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灵台县皇甫谧艾草产品生产加工基地配电工程(施工)(一标段)(重新招标)澄清文件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 *.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年*月**日;计划竣工时间:****年*月**日;计划总工期**日历天。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 月**日**时 ** 分。 *.工程量清单。 现变更为: *.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年*月**日;计划竣工时间:****年*月**日;计划总工期**日历天。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 月**日**时 ** 分。 *.以现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