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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水利局南江河南江县沙河镇老街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监理服务(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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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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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5月24日在招标网发布南江县水利局南江河南江县沙河镇老街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监理服务(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南江县水利局南江河南江县沙河镇老街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监理服务(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 二、合同名称:********镇老街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监理服务(二次) 三、项目编号:N**************** 四、项目名称:********镇老街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监理服务(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水利局 地址:******光雾山大道**段***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佳谊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光华村南街**号*栋*层**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镇老街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监理服务 *(项) ¥***,***.** ¥***,***.** *.法律及监理依据: (*)国家、**省和***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及建设监理的法律、政策、规范及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 (*)政策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许可证及其他有关文件; (*)监理合同及采购人认可的其他监理文件; (*)正式的设计文件、图纸及说明; (*)依法成立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合同或协议。 *.监理范围和工作内容: (*)监理工作范围: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服务范围进行调整。 (*)监理工作内容: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工程组织协调。 (*)供应商需协助采购人审查开工报告;审查承包人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下达开工通知书; (*)供应商需督促、检查承包人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国家工程技术标准、施工规范; (*)供应商需督促承包人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供应商需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供应商需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工程例会(每周一次),审查设计变更; (*)供应商需编制投资控制计划,审核已完工程量,并按已完工程量签认承包人工程中期付款申请; (*)供应商需经设计咨询单位审核、采购人批准设计变更后,发布施工工程变更令; (**)供应商需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必要时进行测试和监控; (**)供应商需监督承包人严格按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质量,重要工程部位督促承包人实施预控措施; (**)供应商需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供应商需分阶段进行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供应商需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助解决采购人与承包人之间的争议; (**)供应商需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实施; (**)供应商需编制监理工作月报、监理工作总结和质检运行报告,报采购人和有关主管部门; (**)供应商需督促承包人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 (**)供应商需组织并参与工程初验,参与工程验收,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 (**)供应商需审核竣工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 (**)供应商需审核上述范围内工程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合格后督促工程承包人向询价人移交; (**)供应商需协助采购人办理完成工程备案手续; (**)成交供应商需对负责监理的项目出具单独的监理日志和监理报告;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供应商聘用的,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由采购人聘用的,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人员保障要求 (*)供应商在监理服务期间,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若采购人认为供应商派驻现场的人员不能胜任其工作或有从事其他与监理工作相违背的活动,采购人有权书面要求供应商进行更换,且不需解释任何原因。 (*)供应商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采购人申明的秘密,供应商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合同责任 (*)供应商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 (*)供应商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供应商过失而造成了采购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采购人进行赔偿。 (*)供应商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应承担国家规定的相应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供应商不承担责任,待合同能正常履行后,供应商应当按合同约定继续无偿提供优质服务。 *、违约责任 (*)成交供应商需在每个工程项目施工期间,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需常驻现场,采购人施工期间巡查时发现不在现场的,按每次***元扣款。 (*)成交供应商凡在监理过程中未按设计文件、合同文件以及其他协议书等要求监督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如钢筋少放,构造柱漏设、进场材料与相关约定的材料大小、规格不一致等)问题,被采购人巡查人员时发现,则每发现一次,按每次***元扣款。 (*)成交供应商在项目隐蔽工程验收或召开监理例会时,需总监主持。总监无故缺席者,按每次***元扣款。 (*)供应商所拟派的监理人员在工程计量、收方过程中,弄虚作假,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按每次***元扣款,另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陆仟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监理合同.pdf ***水利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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