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宁河区岳龙镇大田庄村东大寨路两侧约21.5亩林地经营权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岳龙镇/**庄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区岳龙镇**庄村村民委员会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承包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否 项目名称 **区岳龙镇**庄村东大寨路两侧约**.*亩林地经营权 资产权益 挂牌价格 *****.***元/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竞价者需交竞价保证金人民币柒万捌仟元整,¥*****元,并存至**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资金是否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未竞价成功者保证金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承包方保证金转为押金,可用于支付承包费和评估服务费。 *、承包期限内,承包方可对承包地块树木进行管护,但不能重新栽种树木。新增地上物必须经村委**意后才能实施,并且在合同到期前主动移除,否则所有地上物无偿归**庄村村委会所有。 *、合同到期前*个月内,承包方需经过合法合规程序将树木砍伐,砍伐后不得重新栽种树木。若由于砍伐指标等原因不能办理砍伐程序则另行研究此地块发包。若可以办理砍伐程序,但因承包方不配合等原因不能办理的,合同到期后,承包方不能将地上物移除,所有地上物全部归发包方所有,并且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此次发包项目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和评估公司服务费用(评估公司服务费用:****元)等由承包方负责。 *、村委会发包地块面积按照村委会确定的该地块四至面积为准,一旦报名即视为同意此地块面积。 *、该项目承包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承包期按四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出租期等,并同意按该承包期限支付承包费,竞价成功后不得以任何为由拒签合同。 *、由于该地块牛长青、田殿合、牛长龙和村委会(分成比例为牛长青、田殿合、牛长龙三人占*成,村委会占*成)已种植了树木,竞价成功者如非原树木所有者,在签订合同前需提供与原树木所有者就地上物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书或者携带按照由村委会寻找的**中兴财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确定的评估价格(评估价为*****元)支付给原树木所有者的支付凭证,在竞价成功后*个工作日内主动提供给**庄村村委会,否则**庄村村委会不予以签订承包合同,竞价保证金不退回并由村委会重新组织发包,村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并取消第一次竞价成功者的竞价资格。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提前研究地上物价值等相关事宜,一旦报名即视为同意此条件,不得以任何为由阻止该地块签订合同或发包。 受让方条件 面向本村村民 转出用途 林业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 挂牌期 * 价款划入账号 ************************ 账户名称 **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