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平台
中招APP下载
首页 > > 其他公告 > 遵义康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投资人的公告

遵义康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投资人的公告

2024-02-22
复制
打印
收藏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2024年02月22日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下载】
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年02月22日在招标网发布遵义康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投资人的公告。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遵义康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投资人的公告
资产处置主体 多机构联合选送
咨询电话 提交意向后可查看 参考价值 无 招募时间 ****年**月**日 - ****年**月**日 企业名称 **康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资产类型 房产 流程 提交意向 洽谈 公告详情 **康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关于公开招募投资人的公告
**康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关于公开招募投资人的公告
**省***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黔****破申*号《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决定受理**康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并于同日指定**于道律师事务所担任**康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阶段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为顺利推进前述公司破产预重整相关工作,现特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投资人。投资人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报名文件并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同意按现状参与投资人竞争,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二、企业及项目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康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地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为邓洪芬,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邓洪芬持股**%,张光禄持股**%。住所地:**省******洋川镇**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E,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物业管理、建材销售。)。
(二)项目基本情况
目前债务人开发的“诗韵康城”项目属于***招商引资项目,系于****年*月签订的投资***职业中学建设的以地置换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建筑总面积******㎡。项目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项目建设情况:
****年*月,在***委、*政府支持下,诗韵康城项目获得第一批保交楼资金****万元,保交楼任务****套,涉及保交楼栋*-*号楼、**号楼、**-**号楼共计**栋,已签约入住业主**户(未验收入住),未交房****户(第一批***套原定于****年**月**日交房,第二批***套拟于****年*月**日交房,第三批***套拟于****年**月**日交房)。
该项目共分*个标段进行建设:
一标段承建单位为**钢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项目*-*号楼***套建设,目前主体已基本竣工,剩余强电、消防、燃气等工程正在收尾。
二标段承建单位为**尚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 *-**号楼,目前主体已封顶*栋(*、*、**、**、**号楼),****年*月起停工。*号、**号、** 号楼由开发商收回后重新发包给中交俊豪工程有限公司,目前已修建到四楼,****年**月起停工。
三标段承建单位为**丰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号楼。**-**号楼项目主体封顶,内室砌筑已完成**%,****年**月起停工;**-**号楼未开工建设。
四标段承建单位为**建威工程有限公司承建 **号楼,目前主体已封顶,内室砌筑已完成,栏杆安装完成,内墙抹灰完成*%,门窗安装已完成**%;
五标段承建单位为**巨能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号楼,目前**号楼主体施工到**层;**号楼主体已竣工,内室砌筑完成,外墙完成**%;**号楼主体竣工,内室砌筑完成**%。
最终实际情况以临时管理人最终核实情况为准
三、负债情况
项目收取预售资金*****万元,支付工程款*****万元,未付工程款*****万元,项目其他债务累计****万元(其中监理费用***万元,设计费用***万元,地勘费用***万元,检测费用***万元,银行贷款****万元,税收***万元,民间借贷****万元,其他债务****万元)。项目应收账款约*****.*万元,其中销售回款约为****万元,未出售房源折价****.*万元(住房按**套,***平方/套,单价****计;商业按*套,**m&sup*;/套,****元/平方计),车位折价****万元(******=****万)。项目债务为*****万元,可利用资产为*****.*万元。
由于临时管理人关于债权预申报工作正在开展,相应债务情况正在梳理过程中,最终债权金额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为准。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
(二)报名方式:投资人应向临时管理人提交电子档报名材料(PDF文档格式)发送至临时管理人指定电子邮箱:***********。
纸质报名材料应由投资人加盖公章,装订后密封,一式三份。提交地点:**于道律师事务所,详细地址:***新蒲新区布洛克大街*栋**层。联系人:钟律师:***********。
(三)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投资人简介。应重点介绍投资人的基本情况,相关行业从业经历,投资优势,资金实力与融资能力。拟报名的投资人为法人机构的,简介还应当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对外投资情况、经营范围、历史业绩等;
*.投资人证照资料。拟报名的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拟报名的投资人为法人机构的,应当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复印件,均加盖企业公章。投资人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权限。
*.投资人报名时最近一期征信报告;
*.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的送达地址确认书;
*.《保密协议》(愿意报名参加聚银公司、信本公司投资人遴选,并对遴选过程中所知晓的康地公司情况予以保密);
*.近三年内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未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承诺书(自拟)。
四、报名条件
(一)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严重不良征信;最近三年未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三)拥有充分的资金实力对康地公司进行重整投资;
(四)拥有与康地公司重整完成后的经营事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五)法人及其高管人员、个人未被列入“黑名单”及限制列入限制经营范围;
(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或自然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投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第(一)(二)(五)项条件,至少有一方符合(三)(四)项条件。
五、招募方案
(一)保证金及尽职调查
*.报名保证金
投资人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应当向临时管理人缴纳人民币***万元报名保证金(大写:壹佰万元整),并与临时管理人、康地公司签订保密协议、报名保证金协议。投资人最迟应当在临时管理人通知其资格审查通过后的*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逾期未缴纳、提交的,丧失投资人资格,且此后不得重复报名。
*.尽职调查
签订协议后投资人可以自行对康地公司展开尽职调查。投资人对其在尽职调查及后续康地公司重整过程中知晓的全部关于康地公司的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善意使用相关资料和信息,不得用于投资分析外的其他用途,如投资人违反保密协议,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临时管理人、康地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所有损失。
*.投资保证金
投资人尽职调查完成后,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参与竞争康地公司的重整投资,若决定不再参与康地公司重整投资的,书面向管理人提出,退出康地公司重整投资竞争的,后续不再具有参与重整投资的资格,也不得再次报名。决定退出的投资人,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在本招募公告确定的招募期间结束后的**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决定继续参与竞争康地公司的重整投资,则应当在临时管理人告知的时限内书面向临时管理人提出并与临时管理人协商缴纳保证金、等额银行保函或资信证明的数额。并与临时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投资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条款在重整投资协议中进行明确。
(二)重整投资方案与重整投资协议
经调查决定继续参与康地公司重整投资的投资人,应当在****年*月*日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应当包括:复建方案、偿债方案、经营方案、职工安置方案等主要内容。此外,投资人还应当与临时管理人、康地公司签署意向重整投资协议。临时管理人、康地公司将**符合条件的投资人拟写《重整计划(草案)》。未在****年*月*日前向临时管理人提交重整方案的,视为决定退出康地公司重整投资竞争。
经依法比选最终未能成为康地公司重整投资人的,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在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康地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后的**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或在其他原因导致康地公司终止重整(预重整)程序的**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请各投资人报名前再次仔细阅读本公告,一经报名,则视为同意按康地公司现状参与投资人竞争,并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二)本招募公告并不当然代替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投资人作出相关决定前,应当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三)如出现影响康地公司重整的重大事项,或其他法定情形,临时管理人可以变更、中止或撤回本次招募,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
(四)本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不适用《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临时管理人联系方式:钟律师,任律师:提交意向后可查看
欢迎有投资意向的投资人与临时管理人联系,进一步了解详细情况。
**康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更多信息
补充材料

推荐公告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