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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宏达建材租赁站与明辉阳光建筑公司、佘海云等案评估公告

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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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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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8月12日在招标网发布市宏达建材租赁站与明辉阳光建筑公司、佘海云等案评估公告。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市宏达建材租赁站与明辉阳光建筑公司、佘海云等案评估公告
**省***人民法院 司法评估公告 我院执行***宏达建筑材料租赁站与**明辉阳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刘**、佘海云、曾建春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需对**省***清**路***号学府世家**幢*单元**层****号房产进行价值评估。请进入人民法院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省),具有房地产、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报名。 需知事项: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摇号开始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案件当事人及已报名的评估机构请及时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看公告及摇号结果,我院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参与我院摇号的评估机构,不按照相关规定及业务范围参与摇号或从事评估事务的,将进入我院负面清单,不再参与我院其他司法鉴定、评估。 三、评估过程需要出现场的,勘查、勘测、安全等均由摇号中标的评估机构自行负责。 四、中标机构现场勘查必须有*名专业评估人员并持证拍照证明,证明照片附在评估报告,确保程序合法。勘验现场后*日内须向我院出具缴费通知,收到评估费后*日内出具报告并送达本院。 五、不按照我院要求进行评估工作,影响审判执行工作,将视为扰乱人民法院正常工作秩序,我院将上报黔东南州中院和**省高院纳入黑名单处理。 联系电话:****-******* 李英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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