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年**月**日 一、合同编号: JH**-******-*****-***-** 二、合同名称: ***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JH**-******-***** 四、项目名称: ***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人民检察院 地址: *府大路**号 联系方式: *********** 供应商(乙方): **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 金科街*-*、*-*、*-*、*-*号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和办案区建设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履约要求: 监理应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对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和风险等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督促、检查承建单位落实安全、档案管理措施,做好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为采购人提供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帮助采购人尽可能地实现预定的建设目标。监理机构应制定监理所需的准则、核对单、表格和证书等;应建立监理程序和行政管理体系;应协助采购人做好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协助各方的配合和衔接。该项目采用全程监理,主要包括工程施工和工程验收两个阶段。监理单位应根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辅助采购单位对项目的网络安全建设方案进行评审、论证;协助采购单位对系统的网络安全等级进行定级辅导,定级备案材料的编制,为采购单位提供包括安全策略、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管理要求的咨询服务,出具信息安全差距分析报告。 履约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 ***人民检察院 七、验收日期: ****年**月**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年兵、王坦轲、陶建新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