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省道103改扩建工程中的隧道口北侧碎石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省道***改扩建工程中的隧道口北侧碎石
资产处置:资产转让
项目编号:LNGZ****-***
所在地区:**省 *** ***
挂牌方式:总价挂牌
转让底价(万元):**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
产权隶属:区属
标的性质:国有
是否允许联合转让:否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资产概况:
标的详细信息
项目名称:省道***改扩建工程中的隧道口北侧碎石
建筑结构:
土地类型:
规划用途:
建筑面积:
工程位置:
预计建设期:
资产描述:
标的图片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旭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鲁旭资评报字[****]第****号评估报告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
评估报告文号:**旭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鲁旭资评报字[****]第****号评估报告
律师事务所:
标的评估值(万元):*.****万元/吨
账面原值(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转让方信息
企业名称:****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企业
所在地区:**省 *** ***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鹏
所属行业:
转让方联系人:高女士
转让方联系电话:****-*******
监管信息
国资监管类型: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否
批准机构类型:地方政府部门
批准单位名称:***人民政府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关于处置省道***改矿建工程施工中产生毛石的批复
批准文号:***人民政府公文处理单 收办第**号
批准日期:****-**-**
披露信息
披露方式:产权交易机构网站
保证金金额(万元):**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是
征集到*个以上受让方时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否
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前
挂牌期满后 N 工作日:
结算主体:通过中心线上系统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审核级别:需审核
交易机构联系人: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办事处联系人:
办事处联系电话:
办事处联系邮箱:
看货联系人:
看货联系电话: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砂石买卖资质;达到环保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报名;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碎石位于省道***改扩建工程中的隧道口北侧,数量约*万吨,挂牌单价为**元/吨,挂牌底价**万元,标的计量方式以吨为标准。 *、转让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意向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一经报名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转让方负责现场装车。因过磅、运输、环保等事项产生的各种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期间所有安全、环保等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标的查看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 *、其他重大事项**旭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鲁旭资评报字[****]第****号评估报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缴纳全额交易价款、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万元/包(履约保证金需转入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货量以挂牌标的数量为标准,以实际称重进行最终结算货物。过磅后出现的一切问题、纠纷等转让方概不负责。 *、受让方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环保相关要求,主动获知转让方现场所有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不得以不知情等理由规避转让方现场管理要求,否则一切责任、损失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发货期限,资产交接后**天内清运完毕(因信访、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受让方应严格按照公告约定发货期限发货,如受让方因单方面原因导致碎石外运停滞,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同等数额的违约金,可由转让方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可解除该资产交易合同,剩余碎石另行挂牌出售。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成交后受让方如出现违约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