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2024)鲁0117破3号债务限期清偿公告
公 开 人:**省***辛庄煤矿有限公司管理人
**省***辛庄煤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辛庄煤矿”)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由******人民法院于****年**月**日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齐鲁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管理人对辛庄煤矿财务状况的调查核实,尚有单位至今仍未偿还所欠辛庄煤矿款项。若你单位对本公告附件中的债务金额、债务性质等有异议,请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 *日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管理人将依法进行审查。
若你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又未履行支付义务,管理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相应法律措施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将由你单位承担。
特此通知。
**省***辛庄煤矿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附:
附件一:应收账款明细表
附件二:其他应收账款明细表
联系人:纪律师,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省***西照临村**省***辛庄煤矿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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