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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竣工规划核实及竣工土地核查核验服务项目(第二标段)合同公示
**省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项目名称:**省******自然**和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竣工规划核实及竣工土地核查核验服务项目(第二标段) 合同编号:SDGP*********************A *** 计划编号:*********************** 采购人:***自然**和规划局 供应商:***金星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普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甲方(采购人):***自然**和规划局 乙方(成交供应商):***金星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就(**省******自然**和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竣工规划核实及竣工土地核查核验服务项目(第二标段)、SDGP*********************),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一)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 (二)成交通知书 (三)成交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 (四)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五)磋商文件 (六)本合同附件 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服务项目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为***非工业类项目核查总平面图、建设工程单体测绘、规划竣工测绘、零星测量等及所有项目的土地核查核验,并进行内业核查出具竣工核验报告。 要求: 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对项目单位提报的测绘报告进行内外业复查,按规定及时完成相关测绘技术服务工作。 四、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肆拾叁万捌仟元整。本项目为单价合同,合同价款据实结算,最终结算时以实际完成数量乘以中标单价*.**元/平方米(中标单价等于最终总报价除以招标文件预计数量*******平方米)为准。 五、付款途径 R甲方支付 六、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分两次付款,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据实结算。 七、服务期限、地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开始时间以接到采购人通知为准。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 八、质量 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 九、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所使用的服务成果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十、违约条款 *、乙方延迟提供服务,每延迟*日,按合同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十一、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诉讼。 十三、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四、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壹份。 合同融资事项: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启动**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号】、《**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 十六、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本合同价格为含税全包价,包含该项目服务期内所有内容的费用,即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人员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工资、福利、差旅、食宿、保险等费用)、材料、物力、设备、通讯、交通、缺陷修复、知识产权、规费、税金、利润、招标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和一般风险等费用)。乙方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乙方承诺不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