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珠海市北区水质净化厂二期及地面公共服务设施工程合同
招标人受***公共工程建设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委托,作为*****水质净化厂二期及地面公共服务设施工程的代建单位。 本工程包括地埋式水质净化厂及地面公共服务设施,本工程总用地面积约*****.**㎡,总建筑面积约******.**㎡,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地下为水质净化厂。工程内容包含:地下一二层为地埋式水质净化厂,土建按**万M*/D规模,设备安装按**万M*/D规模实施;地面建筑包含水质净化厂管理用房*座,面积暂定为****㎡;企业服务中心*座,面积暂定为****㎡;体育馆*座,面积暂定为*****㎡,最大单跨跨度为**.**米;游泳馆*座,面积暂定为*****㎡,最大单跨跨度为**.**米。地面建筑包括水质净化厂综合管理办公楼、园区产业服务办公楼、公交首末站、园区停车场、体育馆等公共服务设施。具体施工范围及内容以经招标人书面确认的本工程施工图纸为准,招标人有权对工程施工范围及内容进行增减,中标人对此无异议。其他事项:本项目是否属于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型建设工程:■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