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平台
中招APP下载
首页 > 华体会体育电竞学校 > 其他公告 >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24至2025年道路交通设施管理维护项目质疑公示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24至2025年道路交通设施管理维护项目质疑公示

2024-09-11
复制
打印
收藏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2024年09月11日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下载】
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9月11日在招标网发布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24至2025年道路交通设施管理维护项目质疑公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24至2025年道路交通设施管理维护项目质疑公示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P***************X项目名称:*****交通管理局****至****年道路交通设施管理维护项目 品目编号:P***************X***品目名称:品目一:***(含***、观山湖区、***)道路交通隔离护栏、交通标志牌(标志杆)、交通标线,日常管理、巡查维护(交通标线除外) 采购代理:************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顺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鑫晶大道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采购公告及文件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不符合项目实际,本项目应采用综合评分法。 事实依据:*、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品目编号:P***************X***品目名称:品目一:***(含***、观山湖区、***)道路交通隔离护栏、交通标志牌(标志杆)、交通标线,日常管理、巡查维护(交通标线除外)技术要求 具体详见第二章第四节图纸附件处上传的采购清单。 *、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节 商务要求 八、其他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单独承诺中标后的项目数量按【GB*****-****】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版)等五部计价定额的规定执行(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供应商须单独承诺本项目中所有路面标线涂料按《中华人民**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规定执行(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中图纸附件处上传的两个表格填写完整作为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①报价明细表(仅适用于护栏报价);②产品单价明细表(仅适用于多彩**中央I型(一档)、多彩人行(一档)、多彩中央Ⅱ型、京式中心(一档)报价)。(*)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交通工程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服务人员至少提供*名施工员(项目联系人)及安全员,须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职称证或合格证(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年任意连续*个月投标供应商为其所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供应商须单独承诺不随意更换项目拟派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若因特殊原因须更换拟派人员,须采购人书面同意,且更换的项目人员须具备有效的职称证或合格证。(*)检测报告:①~③(详见相关附件);(*)投标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为拟投入项目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保险(保额≥**万元)。(*)投标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组织完整的巡查小组对服务区域内涉及的交通设施进行巡查(包含:①~⑩(详见相关附件);(*)承诺后未按采购文件第二章第二节商务要求第*款第(*)项所述条款执行的,每单次按巡查维护总金额的*‰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及时处理维护及修复内容。(**)违约责任:①~⑥(详见相关附件);(**)~(**)项(详见相关附件)。(**)未尽事宜,双方合同中约定。 *、根据前述规定可知,本项目包括了工程、货物和服务,不只是单纯的工程采购项目,或单纯的货物采购项目,或单纯的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服务、技术标准统一的项目,其中包含的工程项目施工、货物供应及安装、项目维护(标志牌、标线、护栏)等服务,各项施工技术及服务标准不统一。**前述技术和商务要求中的如下要求: ①各类护栏、标志牌、标志杆结构部分有无损坏、变形或磨损,立柱与水平构件的紧固状况,各供应商对护栏、标志牌、标志杆的结构部分有无损坏、变形或磨损,以及立柱与水平构件的紧固情况,对交通设施出现上述情况的理解程度不一,没有统一标准及时做出统一服务,技术、服务等标准并不统一,国家也没有该等技术、服务等统一的标准。②~⑨项(详见相关附件) *、最低评标价法有如下巨大的弊端: (*)价格与质量的平衡问题:最低价评标法可能导致供应商过于关注价格,而忽视了服务质量、产品性能等重要因素。例如,一些供应商可能为了降低成本而采用低质量的材料或减少服务内容,从而影响项目的整体质量和效果。 (*)~(*)项(详见相关附件)。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五十三条:“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和第五十四条:“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服务项目,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和第五十五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总得分=F*×A*+F*×A*+……+Fn×An,F*、F*……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A*、……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A*+……+An=*)。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号)第十九条:“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定价方式的选择应当符合法定适用情形和采购需求特点,其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依法获得批准。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规格、标准统一的采购项目,如通用设备、物业管理等,一般采用招标或者询价方式采购,以价格作为授予合同的主要考虑因素,采用固定总价或者固定单价的定价方式。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技术较复杂或者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如大型装备、咨询服务等,一般采用招标、谈判(磋商)方式采购,通过综合性评审选择性价比最优的产品,采用固定总价或者固定单价的定价方式。不能完全确定客观指标,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采购项目,如首购订购、设计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等,一般采用谈判(磋商)方式采购,综合考虑以单方案报价、多方案报价以及性价比要求等因素选择评审方法,并根据实现项目目标的要求,采取固定总价或者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等单一或者组合定价方式。 ” 请求: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不符合项目实际,本项目应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质疑回复函 **顺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年**月**日收到贵单位通过***公共**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提出的关于“*****交通管理局****至****年道路交通设施管理维护项目-品目一:***(含***、观山湖区、***)道路交通隔离护栏、交通标志牌(标志杆)、交通标线,日常管理、巡查维护(交通标线除外)”的质疑函,现针对贵单位质疑问题作出如下答复: 质疑事项*: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不符合项目实际,本项目应采用综合评分法。 事实依据:*、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品目编号:P***************X***品目名称:品目一:***(含***、观山湖区、***)道路交通隔离护栏、交通标志牌(标志杆)、交通标线,日常管理、巡查维护(交通标线除外)技术要求 具体详见第二章第四节图纸附件处上传的采购清单。*、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节 商务要求 八、其他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单独承诺中标后的项目数量按【GB*****­****】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版)等五部计价定额的规定执行(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供应商须单独承诺本项目中所有路面标线涂料按《中华人民**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规定执行(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中图纸附件处上传的两个表格填写完整作为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①报价明细表(仅适用于护栏报价);②产品单价明细表(仅适用于多彩**中央I型(一档)、多彩人行(一档)、多彩中央Ⅱ型、京式中心(一档)报价)。(*)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交通工程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服务人员至少提供*名施工员(项目联系人)及安全员,须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职称证或合格证(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年任意连续*个月投标供应商为其所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供应商须单独承诺不随意更换项目拟派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若因特殊原因须更换拟派人员,须采购人书面同意,且更换的项目人员须具备有效的职称证或合格证。(*)检测报告:①~③(详见相关附件);(*)投标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为拟投入项目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保险(保额≥**万元)。(*)投标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组织完整的巡查小组对服务区域内涉及的交通设施进行巡查(包含:①~⑩(详见相关附件);(*)承诺后未按采购文件第二章第二节商务要求第*款第(*)项所述条款执行的,每单次按巡查维护总金额的*‰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及时处理维护及修复内容。(**)违约责任:①~⑥(详见相关附件);(**)~(**)项(详见相关附件)。(**)未尽事宜,双方合同中约定。*、根据前述规定可知,本项目包括了工程、货物和服务,不只是单纯的工程采购项目,或单纯的货物采购项目,或单纯的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服务、技术标准统一的项目,其中包含的工程项目施工、货物供应及安装、项目维护(标志牌、标线、护栏)等服务,各项施工技术及服务标准不统一。**前述技术和商务要求中的如下要求: ①各类护栏、标志牌、标志杆结构部分有无损坏、变形或磨损,立柱与水平构件的紧固状况,各供应商对护栏、标志牌、标志杆的结构部分有无损坏、变形或磨损,以及立柱与水平构件的紧固情况,对交通设施出现上述情况的理解程度不一,没有统一标准及时做出统一服务,技术、服务等标准并不统一,国家也没有该等技术、服务等统一的标准。②~⑨项(详见相关附件)*、最低评标价法有如下巨大的弊端:(*)价格与质量的平衡问题:最低价评标法可能导致供应商过于关注价格,而忽视了服务质量、产品性能等重要因素。例如,一些供应商可能为了降低成本而采用低质量的材料或减少服务内容,从而影响项目的整体质量和效果。(*)~(*)项(详见相关附件)。 回复:本项目道路交通标线施划工艺,标志牌类、标志杆类、交通门架类及护栏分别具备统一的标准和技术参数要求。采购文件明确要求道路交通标线施划工艺须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标准,道路交通标线的涂料须符合《中华人民**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JT/T ***-****),标志牌类、标志杆类、交通门架类及护栏在采购文件服务内容中有明确统一的技术参数要求,采购文件服务内容有明确表述:护栏不变形、焊缝不开裂,铸件无破损,护栏在*年内表面不生锈,颜色与标准色板对比不褪色,护栏对接焊缝和角焊缝应符合钢结构焊接规范的质量要求,需平整、满焊,焊缝不得有气孔、夹渣和未焊透等缺陷,焊口应打磨平整,成型均匀、圆滑。各类护栏、标志牌、标志杆结构部分有无损坏、变形或磨损,立柱与水平构件的紧固状况属于采购文件商务要求的巡查内容,是否存在损坏、变形或磨损的情形须向采购人报告后根据采购人指令对其进行维护修复。不存在贵单位所述理解程度不一致的情形。 本项目评标办法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具体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号令)第五十四条第二款 规定 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服务项目,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本项目属于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服务项目,因此,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并无不妥。 最低评标价法可以激发供应商在满足采购人需求质量要求的基础上,通过改进生产工艺、管理水平等,尽可能降低生产或服务成本,朝着质优价廉的方向努力,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以及整体社会效益方面优势明显。 政府采购的实质是*场竞争机制与财政支出管理的有机结合,优质的政府采购可以促进社会**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在*场经济条件下,价格对**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价格机制是*场竞争最重要的机制。所以,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可以有效发挥政府采购促进社会**优化配置的作用。 为了避免供应商以恶性竞争谋取低价中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号令)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综上,你单位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如你单位对上述回复不满意,请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七条的规定,向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号令)、《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六、相关附件
文件下载

推荐公告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