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昌乐人为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年12万吨固废处理综合利用项目(造粒工序搬迁)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号)以及环保部《关干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号),现将**人为**再生有限公司年**万吨固废处理综合利用项目(造粒工序搬迁)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万吨固废处理综合利用项目(造粒工序搬迁)一期 建设地点:***开发区盛世热电院内 建设单位:**人为**再生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吴经理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开发区阳光大厦 附件:**人为**再生有限公司年**万吨固废处理综合利用项目(造粒工序搬迁)一期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人为**再生有限公司年**万吨固废处理综合利用项目(造粒工序搬迁)一期竣工环保验收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