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华能连城发电有限公司4.15%股权
•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华能**发电有限公司*.**%股权 项目编号: S******D************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机构名称: **产权交易所 挂牌价格: *.****万元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自动延期: 是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否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截止信息披露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若信息披露期满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若信息披露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交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以标的资产存在瑕疵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挂牌转让。 *、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本方同意**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要信息披露: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l.cbex.cn/g*****bj******* 数据来源: **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华能**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注册资本(万元):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J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审计年度(****) 营业收入(上年度):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净利润(上年度):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年度 ****-**-**财务报表【月报】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企业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东持股比例 华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