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E52272520240005A1001001]瓮安县经济开发区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电子评标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经济开发区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建设项目(一期)
设计施工总承包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招标的***经济开发区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作以下修改澄清:
更正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原公告及文件中:(*)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政行业乙级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之间的协调等各项工作;
现更正为:(*)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之间的协调等各项工作;
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答疑澄清文件。
中纳恒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