告后的**小时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承包人的暂停施工报告被认可。
**.*
承包人实施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可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复工报审表要求复工;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复工报审表后的**小时内予以答复。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复工令,承包人应立即组织复工。监理工程师在收到复工报审表后的**小时内未答复也未提出处理意见的,承包人可自行复工,监理工程师应予认可。承包人无故拖延或拒绝复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原因无法按时复工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增加发生的费用或顺延工期。
**.*
非承包人原因造成暂停施工持续**天以上时,承包人可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复工报审表要求复工;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复工报审表后的**天内准许复工。如果在上述期限内监理工程师未予准许,则承包人可以作如下选择:
(*)如果此项停工仅影响合同工程的一部分时,则根据第**.*款规定及时提出工程变更,取消该部分工程,并书面通知发包人,抄送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
(*)如果此项停工影响整个合同工程时,则根据第**.*款规定解除合同。因承包人原因引起暂停施工持续**天以上,承包人不采取有效的复工措施,造成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可根据第**.*款规定解除合同。
**.*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增加由此发生的费用或顺延工期。
因承包人下列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工作失误或违约造成的;
(*)为合同工程合理施工和安全保障所必需的;
(*)施工现场气候条件(除不可抗力停工外)导致的;
(*)擅自停工的;
(*)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原因情形。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暂停施工的,按照第**条规定处理。
**.*
如果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经催告后在**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可以暂停施工,直至收到包括第**.*款规定的应付利息在内的所欠全部款项。由此造成的暂停施工,视为是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并按照第**.*款规定处理。
**.*
暂停施工结束后,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应对受暂停施工影响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承包人负责修复在暂停期间发生的任何变质、缺陷或损坏,因而发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按照第**.*款规定处理。
**、工期和工期延误
**.*
合同工程的工期,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省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等有关规定,结合合同工程拟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等情况予以确定,并在合同中约定。
禁止合同双方当事人随意压缩工期。
**.*
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合同工程的工期,工期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合同中包括有多个单位工程的,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各单位工程的工期。
**.*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增加由此发生的费用或顺延工期。本款发生顺延的工期,由承包人提出,经监理工程师核实后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由监理工程师暂定,通知承包人并抄报发包人。构成争议的,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第**条规定处理。
(*)发包人未能按照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施工设计图纸及其它开工条件;
(*)发包人未能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预付款、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进度款;
(*)发包人代表或施工现场发包人雇用的其他人员造成的人为因素;
(*)监理工程师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所需指令、回复等;
(*)工程变更(含增加合同工作内容、改变合同的任何一项工作等);
(*)工程量增加;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小时;
(*)不可抗力;
(*)发包人风险事件;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
(**)非承包人失误、违约,以及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工期顺延。
(**)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
**.*
当第**.*款所述事件首次发生后,承包人应在**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工期顺延意向书,并抄送发包人。承包人应在发出工期顺延意向书后的**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期顺延报告和有关详细资料。
**.*
如果工期顺延事件持续发生时,承包人应每隔*天向监理工程师发出工期顺延意向书,并在工期顺延事件终结后的**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工期顺延报告和详细资料。
**.*
如果承包人未能在第**.*款和第**.*款(发生时)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工期顺延报告和详细资料,则视为该事件不影响施工进度或承包人放弃顺延工期的权利。
**.*
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按照第**.*款和第**.*款(发生时)规定提交(最终)工期顺延报告和详细资料后的**天内,按照第**.*款规定予以核实,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顺延工期的理由。合同双方当事人一旦协商确定顺延的工期,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如果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上述报告和资料后的**天内未予核实也未对承包人作出进一步要求,则视为监理工程师已认可承包人上述报告中提出的顺延工期天数。
**.*
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或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可按照本条规定的时限和第**.*款规定要求承包人支付该支付期的误期赔偿费。
**、加快进度
**.*
在非发包人延误工期的情况下,如果监理工程师书面指出承包人实施合同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度过慢,迟于进度计划或不能按期竣工,则承包人应按照第**.*款规定采取改进措施,加快工程进度。
如果承包人在接到监理工程师通知后的**天内,未能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致使实际进度进一步延迟;或承包人虽然采取了改进措施,仍无法按期竣工,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报告发包人,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可按照第**.*款规定解除合同,也可将合同工程中的一部分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由此增加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即使承包人承担增加的费用,也不能免除其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
**.*
如果发包人希望承包人提前竣工,那么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交为加快进度而编制的提前竣工建议书。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要求后的*天内完成编制并向发包人提交提前竣工建议书,该建议书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加快进度拟采取的措施;
(*)加快进度后的进度计划,以及与原计划的对比;
(*)加快进度所需的合同价款增加额(含第**.*款规定的提前竣工奖)。该增加额按照第**.*款、第**.*款和第**.*款规定计算。
发包人应在接到建议书后的*天内予以答复。如果发包人接受了该建议书,则监理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变更指令,相应调整工期;造价工程师应核实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款。
**、竣工日期
**.*
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
**.*
除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发包人不能按时竣工验收外,实际竣工日期按照下列情况分别确定: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承包人已按照第**.*款规定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但发包人未按照第**.*款规定导导致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实际竣工日期迟于计划竣工日期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延误的工期。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竣工日期迟于计划竣工日期的,承包人应按照第**条规定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并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
**、提前竣工
**.*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或承包人按照第**.*款规定提交提前竣工建议书为发包人接受的,监理工程师应与承包人商定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修订合同工程进度计划。
**.*
提前竣工天数按照第**.*款规定确定的实际竣工天数减去计划竣工天数计算,其公式为:
提前竣工天数=实际竣工天数—计划竣工天数
合同工程提前竣工,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并按照第**.*款规定向承包人支付提前竣工奖。
**、误期赔偿
**.*
如果承包人未按照第**.*款规定按计划进度施工,导致实际进度迟于计划进度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即使承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
**.*
误期(实际延误天数)按照实际施工天数减去计划施工天数计算,其公式为:
实际延误天数=实际施工天数-计划施工天数
合同工程发生误期,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按照第**.*款规定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
五、质量与安全
**、质量与安全管理
**.*
合同双方当事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与规范等规定,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职责和义务。
**.*
发包人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之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合同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设置专门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
发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在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标准,降低合同工程质量。承包人应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考核施工作业人员的劳动技能,加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
**.*
承包人应对合同工程施工质量负责,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施工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不得擅自修改施工设计图纸,确保合同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质量标准
**.*
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质量标准,但不得低于国家或行业的强制性标准。工程质量应当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合同没有约定的,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
**.*
承包人对合同工程的质量向发包人负责,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编制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施工技术措施;
(*)提供和组织足够的工程技术人员,检查和控制工程施工质量;
(*)控制施工所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使其符合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及合同约定的标准;
(*)负责合同工程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返修工作;
(*)参加合同工程的所有验收工作,包括隐蔽验收、中间验收;
(*)参加竣工验收,组织分包人参加工程验收工作;
(*)承担质量保修期的工程保修责任;
(*)承担其他工程质量责任。
**.*
承包人应建立和维持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在合同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交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程序和贯切质量要求的文件的规定。即使承包人遵守质量保证体系,也不能免除其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
**.*
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按照**.*款规定调解或认定,所需的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划分分别承担。
**、工程质量创优
**.*
发包人应配合承包人加强合同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管理,鼓励承包人实施合同工程质量创优。对于合同工程质量标准高于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的,应按照第**条规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优质费。
**.*
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合同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在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达到国家或行业的强制性标准的前提下,提高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争取合同工程质量创优。
**、工程的照管
**.*
从开工之日起,承包人应全面负责照管合同工程及运至现场将用于和安装在合同工程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直到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工程移交之日止。此后,工程的照管即转由发包人负责。
如果在整个工程移交前,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确认移交或发包人提前使用其中任一单位工程,则从确认移交或提前使用之日起承包人无须对该单位工程负责照管,而转由发包人负责。但是,承包人应继续负责照管尚未完成的工程和将用于或安装在合同工程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直至完成上述工作并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整个工程移交之日止。
**.*
承包人在负责工程照管期间,如因自身原因造成合同工程或其任何部分,以及材料和工程设备或临时工程的损坏,承包人应自费修复上述损坏,保证合同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安全文明施工
**.*
发包人应组织承包人和有关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授权监理工程师按合同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内容监督、检查承包人实施安全文明施工,并按照第**条规定向承包人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
承包人应及时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安全文明施工的工作指令,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安全文明施工内容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计划,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并由其报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
在合同工程实施、完成及保修期间,发包人承担下列责任:
(*)发包人应配合承包人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定期对其派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发包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或由于发包人原因造**全事故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但由于承包人原因造**全事故的,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①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程施工的;
②对承包人提出不符合国家、省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要求的;
③明示或暗示承包人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的。
(*)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下列情形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①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
②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
在合同工程实施、完成及保修期间,承包人承担下列责任: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与规范制**全文明施工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承包人应对合同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负责,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并接受和配合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承包人应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别应加强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并由其报发包人批准的输送电线路工程,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有毒与腐蚀性材料等危险品工程,以及爆破作业和地下工程施工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制定应对灾害的紧急预案,并按预案做好安全检查,配置必要的救助物资和器材,切实保护好有关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承包人违反本条规定或由于承包人原因造**全事故的,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但由于发包人原因造**全事故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
监理工程师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监理工程师发现承包人未遵守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规定或施工现场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发包人。承包人在收到监理工程师发出书面通知后的**小时内仍未整改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经发包人批准后委托第三方采取措施。该款项经造价工程师核实后,由发包人从应付或将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
**.*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仅应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维护施工场地的社会治安,而且应做好包括有关人员现场生活、居住场所在内的施工场地内的治安保卫工作。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在工程开工后,共同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积极协助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件,防止事态扩大,尽量减少财产损失和避免人员伤亡。
**.*
承包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卫生监督的法律法规,按照合同约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场地达到环境保护、卫生部门的管理要求,为现场所有人员提供并维护干净卫生的生活设施,并在颁发合同工程接收证书后的**天内,清理现场,运走全部施工设备、剩余材料和垃圾,保持施工场地和合同工程的清洁整齐。否则,发包人可自行处理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留下的物品,所得金额在扣除由此发生的费用之后,将余额退还给承包人。
**、测量放线
**.*
监理工程师应在发出开工令后的*天内,向承包人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基准高程等书面资料。承包人应根据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工程测量技术规范,按照上述资料以及合同工程精度要求,测绘施工控制网,并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监理工程师确认。
**.*
承包人应负责施工控制网点的管理。施工控制网点丢失或损坏的,承包人应及时修复。承包人应承担施工控制网点的管理与修复费用,并在工程竣工后将施工控制网点移交发包人。
监理工程师需要使用施工控制网的,承包人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发包人无需为此支付任何费用。
**.*
承包人应配置合格的人员、仪器、设备和其他物品,根据监理工程师书面确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基准高程等资料,准确完成对合同工程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对工程各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或定线的正确性负责。
**.*
监理工程师有权对承包人施工测量放线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永久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或定线超过合同约定误差的,承包人应自费纠正,直到监理工程师认为符合合同约定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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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对工程位置、标高、尺寸、定线的检查,不能免除承包人测量放线工作准确性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承包人应有效地保护一切基准点、基准线和其他有关的标志,直到永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钻孔与勘探性开挖
**.*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需要承包人进行钻孔或勘探性开挖(含疏浚工作在内)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应就此项工作按照第**条规定书面发出专项指令。承包人在接到监理工程师指令后,应及时实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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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工程量清单中已列有此类工作的支付项目和额度外,此项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经造价工程师核实后,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第**条规定办理。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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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在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前,与承包人确认“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览表应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标准、交货计划和地点等内容。
**.*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承包人应根据合同工程进度计划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发包人交货的日期计划。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商定交货日期后,发包人应准时向承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否则,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延误的工期。
**.*
发包人应按照一览表内容和第**.*款交货日期向承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对材料和工程设备质量负责。发包人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前至少提前**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并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与承包人共同清点,同时在施工现场内合理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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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应保证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符合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要求。出现不符合要求时,承包人有权拒绝,并要求发包人将其运出施工现场,重新供应符合要求的产品,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延误的工期。
**.*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保管费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保管不善或承包人其它原因导致丢失或损害的,承包人应予赔偿。除工程量清单中已列有此类工作的支付项目和额度外,造价工程师应与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保管费,并增加到合同价款中;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由造价工程师暂定,通知承包人并抄报发包人。
**.*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应按照下列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标准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以拒绝接受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标准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替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交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外,由发包人重新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延误的工期;
(*)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应将多出的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交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计划和第**.*款交货日期,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保管费;交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计划和第**.*款交货日期,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延误的工期。
**.*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使用前,由监理工程师**承包人进行检验试验,查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做好检验书面记录,并要求指定人选及时办理签认手续。不合格的,禁止在合同工程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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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结算方式,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除工程量清单中已列有规费、税金项目的计算方法和额度,可由承包人代收代缴外,该结算方式发包人应按照政府有关部门和税务部门规定缴纳合同工程的规费、税金。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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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按照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对材料和工程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采购招标工程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与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相应内容一致。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运输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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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应按照专用条款的约定,将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交监理工程师确认,并由其报发包人批准后实施供货。承包人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前至少提前**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并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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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要求时,应按照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将其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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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发现承包人使用不符合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要求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时,应迅速发出指令要求承包人立即停止使用,并拆除、修复或重新采购,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
如果承包人不执行监理工程师依据第**.*款和第**.*款规定发出的指令,则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执行该指令,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该笔款项经造价工程师核实后,由发包人从应付或将付给或将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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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需要使用替换材料的,应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并由其报发包人批准后方可实施,由此引起合同价款的增减由造价工程师与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由造价工程师暂定,通知承包人并抄报发包人。
**.*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在使用前,应**监理工程师进行检验试验,查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做好检验书面记录,并要求指定人选及时办理签认手续。不合格的,禁止在合同工程中使用。
**.*
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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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的代表可进入施工场地、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制造、加工或制配车间等场所参加材料和工程设备等产品的检验试验。承包人应为他们进入上述场所及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便利和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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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和工程设备等产品的检验试验,包括见证取样和不见证取样两种情形:
(*)标准与规范、涉及结构安全有要求或合同约定进行见证取样检验试验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产品,承包人应在取样前至少提前**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参加,并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现场取样,同时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验试验。
(*)标准与规范没要求或合同没约定进行见证取样检验试验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产品,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应事先协商确定检验试验的时间和地点,并按时到场参加检验试验。如果监理工程师或其委派的代表不能按时到场参加的,监理工程师应至少提前** 小时发出延期检验试验指令并书面说明理由,延期不得超过**小时。如果监理工程师或其委派的代表未发出延期指令也未能按时到场检验试验,承包人可自行检验试验,并认为该检验试验是经监理工程师同意下完成的;检验试验完成后,承包人应立即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检验试验结果的有效证据,监理工程师应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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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和工程设备等产品检验试验合格的,可在合同工程中使用。材料和工程设备等产品检验试验不合格的,禁止在合同工程中使用,并及时清出施工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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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合同价款已包括外,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材料和工程设备使用前的检验试验,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费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费由承包人承担。
(*)施工过程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合格的,检验试验费由发包人承担。不合格的,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费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费由承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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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自行检验试验结果有疑问的,或查验承包人检验试验结果的,可要求承包人对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再次检验试验。
(*)合格的,再次检验试验费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不合格的,发包人供应的,再次检验试验费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采购的,再次检验试验费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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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双方当事人对材料和工程设备等产品质量有争议的,所需的检验试验费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划分分别承担。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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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应按合同工程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配置施工设备和修建临时设施。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发包人应办理其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进入施工场地的承包人施工设备,需经监理工程师核查后才能投入使用。承包人更换合同约定自身施工设备的,应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并由其报发包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
如果发包人提供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的品种、规格、型号和提供的时间、地点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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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合同工程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的,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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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至施工现场的施工设备和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设施,均应视为专门用于实施合同工程。除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并由其报发包人批准,承包人可根据合同工程进度计划撤走闲置的施工设备外,承包人不得将上述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中的任何部分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
**、工程质量检查
**.*
承包人应按照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以及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约定发出的指令施工,确保工程质量,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并为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包括监理工程师到施工场地,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地方察看和查阅施工原始记录等)提供便利和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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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提交监理工程师核实并由其报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及时对合同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检查;发现质量不合格的,监理工程师应迅速向承包人发出书面指令,通知承包人立即拆除和重新施工。即使经监理工程师检查,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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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承包人应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合同约定验收标准为止。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原因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包括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费用在内的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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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对合同工程质量的检查,不得影响承包人的正常施工。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发出书面改正通知;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予以改正,否则承包人有权提出并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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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合同有约定或监理工程师发出书面指令,承包人应进行现场工艺试验。监理工程师报发包人批准后,认为有必要进行大型现场工艺试验的,承包人应根据监理工程师提出的书面要求,编制工艺试验措施计划,提交监理工程师确认并由其报发包人审批。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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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同意,任何工程均不得覆盖或隐蔽。隐蔽工程覆盖前或中间验收部位具备专用条款约定的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小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申请,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通知的内容包括工程隐蔽或中间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以及自检记录和必要的验收资料。承包人应准备验收记录,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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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监理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应至少提前**小时发出延期验收指令并书面说明理由,延期不得超过**小时。如果监理工程师或其委派的代表未发出延期验收指令也未到场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并认为该验收是经监理工程师同意下完成的;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验收完成后,承包人应立即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验收记录,监理工程师应予认可。监理工程师事后对验收记录有疑问的,可按照第**.*款规定重新验收。
**.*
经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的,监理工程师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合格**小时后,监理工程师仍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监理工程师已认可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应按照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修改后重新验收,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
当监理工程师有指令时,承包人应对隐蔽工程进行拍摄或照相,保证监理工程师能充分检查和测量覆盖或隐蔽的工程。
**.*
当承包人未通知监理工程师到场验收,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指示承包人进行钻孔探测或剥露验收,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重新检验和额外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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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监理工程师对已经覆盖的隐蔽工程有疑问,要求重新验收时,承包人应按照要求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剥露,并在验收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验收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违反第**.*款的相关费用及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验收不合格的,由承包人应按照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重新施工,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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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监理工程师指示承包人进行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检查检验,以核实合同工程某一部位或某种材料和工程设备等产品是否有缺陷时,承包人应按照要求进行检查检验。存在缺陷的,分别按照第**.*款、第**.*款规定处理;没有缺陷的,检查检验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工程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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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的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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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时,承包人应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应自行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应为承包人试车提供便利和协助。
监理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应至少在开始试车前**小时发出延期试车指令并书面说明理由,延期不能超过**小时。监理工程师未发出延期试车指令也未能按时参加试车,承包人可自行试车,并认为试车是经监理工程师同意下完成的。试车完成后,承包人应立即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试车记录,监理工程师应予认可。
**.*
单机试车合格,监理工程师应在试车记录上签字,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申请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单机试车合格**小时后,监理工程师仍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的,视为监理工程师已认可试车记录。
**.*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时,发包人应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应按照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应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
试车费用,除已含在合同价款外,由发包人承担。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人修改设计,承包人按照修改后的设计重**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装的全部费用或延误的工期。
(*)由于设备制造质量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责任方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采购、拆除及重**装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设备由发包人供应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费用或延误的工期。
(*)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应按照监理工程师要求重**装和试车,并承担拆除、重**装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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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料试车应在永久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果发包人要求在永久工程竣工验收**行试车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事先取得承包人同意,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工程变更
**.*
合同履行期间,经发包人批准,监理工程师可按照第**.*款约定的变更程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令,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实施变更工作。
没有经发包人批准也没有监理工程师的工程变更指令,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施工,无权对合同工程作出任何变更。工程量偏差不属于工程变更,该项工程量增减不需要任何指令。
**.*
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可对合同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作出变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按照本条规定进行变更。
(*)改变合同工程中任何工程数量(不含工程量的偏差);
(*)删减任何工作,但删减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改变任何工作内容的性质、质量或其他特征;
(*)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或)尺寸;
(*)为完成永久工程所必须的任何额外工作;
(*)改变合同工程的施工时间和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但对合同工程工期、质量标准等实质性变更的,应在作出变更前,与承包人签订补充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
合同工程发生变更,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及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应遵循下列程序实施工程变更的相关工作。
(*)合同工程可能发生或发生工程变更时,监理工程师或承包人可依据下列情况及时提出。
①合同工程可能发生第**.*款所列情形的,监理工程师可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意向书,并附必要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资料。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意向书后的*天内,向监理工程师书面提交包括拟实施变更工作的计划、措施、竣工时间、修改内容和所需金额等在内的实施方案。发包人应在收到实施方案后的*天内予以答复;同意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的,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实施方案后的**天内发出变更指令。
②合同工程发生第**.*款所列情形的,监理工程师应至少提前**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令,并提供变更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资料。
③承包人收到发包人为实施合同工程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和文件,经检查认为存在第**.*款所列情形的,可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建议。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应提出确认意见并报发包人审批;确认存在变更的,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的**天内发出变更指令。不同意作为变更的,应由监理工程师书面答复承包人。
④若承包人收到监理工程师的变更意向书后认为难以实施此项变更的,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说明原因并附详细依据。监理工程师与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后确定撤销、改变或不改变原变更意向书。
(*)承包人应在收到监理工程师发出变更指令或变更意向书后的**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工程变更报告,并抄送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报告内容应包括变更原因、根据第**条约定详细开列变更工作的价格组成和依据,并附变更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相关说明。变更工作影响工期的,承包人应提出调整工期的要求。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提交提前或者**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或相应施工措施等资料。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工程变更报告后,应通知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及时对报告内容予以核实,并在收到报告后的**天内予以确定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工程变更报告后的**天内未确定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报告已被认可。
(*)承包人应在发包人确定工程变更报告后的*天内,按照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变更指令及时组织实施变更工作。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
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可提出工程变更建议。变更建议应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同时抄送发包人,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变更方案及合同价格的增减情况,并附必要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资料。变更建议被采纳的,监理工程师应按照第**.*款规定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令。发包人采纳承包人的建议,给发包人带来降低合同价款、缩短工期或提交工程经济效益等利益的,发包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额度予以奖励。
**.*
工程变更不应使合同作废或无效。工程变更应按照第**条规定确定变更的工程款;影响工期的,工期应相应调整。但由于下列原因引起的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任何额外或附加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为了便于组织施工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变更或临时工程变更;
(*)为了施工安全、避免干扰等原因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变更或临时工程变更;
(*)因承包人违约、过错或承包人引起的其他变更。
**、竣工验收条件
**.*
承包人实施、完成合同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并具备第**.*款条件的,则表明合同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合同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承包人应按照国家、省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格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符合要求的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按照第**条规定进行验收。
**.*
如果承包人不按照规定提交竣工资料或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则认为合同工程尚未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竣工验收
**.*
竣工验收所采用的各项验收和评定标准,应符合国家、省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合同双方当事人为竣工验收提供的各项竣工验收资料,应按照国家、省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格式和要求。
合同工程需要进行国家验收 的,竣工验收是国家验收的一部分。
**.*
当合同工程具备以下条件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除监理工程师同意列入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检验和验收等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
(*)已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了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
(*)已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编制了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施工计划;
(*)监理工程师要求在竣工验收前应完成的其他工作;
(*)监理工程师要求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清单。
**.*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按照第**.*款规定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及时核查合同工程是否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监理工程师核查合同工程尚未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天内通知承包人,指出在颁发接收证书前承包人应进一步完成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完成监理工程师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应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直至监理工程师同意为止,工期不顺延。
(*)监理工程师核查合同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天内书面提请发包人组织合同工程验收。
**.*
经监理工程师按照第**.*款规定核查合同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发包人 应在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提请后的**天内按照国家或行业、省的工程质量验收 标准和施工设计图纸完成合同工程验收,并在验收后**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已被认可。
**.*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天起承工程照管责任和其他一切意外责任。
**.*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被认可,则表明已完成合同工程,并视为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应向承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
**.*
发包人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的,应在监理工程师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天内,向承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验收后同意接收工程但提出限期整修和完善要求的,缓发工程接收证书。承包人整修和完善工作完成后,监理工程师核查达到要求的,发包人应向承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
发包人验收后不同意接收工程的,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发包人的验收意见发出指令,要求承包人对合同工程不合格部分返工重做或补救处理,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承包人在完成合同工程不合格部分的返工重做或补救处理后,应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
经验收合格的合同工程,发包人应按照第**.*款规定在工程接收证书上写明合同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
发包人要求某一单位工程或任一工程部位提前办理竣工验收的,应与承包人签订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竣工验收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发包人根据合同进度计划安排,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需要使用已经竣工的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时,或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同意时,可进行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验收。验收的程序可按照第**.*款、第**.*款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应向承包人颁发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接收证书,并负责照管。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的验收成果和结论,作为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
(*)发包人在全部工程竣工前,使用已接收的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延误的工期。
**.**
合同工程尚未全部竣工(其中某项或某几项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已竣工),根据合同约定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应由发包人按照第**.*款规定验收合格,并确保安全后,才能投入施工期运行。
在施工期运行中,发现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存在缺陷或损坏的,由承包人按照第**.*款规定进行修复。
**.**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按照以下要求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直至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为止。竣工清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施工场地内残留的垃圾已全部清除出场;
(*)临时设施已拆除,场地已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清理、平整或复原;
(*)按照合同约定应撤离的承包人设备和剩余的材料,包括废弃的施工设备和材料,已按照计划撤离施工场地;
(*)建筑物周边及其附近道路、河道的施工堆积物,已按照监理工程师指示全部清理;
(*)监理工程师指示的其他场地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
如承包人未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恢复临时占地,或者场地清理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恢复或清理,所发生的费用从应支付或将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
**.**
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的**天内,除经监理工程师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的人员、使用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外,其余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设备均应撤离施工场地或拆除。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应全部撤离施工场地。
**.**
合同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的,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
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时发生工程质量争议,经第**.*款规定调解或认定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延误的工期。
**、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
**.*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验收的单位工程,其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日期相应提前。
**.*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照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缺陷责任期,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年。
**.*
合同工程存在某项缺陷或损坏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按照下列规定承担缺陷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
(*)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缺陷责任。
(*)缺陷责任期内,发包人对已接收使用的工程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发包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已接收的工程存在新的缺陷或已修复的缺陷部位或部件又遭损坏的,应及时通知承包人修复,承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的*天内派人修复,直至检验合格为止。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复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修复,所需费用按照本款第(*)点规定办理。
(*)监理工程师应**承包人共同查清缺陷和(或)损坏的原因,并由造价工程师提出或核实由此发生的费用。经查明,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和查验的费用;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承担修复和查验的费用。
**.*
任何一项缺陷或损坏修复后,经检查证明其影响了工程或工程设备的使用性能,承包人应按照第**条规定重新检(试)验,重新检(试)验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为缺陷修复工作需要,有权进入工程现场,但应遵守发包人的保安和保密等规定。
**.*
在专用条款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包括第**.*款**的期限)终止后的**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
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时,共同签署合同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应具体明确质量保修范围、期限、责任和费用等事项。
**.*
质量保修期自实际竣工之日期起计算。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其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日期相应提前。
**.*
承包人应在质量保修期内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合同工程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质量保修完成后,发包人应及时组织验收。
**.**
承包人修复属于质量缺陷以外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六、造 价
**、资金计划和安排
**.*
工程进度计划被批准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一份合同工程资金需求计划书;工程进度计划更新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一份更新后的工程资金需求计划书。
**.*
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资金需求计划书后**天内,根据合同约定,提供已做出资**排的合理证据,表明有能力按照第**条规定支付合同价款。
如果发包人对资**排作出任何变更时,应及时将变更的详情通知承包人。
**、工程量
**.*
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应包括由承包人完成的施工、安装等工作内容,其任何遗漏或错误既不能使合同无效,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图纸、标准与规范实施合同工程的任何责任。对于依据图纸、标准与规范应在工程量清单中计量但未计量的工作,应根据第**条规定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加额。
**.*
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根据合同工程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预计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合同工程的实际和准确工程量。
发包人应按照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应予计量的工程量与其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单价或总价的乘积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
**、工程计量和计价
**.*
工程的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以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没有规定的,以**省统一工程计价依据为准;**省统一工程计价依据没有规定的,可参照专业部门颁发的工程计价依据。
**.*
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依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省统一工程计价依据或专业部门的工程计价依据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制订的有关计价规定进行工程计量和计价。
造价工程师负责工程计量和计价的核实工作。
**.*
承包人应按照第**.*款规定向造价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款额报告。造价工程师应在收到报告后的**天内核实工程量,并将核实结果通知承包人、抄报发包人,作为工程计价和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
当造价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时,应在计量前**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派人参加计量,视为认可计量结果。造价工程师不按照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派人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
造价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按照第**.*款规定提交的已完工程款额报告后**天内,未进行计量或未向承包人通知计量结果的,从第**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计价和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
如果承包人认为造价工程师的计量结果有误,应在收到计量结果通知后的*天内向造价工程师提出书面意见,并附上其认为正确的计量结果和详细的计算过程等资料。造价工程师收到书面意见后,应立即**承包人对计量结果进行复核,并在签发支付证书前确定计量结果,同时通知承包人、抄报发包人。承包人对复核计量结果仍有异议或发包人对计量结果有异议的,按照第**条规定处理。
**.*
对承包人超出施工设计图纸范围或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造价工程师均不予计量。
**.*   
除按照第**条至第**条、第**条规定所做的调整外,每项工作所适用的单价 (费率)或总价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该项工作的单价(费率)或总价,并按照本条规定计量得到的工程量与适用的单价(费率)或总价的乘积确定该项工作的价款。造价工程师根据各个支付期所有各项工作的价款计算该支付期工程款,并将各支付期的价款汇总计算合同价款。
**、暂列金额
**.*
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已标价的暂列金额是用于实施合同工程的任一增加部分,或用于提供不可预见的货物、材料和工程设备,或用于工程变更等因素发生的工程价款调增,以及经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或用于提供相关服务或意外事件的一笔款项。
**.*
经发包人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就承包人实施第**.*款规定的工作发出书面指令。造价工程师就此项指令提出所需价款,经发包人确认后向承包人支付。
**.*
造价工程师有要求时,承包人应提供使用暂列金额支付项目的所有报价单、发票、账单或收据。
**、计日工
**.*
承包人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计日工单价或价格是用于实施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零星工作项目所需的人工单价、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和施工设备机械台班单价。
**.*
任一按照计日工方式计价的工作,承包人应在该项工作实施结束后的**小时内,向发包人提交有计日工记录的现场签证报告一式两份。当此工作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每天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当天计日工记录完毕的现场签证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现场签证报告后的*天内予以确认,并将其中一份返还给承包人,作为计日工计价和支付的依据。监理工程师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现场签证报告已被认可。
**.*
计日工工作,应从暂列金额中支付。经发包人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就使用计日工项目发出书面指令。造价工程师应按照监理工程师确认的现场签证报告核实该类项目的工程数量,并根据核实的工程数量和承包人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计日工子目单价或价格的乘积计算、提出应付价款,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后,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每个支付期末,承包人应按照第**.*款规定向发包人提交本期间所有计日工记录的签证汇总表,以说明本期间自己认为有权得到的计日工价款。
**、暂估价
**.*
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且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由合同双方当事人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或分包人。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中标价格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的差额以及相应的规费、税金等其他费用,应列入合同价款。
**.*
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或未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由承包人按照第**条规定采购。经造价工程师确认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价格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的差额以及相应的规费、税金等其他费用,应列入合同价款。
**.*
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或未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双方当事人同意下,由造价工程师与分包人按照第**.*款规定确定专业工程价款。经确认的专业工程价款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的差额以及相应的规费、税金等其他费用,应列入合同价款。
**、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
**.*
合同双方当事人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提前竣工奖,明确每日历天应奖额度。约定提前竣工奖的,如果承包人的实际竣工日期早于计划竣工日期,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并得到提前竣工天数和专用条款约定的每日历天应奖额度的乘积计算的提前竣工奖。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提前竣工奖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与结算款一并支付。
**.*
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误期赔偿费,明确每日历天应赔额度。如果承包人的实际进度迟于计划进度,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取并得到实际延误天数和专用条款约定的每日历天应赔额度的乘积计算的误期赔偿费。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误期赔偿费列入进度支付文件或竣工结算文件中,在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如果在工程竣工之前,合同工程内的某单位工程已通过了竣工验收,且该单位工程接收证书中表明的竣工日期并未延误,而是合同工程的其他部分产生了工期延误,则误期赔偿费应按照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单位工程造价占合同价款的比例幅度予以扣减。
**、工程优质费
**.*
合同双方当事人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优质费,明确合同工程优质费用的计算额度。约定工程优质费的,如果承包人实施、完成合同工程质量标准高于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并得到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优质费。
**.*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优质费按照合同价款的下列额度计算:国家级质量奖为*%,省级质量奖为*%,*级质量奖为*%。工程优质费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与竣工结算款一并支付。在竣工结算后获得优质奖项的,发包人应在获得奖项后的**天内支付。
**、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
**.*
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价款。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据双方确定施工图预算的总造价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
**.*
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明确合同价款的调整事件。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调整事件应包括:
(*)后继法律法规变化事件;
(*)项目特征描述不符事件;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事件;
(*)工程变更事件;
(*)工程量偏差事件;
(*)费用索赔事件;
(*)现场签证事件;
(*)物价涨落事件;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调整事件。
本款(*)至(*)调整因素应分别按照第**条至第**条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
出现第**.*款规定调整合同价款事件的,除费用索赔、现场签证事件分别按照第**条、第**条规定外,调整合同价款的提出、核实、确认与支付等事项,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第**条规定办理。
根据第**.*款规定事件调整合同价款,如果是按照第**条规定由发包人自行供应或发包人招标、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均不应考虑第**.*款规定的承包人报价下浮率因素。
**、后继法律法规变化事件
**.*
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国家或省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策在合同工程基准日期后发生变化,且因执行上述法律、法规、规章**策引起除第**条规定以外的工程造价增减事件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调整合同价款。
**.*
发生第**.*款情况的,应根据合同工程实际情况,按照上述法律、法规、规章**策规定计算调整的合同价款。
**、项目特征描述不符事件
**.*
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对项目特征的描述,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全面的,并且与实际施工要求相符合。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根据其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及有关要求实施合同工程,直到其被改变为止。
**.*
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实际施工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事件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调整合同价款。
**.*
发生第**.*款情况的,应按照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调整的合同价款。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事件
**.*
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缺项漏项事件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调整合同价款。
**.*
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出现缺项漏项,造成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应按照第**.*款规定计算调整的分部分项工程费。
**.*
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出现缺项漏项,引起增加措施项目的,应按照第**.*款规定在提交的实施方案被批准后计算调整的措施项目费。
**、工程变更事件
**.*
合同履行期间,出现第**条工程变更事件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调整合同价款。
**.*
工程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发生变化,属于第**.*款规定情况的,按照其规定调整;否则按照下列规定调整分部分项工程费:
(*)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按照该项目的单价或总价调整;
(*)合同中没有适用、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或总价调整;
(*)合同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参考)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后调整。其中,
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中标价格/招标控制价)×***%;
非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报价值/施工图预算)×***%。
式中:中标价格、招标控制价或报价值、施工图预算,均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合同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参考)价格缺价的,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场调查等的有合法依据的*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后调整。
**.*
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利一方当事人有权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另一方当事人确认,并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后执行。该情况下,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
a)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不得浮动。
b)凡可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的工程量乘以第**.*款规定的单价或合价调整。
c)凡按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除本款第(*)点情形外,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即调整金额按照实际调整金额乘以第**.*款规定的承包人报价浮动率计算。
如果不利一方当事人未按本款规定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则认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不利一方当事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
如果工程变更项目出现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或施工图预算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偏差超过**%,则超过**%部分的综合单价可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调整。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可按照下列规定调整:
(*)当P*(*)当P*>P*×(*+**%)时,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按照P*×(*+**%)调整。
式中:P——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P——发包人招标控制价或施工预算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L——第**.*款规定的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
如果因为非承包人原因删减了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致使承包人发生的费用或(和)得到的收益不能被包括在其他已支付或应支付的项目中,也未被包含在任何替代的工作或工程中,则承包人有权按照本条规定提出并得到补偿。
**、工程量偏差事件
**.*
工程量偏差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签订时的图纸(含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和履行本合同的相关大样图等)实施、完成合同工程的应予计量的实际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开列的工程量之间的偏差。
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工程量偏差,且符合第**.*款、第**.*款规定事件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调整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时,出现第**.*款情形的,应先按照其规定调整,再按照本条规定调整。
**.*
对于任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果因本条规定工程量偏差和第**条规定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且该变化使其分部分项工程费变化超过*.*%,则超过**%部分的综合单价应予调整。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结算分部分项工程费:
(*)当Q*﹥*.*Q* 时,S=*.*Q* ×P* +(Q*-*.*Q*)×P*
(*)*)当Q*﹤*.*Q* 时,S=*.*Q* ×P* -(*.*Q*-Q*)×P*
式中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
Q*——最终完成的工程量;
Q*——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
P*——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P*——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
如果因本条规定工程量偏差使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的变化超过**%,且该变化引起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则发生变化部分的措施项目费应按照第**.*款规定调整。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结算措施项目费:
(*)当S*﹥*.*S时,M**=M*+△M
(*)当S*﹤*.*S*时,M*=M*–△M
式中 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
S*——承包人报价文件对应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M*——调整后的结算措施项目费;
M*——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措施项目费;
ΔM——按照第**.*款规定调整的发生变化部分的措施项目费。
**、费用索赔事件
**.*
费用索赔是指合同履行期间,对于非自己过错而应由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当事人提出经济补偿要求的行为。
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费用索赔事件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调整合同价款。
**.*
如果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提出任何费用或其它形式的损失索赔时,应在该索赔事件首次发生之后的**天内向造价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书,并抄送发包人。
**.*
在索赔事件发生时,承包人应保存当时的记录,作为申请索赔的凭证。造价工程师在接到索赔意向书时,无需确认是否属于发包人责任,应先审查记录并可要求承包人进一步作好补充记录。承包人应配合造价工程师审查其记录,在造价工程师有要求时,应当向造价工程师提供记录的复印件。
**.*
在发出索赔意向书后的**天内,承包人应向造价工程师提交费用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如果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承包人应每隔*天向造价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书,在索赔事件终结后的**天内,提交最终费用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
**.*
如果承包人提出的索赔未能遵守第**.*款至第**.*款规定,则承包人无权获得索赔或只限于获得由造价工程师按照提供记录予以核实的部分款额。
**.*
造价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费用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的**天内予以核实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并与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承包人有权获得的全部或部分的索赔款额;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由造价工程师暂定,通知承包人并抄报发包人。如果造价工程师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复也未对承包人作出进一步要求,视为该费用索赔报告已经被认可。
**.*
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损失,发包人可按照本条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
费用索赔报告被认可,则表明该事件已索赔成功,合同双方当事人应确认由此引起调整的合同价款,并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支付。
**、现场签证事件
**.*
现场签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合同履行期间,出现现场签证事件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调整合同价款。
**.*
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以外的零星项目、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等工作的,发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工作指令,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承包人在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后,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现场签证要求。
**.*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后的*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现场签证报告,并抄送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的现场签证报告后,应通知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对报告内容予以核实,并在收到现场签证报告后的**小时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现场签证报告后的**小时内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现场签证报告已被认可。
**.*
计日工有相应单价或合同中有适用单价的项目,合同双方当事人仅在现场签证报告中列明完成该类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设备机械台班的数量。
计日工没有相应单价或合同中没有适用单价的项目,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在现场签证报告中列明完成这类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设备机械台班的数量和单价。
**.*
承包人应在发包人确认现场签证报告后的**小时内,按照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工作指令及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
合同工程发生现场签证事件,未经发包人签证、确认,承包人便擅自实施相关工作的,除非征得发包人同意,否则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现场签证工作完成后的**小时内,合同双方当事人应确认由此引起调整的合同价款,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物价涨落事件
**.*
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设备机械台班单价或价格涨落超过合同工程基准日期相应单价或价格,且符合第**.*款、第**.*款规定事件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调整合同价款。
**.*
按照第**.*款规定人工单价发生涨落的,应按照合同工程发生的人工数量和合同履行期与基准日期人工单价对比的价差的乘积计算调整的人工费。
**.*
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按照第**.*款规定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和施工设备机械台班单价涨落分别超过*%和**%,则超过部分的价格应予调整。该情况下,应按照下列方法之一计算调整的材料设备费和施工机械费,但应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利一方当事人承担上述幅度的风险费用。
*.价格系数法
C′n=cn.pn=cn(a+b·Ln/L*+c·En/E*+……q·Mn/M*)
式中C′n——调整后合同履行期间第n支付期应支付的合同价款;
Cn——调整前合同履行期间第n支付期应支付的合同价款;
Pn——第n支付期间合同价款调整系数。
“a”是基准日期固定系数,表示合同付款中的不予调整部分的权重系数;“b”、“c”、……、“q”分别表示基准日期各相关要素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权重系数,可表示材料、设备、机械台班等**。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各**的权重系数,要求:a+b+c+……+q=*。
“Ln”、“En”、……、“Mn”表示合同履行期间第n支付期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各相关要素价格;“L*”、“E*”、……、“M*”表示基准日期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各相关要素价格。
*.价格调差法
按照合同工程发生的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设备机械台班的数量和合同履行期与基准日期相应价格或单价对比的价差的乘积计算。
**.*
执行第**.*款规定时,发生合同工程工期延误的,应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合同履行期用于调整的价格或单价:
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则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或单价,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高者;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则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或单价,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低者。
**.*
承包人在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前,应向发包人提交一份能阐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数量和新单价的书面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书面报告后的*个工作日内,通知造价工程师核实,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用于合同工程后,对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数量和新单价予以确定;发包人对此未确定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书面报告已被认可,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依据。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确定即自行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再向发包人提出调整合同价款的,如发包人不同意,则合同价款不予调整。
**.*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第**.*款、第**.*款、第**.*款规定不适用,由发包人按照实际变化调整,在合同工程的工程造价内列支。
**、合同价款调整程序
**.*
合同履行期间,出现第**.*款规定调整合同价款事件的,除费用索赔、现场签证事件分别按照第**条、第**条规定程序外,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程序调整合同价款。
**.*
出现合同价款调增事件后的**天内,承包人应向造价工程师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并附上相关资料。如承包人在出现合同价款调增事件后的**天内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的,则造价工程师可在报发包人批准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以及调整的金额。
**.*
造价工程师应在收到合同价款调增报告及相关资料之日起**天内对其核实,并予以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造价工程师在收到合同价款调增报告之日起**天内未确认也未提出协商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合同价款调增报告已被认可。
造价工程师提出协商意见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在承包人收到协商意见后的**天内进行协商确定;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由造价工程师暂定调增的合同价款,通知承包人并抄报发包人。出现暂**果的,只要不实质影响合同双方当事人履约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实施该结果,直到其被改变为止。
**.*
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或造价工程师暂定调增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支付。
**.*
出现合同价款调减事件时,发包人可按照本条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调减报告以及调减的金额,但调减部分金额应按照实际调减金额乘以承包人报价浮动率计算。
**、支付事项
**.*
发包人应按照下列规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各种款项:
(*)预付款按照第**条的规定支付;
(*)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第**条规定支付;
(*)进度款按照第**条的规定支付;
(*)结算款按照第**条的规定支付;
(*)质量保证金按照第**条的规定支付。
**.*
如果发包人延迟支付款项,则承包人有权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利率计算和得到利息。计息时间从应支付之日算起直到该笔延迟款额支付之日止。专用条款没有约定利率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
如果造价工程师有要求,承包人应向造价工程师提供其对雇员劳务工资、分包人已完工程款以及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商贷款的支付凭证。如果承包人未能提供上述凭证,视为承包人未向雇员、分包人、供应商支付相关款项。
**.*
如果承包人未按照雇员劳务合同**府有关规定支付雇员劳务工资,或未按照分包合同支付分包人工程款,或未按照购销合同支付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商货款,均视为承包人违约。若在造价工程师书面通知改正后的*天内,承包人仍未采取措施补救的,发包人可在不损害承包人其他权利的前提下,实施下列工作:
(*)立即停止向承包人支付应付的款项;
(*)在相应支付期应付的工程款范围内,直接向雇员、分包人和材料设备供应商支付承包人应付的款项。
发包人在实施上述工作后的**天内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抄送造价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在签发下期支付证书时,应扣除已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的款项。
由于上述工作原因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予赔偿。
**、预付款
**.*
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所需的款项。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预付款,预付款金额、支付办法和抵扣方式应在专用条款中明确。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预付款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
**.*
承包人在完成下列工作后,应按照专用条款的约定向造价工程师发出预付款支付申请,并抄送发包人。
(*)按照第**.*款规定提供履约担保并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向发包人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保函的正本。
造价工程师应对支付申请进行核实,并在收到支付申请后的*天内报发包人确认后向发包人发出支付证书,同时抄送承包人。
发包人在造价工程师签发支付证书后的*天内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并通知造价工程师。
**.*
发包人没有按时支付预付款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的*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可在付款期满后的第*天起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延误的工期。
**.*
发包人不应向承包人收取预付款的利息。预付款应从每支付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回,直到扣回的金额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预付款金额为止。
造价工程师应依据专用条款约定的抵扣方式,在签发支付证书时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
**.*
承包人的预付款保函在预付款全部扣回之前一直保持有效。发包人应在预付款扣完后的**天内将预付款保函退还给承包人。
**、安全文明施工费
**.*
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全文明施工费的内容、范围和金额,并按照第**条规定实施安全文明施工。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内容和范围,应以现行**省统一工程计价依据规定为准。
**.*
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在专用条款中约**全文明施工费的预付金额、支付办法和抵扣方式。专用条款没有约定的,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其余部分在该预付款扣完之日起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
发包人没有按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并有权按照第**.*条规定获得延迟支付的利息;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的*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可在付款期满后的第*天起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延误的工期。
**.*
安全文明施工费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造价工程师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暂停施工,因此造成的损失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进度款
**.*
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在专用条款中明确进度款支付期的时限。专用条款没有约定的,支付期以月为单位。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工程,支付期、支付方法等需调整的,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承包人应在每个支付期结束后的*天内向造价工程师提交由承包人代表签署的已完工程款额报告和支付申请一式四份,详细说明此支付期间自己认为有权得到的款额,包括分包人已完工程的价款,同时抄送发包人。该支付申请的内容包括:
(*)已完工程的价款;
(*)已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
(*)本期间完成的工程价款;
(*)本期间完成的计日工价款;
(*)本期间应支付的暂列金额价款;
(*)根据第**条规定本期间应扣除的误期赔偿费;
(*)根据第**条至第**条规定应支付的调整工程价款;
(*)根据第**条本期间应扣回的预付款;
(*)根据第**条规定本期间应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根据第**条本期间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
(**)根据合同约定,本期间应支付或扣留(扣回)的其他款项;
(**)本期间应支付的工程价款。
**.*
造价工程师在收到上述资料后,应按照第**条的规定进行计量,并根据计量结果和合同约定对资料内容予以核实。在收到上述资料后的**天内报发包人确认后向发包人签发期中支付证书,同时抄送承包人。
如果该支付期间应支付金额少于专用条款约定的期中支付证书的最低限额时,造价工程师不必按照本款开具任何支付证书,但应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上述款额转期结算,直到应支付的款额累计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期中支付证书的最低限额为止。
造价工程师签发期中支付证书,不应视为发包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该部分工作。
**.*
发包人应在造价工程师签发期中支付证书后的**天内,按照期中支付证书列明的金额向承包人支付进度款,并通知造价工程师。
**.*
如果造价工程师未在第**.*款规定的期限内签发期中支付证书,则视为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已被认可,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催告付款的通知。发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的**天内,按照承包人支付申请阐明的金额向承包人支付进度款。
**.*
发包人未按照第**.*款和第**.*款规定支付进度款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并有权按照第**.*款规定获得延迟支付的利息;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的*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可在付款期满后的第*天起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延误的工期。
**.*
发现以前签发的任何支付证书有错、漏或重复的,造价工程师有权在期中支付证书中修正以前签发的任何支付证书,承包人也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复核同意修正的,应在该支付期的进度款中支付或扣除。如果合同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没有达到质量要求,造价工程师有权在任何期中支付证书中扣除相应价款。
**、竣工结算
**.*
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规定在专用条款中明确办理竣工结算的程序和时限。专用条款没有约定的,竣工结算按照第**.*款至第**.*款规定办理。
在办理竣工结算期间,发包人按照第**条规定应向承包人支付的工程款及其他款项不停止。
**.*
承包人应在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前编制完成竣工结算文件,并在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造价工程师递交竣工结算文件。
承包人未在本款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竣工结算文件,经发包人催促后仍未递交或没有明确答复的,造价工程师可根据自己掌握的资料编制竣工结算文件,在报经发包人批准后,作为办理竣工结算和支付结算款的依据,承包人应予以认可。
**.*
造价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按照第**.*款规定递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后的**天内予以核实,并向承包人提出完整的核实意见(包括进一步补充资料和修改结算文件),同时抄报发包人。承包人在收到核实意见后的**天内按照造价工程师提出的合理要求补充资料,修改竣工结算文件,并再次递交给造价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天内,不核实竣工结算或未提出核实意见的,视为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已被认可。
承包人在收到造价工程师提出的核实意见后的**天内,不确认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造价工程师提出的核实意见已被认可,竣工结算办理完毕。
**.*
造价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按照第**.*款规定再次递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后的**天内予以复核,并将复核结果通知承包人、抄报发包人。
(*)经复核无误的,除属于第**条规定的争议外,发包人应在*天内在竣工结算文件上签字确认,竣工结算办理完毕。
(*)经复核认为有误的:无误部分按照本款第(*)点规定办理不完全竣工结算;
(*)有误部分由造价工程师与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按照第**条规定处理。
**.*
发包人应在已核实无误的竣工结算文件上签名确认,拒不签认的,承包人可不交付竣工工程。
承包人未及时递交竣工结算文件的,发包人要求交付竣工工程,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竣工工程,承包人承担照管永久工程责任。
**、结算款
**.*
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在专用条款中明确结算款的支付时限。专用条款没有约定的,结算款支付按照第**.*款至第**.*款规定办理。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工程,支付期、支付方法等需调整的,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承包人应按照第**.*款规定在向造价工程师递交竣工结算文件时,根据国家、省规定的格式向造价工程师递交由承包人代表签认的竣工工程款额报告、竣工支付申请一式四份,并附上完整的结算资料,详细列出下列内容,同时抄送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各一份。
(*)根据合同完成全部或所有工程的总造价;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应付的所有款项。
**.*
造价工程师在收到上述资料后,应按照第**.*款、第**.*款规定核实竣工结算文件,并在发包人签字确认竣工结算文件后的*天内,向发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同时抄送承包人。
**.*
发包人应在造价工程师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后的**天内,按照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列明的金额向承包人支付结算款,并通知造价工程师。
**.*
如果造价工程师未在第**.*款规定的期限内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则视为承包人提交的竣工支付申请已被认可,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催告付款的通知。
发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的**天内,按照承包人支付申请的金额向承包人支付结算款。
**.*
发包人未按照第**.*款规定支付竣工结算款的,承包人有权按照第**.*款规定获得延迟支付的利息。并可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款。竣工结算支付证书签发后**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可与发包人协商将该永久工程折价,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将该永久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永久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量保证金
**.*
质量保证金用于承包人对合同工程质量的担保。承包人未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质量保修义务的,发包人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留用于质量保修的各项支出。
**.*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发包人应按照该比例从每支付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留,直到扣留的金额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质量保证金的金额为止。
**.*
在专用条款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包括第**.*款**的期限)终止后的**天内,发包人应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剩余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质量保修责任和应履行的质量保修义务。
**、最终清算款
**.*
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在专用条款中明确最终清算款的支付时限。专用条款没有约定的,最终清算款按照第**.*款至第**.*款规定办理。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工程,支付期、支付方法等需调整的,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承包人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造价工程师提交最终清算支付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发包人对最终清算支付申请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修正后,应再次向造价工程师提交修正后的最终清算支付申请。
**.*
造价工程师应在收到最终清算支付申请后的**天内予以计量、核实,并将核实结果通知承包人、抄报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核实结果后的*天内在最终清算文件上签字确认。造价工程师应在发包人签字确认最终清算文件后的*天内,向发包人签发最终清算支付证书,同时抄送承包人。
**.*
发包人应在造价工程师签发最终清算支付证书后的**天内,按照最终清算支付证书列明的金额向承包人支付最终清算款,并通知造价工程师。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承包人的有权按照第**.*款规定获得延迟支付的利息。
**.*
如果造价工程师未在第**.*款规定的期限内签发最终清算支付证书,则视为承包人提交的最终清算申请报告已被认可,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支付最终清算付款的通知。发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的**天内,按照承包人提交最终清算申请报告列明的金额向承包人支付最终清算款。
**.*
发包人未按第**.*款和**.*款规定支付最终清算支付证书,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并有权按照第**.*款规定获得延迟支付的利息。
**.*
承包人对发包人支付的最终清算款有异议的,按照第**条约定的争议处理。
七、合同争议、解除与终止
**、合同争议
**.*
本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在收到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依据合同约定作出暂**果之后的**天内,对暂**果予以确认或提出意见。合同双方对暂**果认可的,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暂**果成为最终决定,对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合同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暂**果的,应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提出,说明自己认为正确的结果,同时抄送另一方当事人,此时该暂**果成为争议。除非本合同已解除,在暂**果不实质影响合同双方当事人履约的前提下,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实施该结果,直到其被改变为止。
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收到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的暂**果之后的**天内,未对暂**果予以确认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合同双方当事人已认可暂**果。
**.*
争议发生后的**天内,合同双方当事人可进一步进行协商。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将结果抄送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第**.*款至第**.*款规定进行调解或认定、仲裁或诉讼。
**.*
合同双方当事人没有按照第**.*款规定进一步协商的,或虽然协商但未在规定期限内达成一致的,合同双方或一方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后的**天内,将争议提交争议调解或认定机构处理,或直接按照第**.*款规定提请仲裁或诉讼。合同双方或一方当事人逾期既未将争议提交调解或认定机构,也未提请仲裁或诉讼的,视为合同双方当事人已认可暂**果,暂**果成为最终决定,对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
**.*
争议调解或认定机构在收到争议调解或认定请求后,可组织调查、勘察、计量等工作,合同双方当事人应为其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和协助。争议调解或认定机构应就争议做出书面调解或认**果,并通知合同双方当事人。除合同双方当事人认可并在专用条款约定外,下列机构为争议调解或认定机构: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负责有关工程安全方面争议的调解或认定;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有关工程质量方面争议的调解或认定;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有关工程造价方面争议的调解或认定。
**.*
合同双方或一方当事人在收到争议调解或认定机构书面结果后的**天内,仍可按照第**.*款规定将争议提请仲裁或诉讼。除事实确凿、司法机关认定需改变外,逾期未提请仲裁或诉讼的,争议调解或认定机构作出的书面结果是最终结果,对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
**.*
合同双方或一方当事人在收到争议调解或认定机构的书面结果后的**天内,可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a)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争议期间,除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而停止施工;
(*)调解时双方同意停止施工;
(*)仲裁机构或法院认为需要且双方同意停止施工。
**、合同解除
**.*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
承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包人未能按照第**.*款规定的开工期限内开工,经监理工程师催告后的**天内仍未开工的;
(*)按照第**条规定的进度计划未表明有停工且监理工程师也未按照第**.*款规定发出暂停施工令,但承包人停止施工时间持续达**天或累计停止施工时间达**天的;
(*)承包人违反第**.*款或第**.*款规定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或材料运出施工现场的
(*)承包人拖延完工且能偿付的误期赔偿费已达到专用条款约定最高限额的;
(*)承包人转包工程、违法分包或未经许可擅自分包工程的;
(*)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经监理工程师书面指出后仍未按要求改正的;
(*)承包人履行合同期间有欺诈行为的;
(*)承包人向任何人付给或企图付给任何贿赂、礼品、赏金、回扣或其他贵重物品,以引诱或报偿他人,但付给承包人相关人员的奖励则属例外;
(*)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未能对发生的缺陷进行修复,且又拒绝按照监理工程师指令再进行修补的;
(**)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约定主要义务的;
(**)承包人延迟履行合同约定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承包人破产或清偿的,但以机构重组或联合为目的的除外;
(**)承包人被认为是严重违反合同的其他违约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实施、完成合同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并可使用根据第**.*款留下的承包人施工设备、周转性材料和临时工程,直至永久工程完工为止。
**.*
发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非承包人原因未按照第**.*款规定期限内发出开工令,经承包人催告后**天内仍未发出开工令的;
(*)按照第**.*款规定非承包人原因造成暂停施工持续**天以上或累计停工时间超过了**天的;
(*)发包人按照第*条规定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存在缺陷或按照第**条规定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承包人催告后**天内仍未修正或更换的;
(*)监理工程师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发出工作指令,导致承包人无法继续施工的;
(*)发包人未按照第**.*款规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经承包人催告后**天内仍未支付的;
(*)发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约定主要义务的;
(*)发包人延迟履行合同约定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发包人破产或清偿的,但以机构重组或联合为目的的除外;
(*)发包人被认为是严重违反合同的其他违约行为。
**.*
根据第**.*款至第**.*款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解除方应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收到通知时合同即告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应按照第**条规定处理。
**.*
合同一旦解除,承包人应立即停止施工,保证现场安全,保护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工程设备,尽快撤离现场,并将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施工文件、设计文件移交给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应为承包人的撤离提供便利和协助。
**、合同解除的支付
**.*
根据第**.*款规定解除合同的,按达成的协议办理结算和支付工程价款。
**.*
根据第**.*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解除之日前已完成的尚未支付的工程款。此外,发包人还应支付下列款项:
(*)已实施或部分实施的措施项目费应付款额;
(*)承包人为合同工程合理订购且已交付的材料设备款额。发包人一经支付此项款额,该材料设备即成为发包人的财产;
(*)承包人为完成合同工程而预期开支的任何合理款额,且该项款额未包括在本款其他各项支付之内;
(*)根据第**.*款规定的任何工作应支付的款额;
(*)根据第**.*款规定承包人撤离现场所需的合理款额,包括雇员遣送费和临时工程的拆除、施工设备运离现场的款额。
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第**条、第**条规定办理结算工程款,但应扣除合同解除之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收回的任何款项。如果发包人应扣除的款项超过了应支付的款项,则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的**天内将其差额退还给发包人。
**.*
根据第**.*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暂停向承包人支付任何款项,造价工程师应在合同解除后**天内核实合同解除时承包人已完成的全部工程款以及已运至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货款,并扣除误期赔偿费(如有)和发包人已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款项,同时将结果通知承包人并抄报发包人。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在收到核实结果后的**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意见,并按照第**.*款规定办理结算工程款。如果发包人应扣除的款项超过了应支付的款项,则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的**天内将其差额退还给发包人。
**.*
根据第**.*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除应按照第**.*款规定向承包人支付各项款项外,还应支付给承包人由于解除合同而引起的损失或损害的款项。该笔款项由承包人提出,造价工程师核实后与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并在确定后的*天内由造价工程师向发包人签发支付证书,抄送承包人。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第**条规定处理。
**、合同终止
**.*
合同解除后,除合同双方当事人享有第**条至第**条规定的权利外,本合同即告终止,但不损害因一方当事人在此以前的任何违约而另一方当事人应享有的权利,也不影响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本合同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效力。
**.*
除第**条和第**条规定的工程质量保修外,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完竣工结算款,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
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合同双方当事人仍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约定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八、其他
**、缴纳税费
**.*
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缴纳合同工程需缴的一切税费。
**.*
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没交或少交合同工程需缴税费的,违法方应足额补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违法方应赔偿损失。
**、保密要求
**.*
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供保密信息。自收到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密信息之日起,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履行保密义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保密义务,并不因本合同终止而结束。
**.*
合同双方当事人仅允许因履行本合同而使用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保密信息。除合同双方当事人书面委派履行本合同应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外,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另一方当事人相关的或属于另一方当事人所有的保密信息提供给第三方,也不得超出允许范围从另一方当事人复制、摘录或转移任何保密信息。任何保密信息的公布,均应事先征得提供方的书面同意。
**.*
合同双方当事人应与履行本合同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将其中一份及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合同双方当事人应以保护自身秘密的谨慎态度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另一方当事人的保密信息,避免保密信息被不当公开或使用。
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发现有第三方盗用或滥用另一方当事人保密信息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
如果法律法规或政府执法、监督管理等有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应予配合和支持,并提供需要的保密信息。需提供另一方当事人保密信息的,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以便另一方当事人及时履行义务。若另一方当事人未能及时作出回应的,除依法应提供另一方当事人信息外,应积极维护另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
保密信息应由提供方以书面形式说明保密程度;以口头形式提供的,则提供方应在提供后**天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保密信息不但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的信息,还包括与材料和工程设备产品、价格、工程设计、图纸、技术、工艺和财务等相关信息。但不包括下述信息:
(*)提供前已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所持有的;
(*)已公开发表或非对方当事人原因向公众公开的
(*)已由各相关方书面同意其公开的;
(*)在未获取保密信息前由对方当事人独立开发的;
(*)对方当事人从对保密信息不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处合法获得的。
**、廉政建设
**.*
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廉政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应遵守国家**府有关廉政方面的规定和要求,禁止任何腐败行为。
**.*
如果承包人违反廉政建设有关规定,采用不正当手段,贿赂或变相贿赂了包括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在内的发包人工作人员,以求获得或已获得不当利益的,则发包人除保留追究其工作人员责任外,因承包人上述行为造成发包人损失或工程损害的,承包人应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包人有权按照第**.*款规定解除合同,并按照第**.*款规定办理合同解除的支付。
**、禁止转让
**.*
本合同一经签署,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应按照本合同规定行使各自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
**.*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另一方当事人同意,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得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合同份数
**.*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按照第**.*款规定的份数免费为承包人提供合同文本。
**.*
本合同正、副本份数,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效力,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合同备案
**.*
本合同签署后,发包人应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将本合同一式两份报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中一份报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同意修改外,未按照本合同所有条款规定的合同,不予备案。
**.*
经备案的本合同,作为处理合同纠纷、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涉及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依据备案的本合同实施合同监督管理;合同双方当事人应随时接受执法人员对本合同的监督管理,并为监督管理活动提供配合和协助。
(通用条款完)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定义
*.** 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
√ 文书
□ 信件
□ 电报
□ 传真
□ 电子邮件
□ 其他:
上述文件须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授权范围内予以书面认可并加盖公章之文件。
*、合同文件及解释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约定如下:下列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是一个合同整体,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出现含糊不清或相互矛盾时,组成本合同文件其解释顺序如下:
(*)本合同补充协议;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文件);
(*)投标函及其附录;
(*)专用条款(不含附件中的招标答疑文件);
(*)通用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其他合同文件。
*、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 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
现行的国家、建设部、**省、***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设计图纸,施工说明书、设备说明书、设计变更(通知)等技术文件为依据,无检验标准的项目,按双方商定的标准为依据。
*、施工设计图纸
*.* 施工设计图纸由发包人提供
(*)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中标公示期满之日起三个日历天内。
(*)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提供一式六套施工图纸给承包人。除此之外承包人提出的增加施工蓝图份数,费用将由承包人承担。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等资料按现场实际需要提供,具体份数以满足现场施工为准。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或透露给第三人。
(*)承包人在制作竣工图过程中,如需设计单位提出终版施工图,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对施工图纸(含深化图纸)文件的盖章确认仅代表施工图纸由发包人经手发出,施工图纸文件内容的准确性、合法性及完整性由图纸文件的编制单位负责。承包人在制作竣工图过程中,如需设计单位提出终版施工图,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
*、通讯联系
*.*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
(*)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
发 包 人:**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银湾路****号**中心大厦
收 件 人:曹小磊
……………………………………………………………………………………
承 包 人:**南方通信建设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大道华景路 * 号南方通信大厦 **—** 楼
收 件 人:林浩
(*)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 特快专递(指EMS、顺丰速运)。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或一方向对方书面通知的地址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联系方式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另一方按原地址邮寄相关材料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特快专递方式(指EMS)或顺丰速递交付的,寄出后三日即视为送达(签收日较早的,以签收日为准)。
*、工程分包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约定如下:
承包人应当自行完成应当由承包人完成的承包合同的所有内容,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补充条款:
(*)承包人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对于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工作,承包人须提供相应的配合。
(*)对于发包人另行发包工程(如有),承包人须按发包人通知的施工内容提前向发包人提供进场施工计划,并给予必要的协助、配合,因承包人提供进场施工计划失误或未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关协助配合工作而造成的工期及其他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进行劳务分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①劳务分包人应具有相应的劳务分包资质。
②劳务分包应当依法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必须由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与劳务分包人直接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承包人的施工班组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与劳务分包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劳务分包合同副本并报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③承包人雇用的劳务作业应加入到承包人的施工班组统一管理。有关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环境保护、技术方案、试验检测、材料保管与供应、机械设备等都必须由承包人管理与调配,不得以包代管。
④承包人应当对劳务分包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管理,并对劳务分包人承担监督管理义务,防止劳务分包人将其分包的劳务作业转包或者再次分包。
**、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约定如下:
承包人已经了解现场情况,并摸清地下管线现状,对地下管线作出相应的保护措施。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地下管线破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本合同未有明确指出的地下障碍物,在施工中受到影响时,承包人应于*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发包人在收到处置方案后**小时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正方案,并发出施工指令,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指令进行施工。如由第三方参与迁改(移)的地下障碍物(包括各种管、井等),承包人须配合,相关配合费用包含在合同暂定总价(不含暂列金)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交通运输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约定如下:
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本工程施工场地的新开路口、专用和临时道路、人行道、绿化带等的通行权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办理上述手续。本工程设备、材料、机械等涉及超限运输的,由承包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发包人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专利权
**.* 补充约定如下:
(*) 非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撤回所提交的任何工作成果。经发包人认可的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QC、TQC、BIM、VR、工法等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发包人所有。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无权将所涉及的工作成果使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其它目的,否则须赔偿发包人一切损失。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承包人可将其工作成果用于自身业绩展示、学术研究发表评奖的非商业用途。本约定不受本合同终止约束。
(*)承包人应确保其履行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的任何资料、文件、成果及所使用的技术、专利等)未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并保证发包人免受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使用他人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等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因违反本条产生的一切纠纷,由承包人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本条约定不受本合同终止及效力约束。
(*)承包人应积极支持和参与发包人进行的各种创**科研工作,在本项目中开展科学研究,并作为本项目的考核目标。发包人已在本项目中包含了所有与项目相关的创**科研工作费用,并由承包人负责各类论文著作的发表、专利和奖项的申报。所有本项目的创**科研成果(论文著作、专利和奖项)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享,但发包人均须排名成果的第一。
(*)承包人须按设计和合同要求配备先进机械设备,同时还应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和周边环保与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积极引进和投入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技术标准的新材料新设备。
**、发包人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约定如下:
(*)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平整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已具备开工条件。
(*)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国际会展中心(二期)项目两个标段施工现场分别由两家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总承包单位”)统筹管理,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条件以现场现状为准,承包人自行踏勘现场,了解接驳点位置,由承包人向总承包单位申请后,自行安装计量表及连接至施工地点并自行承担水电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具体承担方式由承包人与总承包单位自行协商。
(*)提供有关资料的约定:按本专用条款第*条约定执行。
(*)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发包人提供承包人办理施工报建、临时场地、占用道路等相关工作报批手续所需的有关资料一套给承包人,具体提供时间承包人须提前三天通知发包人。
(*)现场交验的时间:开工前三个日历天内,发包人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交验。其中的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后,即由承包人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提供标准与规范的时间:无。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在中标公示期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组织承包人、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形关系问题和做好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的约定:承包人提交保护措施,并由发包人审批确认后,承包人负责实施。
(*)工程支付工程相关价款的约定: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部分工作有:办理施工报建、临时场地、占用道路等相关工作的报批手续。在办理报建过程中,所需缴纳的费用按***有关规定办理。
(**)由于发包人原因,局部场地不能按设计要求及时提供给承包人时,影响区域的工期相应顺延,费用不再增加。
(**)由于个别路段地势低洼排水不当可能被浸泡,可能产生的排水措施费用不再增加。
**.* 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
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开工前三个日历天内。
**.* 发包人支付款项
(*)工程价款支付进度
a.预付款:无
b.进度款:
①每月**日报送进度款申请。
②月进度款按照完成清单工作量的**%支付,施工措施费按完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比例的**%支付。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进度款申请资料,月进度款在**个工作日内通过发包人确认审核后按月支付。进度款累计支付不超过暂定合同总价(包括补充协议暂定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③工资支付专户资金:在每月进度款中由发包人按比例直接存入工资支付专户。(具体比例按***相关规定及签订的《工人工资支付专户开户及监管协议》办理)
④每一单项工程变更签证超过(含)***万元的,按完成工程量的**%支付。
⑤合同金额在*亿元以上(含)的:每一单项工程变更签证金额不足***万元的,每当变更签证金额累计达***万元以上(含)时,按累计完成工程量的**%支付;
⑥合同金额在*亿元以下的:每一单工程变更签证金额不足***万元的,每当变更签证金额累计达***万元以上(含)的,按累计完成工程量的**%支付。
⑦人工和材料调差支付:
a.每*个月申报一次,经发包人批准后,可支付审批额的**%。
b.人工和材料调差金额为负值的,发包人有权在进度款中扣除。
⑧单项工程变更签证金额按照该变更签证实际完成的造价计算,原合同清单未发生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⑨工程完工并经发包人确认审核后支付至完成产值的**% 。
⑩款项申报必须附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的证明。
?如需政府相关部门审核,以政府相关部门意见为准。
c.结算款:工程全部完工并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及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如需)且办理全部工程结算手续后**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本工程结算总价的**%。
d. 质量保证金:本工程结算总价的*%作为质量保证金,自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且承包人按照法律规定和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全面妥善履行了该期间的保修义务后,由承包人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退保手续,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有未决、索偿事项除外)。若发生承包人迟延履行保修义务,或应承担因质量问题产生的对发包人或第三方的赔偿责任等情况,或存在其他未决(索偿)事项的,发包人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款项后,余额无息返还承包人(如有),质量保证金不足抵扣的,承包人应补足。
(*)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a.按以下注明的承包人银行账户信息转账:
账户名称:**南方通信建设有限公司
账 号:*******************
开 户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园支行
承包人如需更改以上账户必须征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承包人赔偿由此给发包人及第三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b. 付款条件: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相应金额且符合发包人所在地税务主管机关要求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结算款时一并提供质量保证金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c.发包人开票信息:
公司名称:**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公司地址:***横琴新区宝华路*号***室-*****(集中办公区)
公司电话:****-*******
开户行:广发银行***屏支行
银行账号:******************
(*)工资保证和支付
①执行《***房屋建筑和*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和支付专户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关于简化房屋建筑和*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专户事项办事流程的通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我*房屋建筑和*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专户开设业务的通知》的要求。
②承包人须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在监管银行开设工资支付账户,并将该账号报发包人备案,并按发包人划入的金额向发包人提供建安发票,作为工程款收入。
③承包人应将工人考勤记录统一录入实名制管理系统,考勤记录作为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工资专户资金用于发放工资时,只能划入或转入已进行实名制登记并且在对应项目有考勤记录的工人的工资个人专用账户。“实名制”有关管理规定详见《***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珠规建质规【****】*号)。承包人保证参建工人已全部录入实名制管理系统并对工人信息及考勤记录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发包人只对录入实名制管理系统人员的工资进行确认。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人工资未按金额及时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④工资支户专户余额不足以支付下一个月工资时,由承包人合理调度资金,以保证专用账户有相应的资金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因账户金额不足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但发包人未按本专用条款第**.*条第(*)项约定按时足额划入账户的除外。
⑤关于工资保证和支付其它未尽事宜按管理办法和《工人工资支付专户开户及监管协议》执行。
**、承包人
**.*承包人工作补充约定如下:
(*)承包人应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必须采取的特殊施工措施及配套的工作内容,确保工程资料与施工进度同步进行以及负责招标文件中要求承包人承担的工作内容。
(*)承包人应向***城建档案馆、发包人档案室及总承包单位移交足够份数完整、合格的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因承包人原因影响办理预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进度的,或影响发包人向***城建档案馆移交本项目工程文件(若***政府有要求)工作进度的,承包人将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发包人的全部损失。
(*)承包人须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有关施工场地的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须按发包人所在经济特区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施工过程中由承包人负责处理涉及*政、环保、卫生、交通、污水处理和自身原因等引起的一切纠纷、事故赔偿责任和社会治安等关系,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其中施工期间的排水(施工排水、雨季排水),承包人应满足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并保证排水畅通。由于个别路段地势低洼排水不当可能被浸泡,可能产生的排水措施费用不再增加。
(*)承包人不得损坏工程所在地及周边农田、鱼塘、排水排洪、绿化等相关农业水利设施,如发生影响或损坏,承包人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后果,且工期不顺延,同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收取人民币*万元/次的违约金。
(*)承包人进场后应根据发包人提供的管线图等资料,对施工范围及影响区内的管线及建构筑物进行调查,并制定各对应保护措施,保护措施应报发包人审批。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证原有管、沟、渠、涵、桥及道路畅通,因承包人原因保护不当造成邻近建筑物等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与责任。
(*)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及证件。
(*)承包人负责自行场外租赁场地搭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承包人负责自行场外租赁材料、设备临时周转及材料加工场地。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予另行支付费用。
(*)承包人在场区内修筑的施工便道,在发包人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应无偿提供给其它单位共用,不再增加费用。
(*)承包人负责本工程竣工资料的汇总整理工作,并负责移交给总承包单位,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在开工前应向发包人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并随时接受发包人及监理人的监督与检查。
(**)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和雇佣所有的职员和劳务人员,并按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关于用工标准、工资标准、劳动时间、劳动保护等规定合理支付并为劳动者提供必要保护。承包人应按政府及有关管理机构规定,为本合同下雇用的人员购买保险、办理证件以及受雇佣人员的人身安全等事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对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承担责任并承诺使发包人免于承担由此引发的诉讼或者索赔,相关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在工程竣工前(如合同提前终止的,应在合同终止后*日内),承包人应负责清除施工现场所遗留的废弃物,做好施工现场卫生工作,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如承包人未按要求清理施工现场废弃物,则发包人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代为清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结算时扣除相应款项。承包人在清除废弃物中违反地方环保要求,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承包人负责。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有权在结算时扣除相应的款项。
(**)沿途所经过的道路的洒水、清扫、保洁以及航道、运输、交管、环保、水务等国家强制性收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对沿途已有*政管线等设施破坏,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负责施工道路的清洁,每天安排专人进行道路清扫及洒水,因施工造成的污染, 须在*个小时内清扫干净,否则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承包人进场后与道路管养单位协商签订相关*政道路维护保洁协议,确保施工期间使用的施工道路满足相关保洁要求。如因工程本身的施工噪音及施工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或因施工有关审批手续而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不调整。本工程地处城**政道路交通繁忙地段,承包人须配合发包人办理交警、城管等政府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承包人应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及总承包单位对其施工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的监督,并按照要求及时纠正,否则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发包人的全部损失。
(**) 施工期间,承包人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施工造成*政道路污泥等违反省*文明施工和清洁卫生的有关规定的,承包人须全部承担因此造成的清理现场等相关费用以及相关处罚所带来的后果及费用。
(**)工程竣工或合同终止(或中止)之日起*个日历天内,承包人必须拆除本工程全部的施工临时设施,做到工完场清;否则,发包人有权安排清拆,承包人留存场地内的物品视同放弃所有权,发包人有权自行处理,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承包人的结算工程款中扣除。
(**)按照有关规定需要组织专家论证后才能施工的关键工作,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组织专家论证,若违反规定擅自实施的,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保证工程质量,及时配合发包人及总承包单位办理移交工作面,对移交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无条件免费地进行维修直至合格。
(**)发包人、监理人及总承包单位在开工前将制定施工单位考评管理办法,采用不定期形式对承包人工地施工及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承包人应进行配合,承包人对发包人提出的考评整改意见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及时整改,对于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经发包人三次劝告在限期内仍未整改的,每拖延一天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人民币*万元的违约金。
(**)施工现场范围内供材料、机具堆放、搭设临时设施的场地由承包人和总承包单位协商并服从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所有施工场地以现场条件为准,承包人须自行踏勘现场。
(**)承包人须准备雨天施工用具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中小雨施工正常进行
(**)工程交付使用前,工程半成品、工程成品保护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毁损、火灾、丢失的风险,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失窃,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并承担损坏材料的相关费用。
(**)承包人需认真研读施工图纸,图纸存在问题需在施工前/材料下单前一个月提交发包人处理,否则涉及相关费用或工期损失由发包人自行承担。
(**)凡图纸及清单中注明暂定量的,承包人要及时上报现场确认表经监理及发包人项目管理部项目经理确认后才可计量。
(**)承包人须按发包人提供的本工程施工界面范围开展施工,发包人有权对施工范围进行增减,承包人自行承担本项目多专业多工种同时施工对本工程影响的风险。
(**)承包人在两个标段范围内施工时,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应执行本合同附件九《总承包管理细则》中对专项工程单位的要求。
(**)承包人对施工图、技术资料认真地复核和检查,有预见性地发现和指正设计缺陷和错误,应并提出能实质性地节约资金和缩短工期的建议和措施。
(**) 承包人应努力创建节能减排和节约型工地。
(**)招标文件、合同以及其他由承包人负责完成的工作。
**.*承包人实施工作:
除通用条款外,补充约定如下:
(*)现场施工时,施工员(技术员)不在施工现场不得施工,否则发包人、监理人及总承包单位可随时要求停工,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承包人在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内容施工完成后,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满足设计及各项验收标准要求,并申请进行中间验收(相应竣工资料准备齐全),验收完成后将施工现场与后续施工单位进行交接,且必须密切配合相关工程的施工,待上述全部工作完成后,将纳入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范围。承包人需按发包人、监理人及总承包单位要求将工程资料进行归档整理。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的技术方案、施工方案、防台风、防暴雨、安全文明等施工措施及发包人委托的工作,经行政主管部门、发包人审查后认为不能保证工程安全、质量及工期时,承包人应按建设、质量、安全等行政管理部门、发包人意见对方案和措施进行及时免费完善和修改,但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工期不因此而顺延。发包人提出的意见并不能免除承包人的责任。承包人必须按要求安全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引发的责任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承包人负责将施工场地内的建筑垃圾堆放至总承包单位指定位置,并负责清运出场,建筑垃圾处置需满足政府部门相关要求,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承包人施工机械:
a.正式施工前承包人须根据设计图纸及施工工期等要求填报施工中所用机械设备清单,且须满足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的要求。如果承包人没有按投标文件中的机械设备投入计划投入机械设备,经发包人代表或监理人检查发现的,将书面告知限期整改,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每延期一天,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
b.承包人中标后,根据各道工序施工内容及施工时间,提前组织满足施工要求的机械设备进场,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c.若承包人未能按发包人要求及时配置及使用相应的大型施工机械中的任何一项,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要求赔偿人民币*万元每次。且承包人仍需按发包人要求重新配置及使用发包人要求的施工机械,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d.施工机械设备人员禁止无证操作或酒后作业,每发现一人次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人民币****元的违约金。
(*)承包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情况投入相应**,若发包人认为这些**仍不足以适应现场施工的需要且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时,承包人承诺按发包人要求继续增加**投入,费用不因此调整。否则,将无条件接受按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妥善处理好同当地村委、村民以及其他相关政府单位的关系。承包人不得以当地村委、村民以及其他单位干扰、阻挠施工为由向发包人提出费用索赔、工期索赔。
(*)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及防止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需设置安全隔离带,警示标志等。若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承包人负责。
**.*“此类指令若增加了承包人的工作或支出,包括使用了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或通行道路等,则视为工程变更,按照第** 条规定调整合同价款。”条款不适用。
**.*补充约定:承包人须负责以下所述条款。
(*) 公众的保护:在工程进行期间保护公众免受损伤及死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 公共财产的保护:保护所有公共财产、道路、公共设施、邻近财产、现存管线等,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损坏,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 现有公共设施的保护:
a.配合发包人与有关单位联络安排公共设施的断截及移位工作。
b.承包人若要移动任何设施以适应其施工方法,移位须征得发包人同意并由有关单位进行。
**、 现场管理人员任命和更换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约定如下: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之要求。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执行粤建管字[****]**号文的有关规定,并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且所更换人员的执业资格和职称不低于被更换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办理变更手续。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要求承包人增加或者调整相关人员,承包人对此无异议,并且发包人不另支付费用。
**.* 补充条款: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 项目管理机构必须配备:项目管理机构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具体详见本合同附件四: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列表。 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本合同及《珠规建建[****]**号》的规定配备齐全,承包人中标后按此规定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报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应于合同签订同时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名单,并保证其具备履行本工程的相应资质及能力。承包人进场开工后,发包人有权对其项目管理机构进行考核,承包人须执行发包人相关管理规定。
(*)承包人必须按投标文件成立本项目管理机构,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每次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万元违约金,或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每次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万元违约金;擅自更换技术负责人的,每更换一名,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万元违约金;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更换技术负责人的,每更换一名,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万元违约金。上述情况累计出现*次以上(含)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若承包人提供服务于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人员管理能力、技术水平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对不服从发包人管理或不履约或不完全履约或其行为有违职业操守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日内更换至发包人满意及符合招标文件和本合同的要求,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每人每次支付人民币*万元的违约金。承包人未按前述约定进行更换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常驻施工现场,若有事确需临时离开工地的必须书面向发包人请假,否则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人民币*万元/人/次。施工现场承包人必须有专人负责现场管理。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以及双方约定的其它重要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须提前向承包人提出申请并在获得发包人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人民币*万元/人/次。
(*)尽管承包人已按投标文件附表中所列的数量派遣了各类人员,但若发包人认为这些人员仍不足以适应现场施工的需要且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时,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要求承包人增加或者调整相关人员,承包人对此无异议。
(*)承包人派往现场的人员若因不负责任、或玩忽职守、或严重失职、或行贿受贿等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承包人应确保必备的办公设备配置齐全:包括但不限于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为保证承包人的档案资料整理工作具有连续性、稳定性,要求承包人的档案资料整理负责人须保持人员稳定,常驻施工现场,直至档案验收合格为止。
**、发包人代表
**.* 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
(*) 发包人任命 曹小磊 为发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银湾路****号**中心大厦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
全面负责工程管理和协调,主持第一次工地例会及工程竣工验收事宜,签发发包人指令及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发包人代表权力之外的其他重要事项须加盖发包人公章后生效。
**、监理工程师
**.* 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 法定代表人:
(*) 任命( )为监理工程师,其通讯方式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 (**)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按本工程监理委托合同执行,工程的有效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工程签证、工程量的增减等必须经过发包人书面批准。
**.*补充约定:承包人必须按照监理委托合同的相关要求配合监理单位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补充约定:除另有约定外,发包人不承担增加的费用,工期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顺延。
**、造价工程师
**.* 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任命的造价工程师
(*) 工程造价咨询人: 法定代表人:
(*) 任命 为造价工程师,其通讯方式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按本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执行。
**.*补充约定:承包人必须按照造价咨询委托合同的相关要求配合造价单位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补充约定:除另有约定外,发包人不承担增加的费用,工期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顺延。
**、承包人代表
**.* 承包人任命为 张维桔 承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大道华景路 * 号南方通信大厦 **—** 楼
联系电话: ***********
**.* 承包人代表就本合同项下工程对发包人所作出的任何行为均视为行使承包人授予的职权,承包人须予以认可。
**、指定分包人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
**、承包人劳务
**.*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约定如下:承包人应在中标公示期满之日起*天内,向发包人、监理人及总承包单位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报告,并附上投标文件中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报告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各主要岗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资格,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情况等。
**.* 补充条款:
在本工程施工中雇佣的工人,一律由承包人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工资直接支付制度,承包人每月按时发放给工人工资,自觉接受发包人和主管部门的监督,不论何种原因决不拖欠或克扣工人工资。如发生工人代表向有关部门投诉,相关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对施工人员劳资问题未处理好,或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发生工人集体罢工、聚众闹事等对发包人不利的情况或其他不良社会影响,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每次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发包人将向*建设局申报承包人不良诚信记录,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若承包人雇佣的工人以劳动争议或工伤事故为由向劳动部门或人民法院对发包人提起仲裁或诉讼,导致发包人支付有关款项的,发包人有权将所支付的款项从承包人所完工程款项中等额扣回,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继续向承包人追偿。
**、工程担保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
(*)履约担保的金额:(大写)人民币 贰佰陆拾万零玖仟伍佰肆拾捌元贰角陆分 (小写¥ *,***,***.** )
(*)担保方式:履约保函或现金(银行转账方式)
A.如履约担保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供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之一或发包人认可的担保公司开具的且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履约保函,保函须为不可撤销、无条件支付保函。
B.如履约担保采用现金担保形式:
收款单位:**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屏支行
银行账号:******************
(*)提供履约担保的时间:
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有效履约担保。提供履约担保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履约担保未生效前,发包人无须向承包人支付任何款项。如承包人未按时提交履约担保,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弥补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承包人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担保数额的,承包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 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履约担保在工程竣工经政府相关部门、发包人验收合格且本合同约定内容(不含保修阶段)履行完毕之前应完全有效。在本工程竣工经发包人、监理人及政府相关部门(如需)验收合格并经发包人确认后,由承包人申请,经发包人书面确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担保(有未决索偿事宜除外)。
**.*-**.* 通用条款约定不适用。
**、发包人风险
**.* 发包人风险
通用条款第(*)、(*)项约定不适用,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除外。
本条所述的损失或费用的增加,承包人有过错的,承包人应承担相应的损失或费用的增加。
**、承包人风险
**.*承包人风险
补充约定:
(*)招标文件及合同所约定的投标报价风险及承包风险。
(*)承包人有责任将各种因素导致工程发生的损失、造价变更及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资料。
(*)承包人应充分了解建设项目位置、环境、服务范围及其他足以影响工程价款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如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与发包人提供的勘察报告或设计图纸经发包人认可的重大不符,经发包人确认后可予以调整。
(*)本合同、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工程相关资料和数据资料是为承包人提供大体的信息和一般性的指导。承包人有责任获取更多更详细的需要的资料,补充资料的费用承包人自行承担。
(*)因夜间施工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承包人应自行考虑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及风险等因素,对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承担责任并承诺使发包人免于承担由此引发的诉讼或者索赔,相关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如施工过程发包人对主要节点工期进行调整,承包人应积极配合。
(*)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周边及场地内需保留的地下电缆、通信光缆等各种管线、建筑物、绿化、砼道路、给排水管线、井盖及井座等下沉、开裂或损坏,承包人须按原标准恢复。
(*)因承包人施工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当而造成的关联工程及周边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及*政管网损坏的处理及相关赔偿,由承包人负责。
(**)防疫费按照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一个有经验的合格承包人应能预见的各种风险。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
**.*补充约定:在施工期间,发生以上不可抗力时,承包人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提供*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文件或报告。
**.*补充约定: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承包人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保险
**.* 发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
补充约定:
(*)通用条款第**.*(*)-**.*(*)约定不适用。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
补充约定:
(*)承包人须为本工程的相关从业人员购买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并自行承担相关保险费用。承包人须在开工后*个月内须向发包人提供相关保险合同和收据,否则发包人可代为投保,并在工程款中相应扣除代付保险费用。
(*)承包人在工程中使用的工程设备、机械和机具的保险由承包人自行安排投保,相关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因承包人未投保相关保险而发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不得要求发包人赔偿或补偿。
**.* 担保内容、保险金、保险期限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进度计划和报告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约定如下:承包人自中标公示期满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工程进度计划,取得发包人及监理人书面同意后,应严格执行,但不因此而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应负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工程进度计划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未按时上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工程进度计划或未按期整改完毕的,每逾期一天,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人民币*万元违约金,逾期累计达**日,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编制,相关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所有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涉及费用变化的必须报批。
承包人需严格按照发包人批准的关键节点计划执行,否则,每逾期一天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人民币*万元违约金。
**.* 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每月**日前提供月度工程进度报表及下月进度计划给发包人审核。
补充约定:
(*)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书面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人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如果发包人认为工程实际进度不符合已经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在承包人无任何理由取得**工期的情况下,则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修改工程进度计划,并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给发包人书面确认后执行。
(*)进度报告:
a.承包人负责编制进度报告(周进度报告),并在每周一向监理人及总承包单位提交上周的进度报告及本周进度计划(一式三份),直至合同履行完成(不含结算及保修义务)止。
b.进度报告应按照发包人要求的格式编制。进度报告应合理地详细说明已完成的和在建的建设工程情况、距离其余的节点工期的进展情况、预计完成工程的时间以及发包人合理要求的其他事宜。
c.承包人提交的进度报告被发包人认定为不符合要求的,承包人应无条件及时调整、重做,相关费用由其自行承担,造成逾期交付进度报告的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开工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约定如下:
(*)本工程具体开工时间以经发包人书面确认的开工令上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承包人应在中标公示期满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开工申请书,并附上表明已做好开工准备的有关资料。承包人应按开工时间准时开工,并一直保持合同工程连续均衡施工,直至其被改变为止。
(*)承包人须自发包人书面确认的开工令上载明的进场日期内组织人、材、机进场施工。
如现.场条件不具备进场要求,以发包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申请须向发包人提出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未准时开工的,按专用条款第**.*条之约定执行。
**.*补充约定:
(*)承包人应就施工难度、影响工程进度、对外观有较大影响的施工工艺、工序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并在施工前**天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监理人及发包人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
(*)在中标公示期满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天内,承包人必须提供办理报建所需的全部相关资料,并确保符合主管部门规定。
(*)因发包人原因要求承包人延期开工的,承包人不得拒绝。
(*)因承包人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工人工资支付专户开户及监管协议、办理工伤保险等事宜迟滞,导致办理施工许可证后资料不能及时提交,造成发包人信誉受损或政府通报等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人民币*万元/次的违约金。
**、暂停施工和复工
**.*通用条款“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暂停施工报告后的**小时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承包人的暂停施工报告被认可”之约定不适用。补充约定:暂停施工令的发出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
**.*通用条款“因发包人原因无法按时复工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增加发生的费用或顺延工期”之约定不适用。补充约定:因发包人原因无法按时复工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顺延工期。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
**.*补充约定: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不适用通用条款本款约定。
**、工期及工期延误
**.*-**.*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工期按协议书第三条的约定执行。
**.*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
补充约定:除另有约定外,本工程工期仅在发生下列情况时,经承包人申请并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工期顺延:
(*) 发包人专函确认的非承包人或非项目分包单位造成的工期延误;
(*) 除招标文件及本合同披露的风险外,因经发包人书面确认的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工程进度。
**、 加快进度
通用条款**.*(*)约定不适用。
**、竣工日期
**.*、**.*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
**、提前竣工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
**、 质量与安全管理
**.* 补充约定:
a.承包人或其分包人的人员,在现场作业过程中发生死亡、伤害事件时,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并立即报告发包人、施工所在地相关部门和救援单位,发包人应为此项抢救提供必要条件。承包人应维护好现场,采取防止事故蔓延的相应措施;
b.对重大伤亡、重大财产、环境损害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立即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
c.非因发包人原因,施工中发生的一切质量或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责任。合同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按照有关政府部门调查认定的最终结果办理,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负责赔偿;
d.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筑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设备保证期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因承包人原因发生员工食物中毒、流行病及职业健康事件的,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f.事故属于或者可能属于保险合同(不论发包人或承包人投保)约定的保险事故的,承包人有义务就事故现场保护、保险报案、事故及理赔资料和证据的收集、整理和提交承担被保险人的责任。
g.承包人应对现场施工人员实施“用工实名管理”制度,并按规定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对于承包人雇用的工人的伤害或赔偿,应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h. 发生安全死亡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或影响较大事件后,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及时报告并在第一时间到场组织抢险、救援和处理;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在**小时内赶赴现场,组织处理、降低负面影响,并做好善后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召开事故通报处理会,承包人按照会议安排负责对外澄清和解答。
i. 若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造成社会负面影响(公众关注、媒体进行报道等),需要面对媒体进行危机公关,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须在事故发生后**小时内到达现场面对媒体进行危机公关,如不能按时到达现场,则发包人有权从合同总价中扣减**万元/次的违约金。
**、质量标准
**.*质量保证体系
补充约定:承包人就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向发包人负责,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编制和审查施工技术方案,确定特殊工程的施工技术措施,制定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监理人、总承包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等单位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承包人应对工程质量检查备有完整的记录。承包人自检合格的,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参检。参检方未能按时参加的,承包人应将质检结果于其后的**小时内送交发包人审核。
(*)承包人不按要求对批、分部分项、单位工程进行检验和报验,每发现一次,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人民币*万的违约金。 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重新检验报验,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执行,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地方,承包人应先报施工方案经发包人确认,发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承包人做施工样板,样板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方可按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
(*)承包人承诺:无论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免除承包人对其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的任何责任。如质量问题是由于非承包人责任原因引起的,承包人须及时通知总监理工程师。在采用由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时,设计和制造所引起的质量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安全文明施工
**.*补充约定:
(*)承包人应当遵守有关禁止通行的规定,包括禁止进入工作场地以及临近工作场地的特定区域。承包人应要求进入该场地所有人员须遵守有关规定。当事各方人员未能遵守此项规定,所造成的伤害、损坏以及损失,由各方分别负责。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负责现场的安全工作,包括其分包人的现场。承包人应对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承包人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以及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
(*)承包人实施爆破、放射性、带电、毒害性及使用易燃易爆、毒害性、腐蚀性物品作业时(含运输、储存、保管),应在施工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并提交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方案,经认可后实施;
(*)安全防护检查。承包人应在作业开始前,通知监理人对其提交的安全措施方案,及现场安全设施搭设、安全通道、安全器具进行检查,经监理人检查合格的部位,应报监理人和发包人备案。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随时对备案部位进行重新检查或抽查;
(*)承包人因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收到政府相关部门停工整改通知或通报批评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每次承担违约金人民币**万元,并记入诚信记录作为信誉考核依据。如停工整改达*次以上(含),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每次承担违约金人民币**万元;
**.*补充约定:
(*)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并负责控制或(和)处理现场的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因此发生的赔偿、罚款等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施工现场残留、废弃的垃圾,应及时或定期清理,防止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及对作业的影响。承包人违反上述要求导致的罚款、赔偿等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须严格执行***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六个***%”要求及**其他关于文明施工要求。***政府“六个百分百”内容要求:建筑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中,承包人需考虑相关措施。施工时如遇政府部门下发最新政策要求,按最新政策要求执行。
(*)工程周边围墙及出入口等文明施工要求,除按国家、**省、****文明施工规范要求外,同时按照珠城管办通(****)**号《***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统一文明施工标准的通知》《横琴新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执行,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以最高标准为准。
(*)本工程安全施工绿色施工须遵守**省综合定额(****)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工作内容。
**、测量放线
**.*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的时间:开工前*天内提供,定位控制点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
**、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
**.* 补充条款: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材料及设备性能必须符合国家、**省、***现行规范及发包人要求。
(*)主要材料及设备必须经具有检验资格的部门检验合格之后方可使用。
(*)主要材料及设备必须经监理人、发包人、设计单位共同书面确认之后方可使用。涉及外观要求的材料承包人须先送样品、样板,经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人共同书面确认,并充分考虑样品、样板确认时间,不得因此延误工期。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人的确认并不意味着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质量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承包人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或设备,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每次支付人民币*万元违约金。施工材料未经报验而擅自投入使用,除返工清场外,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次。
(*)承包人使用的材料及设备选用、采购、进场及安装等须满足发包人相关管理规定要求。
(*)主要材料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国际会展中心(二期)-项目南**及商业裙楼智能化工程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范围参考表》。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
**.* 进入现场检验试验
补充约定:
(*)承包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部件和备品备件,及竣工验收前和竣工验收中的任何规定的检验试验,并向发包人提供相关报告。
(*)承包人负责采购的,应在所采购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部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竣工后试验物资)、用品抵达现场前*天书面通知监理人。上述材料设备进场时应提供产品合格证、说明书、技术资料、图纸,进口材料、设备还应提供商检证、报关单、原产地证明书等。承包人、监理人及发包人应按每批货物的提货单据清点箱件数量及进行外观检查,并根据装箱单清点箱内数量、出厂合格证、图纸、文件资料进行外观检查,同时对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要求进行检查。经检查清点后相关人员应签署交接清单。发包人签署交接清单,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保管、维护保养责任和产品缺陷的相关责任。经现场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承包人应负责整改,否则不得用于工程,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及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发包人要求重新检验试验,或增加试验细节或改变试验地点的,应以变更指令通知承包人。
(*)承包人应随时接受质量监督部门、消防部门、环保部门、行业等专业检查人员对制造厂、安装及试验过程的现场检查,并为检验提供方便。如经有关部门检验认定不符合合同条款、相关法律法规、验收规范要求的,承包人应承担返工、更换合格材料的责任。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不因此**工期。
(*)材料、设备的保管
a.发包人或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用品,运抵现场履行验收手续后,均由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承包人应按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保管、维护、保养,防止变形、变质、污染和对人身造成伤害。承包人应在开工前提交保管维护方案,包括:物资分类、保管要求、保养要求、保安、领用制度,以及库房、特殊保管库房、堆场、道路、照明、消防、设施、器具等规划。
b.多余物资的移交。承包人为永久性工程保管的物资,在竣工后,其中属于发包人采购并委托承包人保管的永久性工程的物资,应无偿移交给发包人。由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承包人应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并妥善安置,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材料、设备的保管
a.发包人或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用品,运抵现场履行验收手续后,均由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承包人应按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保管、维护、保养,防止变形、变质、污染和对人身造成伤害。承包人应在开工前提交保管维护方案,包括:物资分类、保管要求、保养要求、保安、领用制度,以及库房、特殊保管库房、堆场、道路、照明、消防、设施、器具等规划。
b.多余物资的移交。承包人为永久性工程保管的物资,在竣工后,其中属于发包人采购并委托承包人保管的永久性工程的物资,应无偿移交给发包人。由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承包人应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并妥善安置,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c.材料、设备的堆放场地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承包人需服从及配合总承包单位的管理。
**.* 补充约定:
承包人承诺:无论监理工程师或(和)发包人对材料、设备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对其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责任。如质量问题是由于非承包人责任原因引起,此类质量问题承包人须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在采用承包人设计的施工图施工和由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时,设计和制造所引起的质量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工程质量检查
**.*补充约定:
(*)若承包人在发包人限期内未履行补救义务或其补救工作达不到合同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相关工作,一切费用及风险由承包人承担,在发包人要求下,承包人应按本合同(暂定)总价的*.*%-*%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所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发包人实际损失的,承包人还应赔偿。发包人同时保留解除本合同的权利。
(*)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使用假冒伪劣材料的,每发现一次,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人民币*-**万元的违约金,且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所需的全部费用。如承包人拒绝整改或整改*次仍无法达到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提请政府相关部门对承包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补充约定:每一道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发包人及监理人认定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的验收须得到发包人及监理人书面确认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否则每次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但发包人及监理人的确认并不免除承包人的相应责任。
**.*补充约定:无论发包人及监理人是否已经验收,当其提出对已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复测,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工程不合格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 补充条款:
(*)发包人、监理人或设计单位对承包人隐蔽的工程若有质量疑问时,发包人可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如检测结果符合质量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检测结果不能满足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因承包人未按约定通知验收的除外),发包人保留因此对承包人进行索赔的权利。
(*)如果发现承包人在验收合格后到隐蔽施工前,对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动,应重新进行验收;重要的工程隐蔽验收应通知质量监督及设计单位共同参加验收。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期不顺延。
**、工程试车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
**、工程变更
**.* 补充约定: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办理要求:
(*)对于发包人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及其他工程指令,承包人不得以双方未确定价格及其它原因为由拒绝执行,应严格遵守发包人和监理的要求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否则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由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将作为违约金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及时补足;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承包人必须在相应工程结束后**小时内填写工程签证报工程部,特殊情况不应超过**小时;隐蔽工程的工程签证必须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提交。未及时提交的工程签证不予认可。签证单后必须要附发包人签发的《设计变更》或《工程联系单》或承包人上报并经发包人相关人员书面确认的《工程联系单》,否则发包人不予确认该份签证。
(*)变更、签证结算费用编制应按“一单一价”的原则,一份签证单上只能申报一项内容。且不允许重复签证或同一事件分解签证,一经发现重复或分解签证,则对承包人予以签证金额的双倍的违约金处罚。签证原件份数满足各方存档需求,可以另行约定。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必须连号,不得跳号。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结算办理:按本合同专用条款**.*条的约定执行。
(*)本工程设计图纸暂定工程(或者没有详图的工程)需补充变更程序,才能计量和办理结算。
**、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标准:合格
**.*补充约定:发包人有合理原因或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无法按时验收的,验收时间不受通用条款约定之限制。
**.** 补充条款:
(*)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验收:承包人在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内容施工完成后,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满足设计及各项验收标准要求,并申请进行中间验收(相应竣工资料准备齐全),验收完成后将施工现场与后续施工单位进行交接,且必须密切配合发包人另行发包工程的施工,待上述全部工作完成后,将本工程纳入整体竣工验收范围。承包人需按发包人、监理人及总承包单位要求将工程资料进行归档整理。
(*)合同工程需在施工期运行的约定:工程完工后,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承包人不得允许他人使用,如承包人允许他人使用的,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责任。
(*)竣工资料移交
a.本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 ** 日内,承包人向总承包单位移交一式六套完整且符合***城建档案馆要求的纸质档案及电子文件。本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统一由总承包单位收集整理后移交发包人。
b.本项目缺陷责任期届满后**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保修期质量和维修资料。
c.承包人须无条件配合发包人、监理人及总承包单位完成向***城建档案馆移交本项目工程文件的工作。若提交的资料不符合发包人或本合同约定要求的,承包人自发包人通知之日起*日内须无条件免费按前述要求补充完善。
d.本项目所有专项验收须提供竣工图纸、技术资料等全部由承包人负责编制提供并承担相关费用。
(*)因承包人原因影响发包人办理预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进度的,或向***城建档案馆移交本项目工程文件工作进度的,承包人将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发包人的全部损失。
**、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约定如下: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两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约定如下:本工程综合布线线缆保修期为**年,其余部分保修期为*年。
**.*补充约定:
(*)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认可的保修方案和技术要求进行维修,否则发包人可以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可以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承包人应在**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发包人。双方同意由负责该项目的造价事务所在维修完毕后审定维修费用,任何一方如有异议,由双方进行核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工程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资金计划和安排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
**、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为:¥ *,***,***.**。
**、暂估价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
**、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
**.*提前竣工奖的约定: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
**.* 误期赔偿费的约定: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补充约定如下:
(*)逾期开工或停工处理:承包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本合同约定及发包人要求准时开工,施工过程中不得无故单方面停工。否则,每逾期或停工一天,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收取人民币*万元/天违约金,且不顺延工期。逾期或无故停工累计超过**天(含)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未按约定组织进场的视为逾期开工。
(*)延误工期处理(含节点工期):
a.工期延误累计不超过*天(含*天),每延误*天,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收取人民币*万元的违约金;
b.工期延误累计超过*天且不超过**天的(含**天),每延误*天,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收取人民币**万元的违约金;
c.工期延误累计超过**天,每延误*天,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收取人民币**万元的违约金,工期延误累计超过**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d.工期延误不分段计算违约金,按累计延误期间计算,除此之外,承包人还应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e.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审核批准后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承包人未能按计划工期节点完成相应工作,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采取赶工措施,并有权预扣违约金,预扣违约金可在月进度款中扣除。若在后一工期节点,按期完成施工进度,则预扣违约金在完成施工进度后的月进度款中予以返还。如承包人未上报计划工期节点,则发包人可根据实际完成的施工进度来判定延误的时间。
(*)如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补充约定:如果承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办理工资支付专户及相关事项,导致发包人被追究责任的,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一切损失。如果承包人未执行工资支付专户办理时间要求导致影响工程进度的,每延迟一天,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收取人民币*万元/天的违约金。
**、工程优质费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
**、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
**.*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补充约定:可以调整造价的情形:
(*)发包人书面确认的工程变更和签证。
(*)发包人书面确认增加或减少的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量偏差、工程量清单缺项、项目特征不符。
(*)人工、材料价差调整(按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条明确的范围)。
(*)措施项目调整(按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条明确的范围)。
(*)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可以调整造价的其他情况。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
补充约定:造价调整方式:造价调整方式如下: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照承包人投标报价计算。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有类似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计算。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无类似单价的按照预算编制原则及中标降幅计算。
(*)招标工程量清单未列项目主要材料价格参考材料基准价计算,造价信息未列的材料,可由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通过*场调查取得有依据的*场价格后,报发包人审核后共同商定。
(*)投标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不得超过标底预算单价的**%;若超过标底预算单价的**%,一旦中标,按标底预算单价×(*+**%)作为结算单价;本条款和前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照承包人投标报价计算”条款约定不一致时,以本条款为准。
(*)材料调差:
①可以调差的材料:钢材、商品混凝土、混凝土制品、预拌砂浆、水泥、砌体、电线电缆、母线、桥架、管材、沥青砼、砂、碎石、石屑(石粉)、柴油、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幕墙工程中玻璃、铝板和铝型材;其他材料均不调差。
②调差方式:材料调差按月计算;材料价格按施工的月价格平均值进行调整,各项材料月平均价波动幅度不超过基准价±*%时,不调差;各项材料月平均价波动幅度超过基准价±*%时,调整超出±*%以外部分的差价;材料调价只计取材料本身价差及工程增值税,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③材料调差用的价格:
A.钢筋、商品混凝土、混凝土制品、预拌砂浆、水泥、砌体、电线电缆、母线、桥架、管材、沥青砼、砂、碎石、石屑(石粉)、柴油、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按造价信息中对应的价格调整。
B.钢材:造价信息有对应规格的按造价信息价;无对应规格的参考热轧厚钢板Q***B材料在造价信息价格波动幅度的比例进行调价。
C.四级钢筋和非抗震钢筋:造价信息有对应规格的按造价信息价;无对应规格的按同等规格三级抗震钢筋造价信息价格波动幅度的比例进行调价。
D.幕墙工程中玻璃、铝板和铝型材三项材料的价格:玻璃按浮法平板玻璃原片,铝板和铝型材按国产A**铝锭价,以施工月当月卓创资讯网与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价格月平均值调整。
(*)人工费调整:
①如果施工月份动态人工调整系数相对人工调整基准系数有变化,按照施工月份当月造价信息上所发布动态人工费调整系数进行调差。
②人工调整基准系数:招标预算所用的造价信息公布的人工调整系数。
③人工费价差只计取人工费本身价差及工程增值税,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方式:
①施工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施工措施费变化按实调整。
②因工程措施项目发生重大变化或重大措施项目发生增减的,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中不利一方有权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一方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和经济分析提交另一方确认,并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经双方确认后执行。如果不利一方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拟实施方案给另一方的,或因承包人责任导致措施项目费增加的,则措施项目费不调整。
③钢板桩及其支撑工程根据发包人审批的施工方案,按实际发生计入结算。
④除上述约定外,本工程招标图纸范围内的措施项目费按中标价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适用于本工程的工程量、材料、人工计算规则是预算编制期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省对应专业的计价依据和办法及***相关规定中所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该工程量计算规则适用于合同下任何性质的工程以及合同外工作、洽商和变更的计量。
(**)材料基准价:
①造价信息内有材料价格的:按招标预算所用的造价信息公布的中档材料单价。
②造价信息内无材料价格的:按招标预算所用材料单价为材料基准价。如四级钢按招标预算所用四级钢的材料价格。
③幕墙工程:玻璃按浮法玻璃原片,铝板及铝型材按国产A**铝锭,价格按招标预算编制当月卓创资讯网(http://www.sci**.com/)与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价格平均价。
(**)幕墙招标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有单位含量的材料,其单位含量计算偏差在±**%以内(含**%)时,不予调整造价;其单位含量计算偏差超过±**%时,可调整超过**%部分的造价,只计取税金,不计取措施费及其他项目费(材料损耗系数不予调整)。
(**)中标降幅=*-(中标价-暂列金额)/(预算价-暂列金额)×***%。
(**)本合同约定的造价信息是指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造价信息(简称造价信息)。
**、后续法律法规变化事件
**.*补充条款:中标清单增值税税率应与施工预算编制期增值税税率一致;若中标清单税率与施工预算编制期增值税税率不一致时,以中标总价不变的原则,调整中标清单的增值税税率和增值税;合同实际履行中,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增值税税率与施工预算编制期增值税税率不一致时,按实际增值税税率办理进度款和调整结算造价。
**、项目特征描述不符事件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按专用条款**条约定执行。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事件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按专用条款**条约定执行。
**、工程变更事件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按专用条款**条之约定执行。
**、工程量的偏差事件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按专用条款**条之约定执行。
**、费用索赔事件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按专用条款**条之约定执行。
**、现场签证事件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
补充约定如下:
(*)承包人出据签证资料的时间为收到指令或知道应办理签证事宜信息之日起**小时内,监理方收到送达的签证资料后*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发包人收到送达的签证资料后*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归档时间为*个工作日。
(*)签证资料需作修改时,经发包人确认后可适当**办理时间,**的时间不得超过本条第(*)款约定时间的一倍。
(*)若承包人未在约定或**时间内办理的,发包人将拒绝办理,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按专用条款**条之约定执行。
**、物价涨落事件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按专用条款**条之约定执行。
**、合同价款调整程序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按专用条款**条之约定执行。
**、支付事项
**.*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按专用条款第**.*条之约定执行。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约定利率为零。
**、预付款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按专用条款第**.*条之约定执行。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
补充约定如下:绿色施工防护措施费承包人已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指导标准》《横琴新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及其它相关规定进行报价,未报或少报视为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其它费用中。支付方法:以每月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确认的进度工程量为基础按规定费率计费,并经发包人确认达标后在每月进度款中支付。未达标部分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发包人可暂停支付,直至整改合格。
**、进度款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按专用条款第**.*条之约定执行。
**、竣工结算
**.*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不适用。补充约定为“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补充约定如下:
承包人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日内须根据本招标文件、合同及其它有关资料要求办理工程结算手续并提供相关资料,因承包人原因逾期办理结算手续或未提供相关资料,发包人将根据已有资料进行结算,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在诚信档案中,后果由承包人自负。
**.*补充条款:
(*)承包人在向发包人提交一式六份完整的、符合要求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后,持工程结算资料向发包人申请结算余款。
(*)承包人结算必须按发包人规定的分类及格式编制,否则退回重新编制,直到满足发包人的要求。
(*)承包人应为递交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结算款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按专用条款第**.*条之约定执行。
**、质量保证金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按专用条款第**.*条及第**条之约定执行。
**、合同争议
**.*补充约定: 由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合同解除
**.*通用条款本条第(*)、(*)项约定不适用。
**、合同解除的支付
**.*、**.*通用条款本条约定不适用。
**.*补充条款:合同解除情况下,涉及到工程款结算时,以经发包人确认的工程量为准。
**、保密要求
**.* 补充条款:对本合同工作成果、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以及其它在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取的发包人非公开资料(包括本合同内容),承包人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自行或许可他人将上述资料复制、泄露、公开、转让或使用于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赔偿一切损失。但根据法律法规须提供的除外。本条约定长期有效,不受本合同终止及效力约束。
**、其他约定
**.*由于政策调整或发包人原因导致项目终止,发包人将按照承包人实际已完成且经发包人实际已完成并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合格的工程量支付费用,由于项目终止导致承包人实际损失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按照项目终止造成的实际直接损失为限予以赔偿。
**.*由于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规模缩减,发包人将按照缩减之后的实际工程规模及承包人实际完成并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合格的工程量支付费用,由于工程规模缩减导致承包人实际损失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按照工程规模缩减造成的实际直接损失为限予以赔偿。
**.*属承包人的工作,承包人未在约定或指定的时间内完成的,发包人有权另请队伍完善,需完善部分的工程量不予计量。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确保其施工过程未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人身权、财产权),并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因其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而导致任何第三方向发包人索赔或诉讼。因违反本条款产生的一切纠纷,承包人应负责解决处理并赔偿发包人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发包人有权视违约情况单方解除本合同。本条款在合同终止后仍长期有效。
**.*承包人确保投标、签署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拥有合法的相关资质,否则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全部损失。
**.*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作任何关于该项目的宣传报道,但承包人必须积极配合发包人的相关宣传报道、形象展示行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竣工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评或处罚,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影响,每次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本合同(暂定)总价*%作为违约金。
**.*承包人接到发包人指令必须按时完成,否则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人民币****元,累计*次后,发包人每次有权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人民币*万元。承包人不完成指令的,除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金外,发包人有权选择其他单位完成该项指令,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
**.*场地内的一切广告权益归发包人所有,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在场地内树立、悬挂、张贴各类广告、宣传标识。若有违反,发包人有权强行拆除,并有权按相当于发生费用的*倍从最近一期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予以扣除。
**.*发现承包人不按照施工工艺进行施工的,视情节轻重,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万元/次,承包人须按施工工艺重新施工,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发包人及设计师签字的材料样板仅代表其外观效果满足设计要求,承包人及供应商应确保最终实施材料的构造、做法和技术参数符合设计、招标文件要求及政府相关规范、规程、规定要求。
**.**承包人的深化设计工作须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完成并应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通过。承包人在完成深化设计图纸的同时,需提交相应满足深度要求的预算。承包人的深化设计工作还应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变更,每一份设计变更均须附上变更估算单(包括变更项、对应的变更量及估算总金额),变更(含估算)内容须与施工内容及标段(如有)相对应。
**.**本项目智能化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九《**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南**楼及商业裙楼智能化工程技术规格书》。
**.**如本工程发生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或发包人主张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承包人应无条件同意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直接向实际施工人支付。如发包人欠付工程款不足支付的部分,承包人应积极向实际施工人支付。如承包人未积极向实际施工人支付导致发包人向实际施工人支付金额超出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数额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并有权要求承包人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发包人将承包人纳入供应商黑名单,*年内拒绝其承包发包人及其关联公司的工程项目。
**.**如发现承包人存在弄虚作假、偷工减料、虚报工程量等骗量骗取工程款行为的,发包人及发包人有权在请款复核时扣除虚报的工程量,如发包人已按虚假工程量支付工程款的,发包人有权在未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或要求承包人退还,并有权按该部分金额的*‰收取利息,且发包人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求承包人每次支付人民币*万-**万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影响工程质量或构成犯罪的,发包人有权提请相关单位追究承包人责任。
**.**由于承包人拖欠材料供应商、其他服务商等单位合同款项款导致影响工程进度或引起追索工程款等纠纷的,每发生一次,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人民币*万元违约金。
**.**如承包人未执行总承包单位管理规定的,每发生一次,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收取人民币*万元的违约金,此类情况发生*次(含)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承包人擅自变更本工程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或应履行报批手续而未报批的,每发现一次应向发包人支付**万元违约金。
**.**承包人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其立即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要求支付**万元的违约金,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包人以弄虚作假、隐瞒等方式致使验收单位或验收组对不合格的工程部分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应向发包人承担**万元的违约金;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因承包人原因,不按时提交结算资料,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结算,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在诚信档案中,后果由承包人自负。
**.**承包人转包或擅自分包本合同项下工作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该部分(暂定)总价**%的违约金,或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承包人未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招标文件或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职责,视同承包人违约,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收取每次(项)人民币*万—**万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或重复违约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或招标文件另有约定或对同一违约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发包人有权选择按违约金中的较高者执行。
**.**承包人无法定或约定事由解除合同的,或发包人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按照承包人实际完成并经发包人书面确认的合格工程量结算,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本合同暂定总价的**%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赔偿。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金、罚款、扣款和赔偿款等费用,经发包人确认后直接作为财务扣款依据(无需承包人签认或同意),发包人有权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工程款或承包人提交的履约担保中扣除或以本合同项下债务的形式向承包人追偿。本合同约定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诉讼或仲裁费、差旅费、评估费、鉴定费、赔偿款、拍卖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公证费等。
**.**通用条款中对发包人、造价工程师在一定期限内未予回复视为承包人的要求已被认可的约定不适用,此类要求均需经发包人书面确认。
**.**发包人有权将本工程项下的管理职责等交给发包人的关联单位,承包人对此无异议。
**.**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遵守发包人(含经发包人关联单位)制定的各项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如承包人违反相关制度的,发包人有权按制度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招标文件、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及发包人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不一致的,发包人有权选择适用违约金中较高者或对承包人较严者。
**.**本工程进度款、预算、估算、结算款、材料定价等工程造价类审核时间不受本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限制。
**.**发包人和承包人对前述专用条款中对通用条款的修正和补充无异议。
**.**如在本合同中存在某条款援引通用条款且该通用条款已被专用条款修正的,适用修正后的条款内容。
**.**本合同中发包人、造价单位及设计单位等对承包人的确认、审批等,并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发包人向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承担了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款或履约担保中扣除。
**.**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专用条款组成部分,与专用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 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二 廉政合同
附件三 工程承包人联系方式一览表
附件四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列表
附件五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
附件六 **国际会展中心(二期)-项目南**及商业裙楼智能化工程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范围参考表
附件七 **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南**楼及商业裙楼智能化工程施工要求
附件八 **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南**楼及商业裙楼智能化工程施工界面划分
附件九 **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南**楼及商业裙楼智能化工程技术规格书
附件十 总承包管理细则
附件十一 施工单位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附件十二 施工单位违规处罚细则
(专用条款完)
合同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 包 人:**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承 包 人:**南方通信建设有限公司
为保证**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南**楼及商业裙楼智能化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质量保修书。
一. 质量保修范围
质量保修范围为本工程施工范围。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本工程承包内容全部为质量保修范围,具体见本合同协议书第一条的“工程内容”和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二. 质量保修期
*、本工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条的规定;没有细列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照两年执行。
三. 质量保修责任
*、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电话通知**小时内进场维修。紧急情况下,承包人应在**小时内进场维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时限内进场维修或维修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修缮,维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不足部分承包人应在维修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发包人。同时承包人应对因延误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如承包人未能及时维修的情况在累计发生达三次以上(含),发包人有权没收全部的质量保证金。但承包人于本合同项下的保修义务及责任不因此减免。
*、 承包人须派专门的维修事务代表至发包方,遇有维修事项时,应及时签收维修书面通知。当发生紧急情况或维修事务代表未到岗或未及时签收维修书面通知时,发包人可选择以下一项或者多项方式通知承包人,通知的具体联系方式详见施工合同附件三《工程承包人联系方式一览表》,如有变动,承包人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方并经发包人盖章确认,否则,造成发包人无法联系到承包人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a、发包人以其他形式通知维修事务代表,通知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传真、书面文件、电子邮件等一种或者多种;
b、通知承包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或其指定的工程事务代表,通知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传真、书面文件、电子邮件等一种或者多种;
c、按承包人预留的地址以快递方式送达,快递发出时间以邮戳为准,发出后三个日历日视为送达,无法送达、退回或者拒收均视为送达,承包人如更换地址需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
d、将维修通知发至承包人预留的电子邮箱即视为送达;
e、将维修通知传真至承包人预留的传真号码视为送达。
*、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认可的保修方案和技术要求进行维修。否则,发包人可以先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以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承包人应在维修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发包人。双方同意由负责该项目的造价事务所在维修完毕后审定维修费用,任何一方如有异议,由双方进行核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在国家规定的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和安全。凡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后,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质量保修或维修工作完成后,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发包人,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并书面确认保修结果。
四.质量保修费用和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支付和使用与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及**条的约定一致。
五.其他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南**楼及商业裙楼智能化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为施工合同重要组成部分。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质量保修期满且承包人全面妥善履行完毕保修义务后失效。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式壹拾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捌份,承包人执陆份。
(正文完)
发 包 人:(盖章) 承 包 人 :(盖章)
**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南方通信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合同附件二:廉政合同
发 包 人:**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承 包 人:**南方通信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严格执行合同工程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 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 处违法违纪行为。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 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 条规定处理。
*、发包人义务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 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
*.*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承包人义务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违约责任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条和第*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条和第*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合同法律效力
本合同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壹拾肆份,发包人执捌份,承包人执陆份。有上级部门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各送交其上级部门一份。
(正文完)
发 包 人:(盖章) 承 包 人:(盖章)
**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南方通信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合同附件三:工程承包人联系方式一览表
工程承包人联系方式一览表
项目名称 **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南**楼及商业裙楼智能化工程
承包人 **南方通信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文聪
通信地址 ********大道华景路 * 号南方通信大厦 **—** 楼
电话 ***-********
传真 ***-********
E-mail ***********
承包人项目相关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
职务 姓名 手机 固定电话 其他联系方式
项目经理 叶丽 *********** ***********
维修事务代表(必填) 崔瑞泉 *********** ***********
其它联系人 张维桔 *********** ***********
承包人(盖章):
年 月 日
发包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完)
合同附件四: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列表
序 号 姓 名 专业 职 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拟担任本
项目职务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级 别
* 叶丽 通信工程 工程师 通信设备工程师
一级建造师(通信与广电、机电工程)
安全B证(住建厅) *************
粤************
粤建安B-******* 中级
一级
\ 项目经理
* 倪舜锋 电子与信息 高级工程师 电子与信息高级工程师
pmp项目管理师
项目管理师(一级)
企业培训师(一级)
人力**管理师二级
维修电工一级
CISP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
CISAW信息安全保障人员 *************)
*******
****************
****************
****************
****************
CNITSEC****CISE*****
****CISAWSS**** 高级
\
一级
一级
二级
一级
\
\ 技术负责人
* 陈蔚蓝 电子 工程师 电子工程师
建造师(通信与广电)
安全B证(住建厅)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
粤************
粤建安B****-*******
*********** 中级
一级
\
高级 现场负责人
* 胡炳辉 电子 工程师 电子工程师
特种作业:低压电工作业
特种作业:高处作业 *************
T******************
T****************** 中级
\
\ 施工员
* 陈秋生 电子 工程师 电子工程师 ************* 中级 施工员
* 黄天勇 电子 工程师 电子工程师 ************* 中级 施工员
* 冯锦添 电子 工程师 电子工程师
维修电工(五级)
特种作业:低压电工作业 *************
****************
T****************** 中
五级
\ 施工员
* 李恩锦 电子 工程师 电子工程师
通信工程费用编审人员 *************
通信费用字********* 中级
\ 施工员
* 廖志军 电子 工程师 电子工程师
安全C证(住建厅)
一级项目管理师
特种作业:低压电工作业
特种作业:电力电缆作业 *************
粤建安C****-*******
****************
T******************
T****************** 中级
\
一级
\
\ 施工员
** 徐钦 电子 工程师 电子工程师
安全C证(住建厅)
维修电工(五级)
电信机务员(光通信)
线务员(四级)
特种作业:低压电工作业
特种作业:高处作业 *************
粤建安C****-*******
****************
****************
****************
T******************
T****************** 中级
\
五级
四级
四级
\
\ 调测员
** 郑余周 电子 工程师 电子工程师
建造师(通信与广电)
安全B证(住建厅)
CISAW信息安全保障人员特种作业:低压电工作业
特种作业:高处作业 *************
粤************
粵建安B****-*******
****CISAWSS****
T******************
T****************** 中级
一级
\
\
\
\ 调测员
** 伍剑华 电子技术 高级工程师 电子技术高级工程师
安全C证(住建厅)
CISP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
综合布线资质证
电工(四级) *************
粤建安C****-*******
CNITSEC****CISE*****
************
**************** 高级
\
\
\
四级 技术员
** 杨少曼 电子技术 助理工程师 电子技术助理工程师
CISAW信息安全保障人员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 *************
****CISAWSS****
***********
***********
粤***O***** 助理
\
中级
高级
员级 技术员
** 江华 电子 助理工程师 无线通信助理工程师
质量检查员
安全B证(住建厅)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粤建安B****-*******
***************** 助理
\
\
\ 质检员
** 傅颖 电子 工程师 质量检查员 ************** \ 质检员
** 陆锦斌 电子 工程师 电子工程师
安全C证(住建厅)
注册安全工程师
特种作业:低压电工作业
特种作业:高处作业 *************
粤建安C****-*******
*****************
T******************
T****************** 中级
\
中级
\
\ 安全员
** 方星 电子技术 工程师 电子技术工程师
安全C证(住建厅)
特种作业:低压电工作业
特种作业:高处作业 *************
粤建安C****-*******
T******************
T****************** 中级
\
\
\ 安全员
** 陈国林 电子计算机 工程师 电子计算机工程师
安全C证(住建厅)
项目管理师(一级)
电工(初级) *************
粤建安C****-*******
****************
**************** 中级
\
一级
\ 安全员
** 刘伟坚 终端与业务 工程师 终端与业务工程师
二级造价工程师 ********************
建[造]************** 中级
二级 造价工程师
** 崔颜彩 电子 工程师 电子工程师
资料员 *************
******************* 中级
\ 专职资料员
** 黄勇兵 电子 工程师 材料员 ******************* \ 材料员
** 冯月德 通信 工程师 通信助理工程师
材料员
安全C证(住建厅) *************
**************
粤建安C****-******* 助理
\
\ 材料员
** 陈旭芬 电子 工程师 电子工程师 ************* 中级 综合员
(附件四完)
合同附件五: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
发包人:**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
联系地址:******银湾路****号**中心大厦
承包人:**南方通信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文聪
联系地址:********大道华景路 * 号南方通信大厦 **—** 楼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南**楼及商业裙楼智能化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环境,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及目标
*.要求:合格。
*.标准:执行国家、**省、***现行评审标准及发包人要求。如各标准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最高标准为准。
*.目标:杜绝各等级生产安全事故,年轻伤率小于*‰。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及标准化建设要求
*.承包人须按“三管三必须原则”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全生产操作规程。
*. 承包人须落实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每周工地例会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汇报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工作成果,并提交经监理单位审核签认的书面材料,同时作为监理例会事项列入会议纪要中。
*.承包人必须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起重机械、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由有资质单位装拆及检测、验收登记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书面告知制度》《办理工伤保险制度》《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和执行的其他制度,并落实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承包人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施工现场定期进行风险点、危险源辨识,确定重大危险源清单,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控措施及方案,并做好重点管控。
*.承包人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等方式向本工程施工相关主体告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 承包人应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保障工程安全及质量,提**全管理水平,降低安全生产风险。
三、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一)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承包人应严格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承包人应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承包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 邓耀强 (联系方式: ***-******** ),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承包人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 白雪岩 (联系方式: *********** )、负责管理本工程施工的领导 叶丽 (联系方式: *********** )等也须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责。
*.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承包人应保证设置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符合相关规定,具体人员详见本协议附件*: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其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配备人数须满足法律法规及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如人员名单有更新的,承包人应该自更新之日起 个工作日向发包人报备。
*.本工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承包人应按法律法规为本工程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承包人组建的本工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应包括承包人、专业承包人(如有)及劳务分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本工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具体详见本协议附件*:本工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人员名单有更新的,承包人须报监理单位审核,经监理单位审核合格后,自更新之日起 * 个工作日向发包人报备。本工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组织制定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编制本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保证本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组织开展本工程危险源辨识和评估;
(*)开展本工程安全教育培训;
(*)组织实施本工程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提出改进建议;
(*)建立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建立本工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应由承包人负责履行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 本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承包人应按照建筑面积及施工技术、工艺、材料、致害因素、施工作业难度、法律法规及本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约定足额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配备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质和证书。本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每 * 日向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一次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特殊情况应立即电话报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向项目经理和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应当立即制止。
(*)承包人应保证分包单位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足额配备符合资质要求的持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明确本工程相应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分包工程施工安全。
*.本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人
承包人应组织建立健全本工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为 陆锦斌 (联系方式: *********** ),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承包人应按规范要求在施工现场及生产临建区域设置消防通道、临时消防水源,配备齐全有效的消防设施及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 施工作业班组兼职安全巡查员
承包人应要求施工作业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掌握施工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情况。
四、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发包人按本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计取并支付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该费用为发包人为本工程支出的用于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承包人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承包人实施的安全生产绿色施工应符合《**省综合定额(****)》要求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工作内容,并确保费用专项用于本工程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整改及评估,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安全标志及标识设置,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活动等,不得挪作他用。
*.承包人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未达到标准又未按期整改合格,或逾期落实未起到安全防护作用的,发包人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由监理单位报告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 如本工程分包单位未及时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承包人应当督促其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承包人应代为落实该部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相应扣除分包单位相关费用。
*.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按规定进行查验、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承包人采购及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帽》(GB****)、《安全带》(GB****)及其他劳动保护用品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不得采购无安全标记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内容
*.承包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等国家、**省、***及行业颁布实施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发包人相关管理制度中的其他要求。
*.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并根据本工程的规模、性质、特点予以实施。
*.承包人须具备承建本工程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确保在施工全过程中具备承建本工程的相关资质。承包人的资质、施工现场及本工程人员配备等情况应满足发包人申领施工许可证所需的安全前提审查条件。
*.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必须在岗带班作业。承包人要全面落实岗前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完善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手续后方可上岗作业。
*.承包人应对现场施工人员实施“用工实名管理”制度,不得雇用在逃或有犯罪嫌疑人员,并须按规定为施工人员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须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政策要求及时为本工程足额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险期限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应制定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的项目管理人员要认真吃透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完成、批准实施后,与监理单位等各方进行交底,将其作为日常管理依据,严格按照计划强化现场管理,监督施工实施。
*.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承包人技术负责人(须加盖承包人公章)、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须加盖执业印章)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承包人还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会对方案进行论证。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承包人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如深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暗挖工程等。
*.承包人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未探**文地质情况的不得施工;未编制并执行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的不得施工;未对涉水在建地下工程开展超前钻地质钻探的不得施工;未监控施工过程深土变形、地下水等关键指标的不得施工;未在隧道联络通道设置应急防淹门的不得施工;未制定防透水防坍塌专项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的不得施工。
**.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及其委托人有权随时进行检查、制止违章作业、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承包人应予以配合。
**.承包人未按要求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应按发包人或监理单位要求的期限进行整改。承包人在要求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发包人或监理单位有权责令停工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施工机器进出场或在场内作业以及施工人员场内作业或场外活动应注意交通安全;车辆进场应降低车速,应不大于**km/h;需要断路施工时,应设隔离措施,并须有专人引导,施工用料和施工机具应按规定地点摆放整齐,不得随意乱堆乱放。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包含但不限于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明显的安全防护、警示的标识、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应设围挡做封闭处理,围挡上挂设照明灯,引导夜间车辆行人出行;不得允许施工无关人员随意进入施工区域。
**.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安装及拆除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及拆除,在使用前应经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承包人应在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日内向政府相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附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施工现场禁止流动吸烟、随地吐痰、乱丢烟头及其他杂物,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认真学习和遵守卫生防疫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做好预防传染病工作,保证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应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雨季做好防汛工作,夏季做好防暑降温,有台风预警时做好防台风措施,施工暂停期间做好现场防护。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对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切实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六个***%”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和文明施工管理。应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并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每台吊篮须单独验收,避免吊篮验收流于形式。
**.在隧道工程施工时,应加强隧道施工安全管控,凡采取矿山法施工的,掌子面当班现场作业人数不得超过*人。
**.承包人应按政府相关部门、发包人等管理要求,做好本工程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职业健康
(一)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承包人须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应当定期对其参与本工程的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的从业人员、下游分包单位从业人员及其他有必要参加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承包人应当对其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包括下游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 * 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进场施工前,承包人应对其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每季度至少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 * 次综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所有人员持证上岗;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承包人安全生产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掌握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了解和掌握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安全技术特性,掌握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等。
*.承包人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需通知发包人及监理人,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对承包人开展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检查不合格的,承包人须无条件配合整改直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发包人要求。
(二)安全生产人员的职业健康
*.承包人须关注本工程相关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对其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防范本工程相关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承包人必须为参与本工程的相关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本工程的相关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
*.承包人应组织建立和健全本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及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并与工程所在地*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定期组织演练。
*.承包人应组织制定本工程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工程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切实提升承包人的应急处置能力。
*.承包人应按预案做好安全检查,配置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及器材,进一步提高防范应对处置能力。应急组织机构及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必须保证手机**小时畅通,确保有紧急情况能够第一时间进行应急响应。
*.如本工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承包人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其单位负责人、发包人和监理人。承包人的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如工程实施总承包建设的,分包工程发生事故时,由承包人负责上报。
*.如本工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承包人应当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同时,承包人还应接受发包人及相关单位、部门调查,就事故现场保护、保险报案、事故及理赔资料、证据的收集、整理和提交等承担被保险人的责任。
*. 如本工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承包人及其人员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
*.承包人应切实做好三防工作,及时掌握气象、水文部门的预报预警信息,充分利用企业网站、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多种载体手段,持续滚动密集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防范避险提示,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在雷雨大风期间立即停止塔吊、**吊、脚手架等高空作业,划定危险区域,防止人员滞留。深基坑、地下管网等在建工程在强降雨期间加强安全管控,及时采取停工措施。山边、水边的施工人员及时撤离。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汛期、台风期间全天候**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信息报送,绝不允许出现瞒报、迟报、漏报现象。
八、安全生产档案
*.承包人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档案、施工安全管理台账、安全会议纪要、安全检查记录、机械设备进场报验记录、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使用清单、特种设备安装及拆除相关记录、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具等的检查、维修和保养记录、安全设施竣工资料等与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有关的一切资料。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档案中应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切实保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 施工安全管理台账应按定期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分别建立,台账中应如实记录安全检查时间、内容、参加人员、检查结果以及整改情况等。
*.承包人应根据工程推进情况及时召开项目安全、质量、进度会议,研究工程建设需解决的问题,做好相关会议记录纪要。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
*.承包人应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工程施工中同步完**全设施施工,并对安全设施施工的施工记录和竣工资料等设置单独档案,与其他安全生产档案等一并向发包人归档。
九、安全生产检查及考核
(一)承包人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本协议以及承包人、发包人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并遵守《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国家、**省、***及行业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检查的规定。承包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等应对本工程进行常态化、制度化的安全检查。
*.承包人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每 日对本工程安全生产状况及安全隐患进行一次经常性检查,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对检查中发现的任何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承包人有关负责人、发包人及监理人,承包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任何安全问题承包人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妥善处理的,发包人可立即采取处理措施,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检查职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核实安全生产有关资料的有关情况;
(*)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检查及监督其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检查及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检查是否存在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全隐患应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并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检查设施、设备、器材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有权当场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设施设备及器材等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根据法律法规、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本协议以及承包人、发包人相关管理制度,应检查的安全生产的其他内容。
*.承包人应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建立完备的施工安全管理台账,及时整改、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承包人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于安全生产状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情况等的监督检查。
*.如承包人为工程施工总承包人的,由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总责。承包人须依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及目标,明确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对分包单位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实施检查和考核。承包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承包人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如同一作业区域内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由总包单位或先进场的施工单位牵头,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二)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检查
*.发包人定期及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发现问题时,发包人将及时采取召开会议或下发整改通知单、业务联系单等方式向承包人明确提出问题、需整改事项以及有关要求,并形成会议记录纪要或相应书面资料,后续对承包人落实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检,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做好复查过程记录。
*.发包人严格按政府相关规定及发包人的管理要求对承包人的防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施工现场、工棚的防疫举措,发包人有权要求落实不到位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按发包人的管理规定,本工程将实施交叉安全检查,除发包人外,集团内其他单位也会对工程实施检查,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不得因检查单位不是发包人而拒绝配合。
*.对隧道工程、地下工程、危大工程、防风防汛防疫等事项发包人将组织开展专题安全检查活动,检查承包人是否根据实际分析安全风险、是否制定针对性风险管控方案、风险管控方案是否落实等事项。
(三)安全生产考核
*.承包人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承包人应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发包人有权定期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要求承包人按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本协议以及发包人、承包人相关管理制度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完成本工程安全生产相关的各项工作。如承包人未按前述规定完成本工程安全生产相关职责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整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奖惩措施
(一)奖励措施
承包人按本协议全面妥善履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责,完**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的,发包人将对承包人进行表彰,并在发包人的供应商评价库中对承包人进行加分。
(二)惩罚措施
*.承包人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安全投入不到位或挪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发包人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求承包人每次支付人民币****-*****元的违约金。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因安全问题被书面通知整改仍不积极整改的,发包人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求承包人支付人民币*****元以内的违约金,并对诚信情况作记录,作为承包人信誉考核依据。上述情况累计发生达*次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协议及本工程施工合同。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发包人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求承包人每次支付本工程施工合同(暂定)总价的*.*%-*%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或者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承包人未全面妥善履行本协议约定内容,视同承包人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收取每次(项)人民币****元—*****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或重复违约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协议及本工程施工合同。本工程施工合同、招标文件、发包人相关管理制度或本协议对同一违约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发包人有权选择按违约金中的较高者执行。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及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前述违约金。
*.承包人存在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行为的,发包人有权依据本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如承包人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还有权要求承包人赔偿。
*.承包人未按本工程施工合同、招标文件、发包人及承包人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本协议约定全面妥善履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责,完**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的,发包人有权在其供应商评价库中对承包人进行减分、降级或出库等处理,并有权限制承包人参与发包人组织的招标活动。
十一、附则
*.本协议为《**国际会展中心(二期)项目南**及商业裙楼智能化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本工程施工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本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壹拾肆份,发包人执捌份,承包人执陆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协议签订于**省******。
*.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重要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附件*:本工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
(正文完)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序号 姓 名 职 务 安全证书编号 联系方式 备注
* 胡文聪 总经理 粤建安A(****)******* ***-********
* 邓耀强 副总经理 粤建安A( ****)******* ***-********
* 苏源春 安保部经理 粤建安B(****)******* ***-********
* 白雪岩 分公司总经理 粤建安B(****)-******* ***********
附件*本工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
序号 姓 名 职 务 安全证书编号 联系方式 备注
* 白雪岩 分公司总经理 粤建安B(****)-******* ***********
* 罗建彪 分公司副总经理 粤建安B(****)-******** ***********
* 叶丽 项目经理 粤建安B(****)-******* ***********
* 陆锦斌 安全专员 粤建安C(****)-******* ***********
合同附件六:
**国际会展中心(二期)项目南**及商业裙楼智能化工程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范围参考表
会展二期**智能化工程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参考范围
序号 主材类别 品牌参考范围 备注
* 综合布线 *、综合布线
**普天天纪楼宇智能有限公司
(品牌:**普天天纪,产地:****)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清华同方,产地:****)
**大唐线缆有限公司
(品牌:大唐、产地:**)
*、弱电信号线缆
***宇洪电线电缆实业有限公司
(品牌:宇洪,产地:**)
***华亿电讯实业有限公司
(品牌:华亿,产地:******)
**天诚线缆集团公司
(品牌:天诚,产地:**)
* 机柜 **南盾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品牌:金盾)
**金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品牌:图腾)
***阿尔法特网络环境有限公司
(品牌:阿尔法特)
* 网络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网络设备 **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品牌:H*C,产地:**)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品牌:华为,产地:**)
思科(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思科 Cisco)
*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楼宇自控系统) 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西门子)
霍尼韦尔环境自控产品(**)有限公司
(品牌:霍尼韦尔)
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品牌:施耐德)
**江森自控有限公司
(品牌:江森)
* 多表抄送系统(能源计量) **柏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品牌:柏城,产地:******)
***艾科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品牌:艾科,产地:****)
***天创达科技有限公司
(品牌:天创达,产地:****)
**元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品牌:元上,产地:**)
*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海康威视)
**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大华)
**宇视科技有限公司
(品牌:宇视科技)
**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英飞拓)
* 出入口控制系统(出入口控制及访客管理) ***富士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品牌:富士,产地:**)
**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海康,产地:**)
***科松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品牌:科松)
***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捷顺)
* 人行道闸 **宝盾门业技术有限公司
(品牌:BOON EDAM)
多玛凯拔门控系统有限公司
(品牌:Dormakaba)
**安防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KABA)
* 入侵报警系统 ***美安科技有限公司
(品牌:福科斯FOCUS)
***豪恩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品牌:豪恩HORN)
***盛波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品牌:枫叶Paradox)
** 电子巡查系统 **蓝卡技术有限公司
(品牌:蓝卡,产地:**)
**兰德华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品牌:兰德华,产地:**)
**金万码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品牌:金万码,产地:**)
** 无线对讲系统(数字中转台、对讲机) 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品牌:摩托罗拉)
**建伍电子有限公司
(品牌:建伍)
**艾可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品牌:艾可慕)
** 智能化集成管理
**协同时光软件有限公司
(品牌:**协同,产地:中国**)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清华同方,产地:**)
***新基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品牌:新基点,产地:**)
** LED大屏系统 LED屏 LED管芯: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华灿光电)
Epistar晶元
(原厂管芯,国内封装)
Everlight亿光
(原厂管芯,国内封装)
屏幕集成商: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利亚德产地:**、**亦庄)
***锐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品牌:锐拓,产地:**)
**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海康威视)
** AV主要设备材料 中央控制主机 Extron
AMX
Crestron
** 音频矩阵系统 Extron
AMX
Kramer
** 音柱、功放 BOSE
B&W(Bowers & Wilkins)
B&O(Bang & Olufsen)
** HDMI线、VGA线、麦线、音视频跳线和配线架等 Canare
Belden
YARBO
Monster
** 话筒
(全套,含配件) Shure
Beyerdynamic
Sennheiser
** 机房工程 UPS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源,产地:*****)
***地山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品牌:柏克,产地:**)
**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易事特,产地:****湖)
**志成冠军集团有限公司
(品牌:冠军,产地:**塘厦)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科华,产地:**)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品牌:华为,产地:**)
** 配电箱/柜 **省**开关厂有限公司
(品牌:顺开,产地:**)
**省*****电气控制设备厂有限公司
(品牌:新氏,产地:**)
**航粤电气有限公司
(品牌:航粤,产地:**)
**康晋电气有限公司
(品牌:康晋,产地:**)
**广达电气有限公司
(品牌:广达,产地:**)
** 配电箱元器件 ABB(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ABB)
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施耐德)
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西门子)
** 低压元器件 框架断路器 ABB(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ABB,系列:EMAX、EMAX*)
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施耐德,系列:MT、MTZ)
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西门子,系列:*WL)
** 塑壳断路器 ABB(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ABB,系列:T)
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施耐德,系列:NSX)
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西门子,系列:*VA)
** 微型断路器 ABB(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ABB,系列:S***)
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施耐德,系列:A*)
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西门子,系列:*SY)
** 乳胶漆、防尘漆 嘉宝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嘉宝莉)
**大宝化工制品有限公司
(品牌:大宝)
**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品牌:立邦)
***澜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品牌:澜诺)
** 工作站、服务器 国际商业机器公司
(品牌:IBM)
中国惠普有限公司
(品牌:惠普)
戴尔(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戴尔)
联想集团
(品牌:联想)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品牌:华为)
会展二期南塔楼智能化工程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参考范围
序号 主材类别 品牌参考范围 备注
* 综合布线 *、综合布线
**普天天纪楼宇智能有限公司
(品牌:**普天天纪,产地:****)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清华同方,产地:****)
**大唐线缆有限公司
(品牌:大唐、产地:**)
*、弱电信号线缆
***宇洪电线电缆实业有限公司
(品牌:宇洪,产地:**)
***华亿电讯实业有限公司
(品牌:华亿,产地:******)
**天诚线缆集团公司
(品牌:天诚,产地:**)
* 机柜 **南盾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品牌:金盾)
**金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品牌:图腾)
***阿尔法特网络环境有限公司
(品牌:阿尔法特)
* 楼宇对讲(可视对讲) **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海康)
***视得安罗格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视得安)
***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品牌:安居宝)
* 网络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网络设备 **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品牌:H*C,产地:**)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品牌:华为,产地:**)
思科(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思科 Cisco)
*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楼宇自控系统) 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西门子)
霍尼韦尔环境自控产品(**)有限公司
(品牌:霍尼韦尔)
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品牌:施耐德)
**江森自控有限公司
(品牌:江森)
* 多表抄送系统(能源计量) **柏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品牌:柏城,产地:******)
***艾科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品牌:艾科,产地:****)
***天创达科技有限公司
(品牌:天创达,产地:****)
**元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品牌:元上,产地:**)
*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海康威视)
**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大华)
**宇视科技有限公司
(品牌:宇视科技)
**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英飞拓)
* 出入口控制系统 ***富士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品牌:富士,产地:**)
**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海康,产地:**)
***科松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品牌:科松)
***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捷顺)
* 入侵报警系统 ***美安科技有限公司
(品牌:福科斯FOCUS)
***豪恩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品牌:豪恩HORN)
***盛波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品牌:枫叶Paradox)
** 电子巡查系统 **蓝卡技术有限公司
(品牌:蓝卡,产地:**)
**兰德华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品牌:兰德华,产地:**)
**金万码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品牌:金万码,产地:**)
** 无线对讲系统(数字中转台、对讲机) 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品牌:摩托罗拉)
**建伍电子有限公司
(品牌:建伍)
**艾可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品牌:艾可慕)
** 机房工程 UPS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源,产地:*****)
***地山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品牌:柏克,产地:**)
**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易事特,产地:****湖)
**志成冠军集团有限公司
(品牌:冠军,产地:**塘厦)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科华,产地:**)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品牌:华为,产地:**)
** 配电箱/柜 **省**开关厂有限公司
(品牌:顺开,产地:**)
**省*****电气控制设备厂有限公司
(品牌:新氏,产地:**)
**航粤电气有限公司
(品牌:航粤,产地:**)
**康晋电气有限公司
(品牌:康晋,产地:**)
**广达电气有限公司
(品牌:广达,产地:**)
** 配电箱元器件 ABB(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ABB)
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施耐德)
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西门子)
** 低压元器件 框架断路器 ABB(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ABB,系列:EMAX、EMAX*)
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施耐德,系列:MT、MTZ)
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西门子,系列:*WL)
** 塑壳断路器 ABB(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ABB,系列:T)
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施耐德,系列:NSX)
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西门子,系列:*VA)
** 微型断路器 ABB(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ABB,系列:S***)
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施耐德,系列:A*)
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西门子,系列:*SY)
** 乳胶漆、防尘漆 嘉宝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嘉宝莉)
**大宝化工制品有限公司
(品牌:大宝)
**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品牌:立邦)
***澜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品牌:澜诺)
** 工作站、服务器 国际商业机器公司
(品牌:IBM)
中国惠普有限公司
(品牌:惠普)
戴尔(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戴尔)
联想集团
(品牌:联想)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品牌:华为)
会展二期商业裙楼智能化工程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参考范围
序号 产品类别 品牌参考范围 备注
* 综合布线 *、综合布线
**普天天纪楼宇智能有限公司
(品牌:**普天天纪,产地:****)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清华同方,产地:****)
**大唐线缆有限公司
(品牌:大唐、产地:**)
*、弱电信号线缆
***宇洪电线电缆实业有限公司
(品牌:宇洪,产地:**)
***华亿电讯实业有限公司
(品牌:华亿,产地:******)
**天诚线缆集团公司
(品牌:天诚,产地:**)
* 机柜 **南盾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品牌:金盾)
**金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品牌:图腾)
***阿尔法特网络环境有限公司
(品牌:阿尔法特)
* 网络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网络设备 **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品牌:H*C,产地:**)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品牌:华为,产地:**)
思科(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思科 Cisco)
*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楼宇自控系统) 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西门子)
霍尼韦尔环境自控产品(**)有限公司
(品牌:霍尼韦尔)
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品牌:施耐德)
**江森自控有限公司
(品牌:江森)
* 多表抄送系统(能源计量) **柏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品牌:柏城,产地:******)
***艾科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品牌:艾科,产地:****)
***天创达科技有限公司
(品牌:天创达,产地:****)
**元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品牌:元上,产地:**)
*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海康威视)
**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大华)
**宇视科技有限公司
(品牌:宇视科技)
**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英飞拓)
* 出入口控制系统 ***富士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品牌:富士,产地:**)
**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海康,产地:**)
***科松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品牌:科松)
***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捷顺)
* 入侵报警系统 ***美安科技有限公司
(品牌:福科斯FOCUS)
***豪恩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品牌:豪恩HORN)
***盛波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品牌:枫叶Paradox)
* 电子巡查系统 **蓝卡技术有限公司
(品牌:蓝卡,产地:**)
**兰德华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品牌:兰德华,产地:**)
**金万码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品牌:金万码,产地:**)
** 无线对讲系统(数字中转台、对讲机) 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品牌:摩托罗拉)
**建伍电子有限公司
(品牌:建伍)
**艾可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品牌:艾可慕)
** 机房工程 UPS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源,产地:*****)
***地山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品牌:柏克,产地:**)
**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易事特,产地:****湖)
**志成冠军集团有限公司
(品牌:冠军,产地:**塘厦)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科华,产地:**)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品牌:华为,产地:**)
** 配电箱/柜 **省**开关厂有限公司
(品牌:顺开,产地:**)
**省*****电气控制设备厂有限公司
(品牌:新氏,产地:**)
**航粤电气有限公司
(品牌:航粤,产地:**)
**康晋电气有限公司
(品牌:康晋,产地:**)
**广达电气有限公司
(品牌:广达,产地:**)
** 配电箱元器件 ABB(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ABB)
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施耐德)
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西门子)
** 低压元器件 框架断路器 ABB(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ABB)
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施耐德)
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西门子)
** 塑壳断路器 ABB(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ABB,系列:T)
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施耐德,系列:NSX)
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西门子,系列:*VA)
** 微型断路器 ABB(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ABB,系列:S***)
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施耐德,系列:A*)
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西门子,系列:*SY)
** 乳胶漆、防尘漆 嘉宝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嘉宝莉)
**大宝化工制品有限公司
(品牌:大宝)
**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品牌:立邦)
***澜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品牌:澜诺)
** 工作站、服务器 国际商业机器公司
(品牌:IBM)
中国惠普有限公司
(品牌:惠普)
戴尔(中国)有限公司
(品牌:戴尔)
联想集团
(品牌:联想)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品牌:华为)
(附件六完)
合同附件七 **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南**楼及商业裙楼智能化工程施工要求
一、项目现场情况、有关管理要求及施工要求
*. 总包管理情况
本项目施工现场由总包单位统筹管理。乙方在总包主体工程范围内施工时,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总平面布置、空间流水布置,永久性建筑的施工顺序和临时设施的布置等,具体管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后附合同附件十《总承包管理细则》。
*. 施工场地情况
根据工程需要甲方可一次性或分批次移交场地,满足施工条件的需无条件接收,乙方需考虑上述实际情况,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予另行支付费用及顺延工期。
*. 施工通道及场内临时道路
本项目施工通道、临时道路等由乙方与总包单位协商,并服从总包的管理调度。
*.临时用电及临时用水
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由总包单位提供接驳点,乙方自行接驳(临电安装需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QJ**-****的相关要求),相关费用由乙方与总包单位自行协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停电、停水等风险由投标人综合考虑,不另外增加费用。
*.施工范围环境保护
乙方应根据政府相关部门及总包单位的管理要求,确保施工区域内及施工现场周边干净整洁,如有其它管理要求,投标人应按要求整改。
*.办公及生活区
临时办公及生活区由乙方自行解决,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临时设施及材料堆场:甲方不提供临时设施及场地外的材料堆场用地,由乙方自行解决,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周边建筑、*政道路及*政设施保护
用地红线范围内施工场地周边有*政燃气主管和*政供水、排水等管道、管井等,乙方在施工期间需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政管道、设施等安全,因乙方原因保护不当造成邻近建筑物、*政道路及*政设施等的损坏,由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与责任。
乙方需自觉保护周边*政道路,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周边*政道路损坏的应自觉维修或承担费用,否则甲方将按实际发生费用的*倍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以上事项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予另行支付费用。
*. 本项目紧邻已建成运营的会展一期、绸带二期等,重大活动频繁,安全文明施工尤为重要。重大活动期间,有可能进行交通管制及要求停工,投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同时投标人须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本工程的任何施工活动、安全文明形象等不影响活动的举行。要求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上述因素,除工期外相关费用不做调整。
*. 赶工及夜间施工
施工域涉及总包及其他专业分包同步施工,乙方需采取必要赶工措施确保项目进度及交付时间。根据施工或进度需要需夜间施工的,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配合提供相关资料。以上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予另行支付费用。
**.垂直运输
塔吊、施工电梯等由总包提供,乙方应服从总包单位调度使用。
**.正式电梯临时使用
正式电梯临时使用由总包单位的统一调度,乙方须按照总包管理规定使用电梯。
**.本工程施工存在和其他施工方交叉作业情况,乙方需无条件配合,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本工程如涉及管线迁改工作的,乙方需为管线迁改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如需乙方协助施工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相关工作内容及费用经监理、甲方审核后按实结算。
**.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组织的安全文明生产、质量管控等专题活动,如安全、质量交叉检查等。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需符合政府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予另行支付费用。
**.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仔细踏勘现场,了解现场实际情况。若投标人在投标前未对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踏勘,导致投标报价中的清单子项缺失或报价与实际情况不符,相关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工程验收所需的相关工作,并提供便利条件,包括且不限于:防雷验收、技防办验收、通信办的报建、验收及第三方检测(如需)、无线对讲频段申请及首年开通费,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为满足档案馆归档要求,本项目工程资料由总包统一归档及管理,乙方需配总包完成工程资料归档、报建与验收。
**.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资质及资历须满足本项目要求,管理人员数量需满足项目要求,甲方有权对上述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及调整,上述管理人员必须为专职人员,在本项目时间每周不得少于*天,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并获监理、甲方批准,主要管理人员调整的,需提前一个月报备并获监理、甲方批准否则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予以处罚。本工程劳务分包队伍须经监理、甲方共同考察通过后方可进场。
**. 甲方、设计单位及顾问方默认为在不改变中标价的前提下对所有施工图深化设计成果进行审核确认。若在深化设计过程中存在与招标图有造价变化的情况,乙方需提交深化设计成果并同时附带造价变化的申请,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确认相应的深化设计成果。
**.乙方进场后*个月内,应充分熟读设计文件,对智能化各子系统点位布置(结合装饰家具摆放及总包电位布置),系统架构及功能、设备安装条件及运维便利性进行针对性的优化;对受BA控制的设备/系统通信协议与接口进行复核,参与相关控制回路深化图纸的审查与确认。深化图纸需获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现场拆改或维修困难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充分考虑现场实施的难度与既有条件,涉及安全或质量的重大或专项方案需报审及专家评审的,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乙方应在正式进场后一个月内给出所有设备的品牌报审资料与进场计划。品牌报审中,合同未约定品牌范围的,需提供对标本项目落地使用的案例,并经甲方技术评审后方可提报。乙方需按现场进度提供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的材料与设备。项目所在地质监站对材料及设备有送检要求的,需按要求送检,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乙方应在验收前提供网络测试报告、光纤链路测试报告、UPS加载测试报告、电池放电测试报告、接地电阻测试报告等,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 本工程各子系统软件,其授权、安装、使用、调试、转码、维护等一切权限在工程竣工后需一并移交甲方,不得设置技术壁垒,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乙方无偿负责本工程软件系统的更新及维护,甲方享有软件系统的永久使用权,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工程移交后,乙方需提供各系统的厂家售后联系方式,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无偿为甲方及关联的管理单位提供至少每系统*次的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系统管理平台的安装、操作、配置、维护;各类设备的检修、保养,采购、更换等相关知识技能,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 涉及效果的重点部位需看样定版,经甲方组织评审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质量管控执行样板引路制度,主要施工节点经甲方组织评审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 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对本工程进行设计及成本优化。
**. 乙方须配合甲方开展通信及广电运营商的设计勘查、光纤入户及信号覆盖的界面交底及施工配合事宜。
二、主要施工机具数量及要求
*.主要施工机具配置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额定功率(KW) 用于施
工部位 备注
* 高空车 按施工需求 *台 室外及室内高空 合格检验周期内
*.施工机械不限于上表中的类型及数量,以满足工期进度要求为准,机械进退场必须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同意。
*.高空车专项措施费按中标价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
(附件七 完)
合同附件八 **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南**楼及商业裙楼智能化工程施工界面划分
一、与总包强电专业界面划分
*、机房内配电箱以*电双电源切换配电箱的馈电开关为界,配电箱及双电源切换开关由总包强电负责;切换开关出线端下侧由智能化单位负责(如UPS设备及从*电箱到UPS的连线、UPS供电的各级子配电箱及其下行回路、机房内二级供电箱及其下行回路);
*、LED拼接屏上联主干电缆及电气开关由总包强电负责;PLC配电箱及下联回路由智能化单位负责;
*、能源计量系统涉及的远传电表的安装及布线由总包强电负责,同时需提供表具的通信协议、接口、地址码、说明书等内容;控制线缆的敷设与系统集成由智能化单位负责;
*、电力监控系统自成系统,通过系统对接至BMS系统;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简称BMS系统)与火灾自动报警、电力监控、发电机组、泛光照明、智能照明等子系统界面均以各子系统通信接口端子排为界(采用网络通讯接口的以交换机端口为界),相关设备系统供应商需向智能化专业提供其通信接口的数据协议格式和连接方式等技术细节,接口要求为OPC、BACNET、MODBUS等标准协议,智能化专业负责BMS与各子系统网关设备的通信线路及BMS接口设备、接口软件的二次开发与调测。
二、与暖通专业界面划分:
*、以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以下简称BA系统)监控的暖通设备的配电箱(柜)或控制箱(柜)的二次线路接线端子排为界,电箱二次回路由暖通负责,并提供满足BA监控要求的二次回路监控接线端子,从二次回路端子排到BA的DDC控制器的连线及线管由智能化专业负责;
*、需要在暖通设备上开孔安装的传感器,其开孔、套管焊接安装由暖通专业负责。传感器及套管的供应、连线及管槽由智能化单位负责;
*、暖通专业涉及的电动阀门以执行机构上的端子或其电控箱内端子排为界,电动阀门、执行机构及电控箱、从阀门执行机构到电控箱的连线由暖通负责,从阀门执行机构引至BA的DDC控制器的连线,或电控箱到DDC控制器的连线及其相关线管,由智能化专业负责;
*、能源计量系统涉及的远传冷量表的采购、安装由暖通负责,控制线缆的敷设与系统集成由智能化专业负责,管路开孔及临时堵管由暖通专业负责;
*、BMS系统涉及的冷热源系统、冷却塔等子系统界面均以各子系统通信接口端子排为界(采用网络通讯接口的以交换机端口为界),相关设备系统供应商需向智能化专业提供其通信接口的数据协议格式和连接方式等技术细节,接口要求为OPC、BACNET、MODBUS等标准协议,智能化专业负责BMS与各子系统网关设备的通信线路及BMS接口设备、接口软件的二次开发与调测。
三、机房工程界面划分
*、网络机房、监控机房内的砌体(含批荡)、地面找平(含自流平)由土建专业负责。联合接地排由强电专业负责。空调新风管道及设备、排风管道及设备、出风百叶、空调给水排水等由暖通专业负责。消防装置(包括气体灭火装置、报警装置等)、干接点模块、消防排烟管道及设备、消防应急灯(回路)由消防专业负责。机房内天花及地面地防尘防静电漆、地面保温棉、照明、天花微孔天花、接地汇流网、防静电地板、墙面粉刷及饰面、****阶、UPS配电、机房监控、智能化各系统设备由智能化专业负责;
*、平面层各楼层弱电间、接入间(含运营商机房)的墙面批荡、批腻子、乳胶漆、地面找平由土建专业负责;照明及回路开关、检修插座、换气扇、联合接地排由强电专业负责。消防干接点模块(门禁强切用)由消防专业负责。智能化设备安装与接地、管线槽敷设由智能化专业负责;
*、机房工程门窗在精装区域的由精装实施,在普装区域的由总包实施。
四、与电梯专业的工作界面:
*、BMS集成:电梯专业需提供接口并开放接口协议供集成,提供各电梯系统信息至少包含:电梯运行状态、上下行、故障、楼层,并提供所需配合及协助。集成涉及的控制及通信线路由智能化单位由相应部位敷设至各电梯机房;
*、电梯群控与访客系统的对接:电梯专业需提供带派梯梯号返回的派梯接口协议,提供目的层派梯控制柜或目的层派梯服务器的IP地址及通信端口号,提供楼层与读卡器ID对应表,提供系统楼层与物理楼层的对应表,配合二次开发,实现访客系统的派梯及二次派梯功能。集成涉及的控制及通信线路由智能化单位由相应部位敷设至各电梯机房;
*、梯控对接:若为接线箱方式提供时:电梯单位需提供接线端子图,并提供轿厢按钮接入接线箱的原理图(如轿厢左右均有面板及楼层按钮的,需要明确两边按钮与接线箱的逻辑关系)。智能化单位负责接线箱至控制模块的线缆敷设及系统功能实现。若为***通讯接口及协议方式提供时,电梯需提供协议对接接口物理位置及拓扑图(需包含通讯模块位置)。集成涉及的控制及通信线路由智能化单位由相应部位敷设至对接接口处。
*、视频监控:智能化专业负责将视频监控系统线缆及管路引至电梯机房,与电梯预留的视频监控接口连接。由电梯机房到电梯轿厢顶的随行线缆由电梯专业负责。电梯轿厢内的视频监控摄像机由智能化专业负责,由电梯专业在轿厢顶提供视频连接线和电源连接端口;
*、五方对讲:电梯五方通话系统线缆以机房分机为界,机房分机至消防安防分控中心分机的线缆由智能化负责敷设(不含端接),机房分机至轿顶分机、轿厢分机、底坑分机间线缆由电梯供方完成。五方通话对讲机由电梯专业提供。
五、与消防专业界面划分:
除机房工程与消防存在界面的划分外,门禁消防联动的界面如下:
*、门禁系统需预留干触点的联动信号接口供消防系统联动使用。消防联动模块(消防预留)与门禁系统之间的联动信号线由智能化专业负责,智能化系统进行相关联动调试时,需要消防专业予以配合。
六、与运营商界面划分:
*、通信运营商:双方以通信运营商机房综合布线总配线柜为界,各通信运营商的外线引入、配线架安装、设备安装调试、外线防雷等由各运营商负责。综合布线总配线柜的跳接线缆、线槽由智能化专业实施;
*、广电运营商:由智能化专业提供运营商合用线槽,广电负责进线间设备、垂直及水平的光缆敷设,端接。设备需接电的,由广电自行从强电间取备用开关,并敷设相应电缆。
七、与总包土建界面
*、建筑专业单位负责弱电机房、弱电间、弱电竖井及走廊过道的基本建设与设计预留板以及孔洞的套管外防火封堵,套管内由智能化专业负责;
*、综合预留的弱电竖井、孔洞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方法、材料应满足消防要求,确保通过消防验收;
八、与幕墙专业的工作界面
*、部分智能化设备(如摄像机、探测器)需安装在外墙上,智能化专业提供设备的位置及尺寸(以实物为准),由幕墙专业负责开孔和封堵。
九、与家具专业的工作界面
*、需在家具上面安装的智能化设备,由智能化提供安装及预留孔洞尺寸,家具专业负责开孔,并预留管线走向位置。
十、与精装专业的工作界面
*、智能化系统检修口由智能化单位提供经设计单位确认的图纸,由总包单位(或装修单位)负责预留和施工;装饰面的智能化设备开孔(如面板、触摸屏、喇叭、按钮、读卡器、电锁、投影机、电视机、探测器等),由智能化专业提供设备的位置及尺寸(以实物为准),总包(或装修单位)负责开孔和定位;
*、精装区域智能化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各网络点位及光纤入户箱配套电源由精装单位按设计图纸提供,设备接电由智能化单位负责;
*、智能化设备安装后涉及装修观感的,需装修(设计中心)配合开展看样定板工作。
十一、与给排水专业的工作界面
*、能源计量系统涉及的远传水表的安装由给排水专业负责,同时需提供表具的通信协议、接口、地址码、说明书等内容;控制线缆的敷设与系统集成由智能化单位负责;
*、以给排水设备供应商提供的二次回路为界。给排水设备供应商提供的BAS 监视接点包括:集水井、生活水箱/水池的高位报警、低位报警、水泵运行状态、水泵故障报警无源干接点信号;
*、BMS系统与生活给水、消防水等子系统界面均以各子系统通信接口端子排为界(采用网络通讯接口的以交换机端口为界),相关设备系统供应商需向智能化专业提供其通信接口的数据协议格式和连接方式等技术细节,接口要求为OPC、BACNET、MODBUS等标准协议,弱电专业负责BMS与各子系统网关设备的通信线路及BMS接口设备、接口软件的二次开发与调测。
十二、与会展区域智能化专业的工作界面
*、地下室公共区域主干线槽已划分至会展区域智能化范畴,不在本次实施范围。
*、裙楼室内导航已划分至会展区域智能化范畴,不在本次实施范围。
*、南塔样板段看房通道及样板层区域智能化实施内容已划分至会展区域智能化范畴,不在本次实施范围。
(附件八完)
合同附件九 **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南**楼及商业裙楼智能化工程技术规格书
一、本次**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南**及商业裙楼智能化工程招标,是以 “**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南**及商业裙楼智能化工程施工图”作为基本的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文件。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图来阅读本招标文件,以明确各智能化工程的架构及配置要求,投标人需要认真阅读图纸及清单,并保证系统功能的完整性。
二、本项目智能化工程深化设计和施工要求满足《GB*****-****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国际国内最新标准、规范、有关行业标准及管理公司的智能化系统相关技术规范。
三、设备选型配置一般原则:
*.成熟性:本工程主要系统设备应选用国内成熟应用的产品,必要时甲方可要求投标人(或产品供应商)提供该产品(或同系列)应用案例供甲方调研、考察、评估。
*.先进性:同一品牌设备应选用功能最全面新系列产品,不得选用已淘汰或即将淘汰的系列产品。
*.适用性:系统配置应根据建筑使用功能的实际需求,遵循适用性原则。
*.安全性:系统以安全为重,确保本工程范围内的用户、设施、信息等的安全运行。要求在合同实施期间内,其系统、产品不得存在安全隐患,须配备相应的安全及保险措施,不得影响人身、财物、信息等任何安全问题。乙方需对所提供的系统、产品导致的安全问题永久性负责。
*.可靠性:所有系统设备应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和容错性,具备系统长期稳定工作的能力,同时还应考虑高可靠性和低运行成本两方面的因素。
*.开放性:所有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系统设备须选用标准化产品,设备选型应与技术发展的趋势相适应。必须遵循开放性原则,软件、硬件、通信接口、网络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管理系统等应符合国际、国内、行业标准,使系统具备良好的兼容性和扩展性,满足各系统之间信息互联互通,且须免费开放。
*.可扩充性:系统应考虑到今后技术的发展和使用的需要,具有更新、扩充和升级的可能。
*.高性价比:在实现系统先进性,可靠性的前提下,系统的配置应具有高性价比。
*.方便性:应选用较易学习掌握、操作简便、人机界面**和维护容易的系统设备。
**.实用性:系统最大限度满足实际需要,面向应用、注重实效。
**.其他要求:
*)本招标技术需求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和指标,投标人应考虑此基准,按文件的要求进行详细的系统设备配置及深化。所选用配置的系统设备参数不得低于本设计要求,并遵从国际、国内最新标准。投标人应核实所选用的投标设备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有疑问之处需在招标答疑过程中反馈意见,不反馈或无意见,视为投标人所提供投标产品或辅助产品已能独立或组合满足并能实现招标文件所描述的功能要求,不得在中标后由此而提出缺漏项事宜,其费用已包含于投标总价中。投标单位注意在后期调试工作中,必须按所选产品技术功能文件中所包括的全部功能调试完成,交付给业主使用,并经业主确认。
*)深化过程中与建筑、结构、机电、装修、园林、幕墙、标识等专业技术配合条件,要求按项目进度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地提资,各专业(包括乙方)应相互会审确认设计方案,若乙方在配合中未按要求提资所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所有设备产品需进行看样定板程序,功能性产品需自检测试;与其他专业有接口,则须进行接口测试并经监理、业主经审批后方可采购安装;产品外观须经甲方室内设计师定样后方可采购安装。若违反该程序,后果由乙方负责,若对工程造成影响,还要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处罚。没有经过看样定板程序而带来的后果及损失由该项目的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在中标后**日内报送相关样品,不少于符合条件三种产品样品及其规格资料,并不得以看样定板程序为借口或理由耽误工期。
*)本工程各系统所选用线缆的规格参数详见招标图纸当中的主要设备材料表;所有线管、线槽厚度均按国家最新标准选用,材质见设备材料表。
*)本工程使用的所有操作系统必须为正版操作系统。
*)所有电缆应接至端子排,所有端子排、电缆、接线、光纤线路、熔接处、面板、设备及设备端口应采用机打方式标签,其编号内容及字体大小均需业主及运营管理公司认可,其中线缆的两端均需加标签,标签采用永久性不沾水、不退色、防高温标签。所有线槽也需有明显标识说明。
*)设备规格及设计所需符合的环境条件除本技术规格说明书特别注明外,所有设备包括电气设备和机械配件都应能于下列的环境条件下进行测试工作及正常操作。
① 夏季**度摄氏(干球温度);
② 冬季-*度摄氏(干球温度);
③ 相对湿度室内:**%,室外**%。
按本技术规格说明书要求,部分设备需在更恶劣的环境条件下作正常性运作,而所有设备有可能需要在较高温度和湿度的恶劣环境条件下作短暂性的操作。
四、功能及技术要求补充如下:
(一)通信接入系统
*.通信系统的工作接地连接到建筑的等电位连接体。
*.室内移动通信覆盖系统由通信运营商负责实施,本工程预留室内移动通信覆盖系统主干线槽。
(二)综合布线系统
作为通信设施系统的基础传输通道,能支持语音、数据、图像和多媒体等各种业务信息的传输。
*.综合布线面板涉及到装修区域的面板颜色或材质应在深化设计阶段与室内设计专业沟通确定。
*.投标人需在产品进场前,提供综合布线系统各材料设备的原厂证明及保修凭证,并提供产品质量保证和系统应用保证的时间不低于**年的承诺凭证。
*.所有点位需提供FLUCK测试报告。
*.光纤到户系统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及《***光纤到户检测实施细则》**当地光纤到户验收要求。
(三)信息网络系统
信息网络系统为本项目提供信息化的网络平台,它的物理传输介质基础是综合布线系统。网络系统硬件平台为应用软件系统提供可靠的运行平台,所选厂商需提供全套信息网络系统解决方案。
(四)无线覆盖系统
本系统提供良好的WIFI覆盖信号,设备材料均已包含在综合布线系统及信息网络系统中。
*.无线网络采用瘦AP+无线控制器(AC)的集中式部署方式,无线接入点设备支持IEEE***.**a/b/g/n/ac/ax,室内无线AP采用POE交换机供电。部分区域采用**度无线AP设备,确保大客流时无线接入的稳定性,增强使用者的体验感。
*.无线网络信号部分:关于无线网络信号质量的测试,通常应包括场强、信噪比测试,AP 关联DHCP测试,网络PING 包成功率测试,FTP 下行速率测试,HTTP 网站访问测试。具体要求如下(强制要求):
*)场强:〉-**dbm(*.*G 和*.*G);
*)信噪比:〉**dB;
*)AP 关联DHCP 成功率:〉**%;
*)AP 关联DHCP 平均时延:<**S;
*)网络PING 包成功率:》**% (本地路由器管理地址);
*)FTP 单用户下载速率:〉***kbit/s;
*)HTTP 网站访问成功率:〉**%;
*)对于场强的测试,应采用能够测试***.** 协议的频谱分析仪;
*)同一位置,场强大于-**dbm的AP数量应该小于三个,并且符合-**dbm 场强要求,同时AP的频点应符合WIFI 的设计规范。在非覆盖区域,即覆盖区域*~* 米外,信号强度应小于-**dbm;
**)所有位置只能有*~*个可见的大于-**db的*.*G/*.*G的AP,其他的AP必须信号强度小于-**db。所有大于-**db的*.*G/*.*G的AP,必须错开频道。在同一房间,或同一楼层,或同一个大空间,信号强度必须保证基本稳定,信号强度上下幅度不超过*db。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需提交给业主及运营管理公司审核后方可施工:
*)提供无线网络拓扑结构图;
*)提供所有无线布线的图纸,具体到AP的位置;
*)提供所有AP 的编号、IP 地址、位置(表格);
*)要求提供最终无线WI-FI覆盖区域的*.*G和*.*G模拟测试报告,包括热成像图,*.*G和*.*G热成像图分别提供;
*)投标人应是一个非常专业的设计及施工单位,有丰富的无线覆盖设计及施工经验,投标前应勘察现场,投标人在取得中标通知书时,视以充分了解现场及预估后续的装修施工状况,在深化设计及现场施工过程应充分结合现场的装修及建筑格局安装无线覆盖设备,并与室内设计专业沟通以提资合适的检修孔位置,应采取一切合理施工及设备材料措施,以保证良好的信号覆盖达到验收条件为止,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推脱无线覆盖系统中产生的问题。
(五)用户电话交换系统(略)
(六)有线电视系统(南塔)
*.预留有线电视信号主干路由,从外部*政区域经弱电进线间引入到运营商机房。
*.预留有线电视系统的线槽、线管路由,线缆和设备由运营商负责实施。
(七)无线对讲系统
无线对讲系统:承包单位须与无线电委员会或有关部门报审系统操作的频率、最大有效功率、频道空间、认可频道、频率容忍度等。基本功能要求:
*.无线对讲系统应符合《中华人民**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及信息产业部和当地无线电管理局颁布的现行法律法规,使用的产品应具有《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核准证》。
*.承包单位须为本项目获得有关部门对UHF系统发射及接收的认可证书,如果有关部门指定的频率超出本技术规格说明书的规定频率范围,承包单位须根据认可的配置,正常进行有关的工程而不加收费用。承包单位在收到有关部门的完全认可后,才可订购设备。
*.系统须能传送及接收 VHF及 UHF信号的开放射频系统信号须良好覆盖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地方,达到规范要求,保证通讯正常,又要保证所覆盖的信号强度。承包单位须顾考虑各建筑单体的结构有可能会妨碍讯号的传送。
*.系统须按**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要求(投标方应在投标勘察阶段与相应政府主管部门充分沟通了解),在离项目范围边界***米不得超过-***db,不得影响**信号,而增加的设备、天线、线缆及配件将不可额外增加费用。
*.调度管理软件作为移动终端控制中心,支持终端上下线跟踪、短消息、支持各种语音调度类型、遥毙与激活、紧急报警、多种地图格式、录音与回放、数据分析与报表输出、实时跟踪、轨迹回放等功能。
*.该系统所有的设备、管线的安装、调试、频道申请、验收均由投标方完成,保证包含自申请完成之日起的第一年内所有系统设备正常使用,不得额外增加费用。
(八)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略)
(九)电梯五方通话及电梯运行状态监控系统
*.电梯五方通话系统、电梯运行状态监控系统的设备由电梯专业公司提供并调试,系统功能由电梯专业公司实现。
*.本项目乙方只负责电梯机房到安防监控室线材的敷设。通讯线缆在安防监控机房预留≥**米、各电梯机房控制箱内各预留≥*米。线缆布线前应与电梯供应商确定控制箱楼层与位置、线缆规格、系统架构后方可施工。
(十)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系统概述
*)通过部署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对建筑内各类机电设备进行监测和控制,实现在线、集中和自动化管理,以确保各类机电设备系统的运行稳定、安全、可靠和高效,为员工提供健康舒适的环境并提高管理者的效率,同时也为本建筑节能降耗提供控制策略。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采用分布式控制方式对建筑的空调系统、中央空调冷源系统、送排风系统、给排水系统、机房漏水监测等进行自动控制和运行管理。
*)为保证BAS系统之间的通讯衔接,在强电设备部分的各个监控系统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的传感器(变送器)及执行器也可要求由机电设备供应商配套提供,但必须与BAS供应商密切配合以满足开放性通讯协议及技术要求。
*)由于各个品牌的产品在网络拓扑结构、规格、参数等方面均不尽相同,因此本设计着重体现了各种产品的通用性;一旦BAS供应商确定之后,须由供应商根据自身产品的特性以及经济合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网络的构成、网络设备的数量及分布、线路的敷设等。
*)系统工作站与数字式控制箱(DDC)及数字式控制箱(DDC)之间的通讯利用信息网络系统-设备网,数字式控制箱(DDC)到对应设备控制箱间的布线沿弱电线槽或另行敷管进行。
*)每个数字式控制箱(DDC)的输入输出接口数量与种类应与所控制的设备要求相适应,并应留有不低于**%的冗余量。
*.系统构成
*)本工程BAS系统由系统服务器、工作站、直接数字控制器(DDC)、通讯线路、各类传感器、执行机构以及操作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等构成。系统采用集散式分布智能控制网络结构,实现集中管理、分散控制,系统应用信息网络系统-设备网。
*)系统要求简洁可靠,确保系统整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并符合该项目运营、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在一定时期内保持其先进性。
*.系统技术要求
*)本系统采用全IP组网方式,不接受通过网络控制引擎扩展进行组网。
*)系统采用开放的通讯协议,并提供开放的数据格式、通用的第三方接口开发工具,方便与其它系统集成(BACNET MS/TP、BACNET IP接口、OPC接口、modbus RTU、modbus TCP接口、Lonworks接口、ProfiBus接口、DNP规约、M-BUS协议(能量表通用协议)、OBIX协议FOX协议、EIB/KNX协议等协议)。
*)中央站软件必须采用中文版本B/S架构,以便于在同一网络内管理人员能在不同的办公环境下随时随地的对设备进行监控。
*)系统要采用无主从通讯方式;在中央监控主机或系统中的任何一个数字式控制箱(DDC)发生故障时,其他的全部现场控制器之间仍能保持通讯畅通并能独立工作。
*)系统必须具备实时时钟同步功能,能对包括中央监控工作站、系统控制器和现场控制器进行时间自动校正。
*)安置在安防监控室的中央监控工作站,用于信息管理、报警管理和数据管理功能;而所有实时控制功能(应用程序)要驻留在现场控制器内,以增强中央工作站对错误的抵御能力。
*)参数监控:当模拟数据(温度、湿度等)实际值与设定值的偏差值超过规定范围,系统要自动实施调节或产生报警、连锁;针对开关量,当控制指令状态和现场实际反馈状态不一致时,系统要发出报警或连锁。
*)报警处理:建筑设备管理系统(BAS)系统要保证现场控制器上产生的报警信号将在*秒钟以内出现在中央工作站的显示器和报警打印机上。
*)日程表控制:BAS必须逐一为被控机电设备设**程表,内容包括日常和节假日。机电设备根据事先排定的程序自动启/停,达到事先预置温度变化和节约能源的目的。
**)事件控制:在日程表控制的基础上,BAS必须可执行事件控制程序,以针对机电设备进行优于日程表的逻辑控制和必要的报警、连锁。
**)运行时间累计:BAS必须累计每台设备的运行时间,自动实施工作/备用切换或提醒设备管理人员及时进行维护、维修。
*.系统功能
*)本项目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以下简称“BAS”)监视和控制下列系统:
① 冷源系统;(高效节能控制,独立系统)
② 空调末端设备;
③ 送排风系统;
④ 给排水系统;
⑤ 机房漏水监测;
⑥ 建筑能效监管系统(能耗管理系统);
⑦ 高效冷源机房冷源群控系统、生活变频给水系统、建筑能耗监管系统、环境监测系统等第三方系统必须通过通讯接口接入,与BA系统实现集成的接口,每个系统需与其它有关设备于分界上紧密配合;
⑧ 系统具备扩展BMS系统的能力。
*)总体功能
① 有效节省能源:节能是一项基本国策,是现代化经济的大势所趋。节约能源正是本工程建设建筑设备管理(BAS)系统的主要目的之一。投标方应提供最佳的系统控制及节能措施和优化运行方案,在投标方案中应该对建筑设备管理(BAS)系统的节能应用措施作出详细合理的规划;
② 系统应对建筑物内包括空调、通风、给排水、照明、电梯、冷源等机电设备进行监控与管理,建立起科学及有效的设备管理体系;
③ 对建筑内设备进行分区域管理和控制,使用简便的管理和节能的控制方式,避免由于场地闲置而造成的浪费。实现中央管理和分散控制的功能要求,达到节约能源的目的;
④ **大楼设备使用寿命:通过建筑设备管理(BAS)系统对大楼机电设备进行统一监控管理,从而使各级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并及时报告设备故障;能按照设备的运行状况打印维护、保养报告,能够统计设备的累计运行时间,避免超前或延误维护,从而相应**设备使用寿命;
⑤ 保障机电设备、楼宇物与人身的安全:通过本系统对各个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视,可使值班人员及时准确地发现故障、问题与意外;消灭故障和隐患,使事故消除在萌芽之中,确保楼宇物与人身的安全;
⑥ 最大限度地降低设备的运行成本。设备在系统的统一管理之下始终处于最佳运行状态。系统会按照设备的运行情况打印维护保养报告,提示管理人员对设备及时进行维护,**设备的使用寿命;
⑦ 实现提供一个舒适、安全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并且通过优化控制提高管理水平,达到节约能源和运行成本的目的;
⑧ 建立符合建筑物经营管理者的管理模式及运行特点的,科学有效,持续优化和改进的能源效率管理体系,促进建筑物能源成本的持续改进与降低;
⑨ 系统具有在建筑全寿命周期内对设备系统运行具有良好生态行为支撑辅助功能,建立建筑高效、便利和安全的功能条件。系统在完成各类设备自动监控的同时,还应能满足机电设备本身所固有的控制工艺的要求。
⑩ 设备运维信息化管理:通过建筑设备管理(BAS)系统的运维功能及设备故障诊断功能对后期设备使用过程的维护维保进行有效管理;通过APP\电脑记录、安排,使管理层对这些资料的掌握准确及时,从而达到对维护、操作工人的量化管理,避免人员管理的各种问题。
*)高效机房冷源群控系统功能要求:
① 空调冷源群控系统控制要求详见暖通专业空调自控系统说明;高效机房群控系统功能要求详见图纸的功能说明要求;
② 冷源群控系统应能满足《**省集中空调制冷机房系统能效监测及评价标准》 DBJ T**-***-****相关要求,本项目冷源综合能效比(EER)目标*.*,最低不应低于*.*,较水泵工频运行系统综合节能率**%以上;
③ 系统支持对BA系统开放集成,提供标准Modbus RTU RS***通讯或者Modbus TCP/IP通讯的方式。
*)监测、监控具体内容
① 冷冻水系统:实时监测并记录冷冻水系统中各设备的运行状态与系统运行参数,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参数监测:
?冷冻水回水流量;
?冷冻水供/回水温度测量;
?冷冻水泵手/自动状态;
?冷冻水泵运行状态;
?冷冻水泵启停控制;
?冷冻水泵故障报警;
?根据供水水压力调整旁通压差;
?监测水过滤器和水处理器的水管压差;
?具有能耗累积计算与运行时间统计等功能;
?冷却水回水流量;
?冷却水供/回水温度测量;
?冷却水泵手/自动状态;
?冷却水泵运行状态;
?冷却水泵启停控制;
?冷却水泵故障报警;
?冷却塔风机手/自动状态;
?冷却塔风机运行状态;
?冷却塔风机启停控制;
?冷却塔风机故障报警;
?能量计数据采集;
?水管回水压力监测;
?智能电表数据采集;
?冷冻水泵、冷却水泵、冷水机组、冷却塔通讯接口通信,包括以上设备所有数据及控制;
?室外温、湿度监测。
② 空气处理机组
根据检测到回风风管温度,与设定值比较,经DDC运算输出信号,控制冷(热水)电动二通阀的开度,使回风温度保持在设定范围内。
先开水阀,然后启动风机。开关逻辑:先开送风机,后启动回风机。一旦防火阀关闭,立即停止送、回风机的运行并报警。停机时,按相反顺序进行。
监测并记录设备的运行状态与系统运行参数,包括:
?机组程序启停控制、联锁保护控制;
?根据回风温度控制冷水回水流量;
?风机前后压差、风机运行状态、风机手/自状态、风机故障报警;
?过滤网压差;
?累积设备运行时间。
③ 新风机机组
根据送风风管温度,与设定值比较,经DDC与设定值比较,控制冷水电动二通阀的开度使送风温度保持在设定范围内。
监测并记录设备的运行状态与系统运行参数,包括:
根据送风温度与设定值的偏差,控制电动调节阀调节冷或热水量,使送风温度维持在设定范围内;
?风机前后压差、风机运行状态、风机手/自状态、风机故障报警;
?按时间程序自动启/停风机,累计运行时间。
?过滤网压差报警;
?累积设备运行时间。
④ 送/排风机
包括平时排风兼消防排烟、平时送风兼消防补风风机,监测并记录设备的运行状态与系统运行参数,包括:
?根据程序自动控制送/排风机的启停或运行频率控制及反馈等;
?风机运行状态、风机手/自状态、风机故障报警;
?累积设备运行时间。
⑤ 抽油烟用柜式离心风机
监测并记录设备的运行状态与系统运行参数,包括:
?根据程序自动控制抽油烟用柜式离心风机的变频器启停、运行频率控制及反馈等;
?风机运行状态、风机手/自状态、风机故障报警;
?静电除油器运行状态、故障报警;
?累积设备运行时间。
⑥ 给排水系统
?对集水井、生活水箱、雨水回用**池超高、超低液位的监测;
?对潜水泵、生活水泵的运行状态、故障状态、手自动状态进行监测;
?对给水变频泵、雨水回用变频泵的运行状态、故障状态、手自动状态、变频器反馈、变频器故障状态进行监测;
?累积设备运行时间。
⑦ 电梯系统
?系统能够显示电梯监控子系统的启用直梯数量、直梯总数量、直梯故障数量、启用扶梯数量、扶梯总数量、扶梯故障数量;
?应实现电梯运行状态监测功能,包括电梯上、下行、运行状态、所到达楼层、开关门状态、故障报警、运行时间等;
?应实现电梯派梯记录查看、对电梯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及数据分析等功能;
?与视频监控系统联动,电梯报警后联动电梯内视频。
⑧ 生活变频给水系统
?监测各生活水泵的运行状态、故障报警、手自动状态、变频器频率反馈;
?监测各生活水箱液位状态,低液位报警等。
⑨ 锅炉系统
?热水锅炉所有数据,包括温度、压力等。
⑩ 冷水机组
?冷水机组所有数据及控制,包括运行状态、手自动状态、故障报警、启停控制、冷却水进出水温度、冷冻水进出水温度、蒸发器温度、电流、电压等。
? 环境监测系统
?环境监测系统各传感器的监测数据及分析报告等。
*.主要设备技术要求
*)现场直接数字控制器(DDC)
?直接数字控制器DDC分别设置于建筑内的各个机房、弱电间,实现对进行过程控制的机电设备之监控:
?控制器均以高性能**位微处理器为基础构成的直接数字控制器(DDC)包含带有插入式封闭处理器的组合式硬件、通讯控制器、供应电源和输入/输出点模块等。控制器和扩展单元的MTBF大于***,***小时;
?控制器(DDC)可独立工作,内置SDRAM、Flash-EPROM、实时时钟、后备电池等,配置以太网、RS-***接口等通讯接口,模块化结构,允许带电插拔,具有过电压保护,现场可由维护工程师自由编程和操作,控制箱体防护等级IP**,从任一现场DDC设备,可对网络上的所有DDC设备进行实时及编程操作;
?箱体具有二维码标签功能;可以直接查看箱体系统图;具备运维服务功能;
?控制器容量应符合本设计说明及监控点清单的要求,监控点应包含AI、AO、DI、DO四种类型;
?控制器的所有I/O点的联接都应采用联接在控制箱中的接线端子,I/O点进行替换时而不需重新接线。当控制器拟被替换时,不会影响其它控制器进行中的正常工作;
?控制器允许便携式设备实时操作而不影响联结在上面的其它控制设备的正常工作;
?每个控制器应能不断执行自我检测、通讯检测和面板所有器件的检测程序。控制器能提供现场和远程,如对器件诊断错误、电池低压、重复建立通讯失败等的测试报告;
?当外电掉电时,应具备对重要信息永久保存的功能,以防止数据及操作系统软件丢失;
?控制器输入/输出要求:
a) *~**mA或*~**mA直流电流等;
b) *~**V或*~*V直流电压;
c) 温度(NTC、PT等)、湿度传感器;
d) 有源(Max AC **V)或无源触点;
e) 脉冲累加器;
f) 触点闭合(Max AC **V);
g) 触点断开(Max AC **V)。
*)DDC扩展模块
?同时支持modbus和bacnet两种协议;
?具有*个***通讯接口;
?有电池保证独立时钟的运作;
?支持固件升级;
?扩展模块独立CPU,当DDC控制器出现网络或者设备故障时,扩展模块依然可以控制接入的点。
*)传感器
?采用工业标准制造并与DDC相匹配的各类传感器,具有灵敏度高、稳定性高、使用寿命长等特点;
?管装式或浸探式传感器必须适合于设计图纸要求的工作场所,传感器测量范围的选择应尽可能设定在感应范围的中点,传感器必须采用防腐结构,适合固定与振动安装环境的表面;
?浸探式传感器必须安装于盛有热导填充剂的不锈钢或铜制探井内,探井口应有用防止填充剂外溢的设计;
?湿度传感器精度不低于+*%RH,温度传感器精度不低于+*.**C;
?传感器的安装由乙方负责实施;
?水流开关:反馈信号为干接点(应有常开接点和常闭接点,BAS视情况选用),动作值、回差现场可调,调整范围符合本工程要求;
?压差开关:反馈信号为干接点(应有常开接点和常闭接点,BAS视情况选用)。安装于空调机组过滤段,动作值现场整定,回差可调,接点容量不小于**VAC,*A或***VAC,*A;
?液位开关:反馈信号为干接点(应有常开接点和常闭接点,BAS视情况选用)。带配重浮球式,不得采用水银开关。开关动作可靠,接点容量不小于**VAC,*A或***VAC,*A。配带*米以上防水电缆及必要的接线装置。具体报警水位现场确定和调整;
?空调风柜里的滤网堵塞报警压差传感器安装在滤网两侧,风机压差传感器安装在风机两侧风管内;
?压力变送器精度要求*.*级以上;反馈信号和I/O模块相配,输出采用DC*~**mA或*~**V信号;配电模块(如果需要的话)由乙方配套提供,价格包含在压力变送器的价格内。乙方应保证压力变送器正常工作,保证压力变送器的测量误差在±*.*%之内。
*.系统软件
*)系统操作软件必须是实时、多任务处理的操作平台,符合Windows操作习惯,并应提供简便易学的工具软件(如在线帮助),使用户便于掌握运用;
*)有数据管理、通信管理、接口(界面)管理、历史信息的存储和复制、综合报告和全画面操作等功能;软件要求是集实时监控、网络管理、绘图、编程和调试功能于一身的一体化软件;
*)对系统操作员可设定多级的操作级别(包括操作密码、软件操作权限及设备控制权限等),以增强操作权限和设备管理区域划分的灵活性,并有效防止系统被非法侵入或者越权使用;
*)具有报表功能,测量程序必须周期性地自动记录各种参数、状态、记录设备启停时间、累计运行时间等,允许将测量结果存储两年,可采用月报告和年报告等形式输出:
① 状态报告:设备启动/停止、报警状态,运行期间累计;
② 指令报告:设备启动/停止操作历史报告;
③ 所有能量消耗及操作报表记录,并定期提供能源消耗曲线图。
*)要具备完善的报警处理程序,报警要根据重要程度和优先级别发出,按轻重缓急处理异常事件,打印机打出报警信息,报警和事件名称等;
*)须兼容国际标准ISO*****-*中的BACnetTCP/IP、Ethernet、IP协议;数据库接口采用ODBC,软件支持BACNETMS/TP、BACNETIP接口、OPC接口、modbusRTU、modbusTCP接口、Lonworks接口、ProfiBus接口、DNP规约、M-BUS协议(能量表通用协议)、OBIX协议FOX协议、EIB/KNX协议等协议,以方便与第三方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或管理平台系统在管理层的集成;
*)控制层可同时使用ModBus、BACnet标志产品,以提供设备的互换性及采样控制精度,避免出现业主对唯一品牌的依赖性;
*)采用HTML,JavaScript,CSS前端界面开发技术;
*)适用IE浏览器随时随地登陆系统,无需安装任何客户端;
**)能够支持远程在线调试编程下载,客户端无需安装任何软件;
**)能够支持内网穿越,从硬件上隔离外网与内网通信,彼此既可以互不干扰,又可以相互连接;
**)无限扩容,没有节点数限制,不限制接入;
**)对私有协议的支持 ,系统为非标准私有协议的连接提供工具软件和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
(十一)建筑能效监管系统
根据国家节能规范的要求,系统通过设置前端智能化仪表、处理主机以及调用其他系统能源数据,实现对整个建筑能源数据(主要包括电量、水量、能量表)的分类分项初步处理、实时显示、分析等,据此进行设备耗能等级评定,为系统运行节能提供依据等。
*.主要功能要求见下表:
序号 实现的主要功能 功能要求
* 能耗数据采集、存储功能 对各种耗能设备的能耗数据进行实时自动实时检测、抄收、核算,并进行存储。
* 集中抄表 通过上位机可对计费终端远程抄表,通过扩展还能在任何接入Internet的终端电脑上对使用情况进行查询。
* 计量管理 根据抄表的数据及考核项目的设置,计算南**及商业区域部分不同区域用水、用电等的能源消耗,并输出报表。能够实现能耗的计量、查询、收费单据打印,按照实际的使用量进行计量和收费。
* 控制功能 方便实用的批量操作,可以远程设置和修改参数,实现集中控制。设定统一的结算周期,在结算周期内有统一的收费价格标准。自动抄表和计费功能,可根据需要分类或汇总打印收费报表和单据。欠费切断功能要求,当计费系统打印“缴费通知”通知用户后,在系统设定的时间内仍未缴费,管理员可以根据管理软件的提示切断欠费单元的供应。
* 嵌入应用 采用嵌入式版本软件,可集成在不同组态软件中,方便整个智能化工程的集中控制。
* 故障巡检 能对系统设备进行自动检测,对设备故障、通信故障等进行报警及记录、预警提示,并可实现远程维护和管理。
* 报表功能 对各个终端设备运行数据以图表等形式加以直观显示,自动生成实时曲线、实时数据报表、历史曲线、日月年报表等资料,可根据《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试行)》输出各种相关报表并打印。
* 评价功能 针对各耗能设备的分项能源**消耗计量,并计算各分项计量系统的能效,得出耗能系统的综合评价,通过分析对比实施能源优化配置。(可进行综合统计、管理,实现设备节能运行。)
* 密码保护 根据不同的用户权限,设置不同的密码,方便管理。
** 其他要求 界面**,操作简便。
*.主要设备及系统软件技术要求:
*)区域管理器:
① 联网远程抄表功能,可以远程设置数据采集相关参数;
② 具有线路断线、短路故障检测功能;
③ 通信方式RS***;
④ 最大负载数量***个;
⑤ 最**信距离***m;
⑥ 与数据集中器通信,上传数据和接受命令,分区管理各采样器,为采样器提供**V集中供电,与采样器进行通信,采集数据,进行控制;可现场检测采样器状态、数据并进行人机对话;
⑦ 不低于*个RS***接口,*个TCP/IP接口。
*)电力监控网关:
能接收处理且包含电力监控系统所有状态数据数据(投标可查询本项目电力监控系统数据);
*)建筑能效监管系统(平台)软件
① 应采用Windows操作系统,简体中文图形操作界面;
② 后台并发数据采集功能:通过管理中心的 器能与现场设备进行多线程同时访问系统采集数据,满足系统实时数据分析功能;
③ 能耗实时监控功能:通过系统软件可以实时监控设备运行情况,监控仪表数据运行情况,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得到及时处理。用于对建筑的能耗进行实时监控,软件首页展示项目个性化能耗使用情况,首页界面可通过实时天气状况、能耗分析图形、能耗用量同比环比等多种方式让管理人员方便快捷了解建筑能耗当前使用情况,系统软件配置首页编辑功能,可以根据项目现场需求制作出具有个性化特色的首页能耗展示;
④ 能耗分析功能:通过数据以图形的方式进行数据分析,可根据分类能耗(水、电、气、冷量、热量)、用电分项能耗进行能耗数据统计、分析;提供多种数据统计方式,可按区域统计、可按能耗类型统计、可按应用类型统计,系统可提供小时用量、日用量、月用量、年用量等多种方式统计;系统具备多种分析算法,提供同比、环比、排名等方式,分析结果可提供曲线、棒图、饼图等多种图形方式展示;
⑤ 应具有计费管理、报警管理、历史记录、密码保护等管理软件模块;
⑥ 软件可容纳的用户数量:不小于*万个计费单元;
⑦ 集中抄收管理:可同时采集处理所有采样点的信息,包括:用电量、用水量、空调能量、流量、温度等状态;
⑧ 数据查询:应具备对建筑、楼层、用户编号、用户姓名、数据时间、计费类型数据的查询功能;
⑨ 报表打印:应具有默认标准报表打印格式,并附带报表格式设计功能,用户可根据需要,自定义/修改报表打印格式。可以根据自己设计的报表格式导入软件进行数据打印;
⑩ 权限设定:应具有权限组管理功能,允许建立多个不同权限级别的权限组,灵活设定各级别权限组的操作员的每项权限;
? 数据交换:用户需查询的数据可以以标准、通用的格式直接导出,而无需通过数据格式转换;
? 设备动态检测记录:具有设备动态检测记录功能,通过这个功能管理者很方便地了解到用户的使用时间、使用状态,以及现场设备的性能。可以动态记录用户在特定时段内的使用状况,并生成动态曲线,为用户对计量数据产生异议时,提供参考依据;
? 报警管理:可检测系统工作状态,包括:区域管理单元、智能计量仪表等;
? 分时段计量:配合中央空调热量表实现分时段计量的功能;
? 操作核查:自动记录每次抄收的时间,判断操作人员是否按时、按要求抄收,便于考核操作人员的工作质量;
? 需至少满足以下四类用户的应用:
a)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维护,包括定义用户、分配权限、初始化各类基础数据等;
b)普通浏览者:按系统管理员授权浏览相应信息;
c)为满足上述四类用户的应用需求,系统需至少包含系统管理、基础数据、能耗实时监测、异常情况报警、能耗统计和能耗分析七大功能模块。
? 系统管理
系统管理功能模块主要面向系统管理员,具体包括用户管理、角色管理、权限管理和系统日志。
a)用户管理:要能对可登录系统的用户进行定义和管理,包括增加、修改、删除和查询;
b)角色管理:要能对用户进行角色划分,并支持角色的新增、修改、删除和查询;
c)权限管理:要能对具有不同角色的用户赋予不同的操作权限;
d)系统日志:要能对用户登录和操作事件进行记录、查询,以便系统管理员做系统使用情况的追踪。
? 基础数据
基础数据模块用于完成基础数据的录入和管理(增、删、改、查询),最主要的包括建筑信息、计量表信息、管理制度信息等。
a)建筑信息:建筑信息实现对大楼基本信息的录入和管理,信息项包括:建筑名称、建筑类型、层数、投入使用日期、用途描述、管理员、管理员电话等;
b)计量表信息:计量表信息用于对水表的基本信息进行录入和管理,信息项包括:水表编号、计量类型、所属建筑、所属楼层等。
? 能耗实时监测模块
用于对建筑的能耗进行实时监控。
? 建筑能耗监测
建筑能耗监测是以建筑为监测对象,以便管理者从总体上实时了解建筑当前的能耗状况,随时掌握建筑能耗是否存在异常情况,具体功能包括:
总用水量监测:能够按照指定的时间间隔实时显示所选建筑指定时间段内的用水量曲线或柱图。
** 异常情况报警
异常情况报警模块的主要功能是根据管理制度和用水管理制度对不合理用水情况进行报警。
** 能耗统计
能耗统计模块的主要功能为建筑能耗统计,主要包括用水量统计。可以分区分类进行能耗统计,并通过平面图掌握和管理用能状况。
** 能耗分析
?能耗分析分为建筑能耗分析包括建筑能耗百分比分析、建筑能耗逐时/日/月/年分析、同类建筑横向对比分析、建筑同期对比分析、建筑能耗排名。
(十二)入侵报警系统
设备须为**部技术安全防范部门检测通过认可,并经**技防部门登记备案许可的产品,承包单位须负责订购系统设备前取得当地**技防部门的认可。
*.系统前端设置防区键盘(可现场布/撤防)和防区模块,连至中央管理及处理收集的报警及联动信号在中央彩色中文界面表示,反应出现场的报警、信息及输出联动。
*.与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联动。
*.以电子地图形式显示报警点。
*. 一旦报警发生,图标与声响的报警信号仍应继续存在直到被确认。此时声响信号会停止,但图标信号须继续保留,直到报警点受到确认,发生报警的开关被复位为止。
*.具有支持与***报警中心连接的接口。
(十三)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独自成系统,系统提供标准开放接口、SDK二次开发包,接入智能化集成系统平台,实现与其他安防子系统(如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等)的联动功能。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不作为智能化集成系统平台;智能化集成系统平台应采用与厂家产品无关的完全开放的集成模式,安防各子系统的服务器、网络控制器均在运行在以太网上,采用TCP/IP协议与智能化集成系统平台集成;
*.管理平台中心服务器发生故障,不会影响录像数据的正常存储功能;
*.系统能够适应不同的网络环境对视频浏览和存储的需求。用户可以根据自已的需要,在实时浏览或者存储时选择高清画质或者低码率方式,两种方式可以同时使用,选择哪一种方式,取决于网络带宽及存储容量大小,用户可以更加灵活对系统进行管理;
*.要求系统与前端摄像机时间同步;
*.数字视频管理平台软件功能
*)视频监控
① 监看人员实时监控,可快捷以离线电子地图为业务入口在地图上快速定位目标摄像机,通过右键快捷方式显示常用视频监控功能,可以快速实现实况、录像回放等业务功能;
② 通过视频窗格实时播放摄像机所拍摄的音、视频信息,可实现长按某窗格在界面内任意拖动到指定窗格,满足对某一事件处理的多点查看最佳顺序或视角;
③ 可实现通过对播放界面内画面做单张抓拍或连续抓拍(间隔时间可自定义),抓拍图面列于界面右侧,可通过单选或多选直接另存为或直接关联案件/线索等;
④ 支持对所选摄像机进行查询回放、分段回放、录像下载、录像切片及录入案件等操作,同时还可以对选定摄像机添加备注,便于结合日常工作重点予以不同标记。
*)视频预警
① 通过智能视频检测手段对主要出入口、电梯厅等重点部位可疑事件和异常行为进行**小时监测预警,智能分析的预警规则主要有:
② 越界:物体或人员穿越警戒线时自动报警,常用于防止周界入侵如翻越栏杆、闯入警戒线等;
③ 入侵:警戒区域范围内出现活动物体或人员自动报警;
④ 逆行:发现不按规定方向运动的物体或人员自动报警;
⑤ 群体性事件检测:区域人员密度达到阀值,空旷区域人员突然聚集或者发散。
⑥ 不同场所分别适用的视频预警规则,合理选择预警规格,可以对重点区域进行有效预警,及时提醒相关人员注意并采取针对性措施。
*)视频布控
① 对重点部位按预案实施视频布控,提高查控堵截效能和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② 挑选目标区域卡口点位,识别记录过往车辆车牌,对重点车辆进行卡口布控;
③ 挑选目标区域人脸卡口,识别记录过往人员人脸,对重点人员进行布控。
*)视频追踪
根据目标人物、车辆在监控点周边视频点出现的移动轨迹,动态地切换移动方向上的摄像机进行接力跟踪监控,实现对目标的实时跟踪;视频追踪时,可以通过一机双屏功能实现地图上追踪轨迹切换和视频追踪切换的同步显示。同时亦可支持回放视频网格追踪,即实现对目标追踪点位周边视频的关联调阅,便于对追踪目标的轨迹梳理及预判。
*)视频上墙
在CS客户端界面下支持实况、组显示、轮巡、轮切等业务上墙功能,且支持收藏夹功能。客户端上支持开窗,窗格支持自动吸附、自动对齐,可放大缩小窗格,窗格布局可支持切换;支持实况/轮切上窗格或者大屏;支持保存电视墙场景,支持添加场景组。
*)客流统计功能:
① 支持智能分析,可以精确统计进入和离开人数;
② 摄像机算法可适应光线渐变、阴影、人员拥挤、推拉门等复杂的应用环境;
③ 支持绊线模式人员计数,分别统计触发绊线进和出两个方向的实时人员数量,以折线图形式动态呈现;支持区域模式人员实时计数,以折线图方式动态呈现;
④ 支持绊线模式下,指定的范围内的多个摄像头统计实时滞留人数,折线图方式动态呈现;
⑤ 支持按相机、时间段进行历史人员数量的查询,并支持以折线图、柱状图来呈现统计结果,以及结果导出;
⑥ 支持统计指定区域里的人员数量;支持统计触发绊线的人员数量,分别统计进和出两个方向的人员数量,并支持以折线图、柱状图来呈现统计结果,以及结果导出;
⑦ 支持按相机、时间段进行历史人员数量的查询,并支持以折线图、柱状图来呈现统计结果,以及结果导出;
⑧ 支持限定范围内统计人数超过设定阈值时产生报警。
*)区域热度统计分析功能:
① 人数异常报警:支持对检测区域人数大于、等于、小于、不等于某一设定人数且持续时间超过设定值时产生告警事件并抓拍图片;
② 区域人数检测:对划定区域内的人数进行统计并支持配置固定时间上报;
③ 规则配置检查:支持通过客户端对穿越警戒线、进入区域、离开区域、区域入侵、物品遗留、物品搬移、徘徊、非法停车等智能规则进行配置;
④ 支持对场景进行全帧率人数实时统计,绘制出人群热度图并实时展示;
⑤ 支持按区域设置报警高、中、低等级功能,支持一个或者多个检测区域报警等级设置,每个报警等级可以自定义,在检测区域内人数触发设定阈值时触发报警并抓图上传,支持人流预警布控功能;
⑥ 支持不少于三种检测方式,支持实时统计输出通道视频中的实时人数,支持同时对一个或多个监控点位在一定时间内的人流量进行统计;
⑦ 支持分时段布防报警功能,每天可设置的不重叠时间段不少于*个;
⑧ 支持不少于*个检测区域绘制;
⑨ 支持设置异常事件侦测区域,可设置为封闭正方形、长方形、三角形和多边形等区域,封闭多边形最多边数不少于**个,也可设置为一条具有方向的布控线;
⑩ 支持不同用户按需可视化设置布防规则,包括异常事件侦测报警种类、报警阈值、布防启动时间和撤防时间,并可按小时、日、周设定重复周期。
*.本系统的用电设备均由UPS提供电源;
*.本系统需开放通讯协议并提供接口,供智能化集成系统集成;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并经法定机构检验或认证合格。
(十四)出入口控制系统
*.管理系统需要有数据库作为后台支持,可以在线管理上万道门和报警点。可以管理不少于*,***个持卡人。可提供周编程、日编程、节假日等方便用户的管理。对所有的用户可以实现分级别、组、部门进行管理。系统可以方便的对内部人员进行发卡、授权。也可对访客等临时人员制作一张临时卡,并可对持有该卡的人员进行跟踪、定位、限制活动区域、设置出入路线等等。并且系统可以直接连接卡证打印机,把员工的信息、照片等直接方便的打印到卡片上。
*.管理系统功能:自定义门的开/关时间功能;计数功能;互锁功能;多卡组合开门功能;全局的防反潜功能;防跟随功能;防劫持功能;人员追踪功能;报警功能;多层动态地图显示功能;通过特权卡执行设置功能。系统管理者可以通过特权卡片通过刷卡等动作来改变某部分或整个系统进行更改,而无需到管理中心通过服务器、工作站对整个系统进行操作;事件动态记录及查询;数据库自动修复;实时监测系统状态;多工作站管理;加密功能;系统软件与门禁控制器之间通讯加密;通讯密钥的组合由用户自己设定,产品供应商不得留有暗门;出现火灾等紧急疏散情况或其它特殊情况;可以通过软件的预先设置强制打开或关闭某些指定的门,以便于达到人员逃生和保护重要的财务、文件等目的。
*.采用矢量电子地图,通过美观、直观的静、动态图像显示各类报警和事件信息及对现场设备进行控制,当有报警等事件发生时必须自动、快速弹出该层平面图。支持AUTOCAD矢量图,电子地图中的图标应根据地图的局部放大或缩小,自动相应改变其大小,在用户界面, 可对地图进行任意缩放**移。可在电子地图上直接处理发生的各类报警事件,如消除报警等。
*.系统应具有非法进入、长时间不关门、通信中断、设备故障等报警功能。
*.门禁控制一体机应具备脱机正常工作,并当供电不正常、掉电时,系统的密钥(钥匙)信息及各记录信息不得丢失。
*.电控锁需要根据门的种类配合提供磁力锁、电插锁、消防通道锁等,承包方不得要求追加任何变更费用。
*.本系统装置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在紧急情况下应自动释放出入口控制系统,与消防联动信号的接入点位置为各门禁控制器。
*.远程控制电子门锁的开关;实现跨系统的联动功能,具备断线独立运行的功能。
*.系统须开放通讯协议并提供接口与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等相关系统联网实现联动,接入智能化集成系统集成。
**.出入口控制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并经过法定机构检验或认证合格。
(十五)可视对讲系统(南塔)
*.基本要求:
本系统采用TCP/IP架构,设人脸识别,可对住户进行人脸识别验证,通过验证后,人脸识别仪向可视对讲主机发送信号开启大门,支持远程采集、录入住户人脸信息。本系统具备云对讲、访客预约、访客临时二维码、临时密码、智能家居功能。系统具备信息发布功能,支持网络诊断功能,各用户完全隔离,当一户故障不影响整个系统工作。可视对讲室内机应具有报警防区接口,可接入不少于*个有线防区,分机可实现布撤防,各户型紧急求助按钮、报警探测器的设置由装修专业具体负责。系统与火灾报警系统互联,当发生火警或需紧急疏散时,主要出入口的防盗门锁自动打开,同时可由控制室直接控制打开。
*.总体技术要求:
*)为保证系统稳定性及可靠性,产品需具备相关国家及行业认证: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部型式检验、CCC认证。
*)投标所选可视对讲系统应采用基于TCP/IP协议传输的全数字联网产品;
*)投标系统设备应为厂家的主营产品,采用先进、成熟、实用的技术,保证*年以上完全兼容新品的更换能力;
*)所选设备应具有良好的故障隔离能力,设备故障不相互影响;进户线路独立保护,线路短路或故障对系统其它用户不产生影响;具有巡检功能,能实时监测系统设备在线及故障掉线情况;
*)系统运行时应具备良好的独立性,任意两个设备之间的线路和中间设备无故障,应可正常通信,不应受服务器或其它设备故障影响,具备比较高的可靠性,安全性,容错性,确保其长期稳定运行;
*)所选设备应具备良好的性能,系统操作流畅、稳定,通话与图像同步,不应出现明显的延迟;
*)系统主要设备应具备本地、远程计算机两种升级能力,在必要时快速进行功能上的提升和变更;所选终端设备外观美观**,安装快捷,稳固不易掉落,符合项目整体形象要求;
*)系统需免费开放接口、提供通信协议供智能化集成系统及其他系统集成,应积极协助集成调试工作。
*.系统功能要求:
*)单元门口机、小区围墙机可主动呼叫住户室内机、管理机进行可视对讲;并接受远程开锁;
*)管理机可主动呼叫网内任意住户室内机,进行对讲;
*)小区最大支持不小于**台管理机,每台管理机可自行添加被管理单元号,实现不同片区呼叫不同管理机功能,也可添加所有单元号作为总管理机;
*)任意两个住户的室内机之间可相互呼叫对讲,同一住户如具备多台室内机,可群体呼叫进行对讲;
*)室内机应具备免打扰功能,开启后可接到呼叫,显示图像但不响铃;
*)室内机可自由设定来电铃声,并可通过不同铃声区分不同的呼叫来源;
*)室内机可主动监视单元门口机,并主动与门口机通话,主动开锁;
*)室内机能存储≥***条通话记录,包含时间,对象,图像抓拍,图像抓拍应可自动/手动进行,每次抓拍应间隔连拍≥*张,以尽量抓拍到来访者图像。
*)为了方便调试及售后维修服务,要求对讲设备通过输入栋号单元号房号后,自动生成一个IP地址,不需要手动输入或采用配置软件输入IP地址。如某户室内机坏了以后更换新的室内机,直接设置该室内机的单元号和房号即可,避免出现因坏掉的室内机无法知道IP地址而不能给新的室内机设置IP地址。
**)为了便于管理,给客户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管理机具有呼叫拦截功能,拦截时间段可设置,在设置的时间段内,所有围墙机或单元门口机对室内机的呼叫,都将呼叫转移到管理机上。
**)整个系统设备支持宽电压工作,电压范围DC**V~DC**V,不局限于某个厂家的某个电压,便于系统后期维护。
**)室内机支持门铃接入及呼叫。
**)支持业主手机云对讲功能,住户通过安装厂家提供的APP,然后通过手机扫描室内机的二维码信息完成注册,就可以实现门口机与手机APP的远程对讲功能,手机APP具备通话、监视、开锁功能。
**)每户住户至少支持*个及以上的APP客户端。
**)为了方便业主远程授权访客使用门禁系统,业主的手机APP具备临时二维码、动态密码等开锁功能,并且在PC管理机上可查询开锁记录信息,该记录信息包括生成动态密码信息、由哪个业主授权、开锁记录等。
**)云对讲功能只需要在总控中心设置一个网关实现上外网功能,让整个小区对视对讲网络通过这个网关与对讲服务器进行连接,而不采用每户单独给予连接外网的方式。
**)人脸识别要求标准:精准的人脸识别,人脸识别通过率大于**%,注册失败率小于*‰,识别错误率小于*‰;
**)非法进入报警功能:门口机/围墙机一旦识别到有连续*次刷非法卡或人脸,则自动上报管理中心并做相应提示;
**)人脸管理:优先采用服务器集中注册,可在小区设立的对讲系统服务器上进行人脸数据的管理,包括人类集中注册、删除人脸等功能。
**)前端门口机设备能够即时推送出入事件信息到智能集成 设备,事件信息包括:出入部位、出入时间、识别方式、数据/图片、人员类型,住户类型、关联对象等基本信息。
(十六)访客管理系统(**)
*.项目概述
本系统实现综合出入口管理平台与访客管理、人脸识别管理、通道闸管理、目的层派梯管理等系统功能集成与交互,在一个平台上完成数据存储、授权、报表统计、人员数据分析,鉴权,大楼信息、楼层信息、公司信息的建立和维护,访客授权与注销等功能。
要求需实现无需多个系统重复操作,实现统一下发授权,支持员工信息批量导入功能,员工信息的登记、变更、删除,包括发放IC卡、录入人脸等工作,解决各个系统逐一录入信息的繁琐流程,可在一个界面上完成员工人脸、 IC卡、二维码的授权,完成进出闸机、大楼公共通道、门禁权限的授权操作,平台应支持设备管理、大楼信息管理等、人员信息管理。
*.系统总体要求
*)通过在首层低区、高区电梯厅入口安装通道闸,保证所有出入人员与访客人员必须验证才能通行,确保人员流动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系统应能快速、简便、准确地对进出本楼的人流量进行统计和管理;
*)快速通道闸的读卡器应能阅读 IC 卡,二维码阅读器能读取手机屏幕的二维码以及纸质二维码。
*)人脸识别终端能识别员工及访客,入闸时候人脸识别终端带有测体温功能;
*)系统通过协议与电梯进行集成,实现员工及访客派梯授权功能;系统支持当授权通行人员通行闸机时候,人脸识别面板机能够自动显示电梯目的从派梯系统反馈回来的派梯梯号;访客派梯:访客进入通道闸时闸机派梯显示屏/选层器(合并)立即派梯并显示梯号,在电梯厅还可以二次派梯; 员工派梯:单个楼层权限的员工进入通道闸时立即派梯并显示梯号,在电梯厅还可以二次派梯;员工派梯:多个楼层权限的员工,可设置其中一个楼层为默认楼层,进入通道闸时立即派梯并显示梯号,如果此次不是去默认楼层,需要去其它楼层时,在电梯厅还可以重新选择楼层后重新派梯;电梯厅二次派梯设备能实现人脸+二维码+IC卡二次派梯功能,三种身份识别方式须集成在一台设备上;
*)出入人员信息记录存储, 出入人员权限的控制,出入人员信息的查询等功能均可通过综合出入口系统软件来完成;
*)系统支持与业主APP或公众号进行集成的功能,并能互联互通;
*.综合出入口平台功能要求
*)支持集成人脸识别管理、访客管理、通道闸管理、目的层派梯管理、梯控管理、门禁管理等,各管理功能以模块形式结合。
*)可扩展会议预约管理、消费管理、停车场系统的管理等,也可以支持扩展OA,ERP等平台的接入用于人员信息自动录入或注销;
*)支持按时间或设备统计近**天内的员工、访客、总人数的通行趋势,也可查看某天详细到时段的通行趋势分析。
*)支持对人脸、电子二维码、纸质二维码、IC卡、CPU卡等通行凭证统一授权、管理。
*)支持向各系统设备统一下发授权,实现人员进出,授权可以由物业统一管理,也可以由各个公司/部门独立管理。
*)支持人脸、电子二维码/纸质二维码、IC卡、CPU卡等多种识别方式应用于门禁通行、闸机通行、电梯派梯(如有派梯需求)、梯控等,并对事件作详细记录。
*)支持统计查看系统内包括门禁、闸机、派梯(如有派梯需求)、人脸识别机等所有设备的通行记录,可查看人员通行照片、通行时间、通行温度等信息。
*)通行的边缘处理器须支持识别动态二维码,动态二维码可防止被复制分发,通行边缘处理器支持脱机工作,可存储***万个持卡人信息,***万条人员进出事件记录。
*)支持对大楼信息的建立和维护,支持多物业、多楼层、多楼栋的综合管理,通过创建多账号进行分级管理,类型可分为超级管理员账号和子管理员账号。
**)支持对人员进行综合管理,人员信息、通行权限等都可通过综合出入口管理平台进行增、删、改、查、批量导入、批量编辑员工信息等操作,实现一键同步所有关联系统授权信息的高效管理。
**)访客来访记录统计:可按访客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码、被访人姓名、公司名、楼层、楼栋、时间日期统计访客来访记录。
**)访客来访记录查询:可按访客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码、被访人姓名、公司名、时间日期查询访客来访的详细记录。
**)支持快速、简便、准确地对进出的人流量进行统计和管理。
**)支持采用TCP/IP组网结构,保障高速率的数据传输。
**)支持所有对系统产生影响的用户活动、操作指令须自动记录日志并可导出。
**)平台支持数据的手动备份和还原。
**)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
a)综合出入口管理系统须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
b)门禁管理须提供著作权证书。
c)闸机管理须提供著作权证书。
*.访客管理功能要求
*)访客管理由访客软件、微信访客管理模块及阿里云服务器、访客前台一体机、访客自助机等设备组成,数据须无缝接入综合出入口管理系统。
*)人行通道闸机通道配置阅读器(二维码/卡)、人脸识别,供办公人员及访客使用,访客可在微信公众号自助预约到访,也可在前台处办理来访临时二维码或大堂访客自助机进行自助登记。为了提高访客信息、安全等管理,应用访客管理系统进行移动端来访预约、审核、身份验证等功能来改善大厦的管理效率。
*)本次招标要求访客管理由综合出入口管理系统实现统一管理、授权等。
*)支持实时查询访客信息、导出报表,并能以看板形式展现访客预约人数、访客到访人数、访客离开人数、访客超时逗留人数等数据。
*)支持设置访客黑名单,访客登记时将会提醒物业工作人员禁止给该访客发放访客通行权限,可根据需求对访客黑名单进行增、删、改、查等操作。
*)支持批量导入访客。
*)支持多种方式来访:线上预约、线上邀约、前台登记、自助机登记。
*)支持添加陪同访客,陪同访客是否登记身份证信息为可选项。
*)支持临时访客在前台登记到访,且是否需来访审核为可选项。
**)访客通行凭证至少支持:IC卡、CPU卡、人脸、二维码。
**)访客通行凭证发放至少包括:微信、短信、纸质打印。
**)支持访客权限通过网络下发至通行设备。
**)支持设置访客通行凭证的有效时间和有效次数,当超出有效时间或有效次数后,须自动注销通行权限。
**)通过微信公众号实现访客线上来访预约功能,来访预约功能可部署于业主或物业的公众号。
**)访客二次来访预约无需重新输入个人信息,可查询历史到访记录。微信公众号、访客自助机、前台访客工作站都可以快速显示该访客最近一次的预约信息,实现二次来访快速登记。
**)访客来访预约支持与员工一对一进行审核确认。
**)访客预约支持本公司外的指定人审核;
**)访客管理系统支持访客到访提醒。
**)支持公司指定接待楼层功能;
**)微信公众号状态显示:
a)历史记录至少包含三种记录查询:预约记录、审核记录、邀约记录。
b)预约记录须有状态提示,不少于以下几种:待审核、待验证、访问中、已完成、已取消、超时逗留。
c)审核记录须有状态提示,不少于以下几种:待审核、待到访、已拒绝、已取消、已通过。
d)邀约记录须有状态提示,不少于以下几种:已取消、待到访、已完成、过期未到访。
**)微信公众号员工历史操作记录可查询。
**)须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
a)访客管理系统须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
b)访客自助机管理软件须提供著作权证书;
c)微信来访预约管理软件须提供著作权证书。
*.人脸识别管理
*)本次项目招标为解决忘记带卡导致不可通行、考勤等问题,同时增加通行识别方式,须设置人脸识别系统,实现无感通行或智能预警,增强通行的便捷性、安全性。
*)在大楼主要出入口和重要的楼层门禁区域布置人脸识别设备,人脸识别系统可通过综合出入口管理平台统一管理,通过综合管理平台统一对员工的人脸完成数据存储、授权、报表统计及访客授权与注销。
*)支持对接综合管理出入口平台,实现人脸识别通行功能。
*)支持对人脸识别系统人员授权增、删、改、查。
*)支持设置人脸识别的设备、权限等参数。
*)支持人脸识别后回传识别的人员数据至综合出入口管理平台。
*)支持人脸识别系统通过对接综合出入口管理平台可实现人脸访客、人脸派梯(如有派梯需求)、人脸通行、人脸判断、人脸比对等功能。
*)支持通过人脸识别系统实现人员考勤功能。
*)支持设置人脸白名单、黑名单、陌生人等识别类目。
**)人脸识别系统须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
*.目的层派梯管理
*)目的层派梯系统对接综合出入口管理平台,实现统一授权,数据统一管理等功能,可设置人员多楼层权限、单楼层权限(默认楼层派梯),实现控制非权限人员随意进出大楼。
*)支持对接综合管理出入口平台,实现目的层派梯功能。
*)支持人员获取通行授权(IC卡/二维码/人脸)后,通过闸机的同时,联动目的层派梯系统,获取由电梯系统分配的电梯号。
*)支持目的层派梯后,自动点亮已分配电梯的呼梯键、所去楼层键。
*)支持多楼层权限、单楼层权限、默认楼层设置。
*)多楼层权限用户按默认楼层进行派梯,如需去其他楼层,进入电梯厅内可通过二次派梯机实现验证人脸/二维码/卡进行二次派梯,选择有权限的其他楼层。
*)访客用户支持单楼层授权,根据预约授权的楼层实现派梯,错过电梯在电梯厅通过二次派梯机验证人脸/二维码重新实现二次派梯。
*)详细记录通行、回传响应到达楼层、梯号和人员的数据。
*)支持联动通力、日立、迅达、三菱等电梯系统进行目的层派梯二次派梯。
**)须提供目的层派梯系统须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
*.主要设备技术要求
*)闸机人脸识别面板机
?支持通过WEB进行设备信息查询;支持通过WEB进行用户信息管理;支持通过WEB进行设备时间管理;支持通过WEB进行系统维护;支持通过WEB进行安全操作管理;支持通过WEB进行人脸、指纹等技术参数配置;支持通过WEB进行图像参数配置。
?支持防假体攻击功能,对视频、电子照片、打印照片中的人脸应不能进行人脸识别。
?支持人脸、二维码、密码识读和人证比对功能,对门的开启方式,卡(人脸、密码)的各种使用权限进行组合设置,实现不同场景的权限管理。
?支持多种人脸注册方式:设备本地人脸注册;本地U盘导入人员信息; 远程中心下发人脸。
?支持中心下发黑名单信息;支持本地黑名单信息比对;支持本地黑名单事件报警功能,报警信息能上传至平台。
?支持不开启白光补光灯实现人脸识别。
?具备以下报警功能:(当连续若干次在目标信息识读设备或管理/控制部分上实施错误操作时;当未使用授权的钥匙而强行通过出入口时;未经正常操作而使出入口开启时;出入口开启时间超过设定值时;设备被拆除时;胁迫码;黑名单卡刷卡时);设备具有 * 路入侵探测接口,能联动报警输出;设备支持未授权人员刷人脸时,设备能支持抓拍图片并实时上报平台预警。
?含人脸识别面板机显示梯号定制。
*)电梯厅二次派梯屏
?支持通过WEB进行设备型号、软件版本、序列号等信息查询;应支持通过WEB进行用户权限信息配置及管理、时间管理、系统维护、数据管理、远程重启、远程升级、管理权限配置及管理、人脸、指纹等智能参数配置、图像参数配置、音视频参数配置、广告信息发布。
?支持防假体攻击功能,对视频、电子照片、打印照片中的人脸应不能进行人脸识别。
?支持中心下发黑名单信息;支持本地黑名单信息比对;支持本地黑名单报警功能,报警信息可上传平台。
?支持不开启白光补光灯实现人脸识别。
?具备以下报警功能:当连续若干次在目标信息识读设备或管理/控制部分上实施错误操作时;当未使用授权的钥匙而强行通过出入口;未经正常操作而使出入口开启时;出入口开启时间超过设定值;被拆除;胁迫卡和胁迫码;黑名单卡刷卡时;并具有*路入侵探测接口,能联动报警输出;具有防拆功能,强力拆除时,可上传报警事件到中心。
?含人脸识别面板机显示梯号定制。
?含人脸识别面板机应用软件(含选层程序),人脸识别比对、二维码、刷卡身份验证,选层,派梯联动。
*)通道闸机
?实现大楼人员进出、货物进出的管理及控制。
?授权通行功能:通过人脸识别面板机、二维码读卡设备进行进出人员的身份识别,门禁管理系统会自动与后台数据库连接查询,对已授权者,发送开门信号给道闸,对未被授权者不提供开门信号,从而实现对全部进入人员的有效控制与管理。
?通道闸接受有效刷卡后,打开闸门,允许人员通过,在规定的时间内人员通过通道闸,闸门自动关闭,如果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以外仍然滞留在通道中,闸机将发出超时报警信号,如果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进入通道,则闸门自动关闭。
?每组通道内设置多组传感器,能够正确识别正常通行、尾随以及单人携带行李箱等情况,具有行人通行控制功能和通行方向探测功能,具备感应器被遮挡报警功能。
?闸机设置低位探测器,有效防止人员潜伏。
?通过读卡器、人脸识别、二维码身份验证设备控制两个方向的人通过,确保每次只能通过*人,实现防尾随功能。
?未经授权的反方向闯入行为,会触发报警并立即关闭门扇。
?授权人员携带拉杆箱通过不会误报警。
?授权人员携带大件文件包通过不会误报警。
?能够正确识别多种情况的非法尾随情况,及时触发报警并关闭门扇。
?安全保护功能:设备具备通行状态提示、断电处理、火警联动、紧急疏散、防夹伤等。
?在通道闸闸门开关区域内,应设置多层防夹伤监测传感器。
?必须满足消防疏散要求,闸机接收到火警信号,闸机门翼应自动打开,形成疏散通道。
?闸机配置状态指示灯,指示读卡器刷卡位置、通道状态(如绿色光代表可以从此通道通行,红色光代表此通道禁用),各类指示灯的颜色均可调节。
?闸机具备声、光报警提示功能。
?断电情况下,门翼应能手动打开。
?易于使用管理和维护:活动式桥架盖板和底部盖板,便于安装和维护。
?闸机提供自由电路接点及标准通讯接口,可与任何读卡器等身份识别设备兼容。
?设备主板提供常规干接点接口,主控板提供RS***和RS***接口。
?每个通道需配置独立的遥控器,用于满足前台接待中心对速通门远程控制要求。
?机械安全,即使门翼接触人体,产生的力矩也不足以使人受伤。
?系统设备平均无故障运行次数(MCBF)不小于****万次。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系统和设备可靠性指标的有关资料。
?闸机须具有CE等国际质量认证证书,闸机生产企业必需具备ISO****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及ISO*****环境管理体系证书。
?闸机通道宽度、机体长度、机体高度、机箱宽度,需由施工单位深化设计时与业主最终确定,取得业主同意后方可实施。通道宽度及机体尺寸应业主要求所做的调整,原则上不做费用调整。
?闸机门翼造型及侧板造型、机箱外壳颜色由施工单位深化设计时与业主最终确定,需取得业主同意后方可实施。闸机造型及颜色应业主要求所做的调整,原则上不做费用调整。
(十七)电子巡查系统
根据后期使用方要求设置具体点位,详见图纸设计说明
(十八)智能化集成系统
将不同功能的建筑智能化系统,通过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集成,以形成具有信息汇集、**共享及优化管理等综合功能的系统。
该系统的目标是对辖区内所有设备进行全面有效的监控和管理, 将建筑内的机电设备以及其他相关子系统集成起来,形成可以在统一人机界面下实现对所有机电设备以及子系统,进行监视、控制和管理,并提供集中报警和联动功能,确保大厦内所有设备处于安全、高效、节能、最佳运行状态。具体在于实现所谓“两个管理”和“两个服务”。
面向设备和客户的管理:确保安全,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降低运营成本。
面向客户和领导的服务:提供完善的服务信息和便捷的服务方式 ,以及提供完整的信息供分析,作为辅助决策的依据。
该系统融合物联网的实时运行数据,将各种零碎、分散、割裂的信息数据,包括建筑本身的基本信息、消防、强弱电、暖通、给水、排水、污水、安全保卫、能源、设施设备、资产等,进一步引入到楼宇的日常运维管理功能中。可以实现对建筑内机电设备的综合运行监控、报警/故障管理等功能。该系统以实时数据库和历史上数据库为核心,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自动控制等技术将建筑的消防、安防、楼宇自控、通讯等主要设备的状态、警报、数据等参数纳入到统一管理平台上,可实现联动预案的编制、子系统的联动控制等功能,可对建筑(或建筑群)内所有智能化设备进行全面有效的监控和管理,丰富建筑的综合使用功能、提高管理的效率,继而确保建筑群内所有相关设备处于高效、节能、最佳运行状态,为建筑内工作人员提供一个安全、舒适、便捷、高效的工作环境。
*.系统总体功能要求
为确保平台的完整性及扩展性,系统功能包含集成管理、系统首页、报警管理、角色管理、用户管理、模式管理、报表查询、运行日志、系统配置、系统监控、能耗管理、实时监测、能耗统计、冷站管理、设备运维管理、设备管理、工单管理、巡检管理、维保管理。
*)设备集中监控管理
系统首页可查看各个重要子系统设备的运行参数。管理员可以通过一台计算机进行监视,用户可以看到所有智能化子系统设备的运行状态、故障状态、运行时间等运行参数,用户可以在此界面上实现设备的启动、停止等控制。
智能化集成系统应能提供各子系统的楼层平面图漫游索引功能;因展示内容丰富,平台还应能提供分图层(按子系统分层)的展示模式。
子系统目录导航应按子系统类别、楼层、子系统设备类别的方式列出三级目录。
设备监控参数展示形式应按照系统(设备)结构图、设备列表、系统平面图三种方式实时监控。
*)大屏可视化管理
平台需提供大屏可视化管理功能界面,需根据用户需求开发领导驾驶舱大屏展示页面,可以通过可视化页面实时展示各系统的实时运行情况。展现的方式包括饼状图、趋势图、列表等方式。展现的数据包括设备告警数、设备的运行状态、能耗的消耗情况、系统业务数据统计、设备工单的统计参数等。可对来访的客户及管理人员实时展示建筑物内设备和系统的运行情况,提升对外的展示形象;
*)报警管理
系统应能实现实时报警、历史报警、报警分析的管理。可对大楼的报警信息按照紧急程度,用不同颜色显示报警信息条。通过系统筛选、确认,防止误报警或虚假报警信息。系统报警可设置与位置的联动功能。
报警信息应分为一般设备报警、非法入侵报警、火灾报警等。根据报警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至少划分为三级,分颜色区别显示。
历史报提供历史报警的保存及查询调用功能,用户可以根据报警级别、报警时间、子系统、处理状态等不同的字段对历史报警信息进行查询并供导出使用。同时报警信息还提供饼状图、曲线图进行展示。
报警分析:对报警进行分项统计,包括不同系统的报警占比统计、报警趋势统计,按不同的周期统计报警的整体趋势,为设备的维修、备品备件的提供依据。
*)跨子系统联动
系统应能将集成的不同子系统的控制点均加入到联动控制策略中,实现跨子系统智能联动,从而充分发挥各子系统的功能。
智能化集成系统跨系统的联动,应能实现全局事件的管理和工作流程自动化。同时应可以通过编制时间响应程序和事件响应程序的方式,来实现建筑内机电设备流程的自动化控制,节省能源消耗和人员成本。联动方式应可以设置,能够根据用户的需求设定。联动的配置应该采用界面配置,无需进行编码,方便用户对联动的配置。
*)模式管理
软件系统平台应能基于子系统提供的运行参数信息和控制点,提供控制逻辑或运行模式编辑功能。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时间调度功能。即根据时间表实现一个或一组设备定时开、关机或运行工况转换;时间变化可以按分钟、小时、天、星期、月和/或假日的时间调度;
?运行模式编辑功能。即可以编辑某种模式,使得用户在选取相应的模式时,系统自动按照事先确定的模式,调整一个或一组设备的开、关机或运行工况;
?模式的编辑应能实现跨弱电子系统的自动化集成控制;
?时间表、运行模式和控制逻辑的编辑功能应全通过全图形化或便捷的人机交互工具,而不可使用代码编制的方式,使得非IT专业物业操作人员自行对模式控制内容及参数进行变更。
?系统需包括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各机电设备、智能照明、出入口控制、景观照明、入侵报警等的模式管理配置。
*)设备管理
系统支持设备资产管理功能模块,可根据确定的设备编码体系,建立设备台账信息库,包括分类编码信息、属性信息、技术规格说明、空间位置、安装信息、供应商、质保期、维护维修记录、维修成本、使用物料量、工具、关联的订单、附件文档等。可对设备分级分类,并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从入账、使用到处置,相关状态、操作、成本等数据的完整统计,并提供各类分析报表。现场可通过二维码技术识别设备,实时查询设备数据状态、运行情况、历史维保情况等。
系统支持现有数据的一次性导入功能。
需提供分类(建筑信息、用能设备、监测仪表)、分系统(电力系统、暖通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梯系统、照明系统等)的设备台账管理。
*)设备工单管理
实现提供多渠道(电话、PC、H*页面、APP等)接受服务请求并进行工作安排和部门协调,为每一项工作进行优先级的安排、制定工作流程和步骤等。以工作单的提交、审批、派工、追踪、反馈为主线,实现全闭环管理。管理记录所有工单的详细信息,包括执行人、响应时间、完成时间、处理结果以及满意度情况等;
*)设备维保管理
支持制定预防性维护工作的工作规划,描述详细的维护步骤和维护标准,可以查看到全年的维护计划。
通过有效的管理维护流程,实现有效的**分配、流程和计划的执行,并管理工作表现,确保重要的资产保持最佳的运行状态。
能够自动按照预设维护周期生成维护计划及相应工单,并能够实现工单的实施情况监控和数据分析。
报表功能:维保计划汇总表、维保计划明细表、提供设备保养覆盖率和保养执行统计报表。
*)设备巡检管理
通过智能手机扫描二维码标签实现巡检点位的管理,并在智能手机上进行巡检数据的录入和上传。按预定的时间检查各子系统设备,看设备的状态是否符合规定,记录每一次巡检信息,同时对人员巡检频次进行检测,并可根据巡检结果生成相关的维护工单,可按月、周、日来定义巡检内容,并能实现数据分析。
系统需具备环境、保安等巡检路线的设定和报表功能。
**)人员排班
为规范运维人员的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可设置排班制度。考虑阶段性的重点工作及临时性工作等因素进行排班,提高排班员工作效率,降低人力成本,使排班管理流程化规范化,帮助运维人员提升工作效率;
**)能耗管理功能
通过采集水、电、冷热量等各种建筑能耗数据,及时采集分析能耗数据,对能耗的实时动态进行监测,报警显示,历史数据归档。
能耗比较:提供多种分析算法,如同比、环比等方式,实现对区域能耗、具体能耗类型进行分析、对比,不同时间范围内能源管理组能耗值的比较。
统计报表:实现多种方式的能耗值报告,如区域能耗统计报表、能耗类型统计报表、日统计报表、月统计报表、年统计报表、建筑总能耗统计报表、单位面积能耗报表等,帮助用户掌握自己的能源消耗情况,找出能源消耗异常值,并为能耗统计、能源审计提供数据支持。
**)报表管理
系统能应能记录各个智能化子系统的历史运行数据,并提供给用户浏览、查询、分析的手段。软件应能根据用户需要,应能显示每个设备的实时图(运行数据实时变化曲线)和历史趋势图(运行数据历史曲线);应能支持数据库中任何信息的用户自定义、图形化显示。软件以图文方式定制输出报表并供打印。
**)用户管理
系统应提供多种用户管理,用户应分为一般用户、专业用户和管理员用户。系统中的所有服务器与工作站使用用户密码安全机制。管理员可对每类用户自由配置不同授权内容;所有物理的或逻辑的对象都可以安排在预设定的不同对象组中。只有被授权的用户才能对预设定的对象组进行操作和处理;
**)日志管理
系统应能提供完备的历史日志记录,分为“用户操作日志”、“子系统运行日志”、“软件操作日志”的查询浏览,方便用户能离线的分析整个系统运行,为追溯、用户使用系统说做的操作和各子系统运行状况提供依据。
?支持通过不同的字段查询相应日志信息,具体字段包括:名称、类型、时间段等;具体字段视不同的日志类型而定;
?给定权限的前提下,支持用户删除指**志记录;
?可同时删除多条或全部日志记录;
?支持用户对指定的日志条目以文本的方式导出保存;
?可查询所有用户的权限、状态、操作的历史记录。
**)移动客户端应用
系统需支持移动客户端管理,提供手机APP。主要提供报警管理,用户可以在APP中收到实时报警信息,查看报警等级、报警时间、报警类型、报警名称、报警点位置、报警状态,并对报警进行确认和处理;并可查询报警处理情况。用户可在APP中查看各子系统设备的重要运行参数,并对设备进行控制指令下发。设备运维管理:通过APP实现设备的工单维修、设备日常巡检、设备保养工作。
?快速响应
移动应用连接人与物,随时随地开展业务,缩短服务响应时间。当系统出现故障时,系统自动把相关信息推送到用户手机端APP应用中,用户可以及时了解和快速响应系统故障。
?工单优势
快速构建移动应用,建立企业移动化的业务优势,远程有效的执行分配的工作,优化部署任务;现场便捷获得相关数据,显著提升效率;移动端管理报表,一起尽在掌握。
?便捷工作
随着智能手机、iPad等轻薄便携的移动智能终端与人们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结合得越来越紧密,移动互联技术的快速发展给予运维单位提供了更便捷、更精确的维护帮助。
手机 APP 与资产管理模块、维保管理模块配合使用。
*.子系统接入功能
基于项目的建设管理要求,将建设一套智能化集成系统,具体接入的智能化子系统包括:建筑设备监控系统、能源计量管理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物业管理系统、会议室管理系统、智能照明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电力监控系统、电子巡查及管理系统、综合出入口及访客管理系统、电梯运行状态监测系统、机房监控系统、综合环境监测系统、充电桩系统、可视对讲系统等系统。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监控的系统包括冷热源系统、暖通空调系统、送排风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梯系统等。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提供实时的通讯接口方式(如OPC、 BACnet)给智能化集成系统,应实现BAS的所有监控功能,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监控功能:
① 冷热源系统
?监测并显示各台冷水机组运行参数;
?实时监测并记录冷冻水系统中各设备的运行状态与系统运行参数;
?实时监测并记录冷却水系统中各设备的运行状态与系统运行参数;
?实时监测并记录阀门的运行状态;
?实时监测供热系统的运行状态;
?监测补水泵系统的运行状态;
?对冷热源各系统设备的运行故障进行报警。
?当设备参数值超出设定值时,提示报警。
② 暖通空调系统
监视整个楼宇物内空气处理机组、新风处理机组、风机盘管等空调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及非正常状态的设备数据,智能化集成系统可以进行设备运行状态的集中监控。
具体功能如下:
?基于电子地图以楼层及子系统为单位,展示各类暖通空调设备的分布情况,显示其运行状态及基本参数;
?监视空调设备状态、运行参数、故障、手自动等状态;
?空调设备的运行控制。
③ 送排风系统
监视整个楼宇物内送风机、排风机、送风兼消防补风风机、排风兼消防排烟风机等送排风设备的正常运行及非正常状态的设备数据,智能化集成系统可以进行设备运行状态的集中监控。
具体功能如下:
?基于电子地图以楼层及子系统为单位,展示各类送排风设备的分布情况,显示其运行状态及基本参数;
?监视送排风设备状态、故障、手自动等状态。
?送排风设备的启停控制。
④ 给排水系统
监视整个楼宇物内给排水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非正常状态的数据。智能化集成系统可以进行设备运行状态的集中监控。
具体功能如下:
?基于电子地图以楼层及子系统为单位,展示各类通给排水设备的分布情况,显示其运行状态及基本参数;
?监视集水井高低液位情况,高液位报警;
?监视潜污泵的运行状态、手自动状态、故障报警;
?监视生活水箱高低液位情况,高、低液位报警;
?监视生活水泵的运行状态、手自动状态、故障报警。
*)能源计量管理系统
通过与电、水、空调能量计等计量检测仪表对接数据,实现对建筑物的能耗进行实时监控和统计,及时发现能耗异常。
具体功能如下:
?基于电子地图以楼层及子系统为单位,展示各类计量检测仪表的分布情况,显示其运行状态及基本参数;
?能耗管理系统提供SDK开发包和ODBC接口与平台对接,监测各楼层区域的用水量、用电量等数据;
?实时及历史用水量、电度、冷量一览表;以楼层、用能部门为单位,以图表方式展示每个楼层、每个部门等的实时能耗数据及历史能耗数据;
?对能耗数据进行分项统计及分析。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通过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提供的接口定时汇集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各个装置的使用情况数据。
具体功能如下:
?以电子地图的方式展示视频监控设备的分布情况;可实时监视各种摄像机的位置与状态以及图象信号;
?可视化管理系统可以实现从监控工作站的室内电子地图窗口中点击摄像头调出实时动态监控的图像;
?可对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进行快速操作,实现带云台摄像机的控制、俯仰及变焦对焦等功能;
?实时统计摄像头的在线、离线情况;
?调取并展示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区域热力图;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告警画面的弹出上墙,告警信息的统计及分析。
*)出入口控制系统
系统平台采集门禁系统各级设备的运行状态,展示门禁及人员进出数据。
具体功能如下:
?出入口控制系统提供SDK开发包和ODBC接口与平台对接;
?电子地图方式查看门禁分布情况,并配置为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联动进行报警;
?报警时能触发报警点旁边的摄像头联动弹出实时视频,以方便值班人员了解现场情况;
?实时监测出入口状态并记录电锁或门磁的开关状态(要求提供门磁反馈信号);
?对出入口设备进行远程开门、常开、常关等操作;
?可按楼层、楼栋的方式进行门禁控制操作;
?查询并统计出入口记录信息;
?通过权限控制,能对权限范围内的门禁点位进行开关控制。
*)电梯运行状态监测系统
通过BAS系统实现对电梯运行状态监测系统的集成,对于电梯只监不控,实现的监控功能如下:
电梯运行状态监测系统提供MODBUS协议或OPC服务与集成平台对接,可实时监测电梯运行状态,包括故障报警、上行、下行状态、平层状态、运行状态等;可视化方式查看电梯分布情况、平层情况、运行状态等。
可实时调用轿厢的视频图像。
*)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
信息发布系统提供API接口或SDK开发包与集成平台对接,三维可视化方式查看重要信息发布分布情况;完成对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进行集中监控管理,能够显示信息查询与发布系统(如触摸屏、功能显示屏等)的实时数据;监测并显示信息发布系统的启停状态状态。
?完成对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进行集中监控管理,能够显示信息查询与发布系统(如触摸屏、信息发布屏等)的实时数据;
?监测并显示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的启停状态;
?可对信息发布设备进行开关控制,音量调节;
?可获取节目内容,对内容进行发布控制;
?通过截屏的方式获取前端播放内容。
*)入侵报警系统
入侵报警系统提供API接口或SDK开发包与平台对接。
具体功能如下:
?以电子地图方式管理所有的感应探头并配置为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联动进行报警;
?报警时能触发报警点旁边的摄像头联动弹出实时视频,以方便值班人员了解现场情况;
?在入侵系统能够开放整理撤防和布防权限的情况下,系统实现入侵系统的整体撤防和布防功能;
?系统可以记录、保存历史报警数据,并可以实现报警数据的自定义查询功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提供实时的通讯接口方式(如RS***、RS***)给智能化集成系统,对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只监不控,应实现的监控功能如下:
?监测温感、烟感的运行状态、联网状态、报警状态;
?监视各类火灾报警探头的正常/报警状态、手动报警工作状态;
?电子地图方式查看重要消防设备的分布情况;
?通过回路和列表的方式显示各类传感器和报警器,设备点位异常或报警时,颜色区分;
?能实时监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报警及动作信号,子系统的任何报警、动作信号均能在平台上显示,子系统如有报警及动作信息,立即在电子地图上显示报警及动作信号的位置,并以声音方式发出报警信息;
?能定时查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运行状态,如发现故障,立即在电子地图上显示故障信息;
?火灾报警探测器的工作状态、探测器地址、位置信息、相关联动设备的状态;
?能与视频安防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等联动,配合消防人员对火灾报警信息进行处理。
*)物业管理系统
物业管理系统提供Iframe接口与平台对接,可通过远程链接的方式对接物业系统;平台需开放相关设备运行数据、工单数据、能耗数据等数据给物业管理系统。
**)会议室管理系统
会议室管理系统提供实时的通讯接口方式(如API、Modbus)给智能化集成系统,应实现的监控功能如下:
?监测多媒体会议中控设备的运行的故障状态;
?对中控设备及会议设备的故障告警实时提醒;
?远程对会议设备进行开关控制;
?监测会议室的占用及空闲情况,对会议室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及分析。
**)智能照明系统
通过与智能照明系统对接,对智能照明系统设备的工作状态进行集中监控,在工作站上以空间的形式显示各照明区域的信息。
具体功能如下:
?系统以电子地图方式展示各照明设备分布情况及区域信息;
?监视各主要照明回路的状态与报警;
?在智能照明系统开放各个回路的开/关控制权限的情况下,可对各个照明回路的控制功能;
?可设置楼层照明模式的控制;
?设置其他的照明控制模式,可根据用户的使用需求来设置。
**)公共广播系统
公共广播系统提供实时的通讯接口给智能化集成系统,应实现的功能如下:
?应实现公共广播播放状态的显示(包括音量、设备工作状态);
?应能以电子地图和菜单方式管理所有的广播设备等;
?当公共广播设备工作异常,应能通过显示或声音方式提出报警;
?可读取功放设备多媒体文件信息,进行音源控制切换功能;
?在系统提供权限的条件下,能实现广播设备的开关控制、音量控制和音量调节。
**)机房监控系统
机房监控系统提供API接口或SDK开发包与平台对接,通过电子地图的方式查看机房设备的分布情况:
?监测专用空调的空调回风温度、湿度、故障报警、开关状态;
?监测每组蓄电池的单体电压、总电压、总电流参数,重要参数;
?监测机房环境的温湿度;
?监测机房门禁系统的刷卡信息;
?当出现专用空调的故障报警信息、机房漏水时,能通过显示或声音方式提出报警;
?完成对机房UPS、精密空调的运行状态,实时监测及时侦测故障和报警信息。
**)电力监控系统
电力监控系统必须在自成系统后,由电力监控系统监控软件向智能化集成系统提供一个统一的OPC数据接口,与集成系统进行数据通讯,提供相关信息,主要实现以下基本功能:
?监测电力设备的开、关、报警与故障状态;
?电表的实时电量、电流、电压等参数;
?根据提取的数据生成模拟量一览表、开关量一览表、电度量一览表、事件的报警一览表;
?对用电数据进行分项统计,可按年、月、日、天的时间维度进行统计;
?可根据用户的报表需求进行用电数据的查询,同时可供导出使用。
**)电子巡查及管理系统
由电子巡查系统软件向智能化集成系统提供一个统一的ACCESS、ODBC数据接口,与集成系统进行数据通讯,提供相关信息,主要实现以下基本功能:
?可查看巡更线路,巡更地点,巡更时间,巡更员等;
?可查看实时及历史巡更报告,并输出打印;
?可实现巡更计划编排、分类报表自动生成。
**)充电桩系统
由充电桩系统软件向智能化集成系统提供数据接口,与集成系统进行数据通讯,提供相关信息,主要实现以下基本功能:
?可实时查看充电桩监控系统的设备在线状态、工作状态、故障等数据。
?提供充电桩系统报警功能,报警类型包括故障预警、设备掉线报警、通讯异常报警和数据异常报警。
?读取充电桩系统数据,查询充电记录、车辆信息、充电时长、充电电度、费用等。
?监控充电桩的电压、电流等数据,显示充电桩占用及空闲状态监控。
?可对充电桩设备远程启停控制。
**)出入口及访客管理系统
由出入口及访客管理软件向智能化集成系统提供数据接口,与集成系统进行数据通讯,提供相关信息,主要实现以下基本功能:
?可实时查看出入口及访客管理系统设备(人脸识别面板机、快速通道闸机等)在线状态、工作状态、故障等数据。
?提供出入口及访客管理系统报警功能,报警类型包括故障预警、设备掉线报警、通讯异常报警和数据异常报警。
?电子地图方式查看设备分布情况,并配置为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联动进行报警;
?报警时能触发报警点旁边的摄像头联动弹出实时视频,以方便值班人员了解现场情况;
?实时读取查询访客系统的数据,可对访客数据进行统计查询,输出报表数据。
?对访客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按小时、天、月、年的时间周期对访客数据进行趋势统计查询。
**)环境监测系统
由环境监测系统软件向智能化集成系统提供数据接口,与集成系统进行数据通讯,提供相关信息,主要实现以下基本功能:
?监测显示温度、湿度、二氧化碳浓度等环境参数。
?监测显示环境设备的在线、离线状态并实时告警提示。
**)可视对讲系统
由可视对讲系统软件向智能化集成系统提供数据接口,与集成系统进行数据通讯,提供相关信息,主要实现以下基本功能:
?监测对讲设备的故障状态,监测对讲设备的呼叫状态。
?可远程对可视对讲设备进行开关控制。
*.系统平台技术要求
*)系统平台技术要求
系统采用B/S结构,独立于任何子系统为独立第三方软件平台。采用BACnet、OPC等标准开放系统接入技术,即插即用方式接入。系统采用的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具有国家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为保证国产软件自主知识产权,保障后续产品的连续性,具有自主研发能力,提供“智能化集成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
?系统接入的最大用户个数:不限;
?软件需内置标准接口,如Modbus、BACnet、OPC、DB、串口等,并支持扩展;
?可以自定义报警事件、报警时间段、报警联动内容;完善的报警机制,报警处理形成闭环;
?系统支持局域网,私有云或公有云部署,适用于单体项目以及园区或集团型项目。
?基于REST架构的的智能化集成服务平台,支持本地及云部署,支持未来扩充的需要;
?基于角色访问管理机制,支持到点的权限控制,支持按集团-区域——项目的权限控制和权属管控;
?前端页面框架支持响应式布局,满足不同客户端分辨率的要求,支持在 IOS、安卓、windows 平板上使用;
?用户初次使用软件时无需安装客户端插件;
?支持报警点与视频的联动;
?采用Html*绘图(Canvas)方式,提供在线组态设计,即编即用,方便调试和维护;
?为确保系统的易用性,子系统之间的联动需采用图形化配置,支持报警点与电子地图联动;
?平台对外需提供标准化数据接口,协议采用 HTTP、接口方式为REST-API,数据格式为JOSN;
?基于角色访问管理机制,区分不同类型人员职责;
?提供可筛选的数据接口,支持与外部系统监视、管理数据交互能力。
*)系统安全要求
?系统需具备丰富的安全加密及认证措施,确保系统安全无风险运行;
?系统间的数据交互加密传输,确保数据安全;
?系统中的账号密码信息加密存储,确保账号安全使用;
?提供可靠、稳定的应用系统和数据库的灾备方案;
?系统支持数据库定时自动备份功能;
?系统支持数据库导入、导出、修复等功能,既使在服务器突然掉电或中止运行的情况下,也能确保系统数据不会受到破坏;
?用户管理和权限管理应充分利用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的安全性;
?系统运行时有完整的日志记录,具有应用监控及调度功能;
?系统程序强壮,没有安全漏洞;
?应用软件运行时有完整的日志记录,具有应用监控及调度功能。
*)系统防灾与数据备份
项目需要绝对保障各服务系统的稳定、连续、安全运行,因此系统需支持集散式的系统结构,另一方面对IBMS数据库服务器进行双机热备,从而保证整个系统安全可靠的运转服务。使用共享的存储设备,两台服务器使用的实际上是一样的数据,由双机或集群软件对其进行管理。
*)双机热备的实现模式
双机热备有两种实现模式,一种是基于共享的存储设备的方式,另一种是利用纯软件镜像的方式,也称作共享磁盘系统和镜像磁盘系统。
基于存储共享的双机热备是双机热备的最标准方案,结构如下:
对于这种方式,采用两台或多台服务器,使用共享的存储设备(磁盘阵列柜或存储区域网SAN)。两台服务器可以采用互备、主从、并行等不同的方式。在工作过程中,两台服务器将以一个虚拟的IP地址对外提供服务,依工作方式的不同,将服务请求发送给其中一台服务器承担。同时,服务器通过心跳线(目前往往采用建立私有网络的方式)侦测另一台服务器的工作状况。当一台服务器出现故障时,另一台服务器根据心跳侦测的情况做出判断,并进行切换,接管服务。对于用户而言,这一过程是全自动的,在极短时间内完成,从而对业务不会造成影响。由于使用共享的存储设备,因此两台服务器使用的实际上是一样的数据,由双机或集群软件对其进行管理。
对于纯软件的方式,则是通过软件镜像,将数据可以实时复制到另一台服务器上,这样同样的数据就在两台服务器上各存在一份,如果一台服务器出现故障,可以及时切换到另一台服务器。结构如下:
纯软件方式有两大优点:首先节约投资,不需购买昂贵的磁盘阵列;其次不受距离的限制,两台服务器不需受SCSI电缆的长度限制。
但同时这种软件镜像的方式也有必然的缺陷:首先,是对写入性能的影响。由于要对数据进行实时复制,无论是采用同步方式还是异步方式,都必然会有一个过程(同步方式,即只有在复制完成后,原来的操作才算成功;异步方式,即只要源数据操作完成就算成功,复制工作在其后进行。),这必然影响了数据库的写入的速度,切换时也可能会产生数据丢失;其次,是数据同步过程的影响。当任何一台服务器重新启动(不论是正常切换、非正常启动或是例行维护)后,都需要对两台服务器上的数据进行同步。在数据量较大时,这一过程不仅对性能存在影响,也同时造成了一个双机热备的不可用时间缺口。
考虑到项目工程规模庞大,楼宇管理系统的数据量相应也很庞大,且服务及数据的写入频率也较频繁,因此方在此设计方案中建议选择基于共享存储的双机热备方式,即共享磁盘系统。
*)子系统接入要求
智能化集成系统应采用高效的通用接口技术,通过特定的系统交换层面和标准的通讯协议,无缝兼容不同子系统。可以转换多种协议,如:RS***/***、API、BACNET、ODBC、OPC、MODBUS、ODBC等。
?IOT采集服务支持不少于**万点位数据的接入;
?支持MODBUS/TCP,BACNET/IP,JSONAPI等接入协议;
?支持物联网设备直接接入、系统后台接入、NB-IoT接入、*G/*G等多种接入方式具有相应的数据转发机制,针对设备的专有协议;
?采集服务与平台集群控制端支持通过MQTT进行数据传输;
?支持设备运行数据根据用户需要,通过标准接口输出提供第三方系统调用;
为了达到预期的效果,所有需接入的子系统均对外提供开放接口协议以供智能化集成系统调试。
常用的通讯形式和协议,例如,NetDDE、NetApi、Socket、RS***、RS***、LonWorks、BACnet等,都可以以标准的形式接入到智能化集成系统。
接口通讯协议的内容要完整、清楚,能据此编程实现通讯。通讯协议的版本必须和工程现场实际应用的主控制机版本一致。
智能化承包商根据指引文件,协调各智能化子系统厂家无偿配合进行开发接口程序开发,并由智能化集成系统厂家的现场工程师进行接口调试工作,直至数据合格、准确。
系统名称 物理接口 软件接口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以太网接口 OPC、 BACnet
能源计量管理系统 以太网接口 OPC、ODBC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以太网接口 SDK、API、Onvif
出入口控制系统 以太网接口 OPC、API、ODBC
入侵报警系统 以太网接口、串口 TCP/IP、ModBus、SDK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串口 RS***、RS***
物业管理系统 以太网口 Iframe、API
会议室管理系统 以太网口 API、ODBC、TCP/IP
智能照明系统 以太网口、串口 OPC、EIB
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 以太网接口 OPC、IP、API
背景音乐系统 以太网接口 SDK、API
机房监控系统 以太网接口 API、ODBC、SDK
电力监控系统 以太网接口 OPC、 Modbus
电子巡查系统 以太网接口 ACCESS、ODBC
各系统物理接口、软件接口由智能化承包负责根据项目所选品牌设备统计、更新、协调及深化等。
*)人机界面技术要求
智能化集成系统界面设计应秉承符合人机界面学的总体原则,充分体现“易用、美观”的特点。整体上应采用直观的电子地图方式和设备列表方式显示各个子系统、设备及各楼层信息,操作界面简单、**。
?各系统应采用统一的中英文标识(遵照最新的国家规范);
?各系统应采用统一的电子地图、设备组态和图形界面(具体到每一个按钮、报警标识、提示文字等);
?各系统应采用统一的数据命名格式;
?配备定制大屏驾驶舱界面;
?根据项目的建筑结构设计建筑外立面及园区总平面三维效果图;
?根据项目的建筑结构设计*D室内地图,对不同的区域进行色块及功能区分。
*)系统性能指标要求
系统采用强大的数据库mysql作为后台数据库,同时软件采用分布式架构设计。因此软件系统具有很强的数据处理能力和响应速度,软件系统的运行性能指标主要取决于其运行支撑环境。性能指标是在实验室使系统在满负荷情况下,用生成的虚拟数据模拟现场情况下测试得出,按照配置的硬件运行环境和网络环境,系统将达到以下性能要求:
?告警上报时间<=*秒;
?支持采集周期可配,最小周期*秒;
?单台采集服务器支持在*分钟接收处理的有效告警数不低于*****个;
?单台采集服务器支持在*秒接收处理的有效点位数据不低于****个;
?系统控制命令传送时间:≤*s;
?系统最大监控点数:不限;
?系统实时数据传送时间:≤*s;
?系统控制命令传送时间:≤*s ;
?系统联动命令传送时间:≤*.*s ;
?数据库存储数据刷新时间:≤*s;
?查询数据动态更新时间:≤*s;
?系统信息差错率:≤**-*;
?系统平均无故障时间:≥ ******小时。
*)技术关键点分析
结合实施原则,系统应达到以下技术路线:
?集成服务设备模式:充分利用现有、成熟、先进的设备构架当前系统,通过成熟平台设备与中间件的使用,使得当前系统有更好的易用性、扩展性、高效性;
?系统整体设计采用两层结构:使得整个系统具备高度分布式的特点,同时,由于数据存储与表现层和业务逻辑分离,因此也具备了高可靠性的特点;
?支持B/S架构:B/S模式使得整个体系更具备开放性;
?具备全面的XML支持:数据可以与其他单位和部门共享;
?支持多种传输模式:**浏览器等,其他的传输模式在支持产业标准XML和SOAP之后均可得到支持;
?可以通过统一的接口支持不同的数据源:**SQL Server和ORACLE和,以便从非XML标准的数据中可以轻易产生出XML数据;
?基于XML、SOAP、HTTP等产业标准:所有的数据表述、传输协议、通讯标准都是基于XML、SOAP、HTTP等产业标准,以确保可与其他系统实现顺利的集成和协作;
?模块化功能扩展:可简单实现系统功能扩展或模块附加,在不影响原有用程序情况下实现系统功能扩展;
?具备完全分布式的体系结构:可实现在不影响现有系统的情况下,增加服务器的方式扩展原有系统的负荷能力;
?具有松散耦合的WEB服务模式:可以允许在其他系统、技术或平台中独立的重用WEB服务;
?可支持高效率和高可靠性服务:如系统负载均衡、集群服务、活动目录服务、消息队列服务、组件服务、网络信息服务等等;
?面向对象程序语言:完全符合面向对象的标准化的程序代码语言;
?提供安全管理办法:包括数据存储和传输的加密方式、用户权限的控制模式,确保涉密信息传输、交换、存储和处理安全,逐步完善平台的安全管理机制,降低系统运行的人为风险;
?提供对操作系统、数据库、网络设备、用软件的实时监测功能:当被监测对象存在安全隐患或通讯中断时,系统自动发出告警;
?系统允许用户最大限度地利用微软操作系统下的全部**:例如用VC、VB或其它同类的编程语言开发新的、后续的用软件;结合其它套装软件实现网络环境下的多系统协同运算。所有这些新开发的用和原有的用一样,以程序模块的方式并存于多任务系统中,它们都具有即插即用的特性。
*.系统基础功能
*)登录
采用统一的登录地址,方便用户管理和记忆。本系统有独立的用户认证管理可以快速和方便的集成任意第三方系统。
采用单点登录为用户提供了统一身份认证的功能应用,只需在系统中设定其它常用系统的登录信息,就可以直接从登录界面进入相应信息系统,切换到其它系统时无需再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做到“一次登录,多次访问”。
*)用户管理
用户分级授权管理是确保平**全可靠工作的重要一环,平台设计多个级别用户并支持扩展,由管理员用户统一管理各级人员操作权限。
平台具备分级别、分区域、分范围的权限管理功能,管理员用户能够针对各个子系统设置人员的访问、操作权限、访问区域、访问系统、编辑权限、控制权限等;所有用户的操作记录将自动存档,并且不能被删除修改。
授权用户只能进行权限内的操作,处理报警、事件,执行相关的管理流程,或进行系统配置与预案定制。
对不同用户授予不同的操作权限,使他们对系统中不同的子系统/设备、不同区域的设备以及系统中的不同功能模块具有不同的操作(监视、控制、管理)权限。管理员可对各类用户自由配置不同授权内容;所有物理的或逻辑的对象都可以安排在预设定的不同对象组中,每个对象组都可以预规定某些授权使用的用户个人密码。只有被授权的用户才能对预设定的对象组进行操作和处理。
平台默认提供两种用户组:管理用户、普通用户。
*)系统项目信息配置
系统配置包含项目名称,位置,项目图片,项目简介。平台提供可编辑功能,用户可自行修改。
*)运行日志
用户操作日志:可对用户操作平台数据进行记录。可根据查询结果导出格式为EXCEL。
系统运行日志:可对子系统设备的接口通讯和控制指令数据进行记录。可导出格式为EXCEL。
*) 报警管理
报警管理主要包含实时报警与历史报警两大功能,报警发生时,值班人员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相应操作,相应操作完成后,已恢复和处理完毕的报警信息转为历史报警记录。
① 实时报警
?饼状图:显示当日不同级别报警次数所占总报警次数的百分比;
?折线图:显示当日不同级别报警数目的**小时趋势走向;
?表格:显示实时报警信息,在本区域用户可以对具体一条报警信息进行“确认”、“处理”和打开该报警区域的子系统展示页面和监控视频画面。
② 历史报警
?饼状图:以日、月、年为单位显示不同级别报警数目所占总报警次数的百分比;
?折线图:以日、月、年为单位显示不同级别报警数目的趋势走向;
?表格:用户可以按照时间段、级别、子系统、状态、处理人等条件查询以及导出历史警信息。
*)报警分类及操作
① 报警分类
?系统采用实时报警集中管理方式,可将各个系统中的各种报警集中进行显示、处理,支持报警级别优先级排列。报警级别支持扩展自定义,默认划分为三级:紧急报警、重要报警、一般报警,依次用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当操作画面在其他画面(不在警报画面),有警报发生时在系统页面上方报警灯会闪烁,并有声音提醒。
② 报警确认
?当系统发生报警时,将按照报警级别及类别以短信、声音报警、报警警报灯等多种方式提示管理人员,显示报警具体信息。直到报警故障被处理,管理人员手动解除系统报警,确认故障处理完毕,系统才会停止报警状态,恢复正常。
③ 报警信息筛选和查询
?系统产生的所有报警及故障信息,用户可以按照时间段、级别、子系统、状态、处理人查询历史警信息,并按照时间(日、月)和不同级别报警的方式展示历史报警信息的统计和趋势分析图形。
*)报警联动
实时报警发生时手动点击视频,弹出报警点关联的视频窗口,进行警情确认。一机多屏条件下,实时报警发生时手动点击电子地图,可跳转到报警点所在的电子地图界面,以更直观的方式查看报警所在位置。
*)报表查询
系统集中控制软件平台能记录各个智能化子系统的历史运行数据,并提供给用户浏览、查询、分析的功能。软件应能根据用户需要,显示信息的实时图(运行数据实时变化曲线)和历史趋势图(运行数据历史曲线);
① 设备运行历史报表
用户可通过起始日期、截止日期、子系统、对设备进行查询,通过表格形式进行导出,支持导出打印。系统同时支持以折线形式展示各子系统在自定义查询的不同时间段的趋势走向。
② 设备运行历史趋势图
设备运行历史趋势图以“日”为单位显示各个子系统在不同的时间段的运行数据,并以折线的形式进行展示。
*.智能联动功能
系统实现集成以后,实现了各子系统之间的“对话”,各子系统可以互相联动和协调,原本各自独立的子系统在集成平台的角度来看,就如同一个系统一样,无论信息点和受控点是否在一个子系统内都可以建立联动关系,解决全局事件之间的响应。这种跨系统的控制流程,大大提高了建筑的自动化水平。这些事件的综合处理,在各自独立的智能化系统中是不可能实现的,而在集成系统中却可以按实际需要设置后得到实现,这就极大地提高了建筑的集成管理水平。
*)联动配置
系统能够实现跨子系统的集成控制和联动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序号 功能名称 功能描述
* 消防系统与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联动 在当出现消防报警时,监控大屏上会以电子地图的方式显示消防报警点的位置,轮巡消防报警点的视频,同时在操作台左侧报警管理屏自动弹出消防报警处理窗口。
* 视频系统突发事件联动 当运营人员通过监控大屏两侧的视频监视器窗口发现了某业态的突发事件后,通过点击智能化集成管理管理系统右侧的视频管理屏幕的对应的视频位置按钮,系统则进入突发事件联动预案。此时,监控大屏应轮巡事件发生位置周边的视频图像,同时,在电子平面图闪烁指示事件发生地点,辅助运行人员迅速确定事件发生位置。
* 门禁系统与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联动 监视非法侵入的事件:当非法侵入发生时,如非法的持卡人被检出时,在报警管理-实时报警中会出现实时的报警记录,可点击报警记录后摄像头图标进行视频查看。
* 入侵报警系统与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联动 当有报警信号发生时,在报警管理-实时报警中会出现实时的报警记录,可点击报警记录后摄像头图标进行视频查看。
* 智能照明系统与入侵报警系统的联动 当入侵报警系统发出报警时,智能照明系统打开相应区域灯光。
* 入侵报警系统与门禁管理系统的联动 当入侵报警点位出现报警时,则联动门禁管理系统,把周围的门禁设备改成常闭状态,防止外来人员逃走。
* 集水井水位监测系统与视频监控系统的联动 当集水井出现高水位或者超高水位报警的时候,则联动附近的监控设备,平台自动弹出摄像机的实时画面,让值班人员第一时间看到集水井水位溢出的情况。
最终联动场景须由运营管理公司最终审核确认。
系统提供各子系统间的集成控制和联动功能,从业务角度上可分为三类:突发事件联动、日常运营联动、重大活动预案。
*)联动触发
① 突发事件联动
对于不同的的突发情况,系统能够根据用户的需求设定多种不同联动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突发情况:消防报警、安防报警、人群拥堵、机电设备故障报警等(可使用工具配置)。
?消防报警
发生消防报警时,各子系统应能够按照消防标准要求触发一系列的联动动作,而系统作为集中管理系统应能同时实时显示各联动设备的动作情况,并能够自动显示发生报警位置视频信息。
此时,在集中控制系统显示界面上监视并不局限于以下的内容:(以下系统联动的设备均为报警区域内,具体设备区域划分按具体项目内容及消防标准划分。)
序号 联动内容
* 显示通风系统排烟风机开/关机状态;
* 显示门禁锁的开/闭状态;
* 调用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
* 显示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是否切换为消防模式;
* 集中控制软件电子地图显示发生报警位置;
* 集中控制软件向相关管理人员发送短信通知。
?安防报警
发生安防报警时,各子系统应能够按照安保要求触发一系列的联动动作,而系统作为集中管理软件应能同时实时显示各联动设备的动作情况,并能够自动显示发生报警位置视频信息。
此时,在平台显示界面上监视并不局限于以下的内容: (以下系统联动的设备均为报警区域内,具体设备区域划分按具体项目内容及消防标准划分)。
序号 联动内容
* 显示门禁锁的开/闭状态;
* 调用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
* 显示电梯所在楼层、同时调用电梯内的视频信息;
* 集中控制软件电子地图显示发生报警位置;
* 集中控制软件向相关管理人员发送短信通知。
?重点机电设备报警
发生重点机电设备报警时,系统应能自动联动相关子系统,并能够实现维保提示等功能:
触发应急预案的重点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设备报警:(以下报警应能够根据具体项目的设备维保要求灵活设定、修改)。
所属系统 机电设备报警类型
暖通空调 送、排风机故障报警
空调末端故障报警
冷却塔风机故障报警
冷冻、却泵故障报警
冷水机组故障报警
热水锅炉故障报警
给水排水 生活水泵故障报警
电梯监控 电梯设备故障报警
具体内容如下: (以下系统联动的设备均为报警区域内,具体设备区域划分按具体项目内容及消防标准划分)
序号 联动内容
* 调用报警区域内的视频图像;
* 集中控制软件电子地图上显示报警设备的位置;
* 集中控制软件上显示报警设备近三次的维保记录信息;
* 集中控制软件上显示针对该设备的维修流程建议;
* 集中控制软件向相关管理人员发送短信通知。
② 日常运营一键式操控
通过配置开店、闭店的联动事件,满足系统的日常管理需求。
实现管理一键式操控。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可使用工具配置):
序号 功能名称 功能描述
* 开、闭店自检功能 通过点击开店自检按钮查看开闭店时刻各个子系统的运行模式、系统通讯连接状态、系统消息,以及通过监控大屏轮巡的方式检查各业态重要通道及出入口的视频信息,保障系统各业态的运行安全。
* 开、闭店时间设置功能 用户可灵活设置系统开、闭店时间,通过修改开、闭店时间实现一键式调整各子系统自动运行时间表。
*.模式控制功能
*)模式配置
可以根据不同使用场景,定制相应的运行模式,取得最大节能效果及科学信息化管理。在系统运行过程中,管理人员可以通过操作模式按键,改变系统的运行模式,系统按照预定的运行策略将控制指令发送给各个子系统,从而实现各个子系统的自动化管理,协助物管人员依据经营需求标准化运行,并具备实时监控和数据自动分析功能,从而实现对系统所有子系统的智能化掌控。模式配置及管理可以开放给有专业技能的工程师使用。
系统能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上针对各个子系统的默认模式。同时系统向用户开发模式编辑功能。在不需要对系统进行任何专业修改的情况下,用户可以根据自由定义某个使用时间或运行事件触发下,执行某种些操作的模式设定。设定的内容包括设备的运行状态,系统重要运行参数的设定值,跨子系统的连锁动作等。
*)场景应用
a)暖通空调模式控制
?暖通空调用来提高建筑物内各区域环境的舒适度,通过控制室内温度、湿度和新风,以满足建筑物的使用要求并向使用者提供健康舒适的室内环境。暖通空调占建筑总能耗的**%~**%,因此制定合理的节能控制模式对智能建筑的节能、以及构造舒适的建筑环境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针对不同季节对供冷的需求变化,提供以下几种场景自动化控制模式:平日制冷模式,平日过渡季制冷模式,节假日过渡季制冷模式,节假日过渡季模式和手动模式。用户点选不同的模式,系统进入相应的场景控制模式。空调系统中任何设备设定为手动运行模式,场景控制模式显示为“手动模式”。
b)智能照明模式控制
?智能照明提供“晴天及白天”、“阴雨及夜间”、“节假日”、“手动控制”等多种模式,用户可以按照时间变化等信息自定义模式和时间策略,以达到节能并高效运行的管理。
?停车场及车库照明的场景模式控制,做到分时段、分回路控制。各个时段内,各回路的开闭状态。举例如下,无论工作日或节假日,车库照明都按照下表所述分时段控制。
开灯时段 照明回路
A* A* A* B* B*
*:**~*:**
**:**~**:** ● ● ● ● ●
*:**~**:**
**:**~**:** ● ● ●
**:**~**:** ●
说明:
A*,A*——车道照明,各占**%车道照明;
A*——车道照明,占**%车道照明(兼为应急备用照明);
B*,B*——车位照明,各占**%车位照明。
符号说明:●代表开灯,其他空格为标着为关灯。
① 供配电监控系统场景模式控制
供配电系统属于**供应系统,有专业的系统管理规范。场景模式集中控制系统对供配电系统只实现监测、故障报警、记录功能,不执行控制功能。
*.运维管理功能
*)设备运维管理人员通过该模块来设置维保策略,并根据维保策略生成维保计划、维保任务,由设备维保人员做设备维保工作。通过维护管理系统可以有效的帮助管理者进行设备日常维护管理、设备修改管理以及设备状态监测,可以及时记录设备出现异常情况的时间、更换配件的时间以及修理情况,能够建立一个完整的设备维护记录文档,降低了运维成本,提高了设备运行性能,实现了设备维护的动态化管理,极大提高了员工工作效率;
*) 设备台账
对各类用能设备、重要设施等进行空间定位,并集成设备设施的设计信息、出厂信息、资产管理信息、维保信息等各阶段、各相关方的信息,并为所有设备分配二维码,从而对设备台账进行全面管理;
*)设备维修
登记设备的维修记录,包括维修时间、维修人员、联系方式、维修记录详情、备品备件使用等。管理人员可通过模型直接获取某设备的历次维修记 录,协助了解设备的全生命周期状况,为设备后续的维修或保养提供数据支持;
*)设备维保
高亮展示需定期保养的设备,通过不同颜色展示设备保养状态(临近保养、已过保养期等),提醒管理人员进行保养操作。点击设备模型可查看保养信息详情,包括下次保养时间、历次保养记录等;
*)设备巡检
在系统中制定周期性的巡检计划,包括机房巡检、设备巡检和自定义巡检,巡检计划指派具体负责人。高亮展示需待巡检的设备,可查看巡检设备记录信息、巡检计划信息,点击设备模型可查看巡检记录;
*)工单管理
系统以报单、派单、接单、完成、评价、验收为基本流程,实现全闭环管理,对工单的每个环节,系统将会定时推送消息提醒运维人员和管理者,运维人员和管理者可以随时看到工单的当前状态,对工单的进程进行跟踪及处理;
*)排班管理
*.系统大屏可视化
*)数据可视化框架
大屏可视化数据展示面板可投到项目机房大屏上,可展示标题、项目云览、云设备、智工单、聚能源等模块。
*)组件化模块
a)标题模块
显示项目名称,并显示当前天气、空气质量(今天),近*天天气情况(地点获取)。
b)项目云览模块
可查看项目全貌、显示竣工时间、商业面积(建筑面积、公区面积、租区面积)、监测设备树、监测点位数。
c)云设备模块
可查看今日关键告警情况:总告警数、未处理个数、处理中个数、已处理个数,同环比情况;也可以查看每天或一到两周的告警数量趋势、告警动态滚动(紧急告警)。同时,还会对各分项进行展示。
举例如下:
消防系统:消防监测点总数,报警总数;
空调系统:设备总数,开启台数,故障台数;
冷机系统:设备总数,开启台数,故障台数;
电梯运行系统:电梯总数,运行总数,故障台数;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设备总数,在线总数,离线总数;
出入口门禁系统:门总数,关闭总数,故障总数;
防盗报警:系统状态(布防/撤防)、设备总数、报警数量;
停车场管理系统:总车位数,已占用车位,空闲车位;
办公楼(总路数、开启数、掉线数),底下车库(总路数、开启数、掉线数)。
d)智能工单模块
对今日工单数、巡检数进行展示,分别展示的内容为今日工单数展示逾期未完成、今日未完成、今日已完成、待派单内容;今日巡检数展示任务总数、任务完成率、过期任务数、异常点数、保修数量内容。
此外,还按照工单的分项进行展示,内容涵盖月工单来源统计内部、统计外部,月工单类型统计(不含保养),月工单状态统计,月工单数量趋势,未处理工单列表。
e)能源模块
可以对耗电量(建筑、公区、租区总电耗量)、同环比;对公区能耗分项占比(照明、空调、**、其他能耗占比);对单位耗电量(总建筑、公区、租区 单位建筑面积总耗电量)、同环比;对空调系统情况(冷效比、单位制冷空调面积耗冷量)(制冷量实测)、同环比;对冷站冷效比(制冷量实测)、同环比;对高低压变损率(实测)、同环比;并且关键指标项的统计频率会按照每*分钟记录。
f)建筑体检报告模块
可以针对系统主管和领导检查的需要定期生成建筑体检报告,能体现数据分析的价值,也是工作的亮点。
*.系统移动端应用
系统提供移动APP端的应用管理菜单。
*)报警功能
用户可以在APP中收到实时报警信息,查看报警等级、报警时间、报警类型、报警名称、报警点位置、报警状态,并对报警进行确认和处理。
*)监控功能
用户可在APP中查看各子系统设备的重要运行参数,并对设备属性进行控制指令下发。
*)报修功能
用户可通过APP直接进行设备报单/非设备报单,编辑完信息后点击报单即可工单。
*)工单功能
报单成功后,工单中指定的派单人、接单人、验收人、评价人就会在待办工单中查看工单,从而进行处理。
**.系统建设价值
*)统一管理
① 系统集成
?系统和各子系统的数据交换是通过接口设计来实现的。对于各个子系统的通讯接口和协议,采用通讯集中管理方式,即通过前置转换程序将各子系统的通讯接口都统一到OPC标准上来,不同厂家的不同通讯及协议的产品,只需对其通讯协议和数据格式编程,即可方便地集成到中来;
?系统采用高效的通用接口技术,通过特定的系统交换层面和标准的通讯协议,无缝兼容不同子系统。可以转换多种协议,如:RS***/***、API、BACNET、ODBC、OPC、MODBUS等;
?从技术角度看,智能建筑与传统建筑最大的区别就是智能建筑各智能化系统的高度集成。智能建筑系统集成,就是将智能建筑中分离的设备、子系统、功能、信息,通过计算机网络集成为一个相互关联的统一协调的系统,实现信息、**、任务的重组和共享。智能建筑安全、舒适、便利、节能、节省人工费用的特点必须依赖集成化的建筑智能化系统才能得以实现。
② 信息共享
?将分散的、相互独立的智能化子系统,用相同的环境,统一的软件界面进行集中监视。管理员可以通过自己的桌面计算机进行监视;可以看到环境温度、湿度等参数,空调、电梯等设备的运行状态,建筑的用电、用水、通风和照明情况,以及保安、巡更的布防状况,消防系统的烟感、温感的状态等等。监控功能以生动的图形方式和方便的人机界面展示管理者希望得到的各种信息。
?用户可以监视和观察设备的启动、停止,事故状态和模拟参数的量值等等。使用集成软件提供的图形用户接口,这些设备将以对象的形式按需要的模式显示在屏幕上。用户可以组织需要的报表和历史数据文件,作为档案保存。
*)节约运营成本
① 提高效率
?系统用软件功能代替硬件干接点联动方式,不仅节约,更增加了集成的信息量和系统功能。集成系统可以使管理人员在一台或多台电脑上,以相同的界面操作、管理各个智能化子系统,方便管理,也可以减少管理人员的人数,提高管理效率。
?系统根据预先定义的规则,对系统信息进行加工、分析,并基于历史数据对一些时间的运行趋势进行分析和预测,对设备进行主动维护,对可能出现故障的设备进行预报警,提出预测和建议;从而减少了人工现场排查的工作量。
② 减少能耗
?管理者可以实时掌握能源流向,改变能源的粗放式管理。系统可提供远程监测、能源审计、能耗统计等服务,为深入挖掘企业节能潜力打下基础。通过计量装置在线监测和用电负荷、电量、电压、电能质量、燃气量、燃油量、供水量等能耗信息的实时采集,及时、完整、准确地为更高级信息系统提供基础数据,为节能减排、降低能耗成本等业务策略的实施提供技术基础。从而为大型建筑的经营管理各环节的分析、决策提供支撑。
③ 统一存储
?系统控制着建筑内所有的机电设备,传统上各系统自成体系工作,并不和外界交换信息。建立一个开放的工作平台,采集、转译各子系统的数据,建立对应系统的服务程序,接受网络上所有授权用户的服务请求,实现数据共享。这种网络环境下的分布式客户机/服务器结构使集成信息系统充分发挥其强大的功能。
*)人性化操作
① 简单易用
?系统是融合了智能建筑创新管理模式的一套集成系统,是智能建筑的核心部分,通过在中控室建立集成平台,将保障智能建筑正常运营的子系统进行集成,在一个房间、一个平台上集中进行监视、控制和管理。
?通过简单易用控制模式,可以大大简化了工作的复杂度,降低了对管理人员的要求。管理人员只需要轻松地点击鼠标,选择不同的控制按钮,系统即通过下发一系列的预置命令组合,实现对所有设备的控制。
② 形象易懂
?系统采用电子地图和设备列表的形式显示各个子系统、设备及各楼层信息,使用者操作界面简单、**。并为使用者提供了丰富、可维护的基本图型库(基本图型库中存有****多个基本图元,使用者可根据需要自主进行设计并添加,也会定期发布最新图形库),使用者可以采用“拖放”的方法在开发平台完成电子地图制作,在设置图形和相应设备之间的对应关联后,使用者就可以很方便地在布防图上实现对建筑物内各设备的监控。
?图标
**.系统部署
*)本地部署系统:
支持本地部署,系统通过内部局域网与各个智能化子系统的管理主机进行连接。设置中心服务器,采用B/S体系结构。以下是常规物理服务器配置指导,实际执行中应不低于此配置。
*)移动终端
移动终端包括智能手机**板电脑,支持操作系统Android *.*+ ,IOS**.*+。
*)云部署
① 系统将提供搭载公有云及私有云的两种云服务解决方案,云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云服务平台的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数据存储等设备。云部署分为两部分,云端和本地前置机,云端部署平台及应用服务,本地前置机部署采集服务。前置机通过内部局域网与各个智能化子系统的管理主机进行连接;前置机通过专网或公网与云端经行连接,采用B/S体系结构。
② 管理系统采用多级架构设计,集成控制各业态内所包含的各个子系统,通过ESB数据总线或者数据集成中间件,支持各项目平台与总部平台实现平滑对接,满足整个系统的联动和信息共享,实现后期数据集成和智能管理。并为用户提供综合数据分析和报表功能,包括经营绩效KPI、业绩分析、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数据走势分析、运营分析、流量分析、客户群分析等,可以通过多种组合方式,直观、全面地提供分析结果,支撑各级管理层的决策。
③ 系统运行的服务层,聚合多种业务中间件服务,对数据进行采集、调度、分析、统计等处理,提供工业级实时/历史数据库,支持上层应用的高效访问。
④ 通过服务层提供的WCF接口,实现对系统的功能扩展。可实现多个业态的数据采集和共享交互,实现多个子系统的数据交换。并实现了对外接口服务模块,语音服务模块,短信服务模块,全局事件处理模块等。这些运行于服务器的软件模块相对应于应用层实现的各种功能。
⑤ 因此管理系统完全支持云计算这一**的计算模式,使用户能够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使用各种终端访问所需的应用。这些应用部署在地域分散的数据中心上,这些数据中心可以动态地提供和分享计算**,这种方式显著地降低了成本、提高了经济收益。
⑥ 以下是常规**配置指导,实际执行中应不低于此配置。
*)云**
组件 规格配置 VM
/容器 VM
数量
CPU (C) 内存 (G) 系统盘 (G) 数据盘 (G)
应用服务器 * ** *** *T VM *
数据库服务器 * ** *** 依项目配置 VM *
**.实施及服务
高效的实施工作和高质量运维服务是项目成功的重要环节。为保证工程能够顺利地进行实施,制定了一整套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实施、培训和运维政策和计划,可保证项目全生命周期高效运行。
*)项目实施
整个实施流程通过有计划地把系统总体目标进行阶段性工作分解,形成了将整个智能化管理系统实施流程分解为可量化考核的分段流程,定期的实施工作会议将依进度计划不断跟踪、核实现场交付进度,使实施工作按照进度计划分阶段有序进行,形成每个阶段均产生实质性阶段成果的良好局面。这将有效推进智能楼宇集中管理平台实施阶段性目标的实现,从而确保了整个系统实施工作的高质高效如期完工;
整体系统实施流程图如下:
① 项目启动:物业人员组织各单位做项目宣导,并对项目做整体计划、分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
② 现场调研:项目部或改造方根据指引文件对现场各子系统数据、接口等情况进行调研,并确定各工作节点、时间、重要工作事项、责任人,并确保依计划执行;
③ 接口调试:依子系统厂家通讯协议开发接口程序,并由实施工程师进行接口调试工作,子系统厂家配合,直至数据合格、准确;
④ 软件安装:在软件开发好后,实施工程师第一时间部署软硬件环境,并安装调试软件,在平台联网前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并持续关注平台运行,随时向研发反馈运行问题;
⑤ 平台部署:进行平台数据、界面配置、数据校核;
⑥ 培训:平台单位组织物业人员进行理论与上机操作培训,并提供培训手册、操作手册。
*)试运行
数据爬坡期,平台运行期物业人员**台单位对数据稳定性和准确性跟踪,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验收前两周数据是稳定和准确。
*)验收
平台单位组织物业配合按合同要求自验,完成后将验收结果反馈客户。
*)项目验收
验收是项目从实施到售后运维的过渡环节,也是对项目交付验证的重要环节。
在项目实施完成,平台运行正常后,由项目实施人员提出验收申请,然后由客户组建验收小组,以对照法、测试法、操作法等方式展开验收工作,并将验收结果反馈。
整个系统的实施及测试、验收需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中的规范流程开展。
集成系统功能验收步骤(样表)
步骤 工作内容 输出结果
* 成立验收领导小组 确定验收人员
* 制订验收计划
* 制订验收标准和方案确认 测试方案
* 资料收集和评审 移交系统技术资料、设备资料、操作手册、系统维护等资料
* 完成系统硬件设备及软件平台的验收 验收报告
* 系统试运行 试运行报告
* 实施验收方案 验收记录及问题记录
* 提交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
* 验收结果 验收通过或不通过
*)系统培训
针对各项目提供系统的全面培训,覆盖系统涉及的所有软、硬件功能模块的普通操作及技术管理,包括:《培训计划》制定,培训环境准备,并提供培训资料,培训资料包括《培训教材》、《操作手册》、《常见问题解答》、《考试题》等内容。培训时应有签到表,考试成绩单等保障培训效果。
培训工作应在项目交付后*天内完成,培训地点为各项目所在地。
具体详细的培训方案及建议如下:
a)培训内容和人员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序号 课程 时间(时)
* 综述 *.*
* 平台的架构与原理介绍 *.*
* 平台系统的操作 *
* 系统维护人员需要注意的问题 *
* 现场实操培训 *
* 合计 *
同时,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实施培训,所有的培训计划、培训提纲、培训教材等,都将以书面(或电子文档)的方式提交给客户,客户可以安排现场培训录像。
本项目的受训人员为具备一定专业基础知识和技术水平的工程师或技术人员,具体的人员和数量确定由建设单位决定。
培训计划表
序号 培训内容 培训课时 培训时间 参与人员
* 系统的构成与整体功能 *
* 系统设备的安装情况、设备实物介绍、设备操作方法 *
* 平台操作方法、以及管理 *
* 设备和系统的日常维护、保养 *
* 系统故障排查、应急处理 *
培训成果确认单
序号 日期 培训人员签字 培训掌握情况(在对应下面打勾)
系统认知 初步操作 完全熟悉
*
*
*
b)培训流程
培训总结及建议将会书面形式给予各个参加培训的讲师和学员,培训总结报告提交给相应管理人员。
c)效果反馈
将通过考核来检测培训效果来进行效果追踪,并根据考核分析结果,抓住培训人员对系统了解薄弱的部分,进行二次培训或模拟实况进行操作演示,保证用户对系统的认识和操作均得心应手。
**.售后服务
结合运维管理方法,建立起适合本项目的系统维护体系和运维方案,运维人员可提供现场异常处理、远程支持服务及定期巡检、培训体系等不同维护方案,可对常规维护、故障维护、应急事件进行有效应对,并将协助客户建立平台运维制度、现场故障排查解决机制、建立数据问题处理方法体系。
*)售后服务内容
① 产品培训:将根据用户需要,对项目管理层的进度、成本、采购、合同、质量、安全等模块在实际业务中的应用进行培训,切实提供项目管理的成本控制水平;对企业管理层的多项目管理中心、**中心、财务中心、人力**中心、经营中心、预警中心等实际业务中的应用进行指导,切实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对决策管理层进行决策管理方面的培训,切实提升企业的决策水平,强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② 工作流程定制:根据用户的实际业务需求,协助用户定制各种工作流、建立审批流程、及相关培训;
③ 二次开发:根据用户的实际业务需要,对系统进行二次开发,实现用户的个性化功能要求,并进行相关培训;
④ 产品补丁:不定期发布产品补丁,修正产品中存在的Bug,用户可以根据需要选择适当补丁;
⑤ 建立系统模块编码档案与错误信息编码,为软件系统的管理提供依据维护依据。
系统恢复服务,确保系统崩溃后能尽快恢复;
⑥ 病毒清除和防范:病毒预警服务,随时提示用户病毒发作信息,降低病毒感染传播机会;
⑦ 提供系统维护报告;
⑧ 协助用户建立系统安全管理和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⑨ 为客户提供计算机系统的合理建议。
*)售后服务期限
① 担保期:建文软件对所承担合同中的所有软、硬系统有担保义务,在担保期内,所有软件的维修或替换均是免费的;
② 担保期后的服务:合同中的所有软件系统,均由建文软件保证期内享有终身技术支持的服务。
(十九)机房工程
*.所有光纤及铜缆必须端接上架,并全部端接完好。
*.机房相关的视频图像记录资料需保存*个月以上。
*.机房地面需采用防静电油漆涂刷。
*.UPS及电池柜用钢槽固定,需考虑荷载要求,投标单位深化设计中的机房布局的承重方案需结构专业核定。
*.所有(含楼层)UPS供电插座均采用红色面板。
*.机房内的线槽和线架,需要强弱电分开。交叉部分需要做屏蔽隔离。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除招标清单中之外包但不限于括机房内*电箱、灯管灯盘、应急照明、开关模块、管槽、各设备用电插座、面板、装修配件等材料。
*.招标文件中未说明之处,投标单位按相关规范执行。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需提供业主和运营管理公司:
① 提供机房内的电路图(强制要求);
② UPS的配电图,并贴在UPS主机边上;
③ 提供机房内的电路走向图(强制要求);
④ UPS厂商提供的保修卡,并确认保修范围和时间;
⑤ UPS厂商最新的服务点的联系方式;
⑥ 机房内每个配电箱内均需贴上本电气柜内的电路图(强制要求);
⑦ 机房内每个配电箱内的开关均需要标明,开关控制的内容。(强制要求);
⑧ 所有电缆的线径要符合开关,面板,设备的容量要求。不可以使用直径未达标的线缆。(强制要求);
⑨ UPS 供电的插座都需要是红色的;
⑩ 提供至少一次的厂家培训,培训内容包括UPS的维护、电池的保养、设备的检查方式,应急切换的方式等。在开业**行一次充放电测试,保证UPS的延时,各个切换功能,都能够保证符合文件中所涉及的要求,包括手动切换,功率模块,电池状况等。
五、乙方施工前需要提供主要设备技术参数响应表给甲方相关技术部门审核,填写内容格式详见下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选用品牌及产地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含图纸清单要求及技术要求) 投标产品技术性能 数量 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正偏离/负偏离 备注
*
*
*

请按图纸清单文件中序列填写,并结合招标技术文件内容。
所有设备的选型须要符合施工图设计技术要求。
六、图纸和点表不一致的部分,以覆盖内容最多的为准。结合工程量清单,乙方需免费提供,,为保证系统的完整性、使用功能以及满足招标技术要求所必须的设备、辅材。深化设计,除非因甲方增减项目需求,否则乙方不得自行调整原招标设计需求数量、系统架构、主要设备参数等图纸或招标技术要求。总体而言,数量未变动情况下,配合室内设计的招标范围内任何设备及点位位置的调整将没有任何变更费用。图纸上的各系统末端点位位置仅作指导用,其准确位置须由承建商根据所提供设备规格尺寸及室内设计定位来确定,最终在建筑图或内部装饰图于施工图上注明,提交工程师批准。
七、为保障甲方及业主方的权益及产品质量,各系统主要设备(五金等安装辅材除外)需要提供厂家原厂产品、并出具原产地证明、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原件。提供原厂出具的供货确认函,厂家出具的原厂保修书并加盖公司公章。其中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必须保证于质保期之后两年内仍可以得到供应。
八、乙方须提供电子版蓝图图纸,配合综合机电承包单位进行综合管线施工图绘制工作。
九、在中标后施工前阶段,包括但不限于须报送下列文件供审批:
*.主要设备材料参数报审表和样品。
*.系统接线图、详细的控制柜接线图,设备详细安装图。
*.对建筑、室内以及其他专业的配合要求。
*.产品原厂地证明,产品原厂出具的质保,须提供布线厂家的**年以上质保证书。
十、所有系统的软件界面需经运营单位及甲方审核。
十一、在施工阶段,包括但不限于须报送下列文件供审批:
*.建议的工地试验步骤和报告格式。
*.深化施工图
*.完整的试验和试运转报告。
*.深化设计图纸以及变更说明
*.深化设计对比清单
*.深化设计承诺函(有修改之处,需提交报审,并经过设计院及业主方批准同意。若修改申请未获批准且已自行实施的,其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十二、系统竣工时,施工单位应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完整竣工图(含平面图、系统图、安装大样图、移交清单与合同清单偏差对比表等)。
*.设计变更文字记录。
*.施工记录(包括隐藏工程验收记录)。
*.调试检验记录。
*.测试报告。
*.试运行记录。
*.培训记录。
*.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保修记录表。
*.系统使用说明书。
**.竣工报告(上述资料提供完整后)。
十三、本项目BA及智能化集成系统详细接口表,详见下表《**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南**及商业裙楼智能化系统接口及协议表》。
附表:**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南**及商业裙楼智能化系统接口及协议表
(附件九完)
合同附件十:
总承包管理细则
*.概述
总承包单位对本项目(含发包人发包的专项工程,以下“专项工程”专指发包人发包的专项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绿色施工等方面向发包人承担总承包责任;总承包单位须将专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精装修工程、高低压配电系统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泛光照明工程、燃气工程、充电桩工程、抗震支架工程、室内外标识系统工程(含广告牌)、厨房设备工程、室外园林景观工程、停车场设施工程等以及为完善本项目设计及使用功能的其它专项工程,下同)纳入总包管理范围,对专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绿色施工等承担管理责任。
电讯服务商信号覆盖工程由电讯服务商投资建设,现场施工协调由总承包单位无偿配合,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总承包单位须按合同约定及本细则的规定对专项工程单位进行管理、协调,并提供配合服务。总承包单位在实施总承包管理、协调及配合工作时,必须服从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统一协调管理。专项工程单位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
*.总承包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建立总承包管理组织机构
*.*.*总承包管理组织机构须专业设置齐全,分工协调明确,组织架构清晰,人员充实。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须参与过类似工程施工,技术和深化设计能力满足本工程要求。
*.*.*总承包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须报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审核认可。
*.* 施工场地统筹管理责任和义务
*.*.*统筹管理和合理安排施工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包括工程施工场地和临时建筑用地。各专项工程单位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
*.*.*规划并编制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空间流水布置图,确定永久性建筑的施工顺序和临时设施的布置,确保专项工程单位有合适的施工空间完成所负责的工程。
*.*.*临设生活区和办公区由各专项工程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协商或由专项工程单位自行解决,临时道路、场地硬化、场地绿化、临时排水排污等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安排,并承担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无偿提供专项工程单位现场施工人员的生活配套设施,如公共厕所、公共浴室等。
*.*.*统一安排本项目的治安管理,依据**主管部门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如发生影响发包人形象的事件,总承包单位须对发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施工总进度的管理责任和义务
*.*.*负责编制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施工总进度计划应以总工期为依据,包括专项工程的招标计划、施工计划及设备材料进场计划,并报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审批。对专项工程的工期进度作出合理的统筹安排,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审查和协调专项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有权根据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要求专项工程单位合理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配合,确保主体工程及专项工程关键节点工期按计划完成,确保专项工程施工进度能按照工程总进度计划实施。
*.*.*对专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有效解决专项工程与总承包施工项目的施工配合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工作面协调移交、交叉作业协调、管线综合布置统筹等。保证主体工程与专项工程之间协调推进。
*.*.*在施工过程中,若专项工程单位所负责的工程在某节点实施进度计划严重滞后时,总承包单位应采取有效的纠偏措施,专项工程单位必须按总承包单位制定的纠偏措施严格实施,并向总承包单位承担由此给总承包单位造成的损失。无论是专项工程单位原因或是总承包单位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总承包单位都应向发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工期不予顺延。由于非发包人原因采取的赶工措施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发包人不予补偿。
*.*.*对专项工程提供必要的协助,为专项工程单位顺利进行施工创造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需的工作面、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脚手架操作面、吊装机械和垂直运输的配合,以确保专项工程能按经审定的进度计划执行。因总承包单位未能对专项工程提供必要的配合,以及未能有效管理专项工程进度的,并由此造成主体工程或专项工程关键节点施工进度有所落后的,总承包单位需向发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安全文明管理责任和义务
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满足政府部门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所有规定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个***%,实名制管理,横琴新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等。所发生的费用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承担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及绿色施工的全面管理协调。
*.*.*应协调总承包单位与其他专项工程单位的施工顺序、设备、材料进场时间、车辆流量控制,以确保现场施工道路畅通。
*.*.*。现场施工、生活垃圾清理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各专项工程单位负责将自身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或现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清理至总承包单位指定现场地点堆放,垃圾清理外运工作由各专项工程单位自行承担或委托总承包单位实施,由总承包单位和各专项工程单位协商解决。总承包单位承担统一管理责任及义务,确保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负责对专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的评价、运行监督和纠正;对专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管理和检查。
*.*.*人员管理:
(*)对进场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流动人口必须持有合法证件,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流动的,必须及时更改登记记录。
(*) 身份识别管理:为人员的管理,正确识别其所属单位和身份,应按照以下标准制订并执行相关制度:
①安全帽识别制度:总承包单位、专项工程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佩带不同颜色的安全帽。安全帽正面粘贴其所属单位的标志,后面粘贴代表其身份的工号。总承包单位根据专项工程单位初始工号进行统一编号,统一管理。
②工作牌制度:进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及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佩带工作牌。工作牌内容包括姓名,本人近期免冠照片,所属单位,所属班组,职务,工号,工种等,工作牌的工号与安全帽的工号必须一致。工作牌的制作和编号由总承包单位进行统一管理,总承包单位通过工作牌制度对全体施工人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对违反佩带工作牌制度和其他管理制度的人员立即作出登记,并定期汇总上报监理工程师。
③专项工程单位违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存在总承包管理不力原因的,总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违反上述人员管理规定的,总承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出口处应设立洗车场、沉淀池和高压冲洗水枪,保证驶出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专项工程单位不再支付相关费用。因周边*政道路施工导致场外临时施工道路改道,由总承包单位统一施工,此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专项工程单位不再支付相关费用。
*.*.*施工期间,总承包单位必须在地下室主要通道、施工场所及其他需要照明的位置设置充足的照明设施及疏散指示灯、应急灯、指示牌等。
*.*.*防火保安
(*)统一管理和协调,搞好与当地居民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支持、避免纠纷,与本地**部门和有关单位加强治安联防和防火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消防主管部门要求,根据有关法规,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防火保安管理制度,落实**消防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设立门卫,根据需要设置警卫,负责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保证施工现场内的财产安全。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当佩带证明其身份的工作牌。
*.*工程验收与移交管理责任和义务
*.*.*有义务对专项工程的货物(材料、设备)进行检验,了解货物(材料)的加工、组装、中间检验、出厂检验和试验的情况,以确认货物(材料、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格”的要求。
*.*.*参与专项工程的隐蔽验收或中间验收。验收前由总承包单位组织专项工程单位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属隐蔽验收的,由总承包单位在隐蔽验收前**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通知应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且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组织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参与专项工程的竣工验收。总承包单位有责任根据竣工验收要求对专项工程单位所有竣工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专项工程需单独验收的,经总承包单位初验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初验,合格后由该专项工程单位与建设行政主管单位规定的相关验收部门、总承包单位、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协商验收时间,各单位参与验收。专项工程不需要办理单独验收的,经总承包单位初验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初验,合格后由专项工程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验收。
*.*.*对专项工程的隐蔽及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工作创造便利条件,并提供足够的配合。
*.*.*在所有总承包施工项目及分包工程验收完成,满足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工程验收申请。
*.*.*办理工程验收前,组织各相关专项工程单位将准备验收工程的场地清理干净;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发包人签工程交接验收证明文件,并再次对场地进行检查,确保场地已清理干净,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人管理。
*.*.*总承包单位有义务对专项工程的保修工作进行协调和管理,专项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督促、协调专项工程单位在保修期内做好保修工作。
*.*工程资料管理责任和义务
*.*.*总承包单位有义务对总承包施工项目的工程资料按照国家《城*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和发包人的具体要求进行收集,整理、编制、汇总和管理。总承包单位有义务对专项工程资料进行汇总和管理,并对其的完备性、有效性进行定期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资料,要求专项工程单位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后再上报总承包单位。此项工作的费用包含在发包人向总承包单位支付的总承包服务配合费用中。
*.*.*总承包单位上报资料程序要求:总承包单位→监理工程师→发包人。
*.总承包施工配合服务的责任和义务:
*.*总承包单位负责办理或协调专项工程单位提出的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申报手续。
*.*总承包单位搭设的爬梯、脚手架等应充分考虑专项工程单位使用空间、位置、时间等的要求,总承包单位在使用期间,供专项工程单位无偿使用。
*.*总承包单位设置的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人货两用梯、正式电梯等)应充分考虑专项工程单位使用的空间、位置、时间等的要求,供专项工程单位无偿使用。
专项工程单位需用垂直运输设备、工作空间等的时间或许会超过总承包单位本身所需的时间,总承包单位仍须按此提供,**期间的使用费用由总承包单位承担,总承包服务费用及专项措施费用不作调整,总承包单位亦不能再向专项工程单位收取配合费。因发包人直接发包工程单位原因造成工程合同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的使用费用由发包人直接发包工程单位承担。
上述垂直运输机械的操作人员均由总包方提供。
*.*高层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和人货电梯在竣工前不得擅自拆除,拆除前须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相关费用已包括在总包合同价款内。
*.*总承包单位的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设备、临时水电管线等拆除时须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
*.*工地内提供足够、合理并符合发包人要求标准的卫生设施供专项工程单位共同使用,并负责定时清理和保养直至不再需要时拆除。
*.*提供施工需要的材料堆放场地供专项工程单位使用,配合专项工程单位进行卸货、吊运,并对专项工程单位的办公、材料堆放进行统一管理,达到发包人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总承包单位提供工地临时施工道路供各方共同使用,并提供施工场地;清除专项工程单位施工界面内的障碍,为其提供所需的工作面。
*.*总承包单位提供责任范围内工程所需的、可充分保障施工场地内安全的围网、围板等。
*.**总承包单位负责现场的安全保卫,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搭建和拆除。在公共区等处设置照明装置。
*.**总承包单位负责发包方移交箱变的日常维护及管理,及时向专项工程单位提供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接口及其设备调试所需水电接口,从配电箱引出的分电箱由专项工程单位自行解决。总承包单位提供临时施工用水、用电、消防器材至各层。总承包单位负责本项目的用水、用电管理,同时有义务对专项工程单位的临时水电进行监督管理。
(*)按发包人提供的可用水量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总平面布置要求,在现场布置施工用水管线(平面,立面)和生活用水管网,并报工程师批准,施工用水和生活用水分开布置;主管道要有明显的保护标志,以防意外损坏。
(*)施工用电应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规范。总承包单位按发包人提供的可用电量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电源类型和用量,结合实际情况设置支干线。
(*)总承包单位对工地用水设置总表,实行统一管理;用电按生产用电和生活用电分离设置。
(*)总承包单位须在施工区域设置数量足够的临时水管接口,以及在建筑物内各楼层及必要的位置设置楼层配电箱,以提供专项工程单位用水、用电驳接。专项工程单位负责用水、用电管理的配合工作,施工用电线路不得随意拖地、乱拉、乱用。
(*)总承包单位须根据专项工程单位的用水、用电的申请,指定接驳或搭接的位置,并负责用水、用电的安全。
(*)总承包单位对用水管线、用电线路进行日常维护管理,保证正常供水、供电。
(*)水电费由总承包单位集中向发包人缴纳。水电费由发包人代缴的,总承包单位集中向发包人缴纳,发包人在总承包单位的当期进度款中扣除;如发包人需要,可将水电缴费账户转移给总承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自行缴纳。总承包单位应配合发包人进行临水、临电增容。
(*)总承包单位对场内的排水排污系统实行统一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专项工程单位施工区域的排水、排污系统进行检查,保证排水、排污系统畅通,保护环境。
(*)总承包单位应定期对现场用电进行检查,杜绝不安全事故(隐患)的发生,杜绝乱拉、乱用的现象。
(**)为确保现场正常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现场配置数量、容量适合的发电机。
*.**在专项工程单位负责的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出现水电、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使用的纠纷,由总承包单位与专项工程单位协商解决。
*.**负责现场基线测量控制网的建立和维护,并定期发布测量成果,同时负责各个专业、各个分包单位之间测量的协调和配合。向专项工程单位提供现场经纬、水准测量点网以及测量放线所需的标高、定位的基准点和线,对所提供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总承包单位对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和管理责任和义务
*.**.*未交付发包人使用前,总承包单位负责自身工作范围的半成品和成品保护,并负责对专项工程单位的半成品和成品的保护进行全面统一管理,要求专项工程单位对自身的半成品和成品进行全面保护。由于总承包单位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有关费用。当专项工程单位完成工程中间验收并移交总承包单位后,其半成品和成品的保护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施工项目或专项工程的某些区域(关键区域)施工到一定程度(如设备安装阶段)时,在得到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后总承包单位有权在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统一安排下对进入关键区域的施工人员进行限制,即根据施工需要,确定可以进入该区域的总承包单位、专项工程单位的人员数量。
*.**.*总承包单位在需要执行关键区域出入管理前*天内,书面通知各有关专项工程单位并上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专项工程单位在接到书面通知*天内向总承包单位递交进入关键区域申请表,确定进入关键区域施工及管理人员的数量,由总承包单位制作进入关键区域的特别通行证。总承包单位派驻专人验证放行。在专项工程单位的工作完成并通过有关单位验收后,总承包单位应将特别通行证收回。
*.**.*由于总承包单位关键区域出入管理不力而导致出现质量、安全问题、返工、或影响关键节点工期的,总承包向发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总承包单位配合专项工程单位指定的专人妥善保管分包单位送到工地未安装的材料设备。
*.**总承包单位根据专项工程的设计图纸,配合进行已有**、线槽等位置的纠偏,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总承包单位有义务按照合同相关条款管理施工界面,如出现施工界面不清晰的情况,由总承包单位上报监理及发包方协商解决。因专项工程单位原因造成二次及以上的重复工作,则该费用由专项工程单位承担。
*.**工程整体完成时,总承包单位对专项工程单位已移交的工程,进行全面的清理、成品保护和保洁,直至工程整体竣工验收、移交发包人。
*.**总承包单位每周定期与专项工程单位组织召开至少一次工程例会,解决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按总承包单位周计划要求检查分包单位每周工作完成情况及布置下周施工生产任务。
*.**在施工过程中,除必须的口头通知外,总承包单位应以书面形式与专项工程单位进行各类业务联系。
*.**合同文件中要求的由总承包单位提供的其它工作及监理工程师认为须配合的工作内容。
*.**专项工程单位进场后,总承包单位须与专项工程单位签订水电、文明施工等配合协议。
*.**总承包单位须对重点部位管网采用BIM技术进行管线综合平衡设计,此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编制和下发与工程相关的各类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等,并向专项工程单位交底,要求遵照执行;及时向专项工程单位下达各类施工指令,负责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联络、协调等。
*.**技术管理:向专项工程单位提供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资料;编制《设计联络单》、《技术核定单》等管理用表;组织专项工程单位参加发包方、监理组织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审核批准专项工程单位上报的《施工方案》和《作业设计》等;管控专项工程单位深化设计进度及质量,对装修与电气水暖、幕墙等其他专业界面交接处及管线综合的技术方案深化进行统筹协调等。
*.**质量管理:负责对专项工程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运行监督和纠正;管理和检查专项工程单位施工质量;对分包工程与其他专业界面交接处的施工处理方式进行统筹协调。有义务对已完工程或设备进行保护及统一管理。
*.施工总承包服务费计量考核及支付
*.*总承包单位履行本协议的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管理、协调、配合服务费均包含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价款中的施工总承包服务费中。
*.*关于总承包单位的配合服务费的支付,发包人有权根据专项工程单位对总承包单位履行配合服务的意见和发包人项目部每月考评结果扣除当期进度款中的部分或全部总承包配合服务费。扣除额度按以下比例执行:*)考评结果评分百分比≥**%,不扣除。*)考评结果评分百分比<**%,扣除:平均每月总包管理配合费×(**%—考评结果评分百分比)。
*.违约责任
*.*总承包单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细则项下的义务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质量安全问题),总承包单位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以及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总承包单位不得以专项工程单位原因和任何其他原因(除非合同中另有明确规定)对发包人的索赔要求提出抗辩。
*.*未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总承包单位在竣工前擅自拆除高层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和人货电梯的,总承包单位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万元并承担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总承包单位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本细则项下的责任和义务,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确认,发包人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费用由总承包单位承担,并加收所发生费用的**%管理费;如专项工程单位拒绝配合,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确认,发包人有权另行选择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费用由专项工程单位承担,并加收所发生费用的**%管理费。
*.*总承包单位须在每月**日前将当月发生的全部违约金向发包人交纳完毕,并在申请月工程款时附上违约金的付款凭证。如总承包单位逾期不交纳违约金,发包人有权**当月工程款拨付时间,直至总承包单位完善交纳违约金的全部手续。发包人亦有权从应支付给总承包单位的工程款或履约担保中直接扣除,总承包单位不得有异议。
*.*如专项工程单位违反本细则中有关规定,发包人有权要该单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发生专项工程单位不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的情况时,经监理工程师调查核实后发出整改通知或处罚通知;仍拒不整改的,发包人有权解除与专项工程单位的施工合同,并要求其赔偿因此而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因专项工程单位违反本细则的规定,导致总承包单位损失或总承包单位向发包人承担责任的,总承包单位有权向专项工程单位追偿。
*.*因总承包单位违反本细则的约定,导致专项工程单位损失的,专项工程单位有权要求总承包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违约金数额的确定原则:施工合同(含本细则)有具体数额的,从其约定,没有具体数额的,发包人或总承包单位可根据情节轻重及所造成的损失确定数额,总承包单位、专项工程单位对此无异议。
*.附则
*.*发包人保留对本细则进行修订的权利。
(附件** 完)
合同附件十一:
施工单位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施工单位(即承包人)的管理,加大对施工进度、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的综合管控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优质、高效、有序推进并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发包人依据施工合同约定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了施工单位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二、依据
本细则依据本合同以及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及发包人相关管理制度而制定。
三、考核对象及内容
考核对象为各施工单位及材料设备供货等相关服务单位。考核内容包括组织协调、技术管理(含深化设计、材料送板及样板段施工等)、**保障(含管理人员配备及劳**投入情况、材料下单生产及供货情况等)、施工进度(含施工计划编制及计划执行等)、工程质量(含材料质量和施工质量等)、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情况、材料设备生产供货及服务情况、工程造价管理、工程资料管理等。
四、考核细则
考核结果与奖罚挂钩,若因承包方自身原因造成工作事项延迟并造成影响或损失的,发包人有权将给予处罚。具体考核内容详见下表:
考核事项及内容 考核要求 备注
一、组织协调
*、服从总包管理 服从项目实施期间总包的统一管理,主动配合各专业施工。
*、施工组织管理 施工组织管理科学、有序、有效。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 要求按时足额支付到位,避免出现因劳资纠纷而导致停工或群体性事件发生。
*、指令执行 按时并按要求完成业主及监理下发的正式指令。
二、技术管理
*、深化设计 按期完成并保证深化设计的质量。
*、样板提供 及时按照要求提供样板。
*、施工样板段 及时按照样板引路的要求完成施工样板段。
*、施组及专项方案 及时提交有针对性的施组及各专项方案。
三、**保障
*、项目管理人员 架构齐全,专业齐备,数量和质量满足项目要求。
*、劳**投入 劳**工种、数量满足施工需要。
*、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投入 数量及质量满足施工需求。
*、材料供货 下单及时,供货速度及质量满足现场施工需求。
四、施工进度
*、计划编制 要求按照施工总控计划进行目标分解,制定科学、合理的季度、月度及周计划。
*、计划执行 要求确保按照计划执行,关键节点不能延迟,对计划控制实行动态管理。
*、计划纠偏 对延迟内容要及时纠偏,措施到位。
五、工程质量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到位。
*、材料(设备)质量 材料(设备)质量满足要求,避免因质量问题而影响施工进度。
*、施工质量 施工质量满足要求,避免出现质量事故或因质量问题而影响进度。
*、质量整改 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对整改通知单要及时回复。
*、成品保护 成品保护意识强,措施到位。
六、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要求体系健全,制度完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到位。
*、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 要求设施齐全,措施到位,日常管理和维护良好。
*、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状况 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良好,工地形象较佳,避免出现被政府相关部门投诉或处罚。
七、材料设备供货及服务
*、供货计划 要求供货速度满足现场施工要求,供货及时、有序。
*、供货质量 要求供货质量有保证,避免因质量问题而影响进度。
*、配合服务 要求现场配合及服务到位,沟通协调顺畅。
八、工程造价管理
*、施工图预算 施工图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在**天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并报审,报审后**天内完成与咨询公司的对数审核工作。
*、新增定价 施工过程中发生新增定价的,需及时申报并积极与成本部门谈价,不能因定价问题而影响现场施工。
*、计量支付 按时上报计量支付资料,上报资料合规、完整。
九、工程资料管理
*、收集整理组卷 要求施工过程中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和组卷。
*、资料备案 今早准备备案资料,配合总包完成竣工资料及时备案,不能影响验收工作。
*.城*运营平台项目管理考核办法中对资料管理的要求。 要求施工过程中各项资料及时、全面。 项目管理考核评优表、质量管理考核表
五、考核流程及结果应用
由发包人项目管理人员与监理单位组成联合考核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对需要给予通报表扬或书面警告处罚的,由发包人负责发文;对违约罚款处罚,由考核小组填写《考核结果确认表》(详见附表)并签字确认,报发包人审批同意并盖章后送成本管理中心和财务部门执行,罚款在月度进度款中扣除。
六、附则
*.本细则由**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细则作为合同附件,和《施工单位违规处罚细则》配套使用。
附表:综合考核结果确认表
综合考核结果确认表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被考核单位名称
考核内容及事项
考核结果及奖罚意见
考核小组签字 十字门项目部: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年 月 日
审批情况 十字门控股:
年 月 日
备注:*、本考核结果确认表一式五份,业主方三份、监理一份、施工单位一份;
*、除涉及质量、安全问题的处罚单不得取消外,关于进度的处罚单,当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时,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取消,具体取消以业主方发出的书面取消结果为准。
(附件十一完)
合同附件十二:
施工单位违规处罚细则
为及时纠正施工单位(即承包人)的违规行为,加大对施工进度、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的现场管控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安全、优质、高效、有序推进并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发包人依据施工合同约定以及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及发包人相关管理制度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了《施工单位违规处罚细则》。该细则与《施工单位综合考核实施细则》配套使用。
一、管理体系
项目分类 相关要求 处罚金额





理 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不及时到位、不及时调换的 ****元/天
项目副经理、总工或技术负责人不及时到位、不及时调换的 ****元/天
质量、安全专职人员不及时到位或不及时更换的 ****元/天
现场重大会议业主明确要求有关人员参加而不到位的 ****元/次
项目其他管理人员不及时到位或不及时更换的 ***元/天



理 关键工序不及时按要求报验擅自隐蔽的 ***元/次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未按要求及时申报的 ***元/天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在明确要求的时间内未执行的 ***元/天.次
材料未经报验批准擅自使用的 ***元/次
工程所用材料与投标承诺或业主指定不符除要求退场外另外罚款 ****元/天
材料不按要求送检或送检不符合程序的 ***元/次



理 未按JGJ**对工程进行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 ***元/次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无相关的安全资料文件或检查评分不在岗的 ***元/次
监理工程师两次以上指出重**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从最终明确整改完成时间起计算天数罚款 ***元/天
工地发生安全事故的除按国家相关规定究责任外另外进行处罚 *****元/天



理 总包单位影响业主指定分包单位施工的,每延误一天,以会议纪要及监理通知限定的时间作为起始罚款时间 ***元/天
专业分包单位不及时施工影响工期的 ***元/次
总包所辖的区域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善的,不能提供有力证据说明责任的,不作为的行为 ***元/次
未按照双方确定的节点工期完成施工的按滞后天数进行罚款 ***元/天
二、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

号 项 目 要 求 不符合
罚款金额 备 注
* 人员
配置 项目经理—安全B证 ***元/次 工地例会为次
专职安全员—安全C证(根据工程项目大小配置) ****元/次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元/次.人 抽 查
* 现场
布置 办公室、生活区、设备安装位置、材料堆放及加工棚等布置要与总平面图布置一致 ***-****元/项 整 改
* 材料
堆放 材料、构件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且堆放整齐 **-***元/项 整 改
施工现场需做到“工完场清”并设置垃圾池集中堆放
* 宣传
教育 现场出入口等醒目位置须设置警示标志、安全文明施工标语、横幅等 **-***元/项 整 改
有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等
工地严禁打架斗殴(情节严重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元/次 离开工地
偷盗施工安装电线、电缆
* 现场
住宿 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元/项 整 改
卫生整洁、通风、采光良好并设置沐浴室
合理配置灭火器材,并有消防措施和制度
宿舍内不得男女混居
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热器具、生火煮食
* 现场
防火 施工现场消防水、消防栓需与工程进度同步设置 ****元/项 整 改
有消防措施、制度并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 **-***元/处
易燃易爆物品设置专用库房、场所有禁火及危险标志
* 工地
厨房 统一设置厨房且离厕所≥**米、离作业场所≥**米 **-***元/处 整 改
厨房内墙*米以下和灶台、工作台、售饭窗台铺贴白瓷片
厨房有卫生许可证、人员有健康证、环境卫生洁净
厨房有排水设施、无积水,厨房附近设置有垃圾桶
* 卫生
保健 生活区和现场设生活垃圾箱、落实除“四害”措施 **-***元/项 整 改
有保健医药箱、人数超过***人的要设医疗室
* 环境
保护 有防尘、防噪音措施、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 **-***元/次 整 改
现场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和建筑废料、生活垃圾
余泥排放已办理许可证手续、雇请有准运证车辆运输 ***元/次 停 运
** 工地
厕所 厕所内墙裙铺贴高*.*米白瓷片 **-***元/处 整 改
便槽内底部和旁侧铺贴白瓷片,设置便槽自动冲洗设施
厕所定期喷药、无异味,地面卫生洁净 **-***元/次 整 改
** 三宝 安全带:高处作业人员按要求系好安全带 ***元/人.次 按要求系挂、佩戴
安全帽:进入施工场地人员及作业人员必须佩戴
安全网:绑扎牢固、网面无明显破损,已挂好的安全网至少每周检查一次 **元/处 整 改
** 四口 通道口、预留**、楼梯口、电梯井口按要求进行防护 ***元/处.次 整 改
** 临边 楼层周边、楼梯段边、卸料平台两侧边、阳台周边、基坑侧边等临边要按要求进行安全防护 ***元/处.次 整 改
** 安全、文明施工整改情况 建设单位、监理机构所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整改落实情况 ***元/次 继



安全监督站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整改落实情况 ***元/次
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专项安全检查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整改落实情况 ****元/次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 ***元/阶段 要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登记明细台账
** *个***% 按政府部门要求 ****元/次 整改
** 实名制 按政府部门要求 ****元/次 整改
三、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处罚制度

号 处罚情况 罚款金额 备 注
* 工序未经验收擅自隐蔽 ***元/次 剥离检查
* 上道工序检查不合格,整改不到位,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元/次
* 工程(工序)质量问题经两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 ****元/次 重新施工
* 与其它专业交叉、搭接及平行作业出现延误,影响工程进度 ***元/次 按规范要求处理
* 提供的孔洞尺寸位置出现偏差影响其它专业进度及返工 ***元/处 凿除重新按规范要求处理
* 材料进场未提前报验者 ****元/次 退场
* 第二次出现进场材料与合同要求不相符 ***元/次
* 成品、半成品未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元/次 按要求保护
* 对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防治的 ****元/次 提供专项方案整治
** 建设、监理单位下发的有关工程质量问题未及时整改落实的 ****元/次 继续整改落实
** 不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 ****元/次 清退出场
XXX工程项目
工地现场处罚通知单
编号:
违章承包商(单位名称):
在 年 月 日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检查中,现场监理/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现根据XXX工程现场管理制度及施工合同相关条款,特决定对你单位给予处罚。
序号 处罚内容 元/ 例 例数 小计(元)
*
*
*
*
其它说明:
合计 (元)
¥: 元
总计: 仟 佰 拾 零 元整
一、签发: 二、签收: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签发日期:
承包商名称
项目经理
签收日期
(附件十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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