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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市财政局关于城区雨污分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示(223635610)
***财政局***财政局关于**雨污分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_*** 二、合同名称:***财政局关于**雨污分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 四、采购项目名称:***财政局关于**雨污分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财政局 地址:***康成大街东首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立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七里山路*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主要标的数量主要标的单价合同金额(万元)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详见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财政局关于**雨污分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编号:********************_*** 采购编号:SDGP****************** 甲 方:***财政局 乙 方:**立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甲方:***财政局 乙方:**立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 一、业务范围及内容 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其业务范围为:(一)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二)预算评审(包含且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审核);(三)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四)竣工验收;(五)工程结算审核。 内容(项目名称):*****雨污分流工程小辛河上游(人民大街(夷安大道-月潭路)、镇府街(夷安大道-晏子路)、**路(**大街-人民大街)、立新街(夷安大道-月潭路)、百脉湖大街(夷安大道-月潭路))造价咨询服务。 二、聘用期限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出具评审报告异议后结束。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服务费用:按《关于继续执行新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 号)文件中的收费标准的**%执行。 *、支付方式: *.*由财政承担的评审服务费用,***财政局于每年终了按规定程序拨付。 *.*由项目结算编制单位承担的评审服务费用,中介机构直接向项目结算编制单位收取。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政府投资项目需聘用中介机构评审的,项目相关单位应积极支持配合乙方开展评审工作。 *、督促被评审单位提供有关会计凭证、账簿、报表、文件等监督检查所需要的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 *、乙方将初评结果报甲方抽查复核后,乙方出具评审报告,甲方同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出具评审函。 *、甲方可对任意分项进行抽查复核,抽查结果误差率不得大于*%。抽查结果误差率大于*%、小于*%的,扣除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的**%,乙方应当对不合格的部分重新进行编制,并在要求的时间内出具准确预算和清单,重新工作不再收取服务费;抽审误差率大于*%,小于*%的,不支付乙方该项目所有造价咨询服务费,由甲方另行委托其他单位重新编制;抽审误差率大于*%,小于*%的,不支付该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费,由甲方另行委托其他单位重新编制,不再聘用乙方服务。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安排的评审项目和因工作需要聘请的专业技术人员,乙方应积极支持配合,不得转包,不得推诿。 *.乙方在接到评审项目后,应及时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制定详细的评审工作方案,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评审工作程序及内部管理程序开展具体评审工作,及时、独立地完成甲方交给的评审任务,并向甲方提供真实、准确、合法的书面报告。 *、乙方在执行项目评审业务过程中,对有争议或有分歧的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共同研究解决,不得擅自处理。 *、乙方应建立严格的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归集、整理和保管工作,项目评审报告出具一个月内,归集、整理两套完整的项目评审档案资料,其中一套自存,一套交由***财政预算评审中心存档。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按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和被评审单位的商业秘密。 *、不得收受被评审单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参加被评审单位宴请和安排的高档消费活动。 *、乙方通过本项目获得的费用,须在***进行税收的缴纳。 *、乙方接受甲方对任意分项进行抽查复核。 六、法律责任 *、乙方参加审计人员若不是有造价资质人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工作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或违反执业纪律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参与项目人员或重新进行审计或编制,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未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开展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工作出现重大过失,或有恶意串通修改工作底稿等评审资料的弄虚作假行为,牟取非法利益,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或给评审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查处一次,即扣减该项目全部咨询服务费用。取消聘用资格;触犯法律的,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乙方严禁将工作任务转包或私自分包,否则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干扰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开展项目评审工作;不得向乙方或个人索要财物,不得接受馈赠或宴请,违反规定的,按照***财政预算评审中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为准,相关规定的,双协商解决。 七、不可执力 双方中任何一方因法定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他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日内提供相应证明。 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争议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汇鑫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份 ,**省财政厅一份。 甲 方:***财政局 乙 方: **立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