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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海霸能源有限公司等68户不良债权项目营销公告
资产处置主体 中国长城**省分公司 咨询电话 提交意向后可查看 参考价值 无 招募时间 ****年**月**日 - ****年**月**日 资产类型 债权包 核心资产 抵押物涉及工业房地产、商业房地产及机器设备。 流程 提交意向 洽谈 抵押物类型 其他 担保方式 抵(质)押+保证 执行/诉讼案号 (****)青金商初字第***、***号;(****)青金商初字第***号 债权总额 截至****年**月**日,债权本金******.**万元,债权利息******.**万元,债权总额******.**万元 债务人情况 海霸能源有限公司等**户债权 , 务企业分布在**、**、菏泽及**地区 公告详情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对海霸能源有限公司等**户不良债权项目营销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海霸能源有限公司等**户债权 所在地:**、**、菏泽及**地区 债权本金:人民币***,***.**万元 债权情况: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持有的海霸能源有限公司等**户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本金合计***,***.**万元及相应利息。债务企业主要分布在**、**、菏泽及**地区。**户债权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 债务人 本金 贷款方式 保证人 抵质押物情况 是否诉讼 * 海霸能源有限公司 **,***.** 保证及抵押 **青房担保集团有限公司、***霸电池有限公司、***霸能源电动车发展有限公司、***海霸能源电池有限公司、王波、毕淑梅、杨光忠、曹云清 (*)抵押土地位于****九**、北八**、***国道以东工业用地面积******.*平方米;(*)位于****九**、北八**、***国道以东的在建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及有证房产面积*****.**平方米(*)机器设备。 是 * 海霸能源有限公司 **,***.** 保证及抵押 是 * 海霸能源有限公司 *,***.** 保证及抵押 是 * 海霸能源有限公司 *,***.** 对工程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是 * **泰隆国际商业广场有限公司 **,***.** 保证及抵押 **泰隆鑫港大饭店有限公司、潘奇舟、张云警 ******岙东中路***号商用土地,抵押面积******平方米 是 * **泰隆国际商业广场有限公司 *,***.** 对工程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是 * ****汽车维修检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保证及抵押 ****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路**号临街商铺,面积****.**平米 是 * **翔宇化纤有限公司 *,***.** 保证 **圣花实业有限公司、**宏福化纤有限公司、王旭光、王福连、宋子英、刘**、李贵香、唐书华 无 是 * **省****集团总公司 *,***.** 保证 **泉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无 是 ** **信莱大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保证 **省****集团总公司、许振国、李华杰、赵彬、曲莹莹、张玉海、赵绪珍、**信莱大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是 ** **宏福化纤有限公司 *,***.** 保证 **翔宇化纤有限公司、**雪花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王旭光 无 是 ** **新纪元传动机械有限公司 *,***.** 保证 **华润特种轴承有限公司、**民生园林造地有限公司、**鑫融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新宇制钢有限公司、李如强。 无 是 ** **五岳钎具材料有限公司 *,***.** 保证 **凿岩钎具厂有限公司,张焕银、李明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无 是 ** **凿岩钎具厂有限公司 *,***.** 保证 **三山天然气有限公司,张焕银、李明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无 是 ** **铁临物流有限公司 *,***.** 保证及抵押 张秀明、王金兰 位于*****办事处林园居的商服用地,面积***亩;地上办公及仓储用房面积*****.**平方米。 是 ** ***新星铸管有限公司 ***.** 保证 **华东工具制造有限公司、王庭海 是 ** **华东工具制造有限公司 ***.** 保证 ******铁塔有限公司 是 ** **四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保证 *****钢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是 ** **鑫元轴承配件有限公司 *,***.** 保证及抵押 **中益粮业有限公司、郜建康 范云霞、**鑫元轴承配件有限公司、蔡目仲、岳书英 位于****河店务庄,抵押土地面积*.*亩,工业出让用地。 是 ** **诺德贸商贸有限公司 ***.** 保证 **华鲁特钢锅炉配套有限公司、岳增业、赵玉霞 是 ** **汇通纺织有限公司 *,***.** 保证及抵押 **汇通纺织有限公司、**通亚集团有限公司、付崇会、陈秀华 位于***香江路的工业出让土地*****平米及地上房产*****.**平米。 是 ** ***明发油脂有限公司 ***.** 保证 **天泉化工有限公司、***凯歌新能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企业实际控制人罗凯、王莉 是 ** **燎原发光科技有限公司 ***.** 保证 ***鑫能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金冠塑编有限责任公司提、蔡广忠、苏冬霞 是 ** *****铝业有限公司 *,***.** 保证 **新大地铝业有限公司、**省维斯德尔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是 ** **省维斯德尔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 保证 **新大地铝业有限公司、*****铝业有限公司、***凯发工贸有限公司 是 ** **领航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保证 *****铝业有限公司,宋晓雷 是 ** ***凯发工贸有限公司 ***.** 保证 **新大地铝业有限公司、王朋 是 ** **众冠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保证 **众诚板业有限公司,**鑫融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刘建立 是 ** **君和工程有限公司 ***.** 保证 **凯悦房地产有限公司 是 ** ***东珍食品有限公司 ***.** 保证 ***鑫元制管有限公司、王会雅 是 ** **滨苑工贸有限公司 ***.** 保证 ***鲁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鲁中电缆有限公司、自然人张传收和刁金奖 是 ** **第二制药厂 ***.** 保证 是 ** **永发制衣有限公司 ***.** 保证 **步步高服饰有限公司、**高升制衣有限公司**分公司 是 ** **昌盛建筑陶瓷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 保证 **金盛建筑陶瓷有限公司 是 ** **雅泰绣品有限公司 **.** 保证 是 ** **汽车城 **.** 保证 是 ** *****实业有限公司 **.** 保证 ***建新机械厂 是 ** **中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抵押 无 位于*****羊口镇临港工业园房产及土地,其中土地面积******平方米,用途工业用地;房产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 是 ** **华一饮料有限公司 *,***.** 保证 **鲁东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是 ** **玉晶商贸有限公司 *,***.** 保证 姚永强、付青红、**米克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 是 ** **圣泽木业有限公司 ***.** 保证 **博杰工贸有限公司、杨志勇、李艳红、刘志刚、付洪梅、王秀芹、刘连道 无 是 ** **泰华食品有限公司 ***.** 保证 ****工贸有限公司、王洪健、丁海燕 是 ** **金保罗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 保证及抵押 潘炳国、贾旺花 抵押土地两宗位于**经济开发区飞达街南侧,面积分别为*****平米、**,***平方米,地上房产为两层车间面积*****.**平方米;机器设备及管道*台/套 是 ** **金保罗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 保证及抵押 潘红莲、潘炳国、贾旺花 抵押工业房地产一:位于****经济开发区东京路以南,土地面积****平方米(*.***亩),地上房产为办公楼建筑总层数*层,建筑面积****.**平方米,传达室一间,建筑面积**.**平方米;抵押房地产二:位于**经济开发区飞达街南侧,土地面积*****平方米(**.***亩),地上房产为车间总层数*层,建筑面积*****.**平方米。 是 ** **天颐泰药业有限公司 *,***.** 保证及抵押 杨春霞、魏洪岗、张同军、王秀坤、**宏益腾药业有限公司 **宏益腾药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七马路以北。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是 ** **柏年**食品有限公司 ***.** 保证 ***鹏朔维根斯包装有限公司,**秦丰生物饲料有限公司;李政、谭启真 无 是 ** **环宇膨润土有限公司 ***.** 保证 **非凡纺织有限公司、杨磊、李强 无 是 ** ***信义果蔬有限公司 ***.** 保证 **大道自然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孙维新、孙晓玲夫妇、王效升、张春兰夫妇、孙维民、潘继翠夫妇 无 是 ** **亨博尔服饰有限公司 *,***.** 保证及抵押 **国威标志服有限公司、****税务标志服装厂、臧**、陈丽霞、臧红博、韩冰 申请人名下机器设备抵押,主要有自动拉布机、传送带、验布机等共****台/套 是 ** *****圣基铝业有限公司 ***.** 保证及抵押 张建荣、张爱国、徐桂珍 徐桂珍与张爱国共有的位于****区阁三里村的房地产抵押房产共*层,面积****.**平米,其中:商业面积***.**平米、住宅面积***.**。 是 ** **大自然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保证及抵押 陈上校、张民英 申请人名下位于**观城镇临观**侧土地,抵押面积*****㎡,地上房产抵押面积****.**㎡、*****㎡ 是 ** **恒通晶体材料有限公司 *,***.** 保证 ****轴承有限公司、**恒通薄板有限公司、**众诚板业有限公司、许永宾、林敏、闫善朝、郭立红 / 是 ** *****钢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 保证 *****无缝钢管制造有限公司、颜景明、王秀红 / 是 ** ***星奥铝业有限公司 ***.** 保证 ***一鸣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信发华弘铝业有限公司、刘长征、袁霞、袁桂滨、赵敏、杭传洋、邱淑平 / 是 ** ***托普轴承座有限公司 ***.** 保证 ****轴承有限公司、***财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段增普、马焕芝、赵光城、于秀芹 / 是 ** ****轴承有限公司 ***.** 保证及抵押 ***三兄弟纺织有限公司、武振华、林春宏、穆庆玉、崔秀兰 钢构厂房(*****平方米)、钢构车间(****平方米),无证在***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抵押登记 是 ** ****胜辉电缆厂 *,*** 保证 **天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绿灯行电缆有限公司、**绿灯行智慧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月震、李秀芹 是 ** ****恒泰实业有限公司 *,***.** 保证及抵押 ****恒泰实业有限公司、**谷丰源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杨传省、周风芝、杨继哲、杨婧 *.抵押土地为恒泰公司名下工业土地面积**,***㎡ *.抵押房产面积**,***.**㎡钢架结构厂房 是 ** **元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保证 **万成包装有限公司、*****钢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无缝钢管制造有限公司、颜景明 无 是 ** 菏泽冰娃食品有限公司 ***.** 保证 ***众信木业有限公司、**天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是 ** 菏泽金之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保证及抵押 菏泽领将家俱有限公司、菏泽领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史军、史运英、李志生、瞿琳娜、史乃贵、石秋风、史勇、杨丽华、叶**、史春丽 *.***方金丝楠木;*.楠木树干**吨;*.画案*套、长方形香几*个、明式餐桌*套、茶桌、挂屏、皇宫椅、月亮门架子床等共***套/个/组,评估价值****.*万 是 ** 菏泽***童车制造有限公司 *** 保证及抵押 菏泽*鑫正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借款人名下位于**区**镇耿家行政村村南**米处钢结构厂房,面积****.**平米 是 ** 菏泽***区悦友超*有限公司 ***.*** 保证及抵押 王云柱、刘洪娥 王云柱、刘洪娥名下位于金茂商街南段西、兴华**J-**-***房产,面积***.**平方米 是 ** **儒商智信工业机械有限公司 **** 保证 **菏泽巨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恒坤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赵海忠、赵俊杰 是 ** **天地大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保证 **宏兴纺织有限公司 是 ** ***如意食品厂 ***.** 保证 **鑫盛速冻食品有限公司、菏泽康迈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是 ** **史泰诺工业制造有限公司 ***.* 保证及抵押 宋**、刘道林、刘新杰、刘志颖 *.位于***兴华办事处东关街的工业出让土地,面积*****平方米(**.*亩);*.地上房产面积*****平方米,房产结构为混合。 是 ** **宝成离合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保证及抵押 郎益九夫妇、徐梅夫妇 借款人名下位于**经济开发区民主街以北、长松路以东的工业房地产,土地面积**.*亩、地上房产面积*****.**平方米 是 每户债权情况: 第一、二、三户海霸能源有限公司银团金融债权 一、债权情况 ****年*月**日,海霸能源有限公司与银团签订编号为****-***号海霸能源有限公司“年产***万组(**亿AH)纯电动汽车铁锂电池项目银团贷款合同”,贷款本金*.*亿元,其中**建行作为牵头行,提供贷款*.**亿元、**农行提供贷款*.**亿元、**银行提供贷款*.*亿元。保证及抵押贷款,保证人分别为**青房担保集团有限公司、***霸电池有限公司、***霸能源电动车发展有限公司、***海霸能源电池有限公司、王波、毕淑梅、杨光忠、曹云清;抵押物为海霸能源名下位于*******九**、北八**、***国道以东的工业出让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及地上房产、机器设备。 我公司持有上述银团贷款中所有不良债权款,债权本金合计**,***.**万元及相应利息,其中:**建行剩余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农行剩余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银行剩余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上述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 二、债务人情况 海霸能源成立于****年*月**日,位于*****临港经济开发区北九**、北八**、***国道东,注册资金**,***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波,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 **电池、电机、电控系统的生产及销售,启动电源、UPS电源、EPS电源、矿用后备电源、储能后备电源、通信用后备电源的组装及销售等。企业已停止经营,厂房对外租赁。 三、保证人情况 (一)**青房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青房融资担保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住所地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路***号楼***室,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刘涛,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 (二)***霸能源电动车发展有限公司 ***霸能源电动车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公司位于**省**经济开发区**街,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王波,登记机关****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号***************,注册资本****万人民币。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电动车、电池及自产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三)***海霸能源电池有限公司 ***海霸能源电池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住所地位于**省******工业园区,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王波,登记机关****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号***************,注册资本****万人民币。经营范围:电池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业务。 (四)***霸电池有限公司 ***霸电池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公司位于**高新区长**路(非保证人名下资产),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波,登记机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Q,注册资本***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手机及通讯设备,通讯产品、器材,IT产业研发、生产、销售及咨询服务;矿灯电池、UPS电源、各种**电池;进出口贸易。 (五)自然人保证人 *.杨光中,男,汉族,系保证人鑫红叶房地产法定代表人,****年因病去世; *.曹云青,女,汉族,住******,系杨光中之妻; *.王波,男,汉族,系借款人法定代表人,住******; *.毕淑梅,女,汉族,住******。 四、抵押物情况 海霸能源公司以其名下房产、土地、在建工程、机械设备全部抵押给了**银行(转让给我公司)、**建行(转让给我公司)及**农行等*家银行。具体情况如下: 抵押物一:工业土地一宗。抵押土地位于原****九**、北八**、***国道东(现***陡楼山路***号)土地证号南国用(****)第G******号,地号GC-**-***,地类(用途)工业,性质国有,使用权类型出让,面积******.*平方米。该宗土地上建设物为海霸能源公司经营厂区。****年*月**日,该宗土地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号南他项(****)第***号。 抵押物二:工业房产一宗。位于原***临港十四路***号(现***陡楼山路***号),房产证号初公字第******号,面积*****.**平方米,规划用途为车间,实际为*-*号电池生产车间、*-*#宿舍楼、餐厅、科研中心。****年**月*日,该宗房产在***城乡建设局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号南房地权**他字第******号。 序号 抵押物名称 抵押层数 结构 证载建筑面积㎡ 设计用途 * *-*号电池生产车间 *-*层,各车间面积均为****.**㎡ 钢混 *****.** 车间 * *-*#宿舍楼 *#:*-*层****.**㎡; *#:*-*层****.**㎡ 钢混 *****.** 宿舍 * 科研中心 *-*层 钢混 ****.** 科研中心 * 餐厅 *-*层 钢混 ****.** 餐厅 合计 *****.** 抵押物三:在建工程一宗。抵押在建工程位于原****九**、北八**、***国道东(现***陡楼山路***号)。****年**月*日,抵押在建工程在***城乡建设局设立抵押登记,他项权号:南房预抵字*****号。抵押物情况: 序号 抵押物名称 抵押层数 结构 建筑面积㎡ 设计用途 * *-**#车间 *-*层 框架 *****.** 车间 * *-*#实验楼 *-*层 钢混 ****.** 实验楼 合计 ***** 抵押物四:涂布机等****台机器设备。该宗设备已办理抵押登记,动产抵押登记书编号为青工商**抵登字****第****号。 抵押物五:涂布机等***台机器设备。设备已办理抵押登记,动产抵押证书号青工商**抵登字****第****号。 五、诉讼执行情况 (一)****年*月,原债权人建行对海霸能源有限公司及相关担保人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年**月,****级人民法院分别作出(****)青金商初字第***、***号判决,判决确认:一、债权合法有效,债务人偿还建行债权本金合计*****.**万元及相应利息;二、**鑫红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限额内承担连带责任;三、青房担保分别在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限额内承担连带责任;四、***霸电池有限公司、***霸能源电动车发展有限公司、***海霸能源电池有限公司分别在*亿元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自然人王波和毕淑梅,杨光中和曹云青分别在*亿元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五、原债权人建行分别在本金及相应利息和费用额度范围内对抵押物分别行使优先受偿权。六、诉讼及保全费由被告承担。一审判决后,青房担保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年**月,**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作出(****)鲁商终字第***、***号判决,改判青房担保在总债务本金*,***及利息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他维持原判。我公司收购后变更债权执行人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我公司收购后已通过法院向保证人**鑫红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其担保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 (二)****年**月,原债权人**银行将借款人及其保证人诉至****级人民法院。****年*月**日,****级人民法院作出(****)青金商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定:一、被告海霸能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银行借款本金****.**万元及利息******.**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至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按照借据约定计算;二、鑫红叶房地产公司在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限额内对第一项的给付义务承担清偿责任,清偿后有权向海霸能源公司追偿;三、青房融资担保公司在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限额内对本判决第一项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清偿后有权向海霸能源公司追偿;四、海霸电动车公司在本金*亿元及相应利息限额内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义务,清偿后有权向海霸能源公司追偿;五、**海霸公司在本金*亿元及相应利息限额内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义务,清偿后有权向海霸能源公司追偿;六、***霸公司在本金*亿元及相应利息限额内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义务,清偿后有权向海霸能源公司追偿;七、王波、毕淑梅在本金*亿元及相应利息限额内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义务,清偿后有权向海霸能源公司追偿;八、杨光中、曹云青在本金*亿元及相应利息限额内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义务,清偿后有权向海霸能源公司追偿;九、海霸能源公司未履行本判决对本判决第一项给付义务,债权人有权对海霸能源公司所有的南他项(****)第***号土地他项权证项下的财产所处分的价款在****万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限额优先受偿;十、海霸能源公司未履行本判决第一项给付义务,债权人有权对海霸能源公司所有的南房预抵字第*****号在建工程抵押权证明下的抵押财产所处分的价款在****万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限额内优先受偿;十一、海霸能源公司未履行本判决第一项给付义务,债权人有权对海霸能源公司所有的南房地权**他字第******号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下的抵押财产所处分的价款*****万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限额内优先受偿;十二、海霸能源公司未履行本判决第一项给付义务,有权对海霸能源公司所有的青工商**抵登字****第****号动产抵押登记书项下抵押财产所处分的价款在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限额内优先受偿;十三、海霸能源公司未履行本判决第一项给付义务,有权对海霸能源公司所有的南房预抵字第*****号在建工程抵押权证明项下的抵押财产所处分的价款在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限额内优先受偿;十四、海霸能源公司未履行本判决第一项给付义务,有权对海霸能源公司所有的青工商**抵登字****第****号动产抵押登记书项下抵押财产所处分的价款在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限额内优先受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元,保全费****元,由海霸能源公司、海霸电动车公司、**海霸公司、***霸公司、王波、毕淑梅、杨光中、曹云青负担,鑫红叶房地产公司对其中的*****元,青房融资担保公司对其中的*****元承担连带责任。上述判决生效后,**银行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鲁**执***号,目前案件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我公司受让上述债权后已向法院申请变更债权人。 (三)原债权银行农行于****年*月将借款人及其保证人诉至****级人民法院:*.****年*月,****级人民法院作出(****)青金商初字第***号判决书,判定如下:一、被告海霸能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农业银行借款本金*******.**元及利息******.**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至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按照借据约定计算;二、被告海霸能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农业银行借款本金****万元及利息*******.**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至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按照借据约定计算;三、被告海霸能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农业银行借款本金****万元及利息******.**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至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按照借据约定计算;四、鑫红叶房地产公司在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限额内对第一项的给付义务承担清偿责任,清偿后有权向海霸能源公司追偿;五、青房融资担保公司对(****)青金商初字第***号、***号两案在本金*******.**元及相应利息限额内对本判决第一项至第三项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清偿后有权向海霸能源公司追偿;六、海霸电动车公司在本金*亿元及相应利息限额内对本判决第一项至第三项承担连带清偿义务,清偿后有权向海霸能源公司追偿;七、**海霸公司在本金*亿元及相应利息限额内对本判决第一项至第三项承担连带清偿义务,清偿后有权向海霸能源公司追偿;八、***霸公司在本金*亿元及相应利息限额内对本判决第一项至第三项承担连带清偿义务,清偿后有权向海霸能源公司追偿;九、王波、毕淑梅在本金*亿元及相应利息限额内对本判决第一项至第三项承担连带清偿义务,清偿后有权向海霸能源公司追偿;十、杨光中、曹云青在本金*亿元及相应利息限额内对本判决第一项至第三项承担连带清偿义务,清偿后有权向海霸能源公司追偿;十一、海霸能源公司未履行本判决对本判决第一项至第三项给付义务,有权对海霸能源公司所有的南他项(****)第***号土地他项权证项下的财产所处分的价款在****万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限额优先受偿;十二、海霸能源公司未履行本判决第一项至第三项给付义务,农业银行有权对海霸能源公司所有的南房预抵字第*****号在建工程抵押权证明下的抵押财产所处分的价款在****万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限额内优先受偿;十三、海霸能源公司未履行本判决第一项至第三项给付义务,农业银行有权对海霸能源公司所有的南房地权**他字第******号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下的抵押财产所处分的价款*****万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限额内优先受偿;十四、海霸能源公司未履行本判决第一项给付义务,有权对海霸能源公司所有的青工商**抵登字****第****号动产抵押登记书(附动产抵押清单)项下抵押财产所处分的价款在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限额内优先受偿;十五、海霸能源公司未履行本判决第一项给付义务,有权对海霸能源公司所有的南房预抵字第*****号在建工程抵押权证明项下的抵押财产所处分的价款在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限额内优先受偿;十六、海霸能源公司未履行本判决第一项给付义务,有权对海霸能源公司所有的青工商**抵登字****第****号动产抵押登记书项下抵押财产所处分的价款在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限额内优先受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元,保全费****元,公告费***元,合计******元由海霸能源公司、海霸电动车公司、**海霸公司、***霸公司、王波、毕淑梅、杨光中、曹云青负担,鑫红叶房地产公司对其中的******元,青房融资担保公司对其中的*****元承担连带责任,因农业银行已预交,各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农业银行。青房融资担保公司对上述一审判决不符,提起上诉,二审案号为(****)鲁民终***号。信达公司受让上述债权后提交了变更主体申请,**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信达公司替代农业银行承担案件诉讼,后**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抵押物具备处置条件时,可依法申请恢复执行。 *.****年*月,****级人民法院作出(****)青金商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定:一、被告海霸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农业银行借款本金****万元及利息*******.**元(计算至****年*月**日,之后至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按照借据约定计算;二、鑫红叶房地产公司在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限额内对第一项的给付义务承担清偿责任,清偿后有权向海霸公司追偿;三、青房融资担保公司对(****)青金商初字第***号、***号两案在本金*******.**元及相应利息限额内对本判决第一项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清偿后有权向海霸能源公司追偿;四、海霸电动车公司在本金*亿元及相应利息限额内承担连带清偿义务,清偿后有权向海霸能源公司追偿;五、**海霸公司在本金*亿元及相应利息限额内承担连带清偿义务,清偿后有权向海霸能源追偿;六、***霸公司在本金*亿元及相应利息限额内承担连带清偿义务,清偿后有权向海霸能源公司追偿;七、王波、毕淑梅在本金*亿元及相应利息限额内承担连带清偿义务,清偿后有权向海霸能源公司追偿;八、杨光中、曹云青在本金*亿元及相应利息限额内承担连带清偿义务,清偿后有权向海霸公司能源追偿;九、海霸能源公司未履行本判决第一项给付义务,有权对海霸能源公司所有的南他项(****)第***号土地他项权证项下的财产所处分的价款在****万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限额优先受偿;十、海霸能源公司未履行本判决第一项给付义务,农业银行有权对海霸能源公司所有的南房预抵字第第*****号在建工程抵押权证明下的抵押财产所处分的价款在****万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限额内优先受偿;十一、海霸能源公司未履行本判决第一项给付义务,农业银行有权对海霸能源公司所有的南房地权**他字第******号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下的抵押财产所处分的价款*****万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限额内优先受偿;十二、海霸能源公司未履行本判决第一项给付义务,农业银行有权对海霸能源所有的青工商**抵登字****第****号动产抵押登记书(附动产抵押清单)项下抵押财产所处分的价款在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限额内优先受偿;十三、海霸能源公司未履行本判决第一项给付义务,有权对海霸能源公司所有的南房预抵字第*****号在建工程抵押权证明项下的抵押财产所处分的价款在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限额内优先受偿;十四、海霸能源公司未履行本判决第一项给付义务,有权对海霸能源公司所有的青工商**抵登字****第****号动产抵押登记书(附动产抵押清单)项下抵押财产所处分的价款在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和费用限额内优先受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元,保全费****元,公告费***元,合计******元由海霸能源公司、海霸电动车公司、**海霸公司、***霸公司、王波、毕淑梅、杨光中、曹云青负担,鑫红叶房地产公司对其中的******元,青房融资担保公司对其中的*****元承担连带责任,因农业银行已预交,各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农业银行。青房融资担保公司对一审判决不符,提起上诉,二审案号为(****)鲁民终***号。信达公司受让后提交了变更主体申请,**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信达公司替代农业银行承担案件诉讼,后**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抵押物具备处置条件时,可依法申请恢复执行。 第四户海霸能源有限公司工程款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于****年自**海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海霸能源有限公司工程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该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债权人对工程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二、债务人情况 海霸能源成立于****年*月**日,位于*****临港经济开发区北九**、北八**、***国道东,注册资金**,***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波,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 **电池、电机、电控系统的生产及销售,启动电源、UPS电源、EPS电源、矿用后备电源、储能后备电源、通信用后备电源的组装及销售等。企业已停止经营,厂房对外租赁。 三、工程款涉及的房产情况 (一)根据海霸能源与海川建设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年修订版),海川建设所建项目为海霸能源产业园电池车间工程,共*个车间,单个车间面积为*,***.*平方米,面积合计**,***.*平方米。 (二)根据海霸能源与海川建设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年修订版),海川建设所建项目为海霸能源产业园*#宿舍、*#宿舍、食堂、科研中心楼工程,面积共计**,***平方米。 上述合同签订后,海川建设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建设。施工主体工程完工后(主体工程面积合计**,***.*平方米,房产证载面积为**,***.**平方米,证号为“初公字第******号”)。上述房产由企业对外租赁。 四、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原债权人海川建设集团将海霸能源诉至****级人民法院,要求海霸能源支付工程款**,***,***.*元(包含工程质量保修金*,***,***.**元)。法院在审理中以涉案工程不具备返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的条件,因而仅支持了除质量保修金外的工程款**,***,***.**元,工程质量保修金需海川建设另行主张。****年*月**日,****级人民法院作出(****)青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定:*、海霸能源支付海川建设工程款**,***,***.**元及逾期利息,利息具体计算方式为以**,***,***.**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年**月*日计算至本判决生效给付之日;*、海川建设在海霸能源所欠工程款**,***,***.**元范围内对涉案工程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元,保全费****元均由海霸能源承担。上述判决生效后,海霸能源未履行生效判决,海川建设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我公司于****年初收购上述工程款债权,并已向执行法院变更债权执行人。 第五、六户**泰隆国际商业广场有限公司金融及工程款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泰隆国际商业广场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其中:我公司享有泰隆公司金融债权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及抵押贷款,保证人为**泰隆鑫港大饭店有限公司、潘奇舟、张云警,抵押物为泰隆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我公司享有泰隆公司工程款债权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上述债权已全部诉讼并执行。 二、债务人情况 泰隆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岙东中路***号,法定代表人宫文红,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属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公司股东信息情况:股东马臣出资****万元、潘奇舟出资****万元、张云警出资***万元。公司主营建筑装饰材料、*场内经营管理服务、*场内房屋摊位租赁等项目等。公司因在建项目未建成,至今未经营。 三、保证人情况 (一)保证人**泰隆鑫港大饭店有限公司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住所地为**省******区世纪大道***-*,注册资金为****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潘奇舟,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股东为**华泰隆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宫文红、于洋、潘奇舟、张云警。公司现经营范围:酒店管理。 (二)保证人潘奇舟 潘奇舟,男,汉族,**省**人,系泰隆公司股东之一。 (三)保证人张云警 张云警,男,汉族,**省**人,系泰隆公司股东之一。 四、抵押物及在建工程情况 泰隆公司以其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抵押土地位于******岙东中路***号土地,面积***,***平方米,证号:青房地权*字第*********号,性质国有出让,用途为商务金融,他项权利证号:青房地权*他字第*********号。泰隆公司对上述土地建设工程规划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地上建材*场**,***平方米,家居商场**,***平方米,办公楼**,***.**平方米,商务酒店**,***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合计**,***.*平方米。上述规划中只有商务酒店(含地下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已经封顶(我公司对此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五、诉讼执行情况 (一)金融债权诉讼情况 ****年*月**日****级人民法院作出(****)青民四商初字第***号民事调解书,泰隆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债权人对抵押土地享有优先受偿权。调解书生效后,泰隆公司未按约定偿还借款,逾期后法院对其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青执字第***号。****年**月**日,****级人民法院作出(****)鲁**执异***号执行裁定书,将(****)青执字第***号案件的执行人变更为我公司。 (二)工程款诉讼情况 *、****年*月**日,**中院作出(****)青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依法判令:施工合同解除,泰隆公司支付原债权人**一建工程款及停工窝工费用合计**,***,***.**元,原债权人**一建对其施工的本案工程在**,***,***.**元范围内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用、保全费用及鉴定费用由泰隆公司承担。上述判决后,原债权人**一建及泰隆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于****年*月**日作出(****)鲁民一终字第***号民事判决,维持原判。原债权人**一建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年*月,**中院作出(****)鲁**执异***号执行裁定书,将上述执行案件中的执行人变更为我公司。我公司已于****年申请法院对在建工程及土地进行司法拍卖,目前拍卖程序尚在进行中。 *、****年*月**日,**一建根据上述生效判决,就泰隆公司逾期未付利息部分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泰隆公司偿还利息*,***,***元。****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城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令泰隆公司支付所欠工程款利息*,***,***元,另向原债权人**一建支付案件受理费**,***元。判决生效后,原债权人**一建于****年*月*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鲁****执异*号执行裁定书,将上述执行案件中的执行人变更为我公司。 第七户****汽车维修检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汽车维修检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及抵押贷款,保证人分别****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抵押物为第三人金磊、金景善、孙玉梅名下的临街商铺。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 二、主从债务人的情况 (一)主债务人****汽车维修检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姜山镇**路*号,注册资金****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金景善,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股东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孙玉梅、金磊。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汽车维修检测设备,仪表,仪器,机电一体化产品,空调制冷设备及维修设备和配件,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年**月**日法院裁定该公司破产还债,我公司已申报债权并确认。 (二)保证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路**号,注册资金为****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金景善,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股东为光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培正、金景善、王华。以上出资均已出资到位。****年**月**日法院裁定该公司破产还债。 三、抵押物情况 (一)金磊以其名下位于*********路**号*-*层的房产对外提供抵押担保,面积****.**平方米,房产证号为青房地权*字第*****号。 (二)金磊以其名下位于*********路**号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面积***.**平方米,房产证号:**********。 (三)金景善以其名下位于*********路**号二层乙房产对外抵押担保,面积***.*平方米,证号:青房地权*字第******号。 (四)孙玉梅以其名下位于**省*********路**号一层甲房产对外提供抵押担保,面积***.**平方米,证号:青房地权*字第******号。 四、债权执行诉讼情况 ****年**月**日,****级人民法院作出(****)青金商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法院依法判决****汽车维修检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最高额****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对抵押的财产经处置所得款项在最高限额****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费用由债务人承担。该案件已经法院执行。 第八户**翔宇化纤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翔宇化纤有限公司尚欠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保证人分别为**圣花实业有限公司、**宏福化纤有限公司、王旭光、王福连、宋子英、刘**、李贵香、唐书华。该债权催收连续。借款人已破产。 二、主债务人情况 **翔宇化纤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区旧关立交桥北,法定代表人王福连,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制造:锦纶*切片、锦纶*工业丝、锦纶*帘子布、锦纶*帆布;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建材(不含木材)的销售;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房屋及设备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的进出口货物除外)。****年**月*日被法院裁定与**宏福化纤有限公司合并破产,****年**月**日破产终结。 三、保证人情况 (一)**圣花实业有限公司 **圣花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址为**高新区黄屯镇驻地,法定代表人为唐书华,注册资本为*****万人民币,工商注册号为***************,经营范围包括谷氨酸钠(味精)、鸡精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及进出口业务;自营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年**月*日被法院裁定破产还债,目前破产程序尚在进行中。 (二)**宏福化纤有限公司 **宏福化纤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区旧关立交桥北,法定代表人王福连,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锦纶*工业丝、帘子布、尼龙帆布、锦纶民用丝的制造、销售;己内酰胺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的进出口货物除外)。****年**月*日被法院裁定与**翔宇化纤有限公司合并破产,****年**月**日破产终结。 (三)自然人保证人王旭光,男,汉族,****人;刘**,女,汉族,系王旭光配偶;王福连,男,汉族,****人;宋子英,女,汉族,系王福连配偶;唐书华,男,汉族,****人;李贵香,男,汉族,系唐书华配偶。 四、诉讼情况 未诉讼。 第九户 **省****集团总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省****集团总公司债权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保证人为**泉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主从债务人已破产清算。 二、借款人情况 **省****集团总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曾用***省**油脂集团总公司,注册地址******路*号,法定代表人李峰,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全民所有制,经营范围: 加工、销售:食用植物油、饼粕(饲料除外)、肉类、大豆蛋白、大豆低聚糖、大豆膳食纤维粉、大豆膳食纤维食品、代餐粉、花生蛋白、素肉、大豆蛋白食品、营养蛋白餐、面粉及其制品。股东情况:***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持股***%。****年*月被***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我公司已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并被确认,****年*月**日破产程序终结。 三、保证人情况 **泉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现为**泉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林纸业)成立于****年*月,注册地址为******泉林东路,法定代表人李洪法,注册资本******.*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法院以(****)鲁****破*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泉林集团有限公司等**家企业合并重整,我公司已申报债权并确认。 第十户 **信莱大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我公司持有**信莱大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保证人分别为**省****集团总公司、许振国、李华杰、赵彬、曲莹莹、张玉海、赵绪珍。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年*月被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现已破产终结。 二、主债务人情况 **信莱大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注册地址为******光明路中段**,法定代表人赵彬,注册资本****万元,全部为个人出资,有限责任公司。****年*月被***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我公司已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并被确认,目前破产程序已终结。 三、保证人情况 **省****集团总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曾用***省**油脂集团总公司,注册地址******路*号,法定代表人李峰,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全民所有制,经营范围: 加工、销售:食用植物油、饼粕(饲料除外)、肉类、大豆蛋白、大豆低聚糖、大豆膳食纤维粉、大豆膳食纤维食品、代餐粉、花生蛋白、素肉、大豆蛋白食品、营养蛋白餐、面粉及其制品。股东情况:***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持股***%。****年*月被***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我公司已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并被确认,目前破产程序已终结。 (三)自然人保证人情况 *.许振国,男,****年出生,*****人。 *.李杰华,女,****年出生,*****人。 *.赵彬,男,****年出生,*****人。 *.曲莹莹,女,****年出生,*****人。 *.张玉海,男,****年出生,****区人。 *.赵绪珍,女,****年出生,****区人。 四、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诉讼并执行。 第十一户 **宏福化纤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宏福化纤有限公司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保证人分别为**翔宇化纤有限公司、**雪花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王旭光。上述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 二、债务人情况 **宏福化纤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区旧关立交桥北,法定代表人王福连,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锦纶*工业丝、帘子布、尼龙帆布、锦纶民用丝的制造、销售;己内酰胺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的进出口货物除外)。****年**月*日被法院裁定与**翔宇化纤有限公司合并破产,****年**月**日破产终结。 三、保证人情况 (一)**翔宇化纤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区旧关立交桥北,法定代表人王福连,注册资本:*****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制造:锦纶*切片、锦纶*工业丝、锦纶*帘子布、锦纶*帆布;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建材(不含木材)的销售;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房屋及设备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的进出口货物除外)。****年**月*日被法院裁定与**宏福化纤有限公司合并破产,****年**月**日破产终结。 (二)**雪花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省***高新区,法定代表人李庆思,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硫酸生产(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淀粉、谷氨酸、葡萄糖、味精、低聚糖、食品、调味品、面粉生产经营;有机无机复混肥的生产;普通货运;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核定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饲料添加剂L-赖氨酸硫酸盐及其发酵副产物的生产与销售。 (三)自然人保证人王旭光,男,汉族,****人。 四、诉讼执行情况 中行**支行已于****年*月**日将**宏福化纤有限公司、**翔宇化纤有限公司、**雪花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王旭光诉至****级人民法院,后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案号为(****)鲁**执***号。 第十二户 **新纪元传动机械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新纪元传动机械有限公司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具体贷款如下:****年*月**日,**新纪元传动机械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建设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华夏银行建设支行于****年*月**日向借款人新纪元机械公司放款****万元,该债权由**华润特种轴承有限公司、**新宇制钢有限公司、李如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年*月**日,**新纪元传动机械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建设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华夏银行建设支行于****年*月**日向借款人新纪元机械公司放款****万元,该债权由**民生园林造地有限公司、**鑫融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李如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借款逾期后,原债权人已将主从债务人诉至法院判决并执行。 二、主债务人情况 **新纪元传动机械有限公司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王长勇,实际控制人李如强,注册资本****万元,全部为王长勇出资,注册地址为**东**镇***省道南侧,主营业务各类减速机、数控车床生产销售。 三、保证人情况 (一)**民生园林造地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巩存臣,注册资本****万元,股东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占比***%,注册地址为****街道办事处**东路**号,主营业务为**地区土地的开发复垦、整理、科技成果推广,种苗繁育和推广及科研,城*园林绿化工程,城*园林绿化植物材料销售,企业目前经营正常。 (二)**鑫融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周学甫,股东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亿元,持股比例***%,注册地址为****东路***号,主营业务为贷款担保,营业期限****年*月*日至无固定期限,目前保证人经营正常。 (三)**华润特种轴承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李秀玲,实际控制人为赵广其,注册资本*****万元,全部为李秀玲个人出资,注册地址为**冠临路***号,主营业务为轴承及轴承配件、特种轴承加工、销售、出口。 (四)**新宇制钢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地址**新世纪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张银生,注册资本*****万元,其中蔚文国出资*****万元、占比**%,张银生出资****万元、持股比例**%,主营业务为轧钢、热镀锌板带、彩涂板、热镀铝锌硅钢板生产、销售;镀锌瓦楞板销售;进出口业务。 (五)自然人保证人李如强,男,汉族,****人。 四、诉讼执行情况 上述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具体判决如下: (一)(****)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偿还借款本息**,***,***.**元及自****年*月**日起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被告**新宇制钢有限公司、**华润特种轴承有限公司、李如强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已申请法院执行。 (二)(****)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债权本息**,***,***.**元及自****年*月**日起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被告**民生园林造地有限公司、**鑫融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李如强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已申请法院执行。 第十三户**五岳钎具材料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五岳钎具材料有限公司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由**凿岩钎具厂有限公司、张焕银、李明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项目所涉主从债权已经(****)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予以确权。 二、主从债务人情况 (一)主债务人情况 **五岳钎具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曾用名**五岳钎钢钎具有限公司、**五岳特钢钎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驻地,法定代表人张乐林,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钎具用棒材、中空素材、石油钻具、钻铤、钻杆、接头套管用素材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股东情况:张乐林持股**.**%;俞正方持股**.**%。 (二)保证人情况 *.**凿岩钎具厂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址*******号,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凿岩钎具、采矿机具、五金制品、冰镩、稻镰、机械设备及相关配件制造、销售及出口。股东情况:**持股**.**%;于文璐持股**.**%;邵传波持股**.**%。 *.自然人保证人: (*)李明锁,男,汉族,****人。 (*)张焕银,女,汉族,系李明锁之妻。 三、诉讼执行情况 工行**支行已就该项目所涉主从债权向**省****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省****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对该项目所涉主从债权予以确权,判决内容:一、五岳钎具偿还本金****万元及利息;二、凿岩钎具、张焕银、李明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后已申请法院执行,执行案号为(****)鲁****执***号。 第十四户**凿岩钎具厂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凿岩钎具厂有限公司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由**三山天然气有限公司、张焕银、李明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项目所涉主从债权已经法院判决予以确权。 二、主从债务人情况 (一)主债务人情况 **凿岩钎具厂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址*******号,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凿岩钎具、采矿机具、五金制品、冰镩、稻镰、机械设备及相关配件制造、销售及出口;生产、科研所需要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进口。股东情况:**持股**.**%;于文璐持股**.**%;邵传波持股**.**%。 (二)保证人情况 *.**三山天然气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址**省******博济桥办事处燕山南路**号,法定代表人孔凡运,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管道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销售及各种燃气的技术服务、各种燃气运输、汽车加气站及相关技术服务;灶具、壁挂炉、油烟机、暖气片、整体厨房等各种燃气器具的代理及零售(凭有效期限内的燃气经营许可证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股东情况:张焕银持股**.**%;布发勤持股**.**%;孙兰芝持股**.**%;楚杰敏持股*.**%;李本正持股*.**%;李文奎持股*.**%。 *.自然人保证人: (*)李明锁,男,汉族,****人。 (*)张焕银,女,汉族,系李明锁之妻,****人。 三、诉讼执行情况 工行**支行已就该项目所涉主从债权向**省****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省****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对该项目所涉主从债权予以确权。判决内容:一、凿岩钎具偿还本金****万元及利息;二、天然气公司、张焕银、李明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判决后尚已申请执行,执行案号为(****)鲁****执***号。 第十五户**铁临物流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铁临物流有限公司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由张秀明、王金兰提供最高额为****万元的最高额保证;铁临物流以其名下不动产提供最高额为****万元的最高额抵押。 二、主从债务人情况 (一)主债务人情况 **铁临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曾用名***铁临物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省********办事处华润社区林园居委会,法定代表人张秀明,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罐式);货物配载;货运代理;信息服务;仓储服务;货物保管;货物包装;货物中转;货物联运;搬运装卸;货运站(场)经营,粮食、棉籽、棉花的储存、购销;米、面制品及食用油,建筑材料,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肉及水产品的批发、零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政工程施工;公共设施、道**梁工程施工;煤炭购销;国际货运代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未见该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或注销的相关信息。股东情况:**唐风贸易有限公司持股**.****%;张秀明持股**.****%;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持股**.****%;**永茂商贸有限公司持股*.****%。 (二)保证人情况 *.张秀明,男,汉族,****人; *.王金兰,女,汉族,****人。 三、抵押物情况 铁临物流以位于*****办事处林园居t*幢*室的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抵押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面积**,***平方米(***亩),登记显示地上房产为*场化商品房,房产面积**,***.*平方米。抵押物在当地不动登记中心办理了抵押登记,目前由债务企业对外租赁。 四、诉讼执行情况 工行**支行已就该项目所涉主从债权及抵押权向****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年*月*日,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号为(****)鲁**执***号。****年*月*日,****级人民法院将该案件指定至***人民法院执行,案号(****)鲁**执他**号。 第十六户 ***新星铸管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新星铸管有限公司在工行****支行贷款一笔,****年*月**日,双方签订********-****年(**)字****号《小企业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用途购买生铁、焦炭,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华东工具制造有限公司、王庭海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目前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 二、主从债务人情况 (一)主债务人***新星铸管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聊牛路西首**,法定代表人王庭海,注册资本****万元,其中王庭海出资****万元,赵有魁出资**万元。经营范围为铸铁管及管件、球墨铸铁管及管件生产;球墨铸铁管、铸铁件、PVC管、生铁焦铁、废旧物资、金属材料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二)保证人**华东工具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斗虎屯西街,法定代表人高延贞,注册资本****万元,其中高延贞出资***.*万元、徐秀荣出资***.*万元。经营范围为五金工具、锻压件、铸造件、农机、汽车、摩托车配件、手表元件、各种索具生产销售;废旧金属购销。 (三)保证人王庭海,男,汉族,系借款企业的实际控制人。 三、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我公司将主从债务人诉至****人民法院。****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判决后已申请法院执行。 第十七户 **华东工具制造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华东工具制造有限公司在工行****支行贷款一笔,****年**月**日,双方签订****年(**)字*****号《小企业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用途偿还贷款,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铁塔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 二、主从债务人情况 (一)主债务人**华东工具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斗虎屯西街,法定代表人高延贞,注册资本****万元,其中高延贞出资***.*万元、徐秀荣出资***.*万元。经营范围为五金工具、锻压件、铸造件、农机、汽车、摩托车配件、手表元件、各种索具生产销售;废旧金属购销。 (二)保证人******铁塔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工业园一号路,法定代表人张金江,注册资本***万元,其中季庆红出资***万元、张金江出资***万元。经营范围为钢管塔、角铁塔、变电站架构、电厂综合支架、交通设施杆、路灯杆、电气化铁道接触网柱、微波通讯塔、水泥杆、高低压铁件的加工、销售。 三、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我公司将主从债务人诉至*******人民法院,****年*月**日,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判决后已申请法院执行。 第十八户 **四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四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在工行**支行贷款六笔,情况如下: *.****年*月**日,双方签订**********-****年(**)字****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用途偿还贷款,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双方签订**********-****年(**)字****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用途偿还贷款,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双方签订**********-****年(**)字****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用途偿还贷款,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双方签订**********-****年(**)字****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用途偿还贷款,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双方签订**********-****年(**)字****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用途偿还贷款,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双方签订**********-****年(**)字*****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用途偿还贷款,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上述六笔贷款担保方式均为保证担保,保证人*****钢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 二、主从债务人情况 (一)主债务人**四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古云镇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黄圣浪,注册资本*****万元,其中黄圣浪出资*****万元,傅广朋出资****万元。经营范围为丙烯销售(按安监部门批准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癸二酸、增塑剂、甘油、脂肪酸、仲辛醇、蓖麻油、蓖麻饼、尼龙***、尼龙****、癸二酸衍生品、活性有机肥、石油树脂的生产、销售、出口;聚丙烯、硫酸钠、聚苯乙烯、丙烷、丁二烯销售、出口;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销售、来料加工。 (二)保证人*****钢联金属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开发区***路*号,法定代表人颜景明,注册资本*****万元,其中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万元、*****无缝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出资****万元、颜景明出资****万元、胡明志出资**万元。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购销及进出口业务;金属制品加工、制造销售及本企业产品出口经营业务;电力角钢塔、电力钢管塔、通信铁塔、微波塔、桅杆、电力线路器材、通讯设施、钢结构厂房的生产经营;土建工程。 三、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工行**支行就***万元、****万元贷款对主从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年*月**日,**人民法院下达(****)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借款人偿还贷款本金****万元,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年*月**日,****级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借款人偿还贷款本金****万元,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判决生效后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九户**鑫元轴承配件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鑫元轴承配件有限公司在工行**支行贷款三笔,情况如下: *.****年*月**日,双方签订********-****(**)****号《小企业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用途购材料,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贷款期间债务人偿还*万元,剩余***万元于****年*月**日办理展期,展期至****年*月**日。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中益粮业有限公司、郜建康及其配偶范云霞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年*月**日,双方签订********-****(**)****号《小企业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用途购材料,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办理展期,展期至****年*月**日。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郜建康及其配偶范云霞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年*月**日,双方签订*********-****年(**)字*****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用途偿还贷款,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郜建康及其配偶范云霞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中益粮业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与工行**支行签订********-******(保)字****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担保金额***万元,期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借款人**鑫元轴承配件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与工行**支行签订**********-****年**(抵)字****号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抵押金额***万元,期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蔡目忡、岳书英于****年*月**日与工行**支行签订********-******(保)字****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担保金额****万元,期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目前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 二、借款人情况 **鑫元轴承配件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河店镇务庄村,法定代表人郜建康,注册资本***万元,全部由郜建康个人出资。经营范围为轴承配件、保持器、标准件、冲压件、加工、销售。 三、保证人情况 (一)保证人**中益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柿子园乡南环路一号,法定代表人蒋**,注册资本***万元,其中蒋**出资****万元,黑**出资****万元。经营范围为小麦粉、挂面加工、销售;粮食购销;现代农业开发、农作物集约化种植;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引进推广;经营本企业产品及原料的进出口业务。 (二)自然人保证人 郜建康,男,汉族,****人;范云霞,女,汉族,****人;蔡目忡,男,****人;岳书英,女,汉族,****人。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位于****河店务庄土地及房产,土地地号为*********号,面积****平方米,国有工业出让用地,他项权证号为莘他项(****)第***号;房产证号为莘房权证**字第********号,已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为莘房他证**字第********号。 五、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工行**支行对主从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年*月**日,**人民法院下达(****)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借款人偿还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郜建康、范云霞、蔡目忡、岳书英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中益粮业有限公司对***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户 **诺德贸商贸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诺德贸商贸有限公司在工行**支行贷款一笔,****年*月*日,双方签订********-****年(**)字****号《小企业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万元,贷款用途购煤炭,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华鲁特钢锅炉配套有限公司、岳增业及配偶赵玉霞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目前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 二、主从债务人情况 (一)主债务人**诺德贸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燕塔街道办事处**街***号,法定代表人岳增业,注册资本****万元,全部由岳增业个人出资。经营范围为煤炭批发、钢材、建材购销。 (二)保证人**华鲁特钢锅炉配套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位于***高新区黄河路**号,法定代表人邓家顺,注册资本****万元,全部由邓家顺个人出资。经营范围为球墨铸铁、铸钢产品、锅炉配件、低氮燃烧设备、耐磨管道等特种钢产品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业务;新能源发电领域的技术研究与开发,技术咨询与服务,工程承包与设备配套,锅炉辅机服务与安装,特种阀门的销售、安装。 (三)自然人保证人 岳增业,男,汉族,****人;赵玉霞,女,汉族,系岳增业配偶,****人。 三、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工行**支行对主从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年**月**日,**人民法院下达(****)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借款人偿还贷款本金*,***,***.**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华鲁特钢锅炉配套有限公司、岳增业、赵玉霞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一户 **汇通纺织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汇通纺织有限公司先后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支行”)借款*笔,累计借款本金共计人民币****万元。由**汇通纺织有限公司以国有工业出让土地使用权*****平米(约合**.**亩)及地上房产*****.**平米设定最高额抵押****万元;由**通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万元连带保证担保,由付崇会、陈秀华夫妇提供****万元连带保证担保。目前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 二、主债务人情况 **汇通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科技工业园,注册资本*****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令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经营范围为经营本企业自产的纺织品、服装及相关技术的国内销售和出口业务,以及本企业所需的设备、零配件、仪器、仪表、原辅材料、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该公司是集纺纱、浆染、织造、后整理于一体的牛仔布专业生产企业。 三、保证人情况 (一)**通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位于***柳园北**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本*****万元,其中陈振国出资****万元,出资占比**%,刘海洲出资****万元,出资占比**%,法人代表陈振国。公司注册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机械设备、五金、电子产品(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批发等。 (四)自然人保证人 付崇会,男,汉族,汇通纺织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秀华,女,系付崇会配偶。 四、抵押物情况 房地产抵押:抵押物为汇通纺织自有房地产,抵押土地位于***科技工业园,为国有工业出让,土地使用权权证号:东国用(****)第******号,面积:*****平方米;抵押房产位于***香江路东,齐南**,房产证号:**房权证铜城字第*****号(面积****.**㎡)、*****号(面积:*****.**㎡),合计面积*****.**平方米。 五、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我公司将主从债务人诉至****级人民法院,****年**月**日,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决:借款人偿还我公司借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通亚集团有限公司、付崇会、陈秀华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我公司对东土抵他项(****)第**号和**房他证铜城字第**-****号证书载明的汇通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产的变现价值在****万元最高余额内享有优先受偿权。目前我公司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二户***明发油脂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明发油脂有限公司自工行贷款本金余额***万元,由**天泉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追加***凯歌新能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企业实际控制人罗凯、王莉夫妻个人保证担保。 该债权已涉诉,判决确认主从债权均在诉讼时效内,主从债权合法有效。 目前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 二、借款人情况 借款人***明发油脂有限公司系成立于****年**月*日的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经济开发区。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罗凯。该公司注册资本***万元,由罗凯出资***万元,王丽出资**万元,均以货币出资,未发现出资不到位的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食用动物油脂的加工及销售,均经营状态为在业,主体资格存在。 借款人已停产。 三、保证人情况 (一)***天祥生物原料有限公司(原名**天泉化工有限公司)系成立于****年*月**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位于**省*****镇郭庄村,法定代表人宋桂英。该公司注册资本***万元,由宋桂英独自出资,均以货币出资,未发现出资不到位的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糠醛生产、销售。 (二)***凯歌新能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系成立****年*月**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罗凯。该公司注册资本****万元,罗凯出资***万元,宋琳琳出资***万元,仇涛出资**万元,均以货币出资,未发现出资不到位的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生物柴油、脂肪酸甲酯、生物沥青的生产与销售等。 四、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原债权人对主从债务人提起诉讼,****年*月**日法院作出(****)聊商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判决生效后已申请法院执行。 第二十三户 **燎原发光科技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燎原发光科技有限公司自工行贷款本金余额***.**万元及相应利息,保证贷款,由**省***鑫能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追加蔡广忠、苏冬霞个人保证担保,贷款发放后追加**金冠塑编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目前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 二、借款人情况 **燎原发光科技有限公司系成立于****年*月**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经济开发区黄河路**号,法定代表人蔡广忠。该公司注册资本****万元,蔡广忠出资****万元,蔡红梅出资****万元,均以货币出资,未发现出资不到位的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LED芯片及封装、显示屏、照明灯具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售后等。 三、保证人情况 (一)保证人**省***鑫能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系成立于****年**月**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位于*******道口铺工业园安庄村北,法定代表人李庆孝。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李庆孝全部出资,均以货币出资,未发现出资不到位的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无缝钢管生产及批发零售等。 (二)**金冠塑编有限责任公司系成立于****年*月**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侯营镇工业园内,法定代表人李令起。该公司注册资金****万元,由冯宗君***万元,李令起***万元,均以货币出资,未发现出资不到位的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编制袋生产、加工、销售等。 (三)蔡广忠,男,汉族,借款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苏东霞,女,汉族,系蔡广忠配偶。 四、诉讼执行情况 上述贷款逾期后,原债权人工行将主从债务人诉至****级人民法院,****年*月*日,法院作出(****)聊商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人偿还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同,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年**月**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号(****)聊执字第***号。 第二十四户 *****铝业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铝业有限公司于****年**月在**银行办理流贷*笔,金额****万元,担保方式为由**新大地铝业有限公司、**省维斯德尔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债权已经诉讼确权并进入执行程序,无时效瑕疵。 目前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 二、主债务人情况 *****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人代表姚志俊,公司位于温陈乡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铝合金型材生产、销售;铝锭、铝棒、合金铝、铝管、有色金属(国家禁止的品种除外)、机械设备、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材料、日用百货、五金交电、钢材销售;进出口业务。****年*月**日被***法院裁定破产还债,****年*月*日破产程序终结。 三、保证人情况 (一)**新大地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址为***热电工业园,法定代表人曹香芝,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为铝型材、有色金属压铸件、模具、合金铝、铝板、铝棒生产、加工、销售;铝锭、氧化铝粉、铝型材销售。 (二)**省维斯德尔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址为***温陈工业园,法定代表人乌洪军,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为合金型材、合金铝、铝棒、铝杆、五金配件、铝材加工、机械设备生产、加工、销售;铝锭、铝管、有色金属(国家限制和禁止的品种除外)、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材料、日用百货、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钢材、农机配件销售;进出口业务。 四、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该案件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第二十五户 **省维斯德尔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省维斯德尔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于****年**月在**银行办理流贷*笔,金额****万元,担保方式为由**新大地铝业有限公司、*****铝业有限公司、***凯发工贸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债权已经诉讼确权并进入执行程序,无时效瑕疵。 目前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 二、主债务人情况 **省维斯德尔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乌洪军,注册资本*****万元,实缴资本*****万元,公司位于***温陈工业园,经营范围为铝合金型材、合金铝、铝棒、铝杆、五金配件、铝材加工、机械设备生产、加工、销售;铝锭、铝管、有色金属、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材料、日用百货、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钢材、农机配件销售;进出口业务。 三、保证人情况 (一)**新大地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址为***热电工业园,法定代表人曹香芝,注册资本*****万元,实缴资本*****万元。经营范围为铝型材、有色金属压铸件、模具、合金铝、铝板、铝棒生产、加工、销售;铝锭、氧化铝粉、铝型材销售;进出口业务。 (二)*****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人代表姚志俊,公司位于温陈乡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铝合金型材生产、销售;铝锭、铝棒、合金铝、铝管、有色金属(国家禁止的品种除外)、机械设备、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材料、日用百货、五金交电、钢材销售;进出口业务。****年*月被***法院裁定破产还债,目前破产程序已终结。 (三)***凯发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人代表王朋,注册资本****万元,公司位于******温陈办事处史胡村,经营范围为铝合金型材、合金铝、铝棒、铝杆、五金配件、铝材、机械设备生产、加工、销售;铝锭、铝水、铝管、有色金属(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建筑材料、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钢材、铅酸电池、铅酸电池配件、电极板、电动车零部件、农机配件、日用百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易制毒品除外)销售;设备、厂房租赁服务;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于****年*月注销工商登记。 四、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该案件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第二十六户 **领航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领航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于****年*月在**银行办理流贷*笔,金额****万元,担保方式为由*****铝业有限公司、宋晓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债权已经诉讼确权并进入执行程序,无时效瑕疵。 目前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 二、主债务人情况 **领航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人代表王世龙,注册资本****万元,公司位于***工业园区香江**首路西,经营范围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有色金属压铸件及注塑件、塑料、泡沫包装物、保温砂浆、模具加工、制造、销售;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目前企业工商登记信息为在业,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三、保证人情况 (一)*****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人代表姚志俊,公司位于温陈乡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铝合金型材生产、销售;铝锭、铝棒、合金铝、铝管、有色金属(国家禁止的品种除外)、机械设备、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建筑材料、日用百货、五金交电、钢材销售;进出口业务。****年*月被***法院裁定破产还债,目前破产程序已终结。 (二)自然人保证人宋晓雷,男,汉族,为**领航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股东。 四、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该案件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第二十七户 ***凯发工贸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凯发工贸有限公司于****年*月在**银行办理流贷*笔,金额***万元,担保方式为由**新大地铝业有限公司、王朋、徐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债权已经诉讼确权并进入执行程序,无时效瑕疵。 目前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 二、主债务人情况 ***凯发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人代表王朋,注册资本****万元,公司位于******温陈办事处史胡村,经营范围为铝合金型材、合金铝、铝棒、铝杆、五金配件、铝材、机械设备生产、加工、销售;铝锭、铝水、铝管、有色金属(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建筑材料、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钢材、铅酸电池、铅酸电池配件、电极板、电动车零部件、农机配件、日用百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易制毒品除外)销售;设备、厂房租赁服务。该企业于****年*月注销工商登记。 三、保证人情况 (一)**新大地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址为***热电工业园,法定代表人曹香芝,注册资本*****万元,实缴资本*****万元。经营范围为铝型材、有色金属压铸件、模具、合金铝、铝板、铝棒生产、加工、销售;铝锭、氧化铝粉、铝型材销售;进出口业务。该企业工商登记信息为在业,未有吊销、注销情形,主体资格有效存续。 (二)自然人保证人 *.王朋,男,汉族,为***凯发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徐敏,女,汉族,系王朋配偶。 四、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该案件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第二十八户 **众冠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众冠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于****年*月在**银行办理流贷*笔,金额****万元,担保方式为由**众诚板业有限公司、**鑫融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刘建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债权已经诉讼确权并进入执行程序,无时效瑕疵。 目前该企业尚欠贷款本金***.**万元及相应利息,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执行。 二、主债务人情况 **众冠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刘建立,注册资本*****万元,公司位于**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高速护栏、热镀铝锌硅钢板生产、加工、销售及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 三、保证人情况 (一)**众诚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董云红,注册资本****万元,实缴资本****万元,公司位于为****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镀铝锌硅合金板、镀锌板、彩涂板、镀锌瓦楞型铁皮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 (二)**鑫融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法人代表李鹿野,注册资本*****万元,实缴资本*****万元,公司位于*******街道办事处冉子**侧、**路东侧(商贸城)*幢G-B室,经营范围为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按照监管规定,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凭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 (三)自然人保证人 刘建立,男,汉族,****人,系**众冠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四、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该案件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第二十九户 **君和工程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年*月**日,**君和工程有限公司向交行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万元,其中保证金***万元,到期日为****年*月**日,由**凯悦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企业无能力支付,银行垫付资金*,***,***元。该债权已经法院判决确权,法院执行中因主从债务人无偿还能力裁定该案本次程序执行终结。 二、主债务人情况 **君和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年,位于******泺源大街**号,注册资金***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军,民营企业。该公司主要经营工业与民用建筑项目的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装饰工程、公路*政工程、房地产开发、钢材、木材等建筑才批发零售等。****年*月该公司经营活动已基本停止,当年*月该公司停止所有经营活动,员工解散、办公地点撤销。****年**月**日营业执照被工商部门依法吊销。 三、保证人情况 **凯悦房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位于******西营镇西营村,注册资本*,***万元,法人代表李学才,民营企业。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咨询、代理、中介服务。因累计开发面积小、竞争能力差、经营管理不善等逐渐被**房地产*场淘汰。****年*月*日在***工商局办理了更名为**省凯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由李学才变更为卢传华。****年**月**日营业执照被工商部门依法吊销。 四、诉讼执行情况 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主债务人无能力偿还,交行垫付了部分资金。****年*月**日交行将主从债务人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后债务人偿还部分资金后剩余***.**万元及相应利息无能力偿还。****年*月**日交行申请执行,执行中法院以被执行人无财产可执行于****年*月**日裁定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 第三十户 ***东珍食品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东珍食品有限公司从交行**分行贷款****万元及打包贷款***万元,保证贷款,保证人为***鑫元制管有限公司、王会雅,连带责任保证。该债权已经法院判决确权,****年*月**日因债务人无偿还能力,法院裁定该案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二、借款人情况 ***东珍食品有限公司位于***神山镇官庄村,私营企业,注册资金*,***万元,法定代表人王会雅。****年因民间借贷涉诉,****年停止生产经营至今。 三、保证人情况 **鑫元制管有限公司位于******芝麻墩驻地,私营企业,注册资金****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永亮。企业因民间借贷产生纠纷,涉诉较多,于****年停止生产经营,****年*月**日被工商部门依法吊销。 四、诉讼执行情况 ****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商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定借款偿还偿还本金及相应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年申请法院执行,法院以无财产于****年**月**日作出(****)*执字第***-*号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三十一户 **滨苑工贸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滨苑工贸有限公司从交行**分行贷款***.**万元,保证贷款,保证人***鲁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鲁中电缆有限公司、自然人张传收和刁金奖。该债权已经法院判决并裁定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二、借款人情况 **滨苑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注册地址**开发区芳草地别墅区**号,法定代表人张传收。****年*月**日被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三、保证人情况 *.***鲁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汽车刹车盘,企业经营地是租赁******长山镇西北村的土地,厂房没有进行登记,该土地已被西北村村委会收回。****年*月**日被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吊销。 *.**鲁中电缆有限公司因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亏损严重,加之企业遭遇高利贷债权人逼债,法定代表人出逃,企业早已关门停产。 *.张传收、刁金奖夫妇经法院执行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 第三十二户 **第二制药厂债权 一、债权情况 贷款由交行**省分行发放,贷款本金***万元,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主从债务人情况 *.主债务人情况 **第二制药厂位于****辛庄中街***号,注册资本****万元,全民所有制,法定代表人杨琦。企业已于****年*月破产,****年*月**日破产程序终结。 *.保证人情况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经十东路*****号,注册资本*****.**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卫,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十三户 **永发制衣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永发制衣有限公司贷款***万元,保证贷款,保证人**步步高服饰有限公司、**高升制衣有限公司**分公司,连带责任保证。该债权经法院判决确权,****年*月**日申请强制执行。因债务人无偿还能力,法院于****年*月**日裁定中止该案的执行程序。 二、借款人情况 **永发制衣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注册资本**万元,法定代表人高军。****年**月**日注销营业执照。 三、保证人情况 *.***步步高服饰有限公司已无经营,于****年**月**日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名下无任何登记资产,公司法人代表无法取得联系。 *.**高升制衣有限公司**分公司已无经营,于****年**月**日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名下无任何登记资产,注册地址经拆迁变化,已无相对应地址。公司法人代表无法取得联系。 第三十四户 **昌盛建筑陶瓷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昌盛建筑陶瓷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贷款***万元,保证贷款,保证人**金盛建筑陶瓷有限公司,连带责任保证。****年**月,交行**分行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执行中,法院将查封的机器设备处置,处置款*万元已冲减诉讼费用,****年*月**日法院裁定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二、借款人情况 **昌盛建筑陶瓷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位于******南定镇南**段,村办企业,注册资本****万元,法定代表人孙兆友(****年*月因病去世)。企业关停多年,****年*月*日被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借款人机器设备已处置完毕,名下无其他资产。 三、保证人情况 **金盛建筑陶瓷有限公司位于******南定镇南**段,村办企业,注册资金***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孙兆友(与借款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年*月,因病去世)。****年**月被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五户 **雅泰绣品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雅泰绣品有限公司贷款**万元,抵押贷款,抵押物为电脑绣花机、打板机等缝纫绣花设备。该债权已经法院判决确权,执行中法院将抵押物全部处置,回收现金*.**万元。剩余款项因企业无能力偿还,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二、借款人情况 **雅泰绣品有限公司位于******二十里堡车站二街**号,系中港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马卫平,注册资本***万美元,以生产床上用品为主。企业关停多年,****年**月**日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无任何资产,其法人代表无法取得联系。 第三十六户 **汽车城债权 一、贷款情况 **汽车城贷款***万元,由**省汽车工业供销公司提供担保。****年*月,交行对主从债务人提起诉讼,****年*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年**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于主从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年*月,法院裁定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二、借款人情况 **汽车城位于****园大街**号,注册资本***万元,法定代表人王东真,全民所有制企业。企业经营场所系租赁。企业已于****年*月与**省汽车工业供销公司合并破产清算,现已破产终结。 三、保证人情况 **省汽车工业供销公司成立于****年*月,隶属于**省汽车工业总公司,位于***泺源大街**号,注册资金***万元,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定代表人李广杰。****年**月**日注销工商登记。 第三十七户 *****实业有限公司债权 一、债权情况 *****实业有限公司贷款**.**万元,以公司设备作抵押,同时由***建新机械厂提供担保。该债权经法院判决确权,执行中因抵押设备毁损严重难以处置。目前该案尚在执行中。 二、借款人情况 *****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旌旗西路***号,注册资本**万元,企业负责人尉少林。公司早已停产,****年被吊销营业执照。 三、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建新机械厂成立于****年,位于*****路**号,法定代表人陈延彬,注册资金**万元。